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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党代表直选表态发
□允许党员联名推荐或个人自荐候选人 □党员“一人一票”选出党代表14名“我是这次5名候选人中最年轻的,(本文 来自好范文网:WWW.HAoWord.cOM)但我已是一名老党员。”来自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的梁华今年32岁,早在1998年,他就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如今已是一名执业xx年的律师。今年3月,梁华知道市律师协会可以公推直选市党代会代表这一消息后自荐参眩最后,他从市律师协会的29名人选中脱颖而出,成为5名候选人之一,并且是律师协会最年轻、唯一自荐参选的代表。
今年4月9日到4月17日,短短一个多星期,深圳经历了4场党代表公推直选,产生党代表14名。此次公推直选的4个试点中光明新区党工委是市委直属的区级党组织,创维集团党委是港资企业的党组织,深圳市律师协会党委和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党委是新社会组织党组织。“4个试点分别代表了不同领域”,谈到确立这4个试点的初衷,深圳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党建工作基础比较好,又能体现不同层级、不同类型党组织的特点。”
丰富提名推荐方式 党员联名推荐和个人自荐候选人
“这次试点,我们借鉴全市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公推直选的做法,研究制定了《公推直选试点办法》,规定代表候选人除组织推荐外,还可由10名以上(含10名)党员联名推荐或党员个人自荐,并明确规定通过两种推荐方式产生的候选人原则上不少于20%。”深圳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说。经深入宣传发动,4个试点单位推荐人选116名,其中党员联名推荐的40名,个人自荐的6名,两者占总数40%;经党组织考察、测评等环节最后提交党员大会选举的26名候选人中,党员联名推荐的5人,个人自荐的3人。
允许党员联名推荐或个人自荐候选人,激发和吸引了广大党员积极参与公推直选全过程。试点单位党员参与推荐达91%,参加选举大会的党员达95.5%。光明新区11名超过80岁的离休干部党员,常年随子女在市内或广州居住,也都特意回来参加了推荐和选举。各试点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表示,这次试点,无论推荐参与面,还是选举出席率,完全超过了事先预期。
改进候选人介绍方式 候选人发表演讲并接受党员提问
此次公推直选对候选人的介绍,突破过去仅发放书面简历的单一方式,在大会选举前统一以宣传栏、布告栏等形式发布候选人简历和照片。光明新区还集中组织候选人到社区、企业与党员面对面交流;在选举会场外设立大幅宣传栏、向党员印发宣传册,图文并茂地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工作业绩等。在选举大会上,先组织候选人进行现场演讲并回答党员提问,为候选人提供展示自己优点、长处的机会。创维集团党委候选人黄礼贵,在演讲中充分阐述了自己作为公司管理人员,当选党代表后能够在公司与党委政府之间更好地起到桥梁作用的优势。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候选人麦炳志在发言中说,自己在非官非商、无权无钱的协会秘书处工作,之所以出来参选,不是为名更无利可图,就是为了更好地为大家服务、为行业的健康发展鼓与呼。
第二篇:党代表和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直选的探索
党代表和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直选的探索
文字显示:大中小作者:浙江省委组织部课题组来源:组织人事报发布时间:2014-12-13浏览次数:188
渐次推进党代表直选
党代表是党的代表大会的细胞,党代表选举是党内选举的重要组成内容。改进党代表的产生机制,对于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扩大市、县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的试点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从加强党内民主建设的要求来看,逐步扩大党代表直接选举的范围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取向,目前可从县(市、区)级党代表的直接选举抓起。2014年2月,我省台州市路桥区全面试行了区(县)级党代表的直接选举,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阶段应在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完善县(市、区)级党代表的直接选举,取得更多经验,形成党代表直接选举渐次推进的态势。
