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口检身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井口检身管理,从源头上杜绝违禁物品入井及火工物品流失等现象,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上岗要着装规范,必须佩带安全帽,文明检身,行为规范。
2、班中坚守岗位,不准脱岗、串岗、睡岗,班中有事需向班长请假。
3、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交班人员必须向接班人员交接清本班遗留事项方可下班。
4、对所有出入井人员严格检身,严禁出现漏检现象。
5、入井人员必须主动接受检身,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严禁酒后入井,严禁携带烟草及点火物品下井,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违禁品入井,严禁携带非防爆电子产品入井。
6、井口附近20米范围严禁烟火,井口检身房严禁吸烟。
7、对涉爆人员严格进行检身,必须执行脱帽、脱鞋、搜身等程序,并认真进行登记,防止火工物品被盗出井。
8、对非涉爆人员携带容器等物品人员严格进行检身,认真对所携带物品仔细检查,防止火工物品及矿井其他公共财产被盗出井,并进行认真登记。
9、外来人员入井必须履行相关手续,且必须有本矿人员带领,严禁外来人员私自入井。
10、井口各类台账要认真填写,整齐规范,不准乱写乱画。
11、安全调度班长牛艳平主管两个井口的工作,包括日常井口工作安排、请销假、检身监督等,井口出现问题与其挂钩考核。
12、两个井口每班指定一名主要负责人,负责当班井口检身工作,主要负责人每班加5分。
13、每个班分配一个检身器,各班负责保管好各自的仪器,损坏仪器每人赔偿50元。
13、以上规定,严格执行,否则按6S规定严格考核。
安监处
2019年4月
井口检身工内部考核制度
1、井口检身人员在人员下井密集时间必须保持两人同时在井口值班,检身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地对所有进出井人员进行检身,包括领导和机关工作人员上级检查团及外单位参观人员。
2、用餐时间可轮流进餐,必须确保一人在岗位,用餐时间不得超过40分钟。
3、监督每个上下井人员填写入井记录。
4、必须认真负责检查所有入井人员在入井时携带的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如自救器、安全帽、矿灯等,否则不准下井。
5、凡携带烟草或点火物品入井的,在井口发现,按“三违”行为考核规定进行处罚;凡酒后上班的,在井口一经发现,对责任者罚款300元;凡穿化纤衣服入井的,在井口发现,又不听劝阻,对责任者罚款50元。
以上问题凡在井下现场发现,挂罚井口检身人员100元/人次。
6、井口20米范围内严禁吸烟,否则罚款100元;井口20米范围内严禁携带和存放烟、火等物品,否则罚款60元。
7、上井人员严禁将火药、雷管等违禁物品携带上井,一经发现,按每发每块100元对责任者罚款。
8、爱护井口公用设施(椅子、各种管理牌板),划分好卫生责任区,每班不定时清理井口卫生,包括地面、椅子、管理排版、控制机头等。对卫生清理不净的值班人员进行60元考核,领导检查提出批评的,对值班人员进行100元考核。
9、做到现场交接班,对架空乘人装置认真检查,确认无异常方可开启。
安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