2022年个人述职述廉报告
今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在上级党委、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团结带领班子成员强化使命担当,认真履职尽责,坚定不移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较好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
一、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不断强化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弘扬伟大的建党精神。坚持经常学、系统学、深入学。以党史学习教育为抓手,增强对马克思的信仰,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并把信仰信念信心转化为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不移向党中央看齐,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中央、省委、市委、区委重要会议文件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四个意识”更加牢固,“四个自信”更加坚定,“两个维护”更加坚决。
二、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一是抓好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维护政治安全。强化理论武装,把牢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党代会和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唱响“解放思想、奋发进取”主旋律;二是推进产业发展“微改革”,大力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实现“一村一农场”。目前全镇建有家庭农场34家,其中省级示范农场1家、申请市级示范农场1家,探索推广“企业+党支部+家庭农场+农户”发展新模式,北常保、留东营、仪村流转土地400亩作为试点,引进德力甜糯玉米种植技术,调整传统种植结构,开拓订单农业生产新路径;三是深入开展综合执法,我镇坚持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深挖根源,对症下药,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我镇共有搅拌站2处,铅制品和有色金属加工企业4处,机动车维修10处,在用锅炉4处,均按要求管控到位;我镇空气质量检测站点设在东村,根据NO2、PM2.5偏高的现状,洒水车坚持每天上下午两次着重对周围洒水降尘,要求周围村租用或购置洒水车对主干道和村内进行洒水,同时督促周边企业加强物料堆场扬尘控制,严控沙土、石渣等建筑料堆裸露堆放;四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科级干部企业包联监督责任,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五是全力化解矛盾纠纷隐患,全力排查信访不稳定因素。充分发挥网格化社会治理的作用,对全镇不稳定因素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热线工单出现频率较高的民生问题重点核查,建立问题台账,逐一分析研判;六是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强化治安防控,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行动,打造平安建设环境。
三、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树牢思想道德“高线”,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追求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保持清廉高尚的精神追求,始终做到心中有德;严守纪律规矩“底线”,始终坚持对己高标准、严要求,时刻绷紧党纪国法这根弦,在思想深处筑牢纪律规矩的防线。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和准则,强化自身守纪律、讲规矩的意识,坚持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地检查、剖析和整改“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充分发挥廉洁自律表率作用,自重自醒,慎小慎微,规范言行,做到坚守底线、警钟长鸣。在自我监督约束的同时,广泛接受党内党外监督,没有违反纪律的行为发生。严格执行作风建设系列规定,老老实实做人、清清白白为官,注重小节、防微杜渐,慎重交友、往来有度。主动接受监督。坚持广开言路,集思广益,充分吸收集体的智慧,虚心听取不同意见,用他人之长补己之短。坚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力求做到客观评价自己,公正对待他人,多沟通、多理解、多协调,尽最大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自觉遵守《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平时及时主动向组织报告重大事项,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对本人的监督。
四、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强化法治意识。认真学习党规党章,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要求,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努力提升法治素养,敬畏宪法法律,带头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努力提升法治素养,提高知法懂法水平。模范遵守法律。对照党章规定,自觉遵守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时刻绷紧法纪这个弦,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绝不允许自己出现任何违纪违法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学以致用,自觉做到以法律规章约束自己,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把学法、用法、守法贯穿于工作生活中,凡是法律明令禁止的坚决不做,自己未出现任何违纪违法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总结2022年的工作,与领导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不断学习,严格要求,认真履职尽责,为全区工作更上台阶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