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暨“五治”工作总结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暨“五治”工作的安排部署,我局结合实际,把环境综合治理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相结合,以创文明城市、卫生城市为契机,多措并举,标本兼顾,扎实开展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加大工作投入力度,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突出重点,狠抓薄弱环节,着力推进城乡环境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该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全面落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责任,我局高度重视,将该项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并成立了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把责任分解到各股室(队)、各监管所,落实到人,制作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责任分解表,使该项工作做到了有组织、有领导、有机构、有措施、有考核、有落实。
二、活动开展扎实,成效显著
(一)、加强宣传
为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营造良好的思想氛围,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我局始终把宣传、教育工作放在首位,多形式强力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大意义,力求入脑入心,要求各行业经营单位、农贸市场关心、支持并参与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去,发送宣传传单、实行分片包干,形成全社会行动参与的良好氛围,达到教育引导城乡居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革除陈规陋习的目的。从我做起,树好形象,带头参与,告别陋习、养成爱清洁、讲卫生、讲秩序的好习惯。
(二)、开展专项整治,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五治”工作
我局结合监管职责,开展了多次专项整治行动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五治”工作。餐饮服务单位方面:重大节日(活动)期间开展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春秋季开学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督促餐饮单位公示食品安全信息;开展农村厨师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组织参加健康体检;配合乡(镇)政府加强农村家宴监管;实施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及等级公示;开展打击肉类产品掺假售假和使用含违禁农药的食品原料专项整治;成功创建一条省级小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两家省级示范店。药品经营单位方面:我局将药店的规范管理,纳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之列,结合GSP标准和认证跟踪检查,要求药店对药品实行分类摆放,使店内做到美观、大方、整齐、标识统一。2021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5080人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药品经营企业7865户次,发出监督意见书230余份,责令整改63家,处罚款6万余元。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我区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餐厨废弃物处置、餐饮店铺环境卫生、药品经营企业环境卫生等方面有了明显改善,人民群众食品、用药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高。
(三)、扎实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活动
要求机关各股室(队)、各片区监管站办公室内保持了地板、天花板、墙壁、门窗无破损、无污迹、蜘蛛网,桌面、窗台无灰尘、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无乱吐、乱贴、乱画现象。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坚持每周清扫责任区,对此项活动的常抓不懈,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的认识和参与自觉性,我局机关环境卫生有了进一步的变化。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措施
自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以来,通过我局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该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餐饮单位、药品经营企业店铺环境卫生环境风貌得到了很大改观,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保障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但也存在以下问题:小餐饮单位食品安全、店铺环境卫生有待进一步改善,城区个别餐饮单位还存在卫生死角。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开展小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继续加大宣传整治力度,全民提升我区餐饮单位食品安全、店铺环境卫生水平,为创建做出应有的贡献。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