1、合理划分选区,优化代表结构。一是以所辖党组织和党员数量为主要依据确定每个选举单位的代表名额,同时,统筹兼顾党代表的结构、党员行业和地域分布等因素;二是以党委建制为要素划分选举单位,从增强代表与党员的利益关联性和便于代表与党员的联系为出发点,根据行业相近、地域相邻、大小适中等因素将选举单位划分为若干选区,选区的正式党员数100—200名为宜,代表名额应少于5名;三是应根据各类党员的比重,科学规定党代表的构成,增强党代表的代表性和广泛性,可考虑增加非公企业、种植业大户和农村无职党员的比例,领导干部代表的比例降低为50%左右;四是根据“代表应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的规定,确定代表任职的基本条件,一般应包括以下五个方面,即能认真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按党性原则办事,严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有一定的议事能力等。
2、民主推荐提名,无记名推选候选人。本着增强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自觉性、积极性,党代表候选人的产生应以“自下而上”的方式为主。第一步是党员自主报名。以党支部为单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党员联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鼓励党员竞选党代表。组织推荐要经过支部党员大会通过,联名推荐要有选区内10名以上的党员联名推荐,本人同意。第二步是无记名民主推选候选人。对报名者进行审查和公示后,召开选区党员大会集中推选,推选时简单介绍参选人情况,通报选区代表名额、结构等要求,无记名投票推选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公开推选结果。第三步是差额确定正式候选人。选举单位党委以得票数为依据,结合差额比例、结构等要求,上报县(市、区)组织部门审批,公示并确定正式候选人。同时,针对党代表候选人有中途退出竞选的情况,应建立党代表候选人替补制度。
3、健全竞职演说机制,差额直选党代表。实行差额的竞争机制,使选举人对候选人有更多的了解,对候选人有选择的可能,可以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从而增强选举的真实性。
(1)适当提高差额比例。结合台州市路桥区的实践情况,本着既能扩大民主又能相对集中选票的考虑,差额比例宜在30%—100%之间。(2)健全竞选演说机制。选举前,候选人所在的党支部和候选人自身可提出推荐性介绍意见,以书面形式提前三天分发给党员。正式选举时,组织党代表候选人上台竞选演说,党员就书面介绍和候选人的竞选演说,可提出问题,由代表候选人当面回答。(3)无记名投票直选党代表。选举单位(选区)确定选举日,召开选区党员大会,在候选人竞职演说后,进行秘密写票和无记名投票,现场唱票计票。党员实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4/5的选举方为有效,以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1/2的,并且得票多的当选。另外,对另行选举的得票数比例能否定为超过1/3且得票数多者当选,以及如何确认不计入应到会党员对象、建立党代表补选制度等问题,也需要结合实际作出具体的规定。
4、建立代表述职和罢免制度,加强对党代表的监督。一是建立党代表述职评议制度。规定党代表要向选区党员汇报履职情况,组织选区党员对党代表进行评议。二是建立党代表辞职、罢免制度。党代表工作调离选举单位(选区)的,自动终止代表资格;难以继续履行代表职务的,应主动辞去代表职务;党员认为党代表不能正常履行职责或不再适合担任党代表职务的,可以提出罢免申请。罢免申请应由选举单位(选区)1/4以上党员联名提出,提交选举单位(选区)党员大会表决,过半数以上党员通过方为有效。建立述职评议和弹劾罢免制度,可以使选举产生的不称职或不尽职的党代表及时得到警示、撤换或调整,真正体现民主授权和制约的真正统一。
5、实行党代表常任制,完善代表工作规则。实行党代表常任制是有效发挥党代表作用的重要途径。党代表的权利和义务不仅具有《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所有权利和义务,而且党代会“代议制”的性质和党代表常任的规定性,决定了党代表拥有党员“让渡”出来的一些权力,决定着党代表承担更多义务。要根据党代表的权利和义务,实施党代表联系党员群众制度、党代表调研视察制度、重要决策征求代表意见制度和试行党代表旁听全委会制度等,建立健全党代表常任工作规则。可考虑与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或党代表常任制工作相衔接,设立常设组织机构,负责党代表的选举、教育培训、管理服务,以及代表提案、建议和意见的承办等工作。
