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8年年初以来,中美贸易摩擦持续加剧,虽然曾一度因两国领导人达成共识而得以缓和,但终以美国从2019年5月10日起对价值2000亿进口中国产品征收关税从10%提高到25%,并拟对余下约3250多亿产品增收25%关税为标志,升级为全面贸易战。贸易战是国运之战,是霸权美国阻碍新兴国家崛起的惯用伎俩,更是美国试图遏制我国创新发展、和平复兴的阴招损招。贸易战的本质是科技战,从美国对中兴、华为等高科技企业的打压来看,美国政府的战略意图就是遏制我国高科技发展。但是,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经济全球化的大势不可逆转,合作共赢才是人间正道。”科技无国界,科技国际化时代大趋势不会改变。在世界科技联系日趋紧密的时代格局中,美国妄图通过技术封锁限制我国科技进步的做法是愚蠢的,虽有短期危害,但长期看根本难以凑效。应对美国的技术霸凌主义,我国要高举全面深化对外开放的大旗,旗帜鲜明地倡导深度合作与协同创新,在加快提升自身科技创新实力的同时,实施更加开放、更为包容的国际科技合作战略,团结一起可以团结的力量,打破美国的技术封锁和围堵。
一、贸易战背景下美国对华技术封锁将成新常态
从本质上看,中美贸易战不仅仅是经济行为,也不是单纯的外贸竞争,而是中美两国科技创新特别是高科技的较量。特朗普政府对我国加征关税的清单,大多瞄准《中国制造2025》的十大重点领域,其在技术领域对华封锁,推动形成中美“高科技脱钩”的战略意图非常明显。
事实上,从去年3月份以来,随着中美贸易战的升级,对我国进行技术封锁特别是围堵我国高科技企业和科研院所,就成为美国打压我国科技发展的重要手段。例如,从2018年6月11日起,美国限制了部分STEM专业中国留学生的签证,受限领域包括机器人制造应用、航天航空、高科技制造业等,这些领域的研究生、博士生再次申请签证时,将不能一次性拿到5年签证,成功获批后签证有效期也只有1年。2019年4月10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将包括广东工业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同济大学等多所高校在内的37家中国大陆企业和学校列入美国企业应谨慎对待的“未经核实”实体的危险名单。一个月后的5月16日,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一项行政命令,宣布因为国家经济紧急状态,禁止企业使用被视为对国家安全造成风险的外国电信设备;美国商务部发表声明,将把华为及70个附属公司增列入出口管制的“实体清单”,美国企业必须要经过美国政府批准才可以和华为交易。2019年6月21日美国再以国家安全关切为由,将中科曙光和江南计算技术研究所等5家中国实体列入出口管制“实体清单”,禁止它们从美国供应商采购零部件。可以预见的是,随着中美贸易战、科技战的全面升级,美国对华技术封锁将成为新常态,而且有加剧之势,我国科技发展和国际合作所面临的不确定性因素急剧增加,对此,我国各类创新主体应该要有客观清醒的认识和理性务实的应对。
二、美国对华技术封锁的企图难以凑效
虽然美国的技术封锁短期内可能对我国产生不利影响,但长期看,特别是从国际科技联系视角和科技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大趋势来看,美国封锁我国科技的图谋难以凑效。
一是从历史事实看,美国对华技术封锁反而成为我国技术跃升的重要动力。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二个月,美欧各国即在巴黎成立“出口控制统筹委员会”,限制先进技术向包括中国在内的社会主义国家转移。在“巴统”对华禁运特别清单中,曾经列有多达 500 多种战略物资和技术。20世纪70年代末期,中美虽然建交,但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对我国的技术封锁也并未放松,在1996 年成立的“瓦森纳协定”中,禁运物资不仅涵盖了各类武器弹药、设备及作战平台等 22 类军品,且先进材料、材料处理、计算机等九大类民用产品也被列入对华禁运清单。新世纪以来,虽然中国加入了WTO,与美国的经济联系日趋紧密,但其却进一步强化了对我国的科技封锁。2007 年,美国再次调整对华技术出口管制规定,在原有管制清单的基础上又新增加了 31 大类。目前,美国每年有超过30%的对华技术出口申请被否决。在我国《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部署的11个重点领域的 68项优先主题中,有10个重点领域的 40项优先主题的相关研发重点受到美国高技术的出口限制,27项前沿技术的相关研发重点全部受到美国的出口限制,民口13个重大专项中有11 项相关研发重点受到美国的出口限制。但是,美国的技术封锁并没有阻止我国科技进步的步伐,相反,美国越封锁,我国越发展。我国通过自力更生和自主研发,实现了诸多技术领域的跨越式发展,诞生了一批诸如华为、中兴、大疆等高科技公司,成为全球创新格局中的一支最重要的新生力量。
