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委县政府和县民政局的正确领导下,在我乡政府的正确指导下,我乡民政办紧罗密鼓、狠抓实干,较好的完成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达到特困群体通过社会保障稳定生活的目的,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勤奋学习,政治水平和业务素质不断提高
(一)向书本学习,提高理论修养。我认真学习了民政相关方面的理论知识以及救灾救济业务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和条例等,增强了对新时期构建和谐社会,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认识,提高了自身政治修养和政策水平,增强了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能力。
(二)向领导学习,提升管理能力。自己倍加珍惜在民政部门工作的机会,在参与救灾救济、城乡低保、农村特困救助的审批和复核过程中,积极向身边领导学习。积极围绕领导思路,有效结合自身理论知识,认真理解学习决策的原则、过程,事前主动思考、事中积极参谋、事后认真总结,在参与和学习的过程中政治水平和驾驭实际工作的能力不断增强。
(三)向实践学习,提高工作本领。自己牢固树立“干中学、学中干”的理念。在工作中,自己主动想办法、添措施,认真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不断积累工作经验。通过全方位的实践锻炼,拓宽了知识面,锻炼了实际工作本领。
二、认真贯彻落实低保、特困供养制度,积极搞好“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新举措。
乡党委、乡政府高度重视和关心弱势群体的生活状况,把低保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将低保制度的落实作为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来抓。按照全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方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农村居民贫困家庭进行了提标核查,通过乡村两级共同努力,严格按照低保年度核查要求,使困难户的生活得到了救济和保障,较好地维护了我乡的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的发展。目前我乡共有农村低保户227户,共计493人,全年发放低保金共计157.2665万元;目前,我乡共有特困供养人员108户108人,其中集中供养7人,分散供养101户101人,全年发放救助供养金126.36万元,发放护理补贴费17.7408万元。在落实保障金方面,县民政局每月按时上传惠民系统直接把资金打入享受对象的银行账户,使资金按月足额发放到保障对象手中。
另外在以建立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为重点,创新社会救助工作方式,完善社会救助窗口服务功能。通过强化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协同配合,快速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真正做到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通过窗口服务提供方便的渠道帮助困难家庭,而困难家庭也能得到最实际的帮助,这样为我乡贫困居民搭建一个新的救助平台,让更多的弱势群体通过“窗口式”服务得到更多的实惠,为真正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服务,提升我乡社会救助工作的整体水平。
三、规范实施临时救助,杜绝因突发性困难致贫返贫现象发生。
一是加大临时救助力度。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坚持应救尽救原则,切实将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的群众纳入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水平,加大对突发重特大疾病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各类困境儿童、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力度。二是不断完善“救急难”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救急难”工作主动发现机制,及时了解、掌握、核实辖县内居民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特殊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救助、早干预。有效解决困难群众的急难问题,实现社会救助效益的最大化。建立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畅通社会兜底“最后一公里”,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今年以来共救助困难群众户86户214人,发放临时救助资金9.35万元。
四、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关爱保护。
严格落实家庭监护责任,扎实开展户口登记和返校复学工作,开展自愿者服务活动,今年以来共为150名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开展作业辅导和义务补课25次,并及时建立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台账、录入信息,全乡共有留守儿童150人,录入信息150人。
五、老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殡改、“三留守”、村务公开工作得到加强。
(一)老龄工作是新时期各级党政领导十分关注的工作。我乡的高龄人员共有246人,全年发放资金16.22万元。
(二)为抓好我乡重度残疾人生活护理补贴申报和发放工作,保障重度残疾人的生活困难问题。我乡残联积极与其本人和监护人对接,动员其进行残疾补贴申报,残疾证过期的及时通知其进行残疾证更换。目前我乡申报重度残疾补贴人数156人,发放残疾补贴资金12.93万元。
(三)为切实做好我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的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维护其合法权益,全年共为5名孤儿、5名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全年发放救助资金14.1万元,最大限度地维系儿童良好生活环境,保障其生存和发展权益。
(四)坚持以人为本,管理与服务并重,以深化殡葬改革、加快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为重点,以整治大墓、豪华墓、棺木市场为突破口,进一步规范丧葬活动管理,倡导文明节俭办丧事的社会风尚,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有效地提高火化率、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移风易俗的目的。
(五)发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强化村级配合,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基本生活、安全、受教育、健康等权益。统筹利用村儿童之家、童伴妈妈项目等阵地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关爱活动,丰富农村留守儿童假期生活。
六、村级自治组织健全,自治能力不断增强。
近年来,乡党委政府以建设发展型基础自治组织为抓手,把提升发展能力、壮大村域经济等作为管理重点,大力推进农村群众自治组织、自治能力建设,有利推进了全乡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全乡15个行政村设立村级党支部15个,村民委员会15个,全面实现了村民自治管理。各村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村务公开指导目录>规范村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我乡村务公开管理工作,民政事务中心要求15个村及时将村财务报表等公开内容进行公示,让村务公开工作切切实实在阳光下操作,真正做到村级事务让群众明明白白,还干部一个清白。并且根据各村各自情况分别制定了村规民约,有效的规范了广大村民行为规范,养成了良好的社会风气。
七、存在问题及今后努力方向。
一是针对个别农户有等靠要的固定思维模式,主动性不强,要加强引导,激发农户内生动力,增强农户自给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实施临时救助不够积极主动,面对突发灾难的群众发现不够及时救助不够及时。三是民政兜底有关政策宣传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密切与村里配合,协同开展,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在抓好各项问题整改的同时,加强民政低保政策、临时救助和特困供养等有关政策宣传,努力激发农户内生动力,及时主动救助困难群众,确保各项民政政策的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