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功能室使用管理规定
随着我校校本课程体系结构的逐步完善,我校开展的校本课程数目逐年增加,涉及到的上课教室、功能室的需求也逐渐增加。为规范校本课程教室、功能室的使用,课程发展中心制定了本校本课程课室、功能室使用管理规定,以便更好地统一管理和使用各教室、功能室。
具体规定如下:
1、对于老师上校本课程需要使用各功能室、实验室或者空教室,课程研发与研究中心委派其中一名课程老师负责管理上课地点钥匙,具体课程负责老师名单见附件。
2、老师在每次上校本课程前十分钟到达对应功能室、实验室或空教室,开门并检测所需设备(含水电和门窗)是否正常运行或工作。
3、提醒学生注意保持课室整洁、爱护教室设备设施,不能随意触碰不需要用到的设备设施或他人物品。
4、下课后,上课老师要安排学生清洁好教室卫生并关好门窗电。
5、上课期间或由于上完课没有及时关水电和关门窗的,所产生的后果由其上课老师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