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建房管理“四办法一标准”工作领导讲话稿
下面,我就做好我县农村自建房管理“四办法一标准”工作强调以下四点意见:
一、吃透政策,做到心中有底
今年,省市密集下发了关于农村集体用地转用、宅基地审批、自建房管理的一系列文件,政策性很强,含金量很高,各乡(镇)、各部门,特别是业务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吃透政策,对各自职责做到心中有数,防止放而失范。根据银县长相关批示精神,近期我们要组织一次关于农村宅基地、自建房等相关问题的管理培训会,就农村宅基地的申请、审批、使用、转让、以及农村自建房的规划、管理、使用等进行系统培训,农业农村部门要早做准备,提前学习、研究、吃透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配合相关单位做好此次培训工作,要责专人参与、负责此次培训。
二、摸清底数,做到心中有数
县农业农村部门要扎实做好农村宅基地管理统计及信息化管理工作,及时开展农村宅基地现状和需求情况统计调查,要结合国土调查、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推动建立农村宅基地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开展宅基地和农房利用现状调查,全面摸清宅基地规模、布局和利用情况。逐步建立宅基地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推进宅基地申请、审批、流转、退出、违法用地查处等的信息化管理。这是基础工作,直接影响后续工作的开展,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一定要充分认识到摸底工作的重要性,组织专班,派遣精干力量,在自然资源部门和乡镇的配合下,逐村、逐户排查摸底,必须做到调查全覆盖与数据精准无误。摸底情况出来后,第一时间上报县政府。同时,也要按照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做好宅基地违法处置工作,认真开展农村宅基地执法巡查,对正在进行建设或已建成的,未依法取得用地手续的项目,或违反批准规定建住宅的依法进行查处。
三、明确主体,做到心中有责
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担起村民建房管理的主体责任,要充实力量,健全机构,切实承担起农村宅基地的审批和管理职责。要对外及时公布申请宅基地建房的流程、要件、办理时限,同时建立健全宅基地动态巡查制度和村级宅基地协管员制度,依法组织开展农村用地建房动态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制止违法违规行为。村一级要落实“一户一宅”制度,严格审查本村村民建房资格,收集整理宅基地用地建房基本资料,做好档案资料留存与公示工作,确保宅基地分配使用公开、公平、公正。
四、密切配合,做到心中有大局
此项工作涉及部门多,各单位一方面要厘清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凡属明确的任务要做到责无旁贷,即使未赋责的,也要积极配合其他单位的工作开展。另一方面要强化部门联动,各单位要横向加强沟通协调、资源共享,纵向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特别是县农业农村部门要注意与自然资源部门加强沟通,相互配合,在数据共享、村庄规划、用地指标、农转用报批、建房审批、违法处置等方面有机衔接、紧密协作,推动农村宅基地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共同做好农村自建房的规划、审批、管理等各项工作。
同志们,土地是农业生产的第一要素,从省市文件下发的密集程度可以看出,农村集体用地转用、宅基地审批、自建房管理等农村用地问题是今年农村工作的一项重点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该项工作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充分结合,推动“四办法一标准”落地落实落细,切实为我县乡村振兴工作在农用地方面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