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师德师风先进个人评选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实施《湖南省师德师风教育读本》的指导意见和《2021年宜章县“师德师风建设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据《“师德师风建设年”推进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学校树立一批师德典范,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和教师队伍管理,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师德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我校决定开展以“讲文明、树形象;强师德,做良师”为主题的评选师德师风先进个人活动,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形式人物,准确把握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使命担当,把立德树人和高尚的师德作为教师的行为准则。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为核心,促进全校教师队伍建设水平整体提高,以优良的师德师风带动教风、促进学风、转变作风、优化行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教书育人环境,积极引导教师自觉规范自身的思想道德和职业行为。
二、领导小组
组长:李俊
执行组长:叶海波
副组长:田红艳邓光辉刘泽平王淑华黄志海何其昌王小庚俞海梅
下设工作小组:
组长:田红艳
成员:颜华勇姚忠胜谷洁林谢未芳
评委小组:学校党支部支委成员
监督小组:纪检室
四、评优考核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民主的原则。
凡具有师德师风负面清单《附表一》行为者,一票否决。
年级推选时适当考虑男女比例,不分学科。
年级推优名额分配。
一、二年级各3名
三—九年级各4名
五、评优程序
先由年级组推荐教师先由年级组推荐优秀教师(11月:3日完成),再由学校推优领导小组最终考核决定推优名单。(11月25日)
六、评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共有:“四有”好老师、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等方面。
七、评选考核细则
(一)爱国守法(2分)
1、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没有违背等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1分)课堂内外散布消极言论,对学生产生错误导向:不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决议者,扣1分。
2、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依法 履行教师职责权利。(0. 5分)
守法不严,工作失职,造成教育教学事故或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内容者;弄虚作假、 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者: 进入不健康的娱乐场所者;扣0. 5分。
3、自觉学习和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有依法执教的自觉意识。(0. 5分)
散布封建迷信言论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邪教活动者;压制批评、打击报复者,扣0.5分。
(二)、爱岗敬业(2分)
1、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勤恳敬业,乐于奉献,认 真履行工作职责,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0.5 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每次扣0.1分:课堂组织不力,课间疏于管理而造成学生伤害,情节较轻的:值日、课堂,开会,集会不到位,造成安全管理事故和国有财产损失,情节较轻的:不遵守教学工作规程,课堂组织、考试命题、监考阅卷中出现工作失误者:不遵守学校考勤制度,无故不到校上班者:不服从领导临时安排的工作。情节严重者,扣完为止。
2、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能自觉执行上级部门的有关 规定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0. 5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每次扣0.1分:上课时处理个人事务(擅离岗位、接听或拨打手机、吸烟等);同事之间搞不团结,吵架、打架及互相猜疑诋毁者:上班或上课迟到、早退;未参加学校升旗仪式、政治学习、集会及其他重大活动;上班期间从事与本人教育教学无关的内容和活动(打游戏、炒股、上网聊天等)
3、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耐心辅导学生,认真 组织考试考核(0. 5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每次扣0.1分: 工作敷衍、实行放羊式教学:不按要求进行周前备课,无备课教案进教室者:作业不及时、认真批改者:
4、定期向家长通报学校教育要求和学生在校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积极向家长宜传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方法。(0.5分)
(三)、关爱学生(2分)
1、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努力建立“尊重、关爱、民主”的新型师生关系,保护学生 合法权益。(1 分)
2、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 耐心教育,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偏爱学生。正视学生差异,注重 学生的个性发展(O. 5分)。
3、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尊重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思想道德教育活动, 采取有效途径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0. 5分)。
有你下列情形之一,每次扣0.1分:讽刺、挖苦、岐视、谩骂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训斥、指责学生家长:随意停课及组织学生参加未经批准的集会和其他商业性活动:随意让学生停课或让学生出教室;
(四)、教书育人(2分)
1、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0.5分)。
擅自停上体、音、美等课或占用课外活动时间,每次扣0.1分。
2、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0.5分)。
对学生提出的问题不认真答难解惑;对学生错误放任自流;每次扣0.1分。
3、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把传授知识同陶冶情操、习惯养成、道德素养与民族精神培育等有机结合起来,激发学生创新精神,培养学生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0.5分)。
教育失职或方法不当,造成学生迷失方向;压制学生全面发展:每次扣0. 1分。
4、切实减轻课业负担,严格控制作业量(0. 5分)。加重学生课业负担者,每次扣0.1分。
5、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对学生进行学业评价,实行日常学习评价与期末考试评价相结合的评
方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0.5分)。
缺失日常评价或期末评价者,每缺一项扣0.1分。
(五)、为人师表(2分)
1、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0.5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每次扣0.1分: 违反社会公德或师德规范;聚众赌博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有损于学校及同事声誉的言行。
2、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0.5分)。
有下列情形者,每次扣0.1分:穿背心、短裤、拖鞋进教室者;在学校公众场合吸烟者;在校内喝酒或酒后上班者;
3、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领导和同事(0.5分)。同事之间发生吵架、打架等每人扣0.5分,对主要责任者加倍扣分;背后说闲话或造谣、污蔑、诽谤他人,每次扣0.1分;办公室或负责的卫生区卫生差,经指出没有改正的每次扣该办公室集体1分;其他影响学校声誉、形象的言行,每次扣1---2分。
4、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