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19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全员安全责任意识,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牢固树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切实做到“制度健全、责任明确、群防群治、标本兼治”,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和我司实际情况,特签订2019年安全工作责任书。
一、目标任务
年度内不发生较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减少一般安全责任事故,杜绝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确保我司管理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状况稳定。
二、工作措施
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全年工作目标任务。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技术操作规范。
(二)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同时报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对企业安全人员及线操作工人的安全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
(三)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和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采取有效的治理和预防措施。
(四)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坚持安全生产工作同其它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
三、考核奖惩
由办公室按本责任书内容进行半年考核、年终综合考评。考评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全面完成目标任务且无安全责任事故的为优秀;完成目标任务的为合格;凡发生较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或重伤三次及以上的,根据“一票否决”制,评定为不合格。对年终考核获得优秀等次的人员,根据公司目标考核办法进行奖励;对考核被定为不合格的科室,则不得评选本年度先进科室和先进个人,还要相应作书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