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1.1 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力度,规范公司安全监督垂直管理,全面提高公司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司属各项目部安全总监、安全主管、安全员、设备员(以下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管理。
1.3 本办法包括基础设施项目。
2.1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执行中建五局《安全生产管理手册》和山东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的相关要求。
2.2 项目安全总监除协助公司、分公司做好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监管工作外,对重大安全隐患有权直接上报公司,定期向分公司、公司汇报所管项目的安全生产情况;协调解决所辖分公司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协助项目制定解决安全管理方面的措施,制止安全方面“三违”发生,组织对进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2.3 各项目部的安全主管和安全员、设备员按照安全总监的安排,协助安全总监例行巡视检查施工现场,监督项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及安全技术交底的落实。
2.4 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发现的事故风险下达安全隐患整改单,并立即上报项目经理签字,同时下发给项目责任工程师、生产经理落实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严重问题,立即汇报项目经理,同时上报公司,公司安全监督部将挂牌督导,对不重视、不认真落实整改的,严肃追责。
2.5 公司安全检查的隐患内容在协同内依据局编制的<安全隐患整改单>表单下发,除发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落实外,同时签发项目班子和分公司经理、安全生产负责人。
2.6 各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协同内除回复整改报告外,要附整改前、整改后照片;
2.7 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除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外,公司还赋予其监督项目经理等班子成员履行安全职责的权力。
2.8 公司安全监督部是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垂直管理办法的归口管理部门。
2.9 公司安全监督部负责所属分公司、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日常管理,参与分公司、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调配、培训、考核及参与选聘及奖罚的分配。
第三章 岗位设置
3.1 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按照中建五局《安全生产管理手册》有关规定执行。建筑面积10万平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或装修工程、造价3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市政工程、4亿元人民币以上的路桥等基础设施工程或特殊工程、省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应设立项目安全总监。
3.2 项目安全总监的提名选原则上从后备安全总监中选取,后备安全总监由公司竞聘产生,后经安全生产委员会考察任命,安全总监进入项目领导班子。
3.3 未设立项目安全总监的项目设安全主管,同一项目安全总监与安全主管原则上不同时设置,项目面积或造价较少的仅设安全员。
3.4 设备员可以在适宜条件下兼管一个楼栋号的安全管理工作。
3.5 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由公司根据项目编制情况进行统一调配。人力资源部牵头安全监督部配合[1] 对人员调配、培训、考核、选聘及奖罚,安全监督部主要负责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日常工作管理。
3.6 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薪酬、福利、电脑补贴、通讯费、交通费、伙食和住宿等费用统一计入项目成本。
第四章 基本素质与岗位资格
4.1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基本素质与能力要求:对企业忠诚、敬业、责任心强;具备一定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知识;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实践经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
4.2 任职资格与条件
4.2.1 项目安全总监:最低学历或教育程度在大专及以上;所学专业为建筑工程或安全管理以及相关专业;从事安全管理岗位5年及以上;持有专职安全生产考核C证;应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证;考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的安全主管优先提拔为安全总监,安全员、设备员评选安全主管、安全总监时加分。
4.2.2 安全主管: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以及相关专业,从事安全管理岗位3年及以上;持有专职安全生产考核C证。
4.2.3 安全员: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以及相关专业;从事安全管理岗位见习期已满,具有一定相关工作经验,持有专职安全生产考核C证。
4.2.4 设备员: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机械管理、安全管理以及相关专业;从事安全管理岗位见习期已满,具有一定相关工作经验,持有专职安全生产考核C证。
4.2.5 与局直接签订派遣合同的专科、中专安全员至少定向培养5年以上,
期间不能转岗。
第五章 培训与继续教育
5.1 上岗培训要求:所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公司组织的业务知识培训和教育。
5.2 继续教育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不少于12个学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继续教育由公司组织实施,可参加上级单位或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
5.3 继续教育内容:公司安全监督部每年年初负责制定专职安全生产人员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教育内容包括职业道德规范、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安全专业技术、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等内容。
第六章 考核(新修)
6.1 除人力资源部要求的绩效考核以外,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专项考核,由公司安全监督部会同人力资源部共同组织。
6.2 考核内容:理论和实操知识考试、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两部分
6.3 考核形式:
6.3.1 理论和实操知识考试。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管理知识闭卷考试,采用第三方出题、监考和阅卷。由公司安全监督部组织,公司人力资源部配合。考试按照安全总监、安全主管、安全员、设备员四个层级。
考试内容:国家标准、行业规范、规程;股份公司管理制度;局标准化、规定等方面;安全员、设备员侧重行业规范、企业标准的考核。
6.3.2 定性考核、定量考核:定性考核由公司集中组织,安全总监和安全主管采取述职的形式,由评委(公司安全委会成员)打分;安全员和设备员由公司安全监督部会同人力资源部考核。定量考核由项目部实施。考核内容详见附表一、二。
6.4考核标准:考试20%、定量30%、定性50%;考核结果采取强制分布,其中A20%,B70%,C10%.
