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安全之石 筑企业之垒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大之后曾在不同场合对安全生产工作发表多次重要讲话,“要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安全生产为人民群众筑牢安全屏障,撑起生命绿荫”。李克强总理也曾在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中明确指出,“安全生产是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的大事”。从中央到地方,从宏观到微观,从政府到企业行为,无一不彰显着全国上下对于安全生产的重视和决心,这不仅体现在口号和标语中,更应时刻铭记在心!
安全生产要求强化安全法制建设。美国学者乔治·凯林在其著名的破窗理论中谈到,环境中的不良现象如果被放任存在,会诱使人们仿效,甚至变本加厉。新中国经历了初期的百废待兴到大力发展工业生产再到改革开放的春天,在短短70年里,我国的工业生产水平一跃成为世界先进,然而在此过程中,工业生产所带来的安全问题一直是巨大成绩之下的隐患,倘若忽视,便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安全生产隐患就像一颗定时炸弹,令人如坐针毡。由于长久以来我国一直缺失独立完整的安全生产法,一些企业只顾效益而对安全置若罔闻,导致众多企业纷纷效仿,形成了不顾安全只看效益的恶循环,一时间,我国企业重大安全事故空前巨大,直到2002年,中共九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我国安全生产方面才有了明确的法规,之后又经过了多次修改,时至今日,安全生产法已日趋完善,并且已成为大中小企业人人皆知的重要制度。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了安全生产指标,把营运车辆死亡率、生产事故发生数、重特大事故发生数等纳入指标范围内,要求较2015年降幅6%到30%不等。由此可见,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是准绳是红线,是安全生产焕发生机的根本性保障!
安全生产要求构建企业责任体系。国务院国资委在2019年初制定了央企违规责任追究制度,推动中央企业建立健全违规责任追究制度和工作体系,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的底线。不难看出,一个企业如果没有完善的责任体系,那在一定程度上便会放任企业管理人员的不良行为,造成相互推诿。江苏省早在2018年便制定了国有企业违规追究办法,其中安全生产问题便是重中之重。管企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这三个必须时刻提醒着我们,企业管理体系中的每个人都与安全息息相关,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只有上下贯通,对安全红线耳提面命,才能真正做到安全不是一个人一个部门的事,而是大家的事,也只有构建企业责任体系,才能从制度上规范企业行为,保障企业生产和职工的安全!
安全生产要求提高全民安全意识。2019年3月31日,江苏省昆山市发生化工厂爆炸事故,造成七人死亡。这场事故看似是一起化学品废渣处理不当导致的燃爆事故,实则是从企业管理人员到现场操作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所导致的。昆山作为全国著名的工业基地,发展较早,工业化水平较高,有众多外资、合资企业落户,然而安全问题一直被企业工作人员所忽视,甚至习以为常。在爆炸中丧生的操作工人,对化学品废渣堆放可能带来的危害一无所知,长期在这样的环境下工作所带来的高危风险也麻木不仁,这固然有着企业管理人员不可推脱的责任,但我们的现场工作人员是否也应该反思,在高喊安全生产的今天,在三级培训时时进行的今天,我们的安全意识是否达标,是否做到了“四不伤害”。只有全民安全意识真正提高了,我们防范安全隐患工作才能深入到细节,深入到日常的生活和工作中,安全生产的保障才有了坚实的基础!
作为生产型企业,我司始终紧跟党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要求,将安全问题放在企业生产运营的首位。每月一次的安全检查,我们严肃对待,从公司领导到普通员工,每一个人都将安全置于心中,做到细节;消防运动会、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员工们踊跃参加,从理论到实践武装自己,保护自身安全的同时也捍卫了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我司制定的事故管理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废弃物管理制度涵盖了生产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各类安全问题,员工们贯彻执行这些安全管理制度,并积极提出行之有效的看法,这也是我们能达水务运行6年以来零事故的底蕴。当然,我们的不足之处还很多,于管理于执行于深思,但我们相信,只要我们时刻谨记安全生产,就能够延续企业零事故的优良传统,为公司夯实发展之基。
安全事故日日惊心,安全生产时不我待。解决安全事故问题不能等风靠风,而要主动作为。我们必须拿出壮士断腕的决心、直面问题的勇气以及全面详尽的应急预案,只有不断健全安全生产法,构建完善的责任体系,提高全民的安全生产意识,才能真正做到安全在我心,企业有良心,人民无忧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