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吸取扫黑除恶刘幸福案件教训专题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
根据此次民主生活会要求,本人认真学习了〔2019〕41号文件精神,对照文件要求,进行了深刻反思和自我检查,全面检视自身在基层组织建设、村(社区)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干部作风和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对照检查如下:
一、存在问题
1.基层组织建设方面:对村(社区)两委成员的政治理论学习抓得不牢,一是政治理论学习只停留在要求“参与”层面,对政治理论“入脑”“入心”缺少有效的监督措施;二是对政治理论学习的检查存在重“痕迹”轻“实绩”的问题;三是政治理论学习存在偏向抓“理论”轻“实践”的问题。
2.村(社区)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方面:对村(社区)两委成员的选拔人员管理参与较少,一是只关注党组织负责人,对其他班子成员过问较少;二是只关注挂钩村(社区)两委成员,对其他村(社区)过问较少;三是只关注存在问题的村(社区),对其他村(社区)关注较少。
3.干部作风方面:对村(社区)两委成员中存在的“庸、散、慢”行为教育不够严,一是当面批评,直接指出问题少;二是批评时态度不坚决,照顾面子成分多;三是对造成影响的当事人追责不到位,怕得罪人。
4.制度建设方面:对村(社区)两委执行制度监管不够严,一是满足于“有制度”,对“执行制度”过问不够多;二是满足于制度的“再执行”,对“怎样执行”过问不够严;三是满足于制度的“已经执行”,对执行的结果“挑刺”不够很。
二、产生上述问题原因
对于查找的问题,本人进行了深刻的全方位透视和反省,归纳起来根源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身份意识认识不到位。对于村(社区)基层组织的管理,认为是镇党委、组织和纪检部门的事,与自己关系不大,忘记了自己也是党委班子成员,宣传部门对基层组织建设尤其是政治伦理建设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二是履职意识认识不到位。对于村(社区)基层组织的管理,认为每个村(社区)都有分工挂钩的领导,自己只要管好自己挂钩村(社区)就可以了,缺少全局意识。
三是监管力度不到位。对村(社区)两委成员在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执行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存在“老好人”思想,怕得罪人,缺乏应有的斗争精神。
三、改进措施
针对查找的问题,我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尽心尽力履职,以认真、较真的态度抓好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督查,重点突出学习过程督查,通过随机抽查、测评、问卷调查等形式,提高学习质量和成效。
二是主动参村(社区)“两委”人员的选拔任用工作,特别是挂钩村的党组织整顿工作,结合实际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三是增强斗争精神,以扫黑除恶、秸秆“双禁”、水环境治理等为抓手,对挂钩村(社区)存在的“慵、懒、散”等问题进行坚决斗争。
四是强化规矩意识,重点对扫黑除恶、理论学习、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的制度执行情况,采取“卡片”式检查,确保见问题、见人。
以上对照检查,敬请各位领导、同志们批评指正,我将虚心接受,认真加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