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直选范围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直接选举的范围。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都是选举的重要形式。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应该包括这两个方面。目前,直接选举的范围很小,层次很低,除总支和支部实行直接选举外,甚至连基层党委包括各部门的机关党委,也几乎都实行间接选举,一般都是先选举代表,再由代表选举党委。从加强和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要求来看,逐步扩大直接选举的范围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取向,因为直接选举更能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出的领导成员更具有群众基础。
在农村和城市基层,村民和居民委员会的直接选举已有十多年的历史。村党支部“两推一选”(群众推荐、党员推荐、党内选举)的做法也在面上得到普遍推行,一些地方还进行了直接选举乡镇长、乡镇党委书记的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为扩大党内民主,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提供了新鲜经验。我省的常山县、诸暨市、岱山县、长兴县、建德市等地也进行了直接选举乡镇书记和乡镇长的试点工作,在干部的提名机制、党管干部方式、干部选举机制等方面作了探索和创新。以常山县龙绕乡党委书记的直选为例,经过自荐报名、民主推荐、差额考察、差额票决等环节后,最后召开全乡党员大会,从2名候选人中直接差额选举产生1名乡党委书记。其主要做法是:
(1)设定任职条件。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党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浙江省乡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对报名对象的年龄、文化程度、身份、职务、党龄、身体状况等方面明确具体的要求。(2)广泛宣传发动。通过一定的形式公布乡镇党委书记直选人员的条件、资格和报名程序。同时,将直选的重要意义、方法步骤、组织领导、工作要求等及时传达到基层党组织,切实保障党员的“四权”,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参与直选的积极性、主动性。(3)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凡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报名参加直选,填写《乡镇党委书记直选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登记表》,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指定的地点,并办理交接手续。然后,由纪委、组织、公安、审计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普通党员代表、群众代表等组成的资格审查小组对所有报名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下一个环节。(4)进行首轮推荐。召开由县委委员,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县人大常委会成员、县纪委领导成员,曾担任过县级领导职务的老同志代表,县级机关各部门主要领导、各乡镇党政正职及民主党派、工商联、社区、行政村、非公企业党组织负责人代表、普通党员代表等参加的民主推荐会,从符合条件的29名参选
人员中,根据1:8的比例,按得票数从高到低确定了8名候选人初步人选。(5)全委会提名推荐。在首轮推荐的基础上,召开全委会,按照1:4的比例,按得票多少,从首轮推荐产生的初步人选中再产生4名候选人推荐人选。(6)组织考察。采取考察预告、书面征求意见、民主评议、岗位胜任度测评、“两圈”考察等办法,对全委会提名推荐产生的候选人推荐人选,从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把好参选人员质量关。(7)常委会审议。组织部门在考察的基础上,按照多于1:3的比例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初步名单,提交常委会审议。经常委会审议后,按1:3的比例,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8)全委会票决。