二是从国际技术体系看,美国没有能力形成对华全方位封锁态势。当今世界,科技国际化大趋势不会改变、也不可能改变。美国对华技术封锁在国际社会不得人心,国际社会中的国家行为体、市场行为体、各国际组织以及美国内部社会,出于道义维护、利益确保和体系稳定等因素,都表达了对我国支持以及对美国失望的态度。所以,尽管美国对华高科技、特别是针对我国特定高科技企业的封锁越发严厉,但几乎没有国家主动加入美国对华的高科技封锁阵营。在美国发布禁令之前,华为已经加入了数百个国际行业组织或产业联盟,但也只有个别的国际行业组织或产业联盟遵从美国禁令,取消华为的会员资格。在有限的取消华为会员资格的国际组织中,还有些组织改变了态度。比如国际WiFi联盟、蓝牙技术联盟和国际固态技术协会(JEDEC)这三大组织,一度暂停了华为的会员资格,但不久又在官网上恢复了华为的地位。总部位于美国的国际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学会(IEEE)也曾短期内限制华为及其子公司的员工参加IEEE刊物的同行评审和编辑工作,但随后强调“科学和技术是全球性的活动”,宣布取消上述限制。
三是从中美科技交流看,两国科技合作日趋频繁,难以完全脱钩。自1979年1月31日邓小平与卡特在华盛顿签署中美两国政府间第一个正式合作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科学技术合作协定》以来,与经贸合作一样,科技合作已成为中美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16年,两国续签了《中美科技合作协定》,双方科技合作日趋频繁,合作领域不断拓展,合作模式不断丰富,形成了从政府到民间“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合作交流格局。联合研究、互设研发中心、共建国际创新园和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多样化的合作方式,有利推动了两国科研机构、企业等创新主体的科研发展和合作创新。尽管近两年来,中美经贸摩擦不断升级,但我国强大的制造业基础、庞大的市场和更加开放的营商环境仍然吸引着美国的科技公司寻求与中国合作。据统计,目前,在我国设有研发中心的外国企业达 1594 家,其中大部分是美国对华投资企业;美国 500 强企业已有 300 多家进入我国,在华最大的 40 个研发机构中,美国企业约占一半,美国摩托罗拉、IBM、通用电器、微软等大型企业都在我国建立了研发中心。
四是从我国科技基础看,我国科技实力加快提升,有能力打破美国封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科技事业实现了历史性、整体性、格局性重大变化,从科技投入和产出两方面来看,我国都已进入了世界科技大国行列。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领域实现多点突破、群体性跃升,科技创新领跑、并跑的比重越来越大,综合创新能力与美国的差距日趋缩小。随着全球价值链延伸以及自主创新的深入,我国在部分高科技领域的竞争力逐渐上升,在量子技术、人工智能、5G等新兴技术领域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技术突破。据《日本经济新闻》报道,全球新一代通信标准“5G”的专利申请数量,中国占比达到34%,是现有4G标准的1.5倍以上。全球 262 家“独角兽”企业(估值超过 10 亿美元的初创企业)有三分之一属于中国,中国已占全球电子商务规模的 40%以上。
总之,在全球化的今天,国际间的科技交流和合作已经成为滚滚洪流。美国对我国实行技术封锁,企图阻拦我国科技发展和创新,最终只能是作茧自缚,不但可能导致美国失去中国这个大市场,还可能延缓美国自身的科技进步。
三、有效应对美国对华技术封锁的建议
美国试图以“贸易战”打击我国高科技产业发展,长期看根本无法凑效,但在短期内势必给我国科技发展造成一些不利影响。因此,我国必须妥善应对,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坚持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双轮驱动、发展速度和创新质量有机统一、自主创新与开放创新相互促进。一方面,要在大力反对美国技术霸权欺凌行径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实施开放式创新战略,持续扩大国际科技合作交流,为我国新时代科技创新发展赢得更多的国际共识、拓展更多的合作渠道;另一方面,要立足自身优势和自力更生,紧跟世界科技前沿发展,着力推动以质量和效益为核心的创新战略,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突破关键核心技术,集聚高端科创人才,实现国家科技创新实力的持续稳步增强,以超强实力突破美国“围堵”。具体而言:
第一,高举“倡导合作交流、反对封闭对抗”的正义旗帜。针对美国逆全球化的做法,我国要高举“倡导合作交流、反对封闭对抗”的大旗,旗帜鲜明地倡导深度合作与协同互动。我国高科技企业、高校特别是那些受到美国制裁的高校和企业,要站在全人类发展的高度,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向国际同行倡导合作交流,反对封闭对抗的开放式创新理念,倡导科技无国界、教育无国界,反对美国破坏科技和教育合作的种种做法;要更好地阐释自身高科技发展的政策,回应国际社会对我国高科技产业发展的关切,从道义上争取国际社会的理解认同和广泛支持。
