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社团活动管理办法
学生社团是校园文化的一种有效载体,是学生素质拓展的重要舞台,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丰富多彩社团活动的开展,能够开阔学生视野,陶冶学生情操,启迪学生思维,发展学生个性特长,全面提高学生素质。
为了推进我校学生社团的建设与发展,营造健康向上的成长成才环境,全面展现荔湾实验学校学子的才智技能,进一步发挥社团活动在学校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切实引导我校广大学生在各具特色的社团活动中体验生活,发挥潜能,提升素养,拓展思维,现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程序
制定章程——面试选拔——制定计划——活动设计——开展活动——资料整理——考核评比。
二、活动要求
1.各社团认真阅读本办法,明确各社团活动时间及地点。
2.本着自主自愿的原则,学生只能选择一个社团参加课外活动(课外兴趣社团除外。
3.严格按照既定训练计划进行训练(规定训练时间、规定训练次数、规定训练内容),遵守学校对社团的管理制度及考察考核办法。
4.辅导教师对社团学生严格点名制度,如有缺席,通知班主任。
6.训练成果考核:各个社团根据自身专业特点必须组织学生参加学校艺术节活动或参加区级及以上比赛竞赛,或接受上级检查、外校参观交流、参加重点高中特长生选拔等,展示训练成果。
7.社团如需着训练服装,训练器材除学校现有能提供的以外,由学生自愿购买,不得统一强制。
8.社团每周训练次数2课时,七年级为每周星期二下午三、四节课;八年级为每周星期三下午三、四节课;九年级为每周星期四下午三、四节课。课外兴趣社团由辅导教师自行选定时间。
9.辅导教师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教师监管由学生组织训练,以上情况,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11.课外兴趣社团不计入教师工作量,课内社团活动计入教师工作量,辅导教师不得超过2人。
12.社团成立之前必须提交《社团章程》、《备案表》、《训练计划》到教务处备案。
四、考核办法
1.基本考核。
学校将对各社团及负责教师进行工作考核,主要从训练课时、资料(社团活动章程、训练计划、训练记录、训练总结、活动报道、活动照片视频等)进行考核。
2.成果考核。
学校对社团成果及特色进行考核,成果:参加活动情况、接受参观交流情况、参加比赛竞赛获奖情况、社团成员被高一级专业团队选拔情况、参加中考情况等(注意收集照片、视频、获奖证书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