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学校风险转移机制
保护学校师生合法权益
——**县2008年学校保险工作总结
我县2008年教育保险工作,在积极宣传、尊重自愿的原则指导下,在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社会各界的充分理解和广大师生的积极参与下,在教育、保险双方的真诚合作下,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部门支持
自今年秋季在学校大力推行的校方责任保险,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保费纳入学校部门预算,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由同级财政部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以来,为了落实这项利国利民的工作,县教育局积极配合保险公司逐校逐乡镇核实学生名册,做到应保尽保,不多一人,也不漏掉一名学生;县财政局在认真核实学生数后,及时划拨资金;县政府主管财务的县长及时签字同意经费列支,保证学生自
二、家长自愿,社**解
每年秋季开学时,我们都积极配合保险公司下发《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宣传学生保险的政策及保费和赔付的标准,以增强群众的投保意识,通过多年的宣传,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师生及学生家长投保的积极性,优化了保险的社会环境,使教育保险工作出现了健康顺利的良好局面。学生家长能正确认识到为学生买保险,与乱收费、乱摊派有本质的区别,它是学生发生意外伤害和疾病时的“急救站”,能有效减轻学生及家庭的经济负担,体现了父母对子女的爱心和责任,也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象征,因此我县学生保险工作推进顺利,社会反响良好。
三、投保率稳中有升
本学年度,虽然我县学生总量与上学年度相比减少辐度较大,但由于工作措施得力,宣传工作到位,学生入保率稳中有升。
上学年度,我县学生总数为96433人,参保“学平险”的学生为79944人,参保率为82.9%。本学年度,我县学生86716人,参保“学平险”的学生为76869人,参保率为88.64%,校方责任险07—08学年度入保学校为81所,保费只有14.1万元;08—09学年度,入保学校达到220所,保费达32.7万元,出现了历史性的飞跃。
四、抓服务,努力做好理赔给付
学生保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因此我们非常重视学生出险后的理赔给付工作,我们要求保险公司严格遵守小案不过周、大案不过月、特案及时付的理赔承诺,尽量做到准时及时,不积压、不惜赔、不少赔,以取信于学生,取信于社会。一年来,我县学生出险2360次/人,已赔付234万元,其中未决赔案360件,待赔金额57万元,出险案子的及时赔付,确保了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有力地保障了学校教育教学的稳定。
过去一年,尽管我们的学生保险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仍然存在需要改进的地方,突出表现之一是,校方责任险没有做到学校全覆盖,相当一部分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没有纳入到校方责任险之中,其主要原因,除了一些学校存在经费紧张之外,还是思想认识不足,这有待于我们今后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学校领导的风险转移意识,共同把这件利国利民利教的好事办好。表现之二是避险自救的教育没有做到常抓不懈。今年的“五·一二”**大地震,从一个侧面为我们上了一堂严肃的安全教育课。在平时的教育活动中,是否开展过学生避险自救教育,是否经常进行学校建筑物安全隐患的排查,是否经常对学生进行诸如防火、防电、防毒、防流行疾病等方面的安全卫生常识教育,是切实与学生生命安危息息相关的大事,所以避险自救教育来不得半点松懈。
经过多年教育保险工作的开展,我县教育保险在社会的共同关爱下,不断发展,不断壮大,不断完善,不仅及时化解了广大中小学生因意外事故和疾病所带来的经济风险,而且维护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为我县创造和谐社会贡献了一份力量。
**县教育局勤办
二00八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