为充分发挥全委会的作用,与现行制度相衔接,在常委会审议后,进行全委会票决,对常委会审议提交的名单,再按1:2比例确定参加直选的候选人预备人选,提交乡镇党员大会进行选举。(9)公示和蹲点调研。对经全委会票决后产生的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公示,接受全社会和广大党员的监督。同时,组织候选人预备人选到目标乡镇进行蹲点调研,召开座谈会、走访农户、开展问卷调查等方式,与目标乡镇的党员群众进行面对面的交流接触,加深互相之间的了解。(10)党员大会差额直选。为加深选举人对被选举人的认识,提高投票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在大会选举前,安排候选人预备人选在大会上进行竞选演说,向全体党员介绍各自的施政方针和竞选态度,充分展示个人综合素质和能力。然后,由到会的全体党员进行投票选举。当场计票,当场宣布选举结果。
纵观常山县龙绕乡党委书记直选的整个过程,两名正式候选人均是在个人自荐的基础上,经广大干部群众两轮推荐、党组织和党员层层筛选产生,其成效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对党员群众来说,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四权”得到了有效落实,特别是县委把首轮民主推荐提名的权利交给县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老同志代表,给大家的切身体会是“决定干部命运的人多了”。二是对干部本人来说,在民推基础上实行差额竞争选举,变过去的确认型选举为竞争型选举,为符合条件的干部提供了公平竞争的舞台,增强了干部的竞争意识和宗旨意识,有利于实现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的统一。三是对党委组织部门来说,县委及组织部门在这次直选工作中不搞任何形式的人选内定,而是作为选拔规则的制定者、组织者、监督者,最大限度地发挥干部群众在干部评判中主体作用,树立了靠德才素质、靠群众公认、靠工作实绩选人用人的良好导向。
当然,作为一项新的探索,乡镇党委书记的直选也有不少值得进一步研究思考的问题,比如:(1)面上能否推开的问题。这次试点乡镇的选择,我们掌握三条原则,一是党委班子团结、战斗力强;二是党员、干部和群众的基础比较好;三是乡镇党员的数量比较适中(党员数不超过500名),有合适的党员大会选举场地。如果在面上推开,乡镇规模、条件、基础不同,加上现有体制机制因素的制约,我们认为目前仍有较大的难度。(2)资格条件确定的问题。这次职务条件是按照《条例》要求,规定现任副科领导职务满2年以上,问题是对非党政干部身份的人能否放开,这些人进入后的待遇和管理怎么确定,从公正的角度考虑是否允许目标职位所在乡镇或本人成长地的人员报名等等。(3)相关的配套制度建设的问题。如,为了加强党员大会选举结果的权威,应对严格控制选任制领导干部任期内的职务变动作出规定。如何正确区分候选人正常的自我宣传与防止拉选票、搞贿选、乱承诺等的区别,应有明确的界限规定。在加强对选任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方面,应结合向党员(或党代表)述职、接受质询和评议,以及弹劾罢免等,形成与常任制相配套的工作机制。
第三篇:试行区(县)级党代表直选的实践与思考
试行区(县)级党代表直选的实践与思考
路桥区委书记 陈惠良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对于发展党内民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的有益探索,2014年11月,台州市路桥区结合区委换届,经省组部同意、市委批准,在全区范围内试行了区(县)级党代表直选,由16000多名党员直选产生261名区三次党代会代表。为及时总结经验,进一步深化完善区(县)级党代表直选工作,我们进行了专题调研,形成此调研报告。
一、路桥区试行区(县)级党代表直选的具体实践
在试行过程中,我区从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合理设计制度和规范操作程序入手,较好地实现了党组织意图和党员意愿的统一。
(一)明确代表资格条件。按照《党章》规定以及常任制对代表素质能力提出的新要求,对党代表的资格条件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区党代表必须是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且要求是政治素质高、工作表现好、思想作风正、群众威信高、议党议政能力强的党组织关系在路桥区的中共正式党员,确保代表的先进性。
(二)合理确定代表名额。努力扩大代表的覆盖面,降低领导干部在代表中的比例,将领导干部的比例降到55%左右,扩大生产和工作一线代表的比例,并根据路桥民营经济发达的实际情况,适当增加非公企业和外来务工人员代表的名额,确保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但代表结构最终服从选举结果。在充分考虑代表先进性、广泛性的同时,努力将党代表与人民代表、政协委员交叉开。
