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知识普及月 金融知识进万家 争做理性投资者 争做金融好网民”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河南银保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银行业保险业
2020 年“金融知识普及月 金融知识进万家争做理性投资者 争做金融好网民”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银保监办发〔2020〕140号)要求,为确保公司保险业宣传活动有序开展,切实提升社会公众金融知识素养,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保障
公司宣传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市公司 同志任组长,综合部、运用服务部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部,负责宣传活动协调、指导、检查、通报等具体工作,综合部负责人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二、活动主题和口号
本次活动主题为:面向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宣传基础金融知识、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政策和金融风险防范技能,帮助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理性选择适合自己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远离非法金融活动,助力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引导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自觉抵制网络金融谣言和金融负能量,共建清朗网络空间,让人民群众更好地共享金融改革发展成果,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活动系列口号为:
普及金融知识 提升金融素养 共创美好生活
普及金融知识 汇聚金融力量 决胜全面小康
诚信保险保障 共享美好生活
诚实守信 做受尊敬的上市公司
理性投资 远离非法证券期货陷阱
传递网络正能量 争做金融好网民
净化网上金融生态 共建清朗网络空间
银行存款有保障 存款保险来护航
辛苦钱银行放 居民存款有保障
攒点存款不容易 金融陷阱要警惕
高利高息莫动心 丢了本金真闹心
心莫贪 擦亮眼 绷根弦 防诈骗
金融知识学一点 钱袋腰包鼓一点
金融广告迷人眼 钱财损失一瞬间
“贷”不出聚宝盆 还不完“套路贷”
网络贷款 千万别撩 你贪它息 它图你本
离电信诈骗远一点 靠平安幸福近一点
信用卡不是摇钱树 刷卡消费要适度 金融消费莫逞强 出事没人替你扛
三、活动时间
本次活动时间为2020年9月1日至9月30日,为期一个月,各单位应做好充分准备,合理安排各项活动,在整个活动期间保持宣传活动力度。
五、活动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 普及基础金融知识,提升国民金融素质。
普及基础金融产品和服务相关知识,包括但不限于保险知识和投资理财、银行卡安全、支付工具使用、等常用知识,引导金融消费者选择合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树立科学投资理财和诚信借贷的理念,通过合法渠道获取正规金融产品和服务,提升识别和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及产品的意识和能力。重点指导社会公众全面认识存款保险制度,宣传普及存款保险的基本概念、保障范围、最高偿付限额、偿付情形、参保对象、保费交纳主体、存款保险基金管理等,引导金融消费者全面、客观地认识存款保险制度的作用。
(二)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深化重点人群宣传教育。
扶贫先扶智,加强对贫困人群的金融知识普及,将金融教育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努力缩小金融教育的群体差距和区域差距,激发贫困人群学金融、懂金融、用金融的热情。同时,针对常态化疫情防控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帮助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城镇困难人员等易受疫情影响的重点人群了解信贷倾斜政策等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政策,平稳度过家庭财富波动期。
(三)倡导理性金融消费理念,营造良好金融市场环境。
强化金融机构服务意识,面向农村居民、在校学生、老年人、小微企业等不同群体的金融需求,针对个人信息保护、信用卡使用、保险的种类作用等重点内容开展教育宣传活动,使金融消费者了解保险业金融服务的业务模式、办理渠道、重要内容、相关风险等。强化社会公众金融消费安全意识、风险责任意识和诚信契约精神,引导金融消费者选择与自身风险偏好、保障需求相适应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让金融的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四)诚实守信,做受尊敬的上市公司。
贯彻落实新证券法,通过广泛开展教育宣传活动和从严加强监管执法,以内部软实力建设和外部硬约束监管相结合的方式,一方面广泛组织市场主体和有关部门协同开展监管法规解读、投资者教育宣传活动,引导投资者提升对财务造假等上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的鉴别能力,增强投资者理性投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另一方面督促上市公司依法诚信经营,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做守底线、负责任、有担当、受尊敬的企业,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培育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五)弘扬金融正能量,争做金融好网民。
