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行为规范: 井下行走
1、入井人员必须熟悉行走路线、避灾路线及沿途巷道的各种信号和巷道标志;
2、行人必须走人行道,并主动避让车辆,严禁走道心;
3、按规定正确携带工具,并保证前后行人的安全距离;
4、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
5、有车辆通过时,应主动避让;
6、上下斜巷及台阶时,要稳步慢行;
7、斜巷湿滑时不得人扛重物;
8、过风门时开启一道风门关闭另一道风门,严禁同时打开两道风门;
9、通过有巷修、架棚或其他作业的地点时,应在征得现场作业人员同意后或等作业完成后再通过;
10、不准直接跨越运行中或暂时停运的带式输送机或刮板输送机,必须走行人过桥;
11、不准跨越运行中的钢丝绳或在钢丝绳受力内侧行走;
12、不准私自进入存在危险区域或其它有明显警示标志的严禁人员进入的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