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新型肺炎防控晨午检制度
为加强学校新型肺炎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疫情在学校内发生、流行、蔓延和爆发,切实保护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新型肺炎防控晨午检制度。
一、严格遵守《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卫生法律法规,认真填写晨午检记录并做好学生晨检、午检工作。
二、学生进入校门之前由校门的防疫值班小组人员(小组成员由当日带班领导、疏导员、测温员、记录员及隔离引导员共五人组成,已排出具体值班表)利用专业设备对学生及教职工初次对体温进行检测,一旦发现体温异常者,记录员马上对信息进行记录,隔离引导员将体温异常者带至隔离室并通知校区安全办主任上报校防疫领导小组。
三、晨午检工作由各班主任老师负责具体实施,坚持每日晨检、午检,防止发热或咳嗽的学生进入学校,保证学生身体健康。晨检时间为早晨7:50—8:10,地点在教室。午检时间为下午1:40—2:00,地点在教室。上午10:30之前下午3:30之前将晨午检记录表送至政教处存档,一旦发现体温异常或有咳嗽等症状的学生马上为其佩戴口罩,由本年级主任上报校防疫领导小组,由隔离人员将学生带至隔离室,并通知家长来校接学生就医。
四、教职工的晨午检工作由本年级主任及各科室主要领导负责,每日上午8:00,下午1:50报告年级主任身体情况,各年级主任及各科室负责人汇总后报政教处。一旦有教职工出现异常情况,马上就医并通知安全办上报校防疫领导小组。
五、晨检午检工作的基本内容包括:
1、摸:学生有无发热现象,并用测温枪进行测量体温;
2、看:观察学生精神状态、面色等。
3、问:饮食、睡眠等症状;
六、晨检午检人员发现可疑者,应立即向政教处报告,由政教处隔离引导员对其进行隔离并上报校防疫领导小组。
七、晨检、午检中发现传染病学生或可疑者,应拒绝其入校,由家长带到医院去确诊,或留隔离室观察。对一般小伤病,可不予限制学生活动,对确诊学生的所在班级,应进行消毒处理。
八、本制度自开学起实施,做到经常、安全,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