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管理规章制度
1. 设备固定资产的管理:
凡能独立完成一项以上生产工艺要求的单台生产设备,原购置价值(包括设备的价值、运输费、安装费等)在8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应列为固定资产。
对列为固定资产的设备进行统一编号,并建立设备台帐和设备档案。
2. 设备的封存:
闲置三个月以上的设备,由生产技术科提出申请,厂长批准后才能封存,并由设备管理部门填写设备封存单存档。
封存的设备应做到三断(断电、断水、断气)并将设备擦拭干净,无油部位涂上防锈油料,挂上封存牌。
3. 设备的使用与维护保养:
使用设备的职工必须经培训后才能上岗,并做到用好、管好、保养好。设备使用实行定人定机。
操作工应全面了解和熟悉本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使用设备做到“四不”。即开机后不离开工作岗位,不超负荷使用,不违反操作规程,不在滑动面上放置物品。
设备的维护保养标准是使设备经常处于安全、整洁、润滑、正常运行状态。
设备在操作过程中,发生故障后,应立即向车间负责人汇报故障情况,必要时及时向厂领导汇报,及时解决。
各级领导要对职工经常进行正确操作和维护保养设备知识的思想教育以及培训工作,使职工自觉养成爱护设备的良好习惯。
每天下班前操作工必须对所操作设备进行擦洗,做到设备仪表外表、主要部位及传动装置无污垢、无异物,清洁整齐。
每隔15天,操作工对所操作设备的各部位和仪表进行全面检查以及彻底的清扫工作,以保持设备润滑、灵活、正常运转,并填写“设备维修记录”。
4. 建立设备备品备件安全库存:对易损件最低库存量不低于1件。建立备件库和备件台账,专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