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党总支和各支部、专业部及各科室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深入推进全校意识形态工作,切实守好意识形态工作这块“责任田”,特签订如下责任书:
一、切实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校党总支领导班子对全校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总支书记与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总支、支部委员会其他成员与各专业部(科室)负责人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二、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头脑,把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导向贯穿到立校办学、育人育才全过程,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阵地意识和底线意识。
三、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确保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四、以课堂为主阵地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充分利用课堂和思政课程、每周的升旗活动,让思政教育经常化、持续开展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五、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完善新闻宣传阵地,充分发挥各主流媒体的新闻宣传、舆论引导、氛围营造的作用,把严本校新闻宣传的政治关、思想关、质量关。严防有害信息在网上传播扩散。加强敏感时期、重点时段、特殊群体的舆情信息收集、分析和研判,及时通报舆情信息热点,开展相应的教育引导。加强对校公用微信群、公众号和QQ群的管理,准确把握整体舆情动态,引导网上舆论。
六、严禁教师在课堂上散布违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的言论。
七、坚持宗教与教育相分离的原则,引导师生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加强对师生进行国情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抵制邪教,营造健康文明的校园风气。
八、加强对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的党纪党规教育,加强执纪监督,决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精神的言论,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切实筑牢意识形态安全防线。
九、加强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开放类活动的备案管理,严格履行相关程序,未经审查备案的不得擅自举办。
十、党总支、支部成员及各专业部(科室)负责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对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交办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有效落实的;对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不到位、对敏感事项和重大问题迟报虚报瞒报的;对意识形态领域错误言论不斗争、处置不及时不妥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对重大突发事件舆论引导不力、影响社会稳定的;未尽职责、疏于管理、造成宣传思想文化阵地混乱,发生导向错误的;其他需追究责任的。
十一、本责任书由校党总支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
党总支书记(签字):党总支委员、班子成员、支部书记、
专业部(科室)负责人(签字):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