6.5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在项目每半年考核为C的不占项目考核C指标。考核为A计100分,为B计85分,为C计65分,计分标准:项目部每半年考核(A\B\C)分数x定量考核占比系数为实际得分数;
6.7考试层级奖罚规定:一年内两次考试分数综合平均:排名前三的,破格下一年度优先提级,或者本年度优先评优;倒数后三名且分数低于80分(安全总监)、70分(安全主管)、60分(安全员、设备员)的,分管领导约谈。
6.8 在项目任期内发生安全事故的,本年度职务级别停止上调,取消评优评选;连续发生两起安全事故的,本年度职务级别降一级,分管领导约谈。
6.9 一年内两次考试均低于60分的,补考不及格的,根据用工性质由人力资源部门决定在员工中心留用察看、转岗或解除劳动合同。
6.10 被选拔为安全主管的设备员可以参与安全总监的竞聘。
6.11其他用工及劳务派遣员工的,一年内考核均为A的,安全管理线条应优先转为劳务派遣员工和自有员工。
6.12安全总监、安全主管年终进行述职。上半年定性考核由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打分后取平均分;下半年的,由评委(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依据述职情况进行现场打分;
第七章 薪酬及福利
7.1 自有员工及劳务派遣员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根据公司有关文件规定高套一级执行。其他员工的按照人力资源部有关规定执行。
7.2 过程兑现奖(履约奖):
项目发放过程兑现奖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按如下方式计算:
安全总监参照项目生产经理;安全主管参照项目工程部经理 ;安全员、设备员参照人力资源部文件执行。
7.3 项目履约奖、最终兑现奖等由项目部参照局和公司分配文件执行。
第八章 办法实施管理
8.1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8.2 公司安全监督部负责本办法实施的检查、监督。
8.3 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监督部和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九章 附件(修改)
9.1 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设备员)半年度考核表
9.2 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总监、安全主管)半年度考核表
表一 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设备员)半年度考核表
项目名称: 考核时间: 年 月 日 | |||||
姓 名: 职务: 考核年度: 半年 | |||||
考核类别 | 考核内容 | 分值 | 得分 | ||
一 | 公司定性考核 占比50% | 专业技能 | 掌握的专业知识满足当前岗位的业务需要 | 10 | |
工作纪律 | 自觉遵守项目各类管理制度,服从上级领导安排 | 5 | |||
工作责任心 | 能够按照责任制要求主动完成各项工作 | 5 | |||
工作积极性 | 按时完成上级安排的工作,主动学习相关安全知识, | 5 | |||
工作配合 | 能够积极配合项目安全总监或项目班子搞好安全管理工作,听从指挥。 | 5 | |||
安全生产事故 | 每次事故按以下要求进行扣减20分/人.次;重伤扣的15分/人.次,轻伤的扣5分/人.次。 | 20 | |||
二 | 项目定量考核 占比30% | 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半年考核(A\B\C)分数x定量考核占比系数(30%)=实际得分数
| 30 | ||
三 | 考试 | 占比20% | 试卷总分100分,实际考试分数X40%= 实得分数 | 20 | |
考核结果 | □ A □ B □ C | 100 |
注:
1、定量考核由各项目部依据人力资源部半年考核标准执行,对安全人员进行A\B\C定量考核上报,A=100分,B=85分;C=65分;
2、安全人员在项目考核为C的,不占项目C指标;
3、公司定性考核由安全监督部会同人力资源部完成。
表二 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总监、安全主管)半年度考核表
项目名称: 考核时间 年 月 日 | ||||||
姓 名: 职务: 考核年度: 半年 | ||||||
考核类别 | 考核内容 | 分值 | 得分 | |||
一 | 公司定性考核 占比 50% | 专业技能 | 掌握的专业知识满足当前岗位的业务需要。 | 5 | ||
工作纪律 | 自觉遵守项目管理制度,服从上级领导安排。 | 5 | ||||
工作责任心 | 能够按照责任制要求主动完成各项工作。 | 5 | ||||
工作积极性 | 按时完成上级安排的工作,主动学习安全知识。 | 3 | ||||
工作配合 | 能够积极配合项目经理或项目班子搞好安全管理工作,听从指挥。 | 2 | ||||
安全事故 | 每次事故按以下要求进行扣减。死亡扣20分,重伤扣15分/人次,轻伤扣5分/人次。 | 20 | ||||
述 职 | 项目安全管理反映全面,安全管理到位,表述流畅。 | 10 | ||||
二 | 定量考核 占比30% | 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半年考核(A\B\C)分数x定量考核占比系数(30%)=实际得分数
| 30 | |||
三 | 考试 | 占比20% | 试卷总分100分,实际考试分数X20%= 实得分数 | 20 | ||
考核类别 | □A □B □ C | 100 | ||||
注:
1、定量考核由各项目部依据人力资源部半年考核标准执行,对安全人员进行A\B\C定量考核上报,A=100分,B=85分;C=65分;
2、安全人员在项目考核为C的,不占项目C指标;
3、公司定性考核由安全监督部会同人力资源部组织,上报安委会成员进行考核。
与2.9冲突,应改为:安全监督部牵头人力资源部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