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学生公寓党员工作站相关工作的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管理的若干意见》(教发【2002】6号),和《成都师范学院关于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成都师范学院于2014年在学生公寓成立了党员工作站。工作站的成立,为学生党员在公寓建立了一个精神家园,为其他同学在公寓找到了中心,为大学生党建工作搭建了一个全新的平台。为了进一步拓宽党员工作站的工作思路,加强和改进公寓党员工作站的工作,通过认真开展“两学一做”,使之在学生公寓扎根、成长,提升工作站在师生中的影响,引领当代学生思想,促进学生养成教育,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进一步明确建立党员工作站的意义
(一)建立党员工作站可以把学生党建工作植入公寓学生教育服务工作之中,有利于开展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学生公寓作为学生日常生活、休息、学习的主要场所,应该成为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战场,这将有助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有助于探索高校加强党建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的研究途径。
(二)建设好工作站有利于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结合高校学生公寓的特点,开展党建创新工作就是充分发挥党组织服务群众的基本作用,充分实现公寓在大学生日常学习生活中的教育服务功能。通过党组织把跨学院、跨年级、跨楼层的同学最广泛团结起来,有助于公寓的安全稳定工作。
(三)工作站有利于党支部完善考核评价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体系,推动学生党支部自身建设与发展。通过党建工作进公寓这一新方式,有利于加强对学生党员的后期管理及党员发展前的考评工作,也使得学生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党员的考核方式更加全面。
(四)工作站有利于学生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求学生党员从维护公寓卫生环境、规范日常行为等身边小事做起,真正地起到先锋模范作用,用党员的先进性去感染身边的每一位同学,服务于每一位同学,使党旗在学生公寓中飘扬,进一步提升党在学生中的影响力,增强党的凝聚力。
(五)在工作站内储备部分常见的急救药品和急救器材,通过集中培训,增加工作站内党员的应急救护知识,提升应急救护能力。把第一时间应急救护延伸到公寓,提升应急状态下的快速反应能力,最大限度保护学生生命,减少损失。这也是党保护群众、服务群众思想的具体体现。
二、找准工作站的目标定位
党员工作站是在学校党委组织部和学工部领导下,学校加强公寓管理和强化学生“三自”教育(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而设立的学生组织。站务委员会是党员工作站最高决策机构,由学生正式党员担任。站长负责工作站全面工作,组织召开站务会议、党员大会,代表站务委员会定期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
三、设置好工作站的机构岗位及其职责
(一)工作站指导管理办公室。代表学校党委组织部和学工部,指导党员工作站的建立,确定各工作站站务委员,推荐站长、副站长人选。负责工作站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指导、审核各工作站的评优工作,联系、协调相关部门和二级学院,为工作站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定期向组织部和学工部报告工作站的工作情况、重大事项和重要情况;及时向各支部反馈党员相关情况。
(二)指导老师。全校7栋学生公寓,设7个学生党员工作站,每个工作站安排1名兼职指导老师。
指导老师的主要任务,在工作站指导管理办公室统一协调下,协助做好学生公寓学生党员工作站的组建;指导工作站内学生党员有序开展思想政治学习教育活动,布置安排和督促检查学生党员政治学习、理论探讨、各类活动;定期与工作站学生党员进行个别谈心,认真倾听学生党员心声,做好学生党员意见和建议收集整理工作,及时做好上传下达,促进学生党员成长;协助工作站指导管理办公室做好对工作站及站务委员的定期评议。
(三)站务委员和站长、副站长。每个工作站设立站务委员9名,站长1名,副站长2名,站长、副站长不能在其他团学组织中担任主要职务。站务委员候选人由党员个人报名,经各二级学院党总支推荐,和工作站党员大会投票选举,经公寓指导管理办公室确认产生。指导管理办公室在站务委员中推荐站长、副站长候选人,经9名站务委员选举产生。站务委员任期1年,毕业年级的站务委员不得超过站务委员总数的1/3。
站务委员引导本公寓学生党员在日常学习、生活、工作中发挥示范引领和模范带头作用,宣传健康文明生活方式,为公寓管理和生活园区精神文明建设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自觉主动服务同学,接受同学监督。组织、指导党员楼层长工作,组织、督促工作站内党员开展各类活动,监督党员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校规校纪,组织好困难帮扶工作。做好党员的民主评议。
站长、副站长负责协调学生公寓学生党员工作站各项事务工作,组织工作站成员共同开展工作,保证工作站的正常运行。安排、督促工作值班工作。联系学校的各相关部门,反映工作站及公寓存在的问题和要求。主动与本公寓的学生党员交流,了解思想状况和学习生活情况。在老师指导下定期组织本公寓学生党员开展活动。定期召集工作站党员会议,制定工作计划,及时向上级组织汇报总结工作。对学生党员工作站的党员工作情况进行定期考核与评价,及时帮助党员改进相关工作,做到自我教育与自我管理。