(三)规范代表产生程序。严格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坚持把发扬党内民主贯穿于代表直选工作的全过程,科学合理地设置选举的具体规则,通过报名、审查、推选和选举等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党员在选举过程中充分的、有序的参与,实现组织意图与党员意愿的统一。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我们把发展党内民主作为着眼点,把保障党员“四权”作为直选的一个重要目的,体现了四个特点:一是自主参选。扩大推荐渠道,将过去党代表选举由组织酝酿提名,改为由党员自主参选,充分尊重党员的被选举权。二是平等竞选。在选举资格认定、选举程序、选举结果运用等党代表直选的各个环节,无论是一般党员,还是各级领导干部,做到一视同仁,不搞特殊化,充分体现党内平等。三是差额直选。从产生党代表候选人开始就由广大党员差额推选,在此基础上再由广大党员差额直选党代表正式人选,保证党代表候选人的质量,使广大党员真正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四是公开运作。做到不计入应到会党员名单公开、报名参选公开、推选人选公开、预备人选公开、选举结果公开,整个过程每一个环节实行阳光操作,接受监督。
二、路桥区试行区(县)级党代表直选的初步成效
实行党代表直选,在制度层面上充分尊重了党员在党内的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让广大党员将自己在党内拥有的民主权利通过选举让渡给党代表和党代会的一个过程,增强了代表产生的合法性基础,体现了权力委托与授予关系,解决了区(县)级党代会“权力来源”问题。对于保证党代表的质量,充分发挥党代表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一)激发了党员的参与热情,活跃了党内民主气氛。实行党代表直选,改变了以往基层党代表大会间接选举区(县)级党代表为基层党员直接参与,激发了广大党员的参与热情,并使广大党员有了独立思考、自主选择的机会,从而给参选者的自身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正如有的当选代表所说:“这次通过直选当上党代表的感觉完全不一样,因为这次是面对面接受党员的挑选。”
(二)增强了候选人的竞争意识。以往组织上提出的候选人,一般都能十拿九稳当选,
没多少悬念。实行直选后,无论是各级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党员都站在同一起跑线上,接受党员的挑选,能否当选,谁都“心里没底”。因此,广大党员的竞争意识和民主意识日益增强,无形中增加了参选者的压力,促使参选者不断提升素质、完善自我。
(三)促进了代表结构的改善和素质的提高。从实践来看,当选的代表各项结构指标均符合指导性结构比例的要求,并且比上一届有所优化,特别是领导干部比例比上届下降了5%左右。同时,党代表直选极大地促进了代表素质的提高,过去的党代表只是在党代会期间发挥几天的作用,很多人把党代表更多的只是当作一种荣誉。实行直选制后,由于在党代表的产生方式上引入了竞争机制,党代表也从“三天代表”变为“一届代表”,大大增强了党代表的责任意识,“责任感”胜过了“荣誉感”。党代表的作用由小变大,由虚变实,促使党代表必须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切实担负起党代表的责任,增强议党议政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路桥区党代表直选中反映出的一些问题
作为一项先行的探索性工作,试行过程中反映出的一些问题,需要加以认真研究分析:
(一)部分党员干部思想认识上的偏差需要纠正。对直选工作,绝大多数基层干部、党员持肯定态度,但也有少数同志在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如:推行党代表直选只是组织搞花架子,是形式主义,没有什么实质意义;既然是由党员直接选举,就应该由党员自由发挥、自由选举;有的则对自下而上的提名做法感到不理解,担心搞直选不能贯彻好“组织意图”。这些顾虑固然有区(县)级党代表直选工作尚处于探索阶段,各项制度不够成熟的客观原因,但也有对党代表直选认识模糊、党代表作用认识不清的主观原因,需加以纠正。
(二)直选中的一些具体做法需要完善。在试行中虽设计了候选人上台表态发言制度,但一些党员反映仅凭这一平台还不能深入了解候选人。作为扩大民主的具体措施,实行了不低于20%的差额选举,少数选区却出现了党员推选票高度集中且候选人人数等于应选人数的现象,另外,个别选区出现了非组织提名党员竞选现象,使选票相对分散,经过另行选举也没有选足党代表名额。少数选举单位将工作性质差异较大、彼此不十分了解的非公企业和学校等党组织的党员划分为同一选区,容易扭曲党员真实意愿。在正式填写选票时,存在极少数党员就近为某一候选人“说情”的情况。党代表工作调离选区时,其资格如何处置,新调任领导干部的代表资格怎样确认等问题需要明确。
