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消耗指标定额管理及考核制度
MPJW—10—2006(2012修订)
1、燃料管理及考核
1.1 燃料消耗的定额按集团公司年初下达的定额指标为准。由机务处制定非营运车燃料消耗定额,建立考核管理办法。
1.2 机务管理部门建立单车燃料消耗台帐,依据行车日志每日统计填写,月度报表。
1.3 驾驶员每天收车后必须在公司指定的加油站加油,实行满油箱制。驾驶员监督加油员操作,每次加油必须将油枪放在统一的指定位置,以油枪自动跳枪为准。
1.4 需在外加油的,必须使用加油卡。加油数量应掌握在能返回车属地为宜。必须索取正规税务发票,无税务发票的不予报销。
1.5 燃料消耗奖惩 燃料消耗指标实行月度考核,考核结果与驾驶员的个人收入挂钩。节约燃料,每升按当月燃料平均单价的10%给予驾驶员奖励。浪费的,每升按当月燃料平均单价全额处罚驾驶员。
1.6 每月30日之前报表反映上一个账期内的燃料消耗情况。
2、 轮胎管理及考核
2.1 首先设定某品牌型号轮胎的单位里程成本,定额里程数为轮胎采购价格与单位里程成本的比值。
2.2 在用轮胎实行卡片管理,机务管理部门建立轮胎卡片,做到一胎一卡,详细记录轮胎型号、轮胎号码、定额里程、使用车辆、每月行驶里程、结余里程。
2.3 财务部门建立轮胎辅助台账,详细记录轮胎的领用、报废、行驶、结存情况,并不定期的核对库存周转轮胎的数量、胎号。
2.4配备专(兼)职轮胎技术员,做好轮胎的测压、换位、保养工作。
2.5 轮胎发生故障后,驾驶员须详细写出事件经过,由机务处作出细致完整的鉴定报告,集约化车队应依据鉴定对责任人作出相应的处罚。事件经过、鉴定报告由机务部门存档,处罚结果要留有记录,机务部门、车队分别留存。
2.6 轮胎消耗奖惩 轮胎报废,由机务部门鉴定,属人为操作不当导致的,根据轮胎卡片记录的超亏胎公里对驾驶员进行奖惩,奖惩标准由各成员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因车辆自身原因导致轮胎不达定额里程的,在机务鉴定的基础上不予处罚。
2.7 每月30日之前报表反映上一个账期内的轮胎报废情况。
3、 蓄电池管理及考核
3.1普通国产蓄电池定额,执行集团统一定额为18个月。
3.2 蓄电池实行台帐管理。机务管理部门建立单车领用台账。
3.3 蓄电池外表需保持清洁,液面保持规定高度,电极接线柱不能有锈蚀现象。
3.4 乘务员在夜间清洁车辆时,须将点火开关开到一档位置,期间离开车厢时,必须关闭灯光,再次上车时重新开启。
3.5 机务管理部门在蓄电池更换时对亏定额的蓄电池进行早期损坏原因分析,并写出鉴定报告,若蓄电池质量存在问题,凭借鉴定报告向蓄电池销售商索赔;如驾驶员操作不当,则参照蓄电池的现价按亏定额的比例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3.6 每月30日之前报表反映上一个账期内的蓄电池报废情况。
4、 维修费管理及考核
4.1 维修费的定额按集团公司年初下达的定额指标为准。
4.2 机务管理部门建立单车维修费考核台帐,按季度考核。
4.3 维修费超定额的,按超出部分金额的10%处罚责任人。
4.4 每月30日之前报表反映上一账期的维修费支出情况。
5、 集约化车队应积极配合机务部门做好车辆消耗指标的考核工作,服从机务管理部门正确的奖惩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