持续加强金融领域形势宣传、政策宣传和成就宣传,积极引导金融系统职工和广大网民主动发声,弘扬金融正能量,提振广大网民对我国经济发展信心。加强金融素养教育,策划开展系列线上线下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制作推出符合网民特点和网民需要的新媒体产品,引导广大网民提升网络安全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和网络防护技能。充分调动广大网民参与网上金融生态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网民自觉抵制网络金融谣言,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净化网络空间环境,共建清朗网络空间。
(六)防范非法金融活功,加强风险预警提示。
针对常见的非法金融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非法金融广告、非法集资、伪私募、类私募等变相非法集资、场外配资、非法证券投资咨询、非法期货交易、非法赌博、电信诈骗和银行卡盗刷等,多渠道、多层次、多样式、有针对性地进行风险提示,引导社会公众自觉远离非法金融活动,防赌反诈,避免盲目投资和冲动交易。加强金融机构员工管理、教育和预警监测,引导从业人员发挥好“前哨”作用,自觉抵制非法金融活动。
五、活动形式
(一)网点宣传
营业网点应在整个活动期间持续开展宣传,原则上所有对外营业场所均应投入宣传。各网点在活动期间应在醒目位置摆放宣传活动统一海报,通过LED 电子屏等滚动播放活动名称和宣传口号(应保持足够播放时间和频率,不得插入大量产品推介广告)。其他网点宣传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展板展示、播放宣传视频、分发宣传材料,自助机具显示宣传信息等。有条件的网点应积极组织人员,利用客户等待时间开展“金融知识小课堂”等互动宣传活动。
(二)网络宣传
各单位在整个活动期间利用网络渠道持续开展宣传。公司官方网站应在首页设立专门宣传栏目,围绕宣传主题普及金融知识,重点通过“以案说险”方式,充分利用微电影、短视频、动漫画等形式宣传典型案例,提示消费者增强风险意识,保护自身权益。各单位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应同时持续推送宣传材料和信息,无独立公众号、微博的分支机构也应积极设计制作宣传材料。市公司运营服务部和基层各单位应开设网络电话人员等渠道接收消费者咨询,解答问题并收集消费者对宣传活动的意见建议。
(三)集中宣传
1.拟定于9月7日至11日首次为集中宣传日,宣传地点为龙腾社区河滨社区。由市公司综合部牵头,城区各单位配合。
2.拟定于9月21日至9月25日之间为二次集中宣传时间,由 市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保险机构走进校园、社区开展集中宣传。具体宣传时间、地点自定。
3.各县(区)公司应在9月中旬组织辖内保险机构进行集中宣传。
4.各单位在活动期间应积极团队宣传力量,结合本机构业务、客户和所在地区特点,主动走入社区、乡村、学校、企业等地开展集中宣传。市区优先选择人口集中的广场、公园、社区等区域,农村地区优先选择信息闭塞、非法金融侵害多发的乡村开展宣传。
(四)“金融知识进校园”宣教
宣传活动期间,各单位应抓住开学季有利时机,面向各地高校开展“金融知识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保护大学生群体,尤其是入校新生免受违法违规“校园贷”、“培训贷”和电信网络诈骗的侵害。要按照“送金融知识进校园”的要求,积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与对接院校通力合作,结合大学生金融需求和消费心理,结合校园金融侵害案例,灵活采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七、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活动重要意义
本次活动是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连续第三年联合开展全国性金融知识宣教活动,也是监管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决胜脱贫攻坚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践行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主动策划筹备,大力开展宣传,确保宣传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二)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各单位开展网点宣传、集中宣传活动过程中,要密切注意当地疫情防控形势,严格落实政府疫情防控主管部门各项要求,确保防控措施到位,确保线下宣传绝对安全。
(三)严格落实宣传公益性原则
各单位宣传活动中应恪守公益性原则。宣传材料内严禁出现对本机构产品、服务、品牌进行宣传的广告内容,也不得将教育宣传资料用于营销目的,网点、网络、集中宣传活动中不得借机掺杂对产品、服务的营销内容。
(四)积极联系媒体扩大宣传
各单位应积极联系当地广播电视、报刊杂志、门户网站等媒体,广泛报道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同时积极与公交移动媒体、户外广告、网络广播、短视频平台等新媒体合作开展宣传。
(五)努力创造活动良好环境
活动期间,各单位切实提高金融服务质量,畅通投诉渠道,妥善处理客户投诉,虚心接收意见建议,为活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环境。对于发现在宣传活动中存在消极敷衍、违反公益性原则、消费投诉处置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等情形的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