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估制度
一、带班队长要认真组织班前会,在布置当班生产任务的同时,布置相应安全措施,及时贯彻矿、队的安全工作要求。
二、带班队长负责完成班前评估过程,填写班前安全评估表,并对当班安全生产负有第一责任。
三、班组人员进入作业场地之前,首先检查工作面支护、设备完好、器材、工具材料准备。
四、检查工作面通风及对有害气体进行认真测定,确认工作面风量、有害气体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后,方可作业。
五、特殊作业如井下电气焊,必须严格执行《上湾煤矿电焊、气焊措施》,经审批后执行。
六、经检查发现有当班解决不了的安全隐患,由带班队长向本单位领导汇报,请示后方可进行作业,发生危害人员及设备进行的重大隐患,立即向矿调度汇报,停止进入作业场地。
七、通过上述班前检查工作,准确评估当班的安全状态,并认真填写安全评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