(三)党内选举制度的一些制约因素有待解决。党内选举的实体性规章制度建设较多,而程序性制度建设不够,如党章规定“选举人有要求改变候选人的权利”,但缺少具体规定;缺乏与选举配套的权力监督制约制度;为保证到会率,我们按征求党员本人同意、党员大会表决和选举单位党委审批的原则,确认不计入应到会党员对象,但缺少相关党内文件作为依据;在调查中发现一些党代表存在要求扩大职权和正常发挥作用的愿望强烈,党内相关法规对党代表的职权尚无明确界定。
另外,直选经费也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一些村居和企业反映直选增加了经济负担,经了解,一些镇街道的选举费用达几万元,主要用于外出党员参选费用补贴、误工补贴、场租费、宣传费等。
四、深化和完善区(县)级党代表直选的几点思考
试行区(县)级党代表直选,是完善党代会常任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针对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要在坚持遵章、循规、依法的前提下加以认真解决,不断深化和完善区(县)级党代表直选工作。
(一)建立机构,强化宣传,落实保障措施。作为一项探索性工作,要保证区(县)级党代表直选工作扎实有序地深化、完善,加强领导十分关键。从我区的实践看,主要是建立与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运行相衔接的组织领导机构为重点的保障机制。一是设立党的代表
大会常任制工作办公室。负责党代表的选举、教育培训、代表提案、建议和意见承办的组织协调、检查督促等工作。二是加强对选举工作的宣传引导,增强党员的党性意识、大局意识,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三是落实直选工作经费。可根据本地实际参照地方人大代表选举、活动经费的标准予以保障。
(二)结合实际,依法选举,实现组织意图与党员意愿的统一
1、适当减少代表名额,合理划分选区。本着精干、节约的原则,分配党代表名额时,应以各选举单位所辖党组织和党员人数为主要依据,并统筹兼顾党代表的结构、行业领域、地域分布等因素。为便于代表与党员之间的联系,根据行业相近、地域相邻、大小适中等因素,一个选举单位可划分若干选区。同时,适当减少领导干部的比例,增强党代表的广泛性。
2、坚持组织提名与党员提名相结合,民主推选候选人,充分体现参选党员意愿。候选人的提出和确定,是充分体现选举人意志的一个重要环节。从实践来看,采用以党支部为单位,采取个人自荐、党员联名推荐、组织推荐和界别推荐相结合的自下而上的候选人提名方式,既能增强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又能较好地实现党员意愿和组织意愿的统一。在此基础上,要建立健全公示、资格审查等制度,确保候选人的公认度。
3、提高差额比例,适度引入竞选机制。根据“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少于百分之二十”的规定,结合我区实践(349名正式候选人参选,应选名额262人,平均差额比例为33.7%,实际产生正式代表261名),为扩大民主程度,可考虑将差额比例提高到30%左右。建立健全候选人介绍制度和竞选演说制度,为候选人提供多种竞选平台,使党员对候选人有更为充分的了解,作出相对准确选择,避免盲目投票。设立秘密划票间,实行秘密投票,实行秘密投票方式是真实表达选举人意志的有效制度安排,在党代表选举设立秘密划票间的基础上,可统一组织党员在秘密划票间单独划票,使党员真正能按照自己的意愿填写选票。针对存在党代表候选人中途退出竞选的现象,可建议建立党代表候选人替补制度。
4、规范竞选行为,妥善处理问题。在党代表直选中,广大群众党员的政治参与热情高涨,如果对直选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处理不当,容易使部分隐性矛盾显性化,尤其在一些基层组织涣散、派性和宗族势力比较明显的地方,矛盾易激化。因此,要严格按照《党章》、《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相关党内文件精神,妥善处理不计入应到会党员对象确认、改变候选人的处理办法、不正当竞选行为等各类问题,切实保障党员权利。
(三)积极探索,建立党代表作用发挥和接受监督制约的配套制度,实现权利与义务的统一
党代表直选后,党代表能行使什么权利,履行什么义务,作用发挥如何,将直接影响党员间接管理党内事务的效果,也直接影响党员参与下一轮党代表直选的积极性。同时,党代表的这种权利和义务是通过地方最高的领导机关党的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具有党内“法规”的地位。因此,要规范界定好区(县)级党代表的职权,努力做到权利和义务的有机统一;要建立健全党代表组织关系隶属选区党组织和联系党员群众、党代表视察和批评、重要决策征求代表意见等制度,充分发挥党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同时,要建立健全党代表述职评议、辞职罢免、补选增选等与选举相配套的权力监督制约制度,加强对党代表的监督,不断深化和完善区(县)级党代表直选。
