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根据省市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制订《漳浦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水稻生产功能区的实施意见》(浦政文〔2018〕316号)文,成立以分管农业副县长为组长、各有关部门为成员的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将划定任务指标25.48万亩分解到各乡镇场,统筹安排县级财政资金131万元支持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为落实新的形势下确保国家粮食安全、藏粮于地战略打下坚实的基础。
2018年7月23日经公开招投标确定“北京世纪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技术服务单位,及时召开工作推进会、培训会,加大宣传力度,在乡镇开展试点工作,有序推动划定任务进度;我县已按时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25.48万亩(实际完成26.062万亩)的划定任务,且数据库在2019年1月13日通过省农业农村厅质检软件检测。
2019年7月26日收到《福建省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成果验收办法(试行)》(闽农综〔2019〕88号),我局按程序于2019年9月4日在福建政府采购网公开发布“漳浦县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成果县级验收项目”采购信息,2019年9月10日进行竞争性谈判,因无供应商参加谈判流标。2019年9月30日我局再次按程序在福建政府采购网公告发布重新采购信息,2019年10月11日进行竞争性谈判,中标单位为“北京中农信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我局要求中标公司“北京中农信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时入驻开展验收工作,技术公司于11月11日完成验收工作,形成漳浦县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成果自验报告书并提交给我局;我县于11月14日按照规定召开评审会,会议评审结果为漳浦县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成果县级验收项目通过验收,11月19日通过市级初审,并于12月26日通过省级验收。
2020年省农业农村厅开展划定成果数据库整改工作,我局严格对照划定要求进行整改;11月19日“市农业农村局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群”通知,我县划定成果数据库已上交国家检测且没有出现在“2020年国家检测结果反馈《人工抽查发现问题县级单位名单》”上,基本通过省级技术检测;2020年12月4日通过国家审核检测(详见福建省两区划定成果汇交交接审核单),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划定任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