(四)综合协调组。综合协调组3人,由党员个人报名,工作站指导管理办公室在学生党员中直接选聘,选聘原则是在各类团学社组织中没有担任主要工作。综合协调组主要负责各工作站之间的沟通协调,以及工作站指导管理办公室与学院辅导员之间、宿管中心之间的沟通协调。汇总编制值班记录,收集学生对党风的意见,制作宣传手册、展板、网站维护,及其他综合事宜。
(五)党员楼层长。了解本楼层党员及其他同学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状况,组织党员时事、政治学习,带领本楼层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督促党员模范遵守各项纪律,开展本楼层困难党员和群众的帮扶工作,开展党员的评议。定期向工作站汇总反映本楼层党员、群众的重要情况。
(六)党员寝室。制作“党员寝室”标牌,挂在每一个党员寝室门口,有党员姓名、照片和联系电话。亮明党员身份,一方面让提醒党员,随时注意自己的身份,在学习生活中起到示范作用,也能增强其作为党员的荣誉感;另一方面,接受群众监督,其他同学发现学生党员有不符合党员标准的言行,可以及时发现、及时反映;第三,周围同学遇到问题和困难,可以就近寻求党员帮助。
四、确定工作站基本制度
工作站的主要制度包括责任制度、学习制度、党员考核制度、值班制度、帮困助学制度等。
(一)责任制度。站长领导工作站确定年度工作内容,制定工作计划,完成工作总结,及时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二)学习制度。组织公寓内的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开展理论学习和研讨,帮助同学解答入党中遇到的问题;邀请专家、学者或老师讲党课;利用网络、信息栏、宣传栏学习宣传党的主张、政策和学校的相关信息。
(三)党员考核制度。每学期开展一次综合评议,将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在公寓内和其他公共场所的表现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所在党支部,存入个人档案,协助党组织做好培养、考察工作。
(四)值班制度。每天安排党员轮流值班,接受学生反映的问题和建议,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对热点问题及时汇总上报,及时把学校出台的与学生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制度和学生反映问题的处理意见向学生进行反馈。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五)帮困助学制度。工作站对公寓内的困难群众要制定系统的帮扶方案,通过结对帮扶等多种方式,有针对性的开展帮扶工作。
(六)志愿服务制度。工作站全体党员都有义务参加志愿服务,工作站应制定志愿服务计划,如公寓内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间周或每个月安排一次;每个月就近为学校困难教职工义务劳动一次;外出帮助周边的困难户,每学期安排一次,等等。
五、坚持不懈开展工作站日常工作
(一)工作站总体工作。总体工作主要有几个方面:理论学习、召开会议、帮困助学、志愿服务、值班、信息搜集等。学生党员要在学习、生活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和引领示范作用,通过扩大宣传,开展活动,增强党员团队的凝聚力、向心力,团结周围普通同学。树立好党员这面旗帜。协助辅导员、宿管员维护学校的学习和生活秩序,了解学生的学习和思想状况,积极帮助解决群众困难。增强同学对党的信心,对党员的信任。协助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对象在公寓里的培养考察工作。
(二)工作站值班。工作站每天值班,值班时间:17:30—22:00,周末16:00—22:00,由一名站务委员带领3—4名党员在工作站值班。值班的主要任务,一是接受、处理同学的问题和困难,二是开展公寓巡查,配合宿管员纠正、制止违规违纪行为,检查寝室清洁卫生状况,三是调查了解同学中的焦点、热点话题或新闻。
(三)工作站会议。1.党员大会。每周日晚上19:30,工作站召开党员大会,指导老师到场指导,站长主持时事学习,汇总上一个星期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是同学反映的尚未解决的问题,形成一周工作总结。布置下一周主要工作。适时开展急救知识培训、训练,和党员评议。对公寓内一周内的重要事件、重大情况,工作站可形成专项情况报告。
2.站务会议。站长主持,全体站务委员参加。每周至少召开一次,时间可由站长视情况确定。分析汇总站内党员、群众的重要情况;商议决定工作站重大事项;形成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形成党员评议意见。
3.指导工作例会。周日晚上20:30,参加人员:工作站指导管理办公室、宿管中心、指导老师、各站站长、综合协调组。各工作站情况汇总,形成公寓工作站一周工作报告,安排下一周的主要工作。
六、评选表彰优秀
“优秀党员工作站”、“优秀站长”、“优秀党员寝室”、“优秀指导老师”每学年表彰一次,按总量的10%推荐评选,由学校党委命名表彰,记入学生(老师)档案。“优秀党员寝室”由工作站和指导老师共同推荐,经工作站指导管理办公室审核,报学校党委批准;“优秀党员工作站”、“优秀站长”由工作站和站长本人提出申报,指导老师推荐,经指导管理办公室审核,报学校党委批准,命名表彰。
“优秀指导老师”由指导管理办公室推荐,组织部、学工部审核评选,报校党委批准表彰。
推荐、评选工作在4月上旬完成,4月下旬完成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