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食堂劳务外包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管理食堂,强化食品安全,提升后勤服务质量,办家长满意食堂,放心食堂。根据省、市、县主管部门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在原有食堂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现对食堂劳务外包工作人员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是学校食堂劳务外包中标人所聘用的持有健康证的工作人员,同时必须得到学校确认的无犯罪记录的品行端正、道德高尚的人员。
二、食堂工作人员进入校园必须办理校园通行证,每天必须持证方可进入校园。
三、食堂工作人员的车辆进入校园大门,两轮电动车熄火推进,放至学校西教学楼后车棚内;三轮、四轮电动车要执行学校教师车辆停放管理制度;接泔水的车辆按学校指定的位置停放。
四、食堂工作人员进入食堂操作间必须穿戴好工作衣帽、规范戴好口罩,方可进入操作间工作。接泔水人员不得擅自进入食堂操作间和餐厅,只有师生用餐结束后,泔水人员才能需佩戴口罩进入餐厅接泔水。
五、食堂工作人员在食材进入操作间前,要对食材进行一次安全验收,发现问题菜及时向学校食堂值班领导汇报,不得隐瞒不报。
六、食堂工作人员在操作间必按照学校食堂规定流程操作,不得擅自减化程序,偷工减料,截留食材。不得在操作间内抽烟、喝酒。
七、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要在全程监控下工作,不得损坏监控设备,不得随意调整摄像头,关闭监管设备。
八、食堂烹饪间加工出锅的饭菜第一时间要放入备餐间,备餐间空调要按学校规定时间开关,备餐间门要随时关闭,确保饭菜持有科学温度。
九、食堂工作人员,每天要按时规范操作食品留样,同时做好相应记录。
十、食堂工作人员每天分饭菜时间必须执行学校规定的时间,不得提前或推迟。
十一、食堂工作人员中午分饭后与教师一起在二楼餐厅就餐,不得留菜独自就餐。更不得在食堂单独加工饭菜,独自享用。
十二、食堂工作人员在分饭菜过程中,必须按学校规定的量分盛到位,就餐时需要补充的饭菜汤要及时供应服务到位,不得拒绝任何一位学生的补食,让学生吃饱吃好,不浪费。
十三、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在所有学生用餐结束后方可收饭桌上的碗筷,擦洗桌面,不得提前,不得催食。
十四、学生用餐结束后,食堂所剩饭菜由学校总务处安排统一处理,食堂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打包带回。
十五、师生每天用餐结束后,要及时按流程清洗碗筷用俱,不得擅自使用不合格的洗涤剂,所有碗筷用俱洗干净后进行消毒处理,并及时做好记录。
十六、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做到节约水电,不得浪费。
十七、师生用餐结束后,工作人员每天要及时打扫食堂操作间和餐厅,确保地面干净,无积水,物品摆放有序。待总务处验收合格后,工作人员方可下班。
十八、食堂工作必须服从学校管理,按时参加学校食堂的例会,食品安全培训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