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 则
1.1 为了落实职工代表大会职权,明确职工代表大会评议监督干部的权利和促进干部管理制度的改革,根据《企业法》的精神,参照分厂《民主评议干部工作暂行条例》,结合本分厂实际制定本条例。
1.2 民主评议干部是党和国家赋于职工代表的民主权利,是职工代表行使评议监督权的有效形式,是干部制度改革的体现,是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企业性质的特点,是密切干群关系,调动干部、群众两个积极性,增强企业活力的重要途径。
1.3 民主评议干部要坚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实事求是是和一分为二原则,坚持正确、全面、科学的分析方法,坚持在分厂党组织的领导下进行。
1.4 对干部的考核(党组织对干部的考核),评议(分厂职工代表大会对干部的评议)工作合为一体同时进行,分厂各级考核评议小组分别代表分厂党总支,分厂职工代表大会行使职权。
2. 评议的组织、范围、时间
2.1 分厂成立评议干部领导小组,分厂党总支书记、工会主席任组长,负责对全分厂评议干部工作的领导,由分厂党总支、分厂工会等有关人员参加组成评议小组,负责对分厂行政领导干部的评议。
2.2 民主评议干部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2.2.1 负责制定评议方案,对评议工作进行布置安排。
2.2.2 做好评议干部的思想发动工作。
2.2.3 研究评议中出现的问题,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2.2.4 审议评议干部的结果,提出奖惩任免的建议。必要时向职代会报告。
2.2.5 作评议工作总结,并向职工代表报告。
2.3 评议干部的范围是:
分厂工段长(职能组长)以上领导干部
评议干部由分厂党总支、工会统一布置,结合年终总结评比工作同时进行。
3. 评议内容、原则和方法
3.1 评议干部应根据被评议对象的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按照德、能、勤、绩四方面的内容评议,重点是评议思想作风和工作实绩。
3.1.1 德: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两个基本点,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遵守党纪国法,服从调动和安排,忠于职守,团结同志,不以权谋私,敢抓敢管。
3.1.2 能:有效高的业务、技术管理水平,有效强的组织措施能力,工作效率高,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强。
3.1.3 勤:有效强的革命事业心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牢固地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工作踏实、勤奋、精细、兢兢业业、勇于创新,充分发挥了自己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1.4 绩:所在岗位和所负责的工作方面,面貌变化大,取得成绩显著,工作质量高,对分厂工作的贡献大,对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能保质保量完成。
3.2 民主评议干部的原则
3.2.1 评议要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的有关方针、政策,制订切实可行的民主评议干部的方案,有组织、有领导地进行。
3.2.2 评议应从关心、爱护干部、支持干部做好工作的愿望出发,坚持实事求是,一分为二的原则,要全面反映干部的实际情况,既要充分肯定干部的优点及长处,又要恰如其分地指出缺点与不足。
3.2.3 评议应注重干部的实绩,抓住主要问题,对于不属于评议范围的事情,或证据不足的重点问题,应通过组织个别反映和处理。
3.2.4 评议应与干部的奖惩、任免相结合,分厂职代会应根据评议的结果,慎重地提出干部的奖惩,任免建议,并按干部管理权限,上报有关部门。
3.2.5 在评议的过程中,既要保障评议人的民主权利,又要保护被评议人的正当权益,不能以任何理由对提意见的人打击报复,也不能借机诬陷被评议人。
3.3 评议干部采取有组织、有计划,自上而下,背靠背的方法进行,具体步骤是:
3.3.1 被评议对象自我总结自上次评议以来的工作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
3.3.2 评议干部小组职工代表对被评议对象背靠背进行评议。
3.3.3 评议小组汇总评议意见,整理核实,填写评议登记表。
3.3.4 将评比意见采取“面对面”的方式转达给被评议,被评议填写整改措施。
3.3.5 各级领导斑子召开民主生活会,针对评议中给个人和组织提出的意见统一认识,制定整改措施。
4. 附 则
4.1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4.2 本条例解释权属分厂工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