第二,实施更加开放、更为包容的国际科技合作战略,争取更多支持。要以全球视野谋划和推动创新,最大限度用好全球创新资源,全面提升我国在全球创新格局中的位势,力争成为若干重要领域的引领者和重要规则制定的参与者。要想法设法扩大与美国的民间科技合作交流,充分依托高校联盟、合作办学等民间合作关系,深化多层次的科技合作交流。要顺应“一带一路”倡议,选择那些与我国经济互补性强、科技基础好且安全价值大的国家,如印度、印尼、越南、哈萨克斯坦、巴基斯坦等作为合作的重点对象,深化双方优势学科和互补学科的合作交流。要支持企业面向全球布局事关核心技术的创新网络,鼓励建立海外研发中心,按照国际规则并购、合资、参股国外创新型企业和研发机构。要着眼于国际创新资源利用,在生命科学、能源、化学等领域,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全球科学家,以我牵头和以我为主发起全球人类表型组、全基因组蛋白标签计划(GTP)等若干大科学计划,努力在部分领域国际重大科学问题新规则的制定上掌握“话语权”。
第三,加快培育和引进高层次人才。要创新机制和模式,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高素质技能人才、高水平经营管理人才,培育工匠精神和企业家精神,构建一支高素质、能够满足科研和产业技术高质量发展需求的人才队伍。要按照国家整体人才战略布局,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地区人才的支持力度,加强青年人才普惠性支持,激发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充分发挥科学家和企业家的创新主体作用,在技术方案制定、技术路径选择等方面,让企业家、科学家等创新人才“说了算”。要进一步加大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力度,当前,针对美国对华裔科技工作者的排外行为,要鼓励和支持在美华裔科学家和留学生回国发展,加快汇聚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创新型人才队伍。要建立以品德、能力和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在重大科技任务攻关中锻炼使用人才。
第四,着力加强基础研究和核心技术攻关。建立基础研究投入长效机制,逐步提高基础研究经费占R&D经费的比例,突出“从0到1”的原创导向,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前瞻部署,探索非共识项目评审机制,大力推动变革性技术关键科学问题研究。要针对我国先进制造业、实体经济发展中面临的关键核心技术瓶颈问题,着力构建核心技术协同攻关机制,以企业为主体,以资本为纽带,以产业创新联盟建设为载体,汇聚创新资源要素,形成推动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的强大合力,培育一批核心技术能力突出、集成创新能力强的创新引擎企业。要加快构建结构合理、先进管用、开放兼容、自主可控、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技术体系,以技术的群体性突破支撑引领新兴产业集群发展。要推进产学研用一体化,支持龙头企业整合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力量,建立创新联合体,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开展核心技术研发攻关。要加快建立主要由市场评价核心技术创新成果的机制,打破阻碍核心技术成果转化的瓶颈,使创新成果加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第五,切实推动创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抓战略、抓规划、抓政策、抓服务”的指示精神,顺应创新主体多元、活动多样、路径多变的新趋势,推动政府管理创新,形成多元参与、协同高效的创新治理格局,实现国家创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要加快推动政府科技管理改革,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升统筹协调能力、落实执行能力、政策创新能力、引导服务能力,为各类创新主体提供更多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要积极培育公平的市场环境,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要进一步形成以明晰产权为核心的成果转移转化机制,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效益评价置于提振产业、促进就业的国家利益和公众福祉的大背景之下。要积极推进政策创新,定期系统梳理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条文,凡阻碍创新的应及时予以清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