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货员工管理制度
1. 按时签到,8:10点名开早班会。凡迟到,早退10分钟之内处以10元/次罚款,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的扣除当天工资.
2. 迎宾不规范或无迎宾处以10-30元/次罚款。迎宾曲响起正常营业未亮灯专柜10-30元/次罚款。
3. 晨会不服从管理的人员一律处以20-30元罚款,早班会未散所有人员不允许上二楼,20-50元/次罚款。
4. 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装,佩戴工牌,严禁在工作岗位吃东西、玩手机、看杂志、长时间(不能超过10分钟)会私客嬉戏打闹等,违者处以10-30元/次罚款
5. 串岗或无故脱岗(扎堆聊天,在岗期间购物)视情节处以10-30元/次罚款
6. 在岗期间带孩子20-50元/次罚款
7. 请假必须通过各部门主管同意,方可填写请假条,签字后休息。凡不经同意无故不来视为旷工,处以50-100元/次罚款。出现第二次后直接开除,并扣除当月工资。不允许私自调班,凡发现私自调班的双方均处以10-30元/次罚款。
8. 员工服务态度差,怠慢顾客或与顾客发生争吵,员工间相互争吵或打架,视情况处以20-100元/次罚款,第二次加倍,以此类推且通告批评
9. 散布谣言、搬弄是非,搞不团结的一经发现全部参加人员罚50元/次/人,第二次加倍,以此类推且通告批评
10. 各专柜货品不允许占用主通道以及消防通道,专柜内不允许放置易燃易爆品
11. 小板车必须按规定使用,用完后及时送回收银台,不允许外借或在专柜无故停留,影响其他专柜使用。一经发现处以20-50元/次罚款。
12. 商场活动,各专柜员工要做到清楚活动时间,活动内容经检查核实不清楚10-30元/次罚款。
13. 各专柜营业员负责本区域或及周边通道卫生、消防器材卫生,货品陈列整齐,主管不定时检查,不合格者处以10-30元/次罚款
14. 晚班广播送宾曲各专柜员工方可打扫卫生,待顾客离场后广播清场专柜人员方可关灯。一经发现早关灯视为早退20-30元/次罚款
15. 晚班协助防损员清场的员工必须按规定到指定地点集合,按规定清场,不按时、不按规定清场的人员每次罚款30-50元。第二次加倍以此类推。
16. 晚班下班各专柜电源必须完全切断,确保无安全隐患,一经发现30-50元/次罚款
17. 每月进行优秀员工评选,奖勤罚懒,并以资奖励
18. 辞职或调岗需提前一个月写书面申请,私自离岗的扣除当月工资。
19. 所有员工服从商场的统一管理,对不服从管理或撕毁罚单的罚50—100元,严重者除名
20. 由本部门组织实施员工培训,所有人员按规定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