第四篇:表态发 言
表态发 言
各位领导、同志们:
街道党委为了全面提高机关干部的综合素质,打造学习型机关,实现街道干部之间相互交流、共同提高的目标,决定在机关开展周五大讲堂活动。
这项活动的开展是以凝聚人心、提高素质为目标,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在学习内容和形式上都有创新。作为一名街道工作人员,我倍加珍惜这次学习和提高的机会,决心在今后的学习中做到以下几点:
一、牢固树立学习意识,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汉代王允说过,人才有高下。知物由学,学之乃知,不问不识。意思是说,人的才能有高低之分,但要知道事物的道理都要通过学习,学习之后才能知道,不学就不能增长知识的和才干。
学习是人生成长的阶梯,我要把学习当成一种生活态度、一种工作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不仅要认真参加好周五大讲堂的学习,而且要会向书本学习、向领导和
同事学习、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要在学习中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素养、锤炼道德情操、提升思想境界、提高工作能力;要在学习中把握人生道理、实践人生追求、进一步提高自身综合素质,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街道党委保持一致。
二、 提高实践能力,做到学以致用。
知为先,行为重,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相长,要将学习成果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我要紧紧围绕街道党委提出“见第一就争、见红旗就扛”的工作方针,切实把通过学习汲取的知识运用到街道社会事业和经济的好发展、快发展、大发展中,以学习拓展思路、提高能力,以学习转变作风、鼓舞干劲,为永吉街道的振兴和发展做出一名“永吉人”的应有贡献。
以上是我的表态,谢谢大家。
王新生
第五篇:新当选镇长表态发1
新当选镇长表态发言
各位代表、同志们:
刚才,各位代表以人民赋予的神圣权利把我们几位选上了镇人大主席、副主席,政府镇长和副镇长的岗位。在这庄严的时刻,站在这里,我很荣幸,也非常激动。代表的信任,人民的重托,意味着责任重大。重任在肩,我们的选择只有一个,那就是恪尽职守,不辱使命,不负众望,以实际行动回报人民代表,回报全镇人民。
多宝山镇是嫩江县的中心镇。作为镇长,我深感自己的责任和压力重大。但是在我来多宝山镇短短3个月来,多宝山镇人民对我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理解与认可,成为我作好工作巨大动力。我坚信,路在人走,事在人为。我决心用多宝山镇人民那种淳朴无私的品质,坚韧不拔的毅力,与时俱进的精神,来充实和提高自己,力争以最佳的工作业绩,来回报全镇人民对我的关爱和厚望!
镇长的任期是有限的,责任是无限的。我和政府班子成员决心从三个方面做好服务。
一是立足一个定位。就是立足于为人民服务这样一个角色的定位。为人民服务就是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用这句话时刻激励和鞭策自己,努力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把自己全部的力量和才智,毫不保留地奉献给多宝山镇的各项事业。
二是带好一个班子。就是带出一个服务型的政府领导班子。建立人性化服务型的政府,是这次大会对人民代表的郑重承诺,一诺重千金,实践这个承诺将是我们每一位新的政府领导成员的重要任务。我虽然当选为政府镇长,但一个人的智慧、知识、能力是有限的。我将把我有限的力量融入到政府一班人这个团队中去,用团队的力量弥补自身的不足,身体力行,率先垂范,精诚团结,戮力同心,象抓经济工作那样抓好政府自身建设,象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政府的形象,尽快建设一个勤政高效、务实创新、团结奋进的服务型政府,以担负起新多宝山镇建设的领导职责和历史使命。
三是抓好工作落实。要始终如一地坚持加快发展这个第一执政要务,树立科学发展观,积极传承历届政府领导班子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领导下,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提升工作追求,勤奋工作,埋头苦干,将狠抓落实贯穿于工作始终,同时还要始终如一地坚持依法行政,自觉接受镇人大的依法监督和群众监督,依靠社会各界力量,齐心协力开展工作。
各位代表,多宝山镇的明天是美好的,有全镇人民的理解、信任和支持,我们一定能够把多宝山镇建设得更加美好、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