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校门出入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开学后出入管理,严守阵地,以“控制传染源、 切断传播途径、 保障师生安全” 为目标, 按照外防输入、 内防扩散的要求,依据国家和我区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1. 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实行封闭管理, 无关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2. 学校通知开学后,教职员工和学生按学校规定的时间返校。未经学校批准,一律不得提前返校。
3. 凡进入校园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逐个通过,间隔 1 米以上,消毒—测温—扫码—登记,确认符合相关规定后,方可进入校园,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一律不得返校、返岗。
4. 发现发热、 干咳、 乏力等异常症状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配合做好后续处置工作。
5. 因疫情防控等工作需要, 须临时进入校园的疾控、 医疗机构和水、 电、气、暖及社区等单位工作人员,由对口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查验合格后方可进入校园。
6. 对其他原因进入校园的非本校教职工,在消毒-测温-扫码-登记后, 还要登记否到过疫区、是否接触过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等详细信息。发现情况异常的,一律禁止进入校园。保安对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进行严格管控, 不允许东游西逛。
7. 对不服从管理办法、 强行进出的人员的一律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8. 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