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期间师生晨(午)检制度
一、晨(午)检应在疫情报告人(校医、保健教师)的指导下进行,疫情报告人负责全校(园)的异常情况的排查。
二、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师生入校门时,在学校门口对其进行体温等症状的检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不允许进入教学楼,要送到隔离室,等待家长带学生到医院或通知镇卫生院进一步检查。在进入食堂就餐、宿舍楼时,也要对体温进行检测,发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不允许进入。立即上报校医、保健教师,并送隔离室。
三、非疫情期间,每天早上、下午第一节课前 10 分钟由班主任负责检查班内学生(幼儿)身体状况,对每个学生(幼儿)进行体温测量,并观察、询问,如有无咳嗽、皮疹、腹泻、呕吐等症状,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
四、班主任发现有传染病疑似症状学生时,立即向疫情报告人汇报,同时将学生送到隔离室。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疫情报告人要立即上报校长,并迅速报告当地疾控部门,由疾控部门到达现场做出相应处理。同时对所在班级其他学生封闭管理,等待诊断结果。如是疑似或确认病例,对班级学生及密切接触者进行排查,并在疾控部门指导下,进行隔离14 天;在非疫情期间,学生送到隔离室后,立即通知家长送疑似学生到指定医院就诊,并电话追踪医院诊断结果。疫情报告人得到卫生部门确认结果后,立即向校长(园长)汇报,同时向当地疾控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五、对疑似或确诊的学生的班级、走廊、宿舍及去过的地方进行通风消毒,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以便及时发现可疑症状者。
六、坚持开窗通风制度,每天有专人落实教室的开窗通风次数、时间。
七、坚持定期消毒制度,按消毒规范进行消毒。
八、凡是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在治愈或排除前一律停课,不得来校。学生(幼儿)因传染病休学的,痊愈后要出示医院证明并经学校(幼儿园)同意后方可返校。
九、学校(幼儿园)进行晨(午)检、巡检等工作时,要认真做好记录,如实、详细记载检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