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欠工作报告
清欠工作领导组:
根据公司领导组下发的清欠工作安排,机械动力部本年度清欠工作项共三个,现对以下三项清欠工作进行逐项汇报:
一、中化二建集团有限公司清欠工作
具体情况说明:由中化二建承揽的脱硫改造项目采购施工工程,本项目合同签订日期为2015年5月,计划竣工日期为2015年7月15日。实际开工日期为2015年7月16日,开始脱硫塔、预冷塔的制作,泵、换热器、脱硫塔配件、填料及电气仪表设备的采购。到2016年2月脱硫塔预冷塔主体完工,防腐除锈完成,采购设备材料到厂,工程停工。共支付工程款360万元。2016年10月复工,主要施工是工艺管线、电气仪表及设备试车。2017年4月施工完成,共开发票350万元,累计支付工程款510万元。后工程进入交工、结算阶段,由于部分工程量核实不准确,监理方已撤场,联系到当时负责的相关人员进行沟通确认导致结算进度缓慢。截止到2020年3月工程结算完成,签字盖章。
清欠工作开展进度:该工程分为采购、施工两部分,设备购置费4813800元,施工工程费1812572元,合计6626372元。截止到目前共支付5100000元。2017年4月开具350万元发票,2020年7月开具余下1313800元设备购置发票及1812572元施工工程费发票,共计6626372元。在2020年12月,全部6626372元发票已完成挂账的全部手续,该项清欠工作完成。
二、太原市凯特嘉机械有限公司清欠工作
具体情况说明:2017年我公司拦焦车更新项目由太原市凯特嘉机械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为968000元。2017年8月7日合同签订后,我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290400元。预付款支付后我公司不断催促对方按期交货,对方未按照合同约定10月11日(合同约定预付款收到后65日内)交付拦焦车。随后我公司于2017年11月3日通知凯特嘉公司,我方因环保原因停产。于2017年11月27日正式书面通知,对方签字确认。
清欠工作开展进度:在随后合同处理过程中,我公司从2018年至今多次电话沟通并两次派人到凯特嘉公司协商合同中止及预付款退还等事宜,未果。我部门在今年11月与集团公司风控部及我公司计划企管部沟通,初步拟定将通过法律途径起诉太原市凯特嘉机械有限公司。
下一步清欠工作计划:我公司将通过法律途径起诉太原市凯特嘉机械有限公司,我部门也将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准备起诉事宜。
三、烟台市天华泵业制造有限公司清欠工作
具体情况说明:2017年4月,我公司向烟台市天华泵业制造有限公司购置溶液循环本泵及总成一套,合同价为48000元,合同中约定款到发货,并开具17%增值税发票,我公司于2017年4月付款并与5月初收到货物。2017年底我部门得知该合同发票还未开具,但当时我部门签订该合同人员因工作调动已离开我部门且他丢失天华泵业方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
清欠工作开展进度:这期间我部门从网上查询该公司多个联系方式多次拨打均无人接听,2020年10月初我部门根据当时合同签订时对方合同章中所留联系电话联系到天华泵业,第一次接通后对方答复说可以开具发票。之后在联系电话均无人接听。在10月28日换号拨打后再次打通,对方已月底结账为由说11月初开具。年11月初再次联系对方说当时签订合同业务员出差,无法确认当时事宜,等业务员出差回来联系我部门。年11月26日与当时签订合同业务员取得联系,确认了当时合同并未开具发票,对方答复说会与天华泵业沟通尽快开具。12月7日再次联系该业务员,业务员答复说已经与天华泵业沟通好可以开具发票,并索要了我公司开票信息。12月13日在等待一周后未收到发票再次联系该业务员,业务员说已于天华泵业说好并把开票信息给了天华泵业。之后再次联系天华泵业,对方答复说已经收到开票信息,但年底工作较多耽误了,答复说月底开票。12月20日再次联系天华泵业,对方答复说年底开票已满,无法开票。要等到2020年1月才能开具。
下一步清欠工作计划:烟台天华泵业从2020年10月联系到之后多次沟通,均找各种理由推脱开票或拒接电话,我部门建议假如2020年1月初再未开具发票,就安排专人去当地进行催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