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科半年工作总结
2020年,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劳动关系科紧紧围绕全局工作目标任务,以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为主线,以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为重点,为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双方权益,构建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狠抓落实,全面推进劳动关系工作。现将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宣传,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一是联合监察大队,在开展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中,深入企业车间和各用人单位,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妇女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现场宣讲,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二是集中建设领域和相关用人单位负责人和人力资源业务经办人员50余人参加培训。为他们讲解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强调签订劳动合同的重要性,并对劳动合同网上备案及合同的新签、续签、变更、解除或终止等相关业务作细致讲解,大力提升了各用人单位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
(二)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稳定工作
疫情防控期间,认真贯彻落实各级人社部门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牵头制作《罗平县人社局关于妥善处理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告知书》、《罗平县人社局疫情防控期劳动就业相关政策解答》、《劳动关系法律法规摘要》等宣传资料。深入企业和用人单位进行广泛宣传,指导企业规范用工、积极落实好各项政策措施,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期间,积极配合劳动监察、仲裁、就业等部门科室,对县内企业全面摸排,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及时协调解决劳动争议案件,同时对15家规模较大的企业实施动态监测,每周按时向市级报告监测情况。通过以上工作,保障了疫情期间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有效促进稳定就业。
(二)进一步推动劳动合同网上备案审批工作
为积极响应“放、管、服”改革工作,为用人单位和服务对象提供更加方便、快捷、高效的劳动用工登记服务,我县从2018年开始启动互联网登记用工备案工作。至今年6月今年我县各类用人单位网上劳动用工备案478家,劳动合同用工备案12200份,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6%。
(三)集体合同和集体协商合同审查备案
集体合同是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达成的书面协议。是企业职工合法权益最根本的保障。为了改变以往部分企业在集体协商中不注重实效的问题,今年三方四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发文,深入开展集体协商“夏季要约行动”。指导企业积极开展集体协商,进一步推动普遍建制、规范协商程序、完善合同文本等工作,将集体协商工作程序、协商内容、合同履行情况、职工协商代表履职情况作为重点,及时跟踪评估协商过程中的实际效果。真正提升职工在企业运行中的参与率、知晓率,让集体协商成为企业与职工凝心聚力发展、共商、共建、共享的有效载体。
(四)三方联席会议协商机制进一步完善
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工作取得新进展。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工作体系,积极承办和召集三方联席会议的召开,加强劳动关系协调三方机制成员单位的沟通、交流和协调,不断完善三方联协会议制度。第一季度,由工商联牵头主持召开了第一次会议,共讨论议题2个,并取得实际效果。第二季度由人社局牵头组织,目前正在筹备第二次会议的召开。
(五)薪酬调查工作有序开展
今年5月,全面启动2019年薪酬调查工作。按照国家抽样,确定了59家企业作为调查对象。其中:制造业家,交通运输家
目前,已提交申报 家,审批通过 家,未通过 家,还未填报提交的 家。下一步将积极联系各企业,在业务上给予精心指导,确保按要求在6月底以前全面完成调查任务。
(六)政务服务网上业务办理情况
全面式启动政务服务网上业务录入工作,至6月,共录入业务办理事项件。其中:网上劳动合同备案件、集体合同审查备案件、其它行政审批事项件。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受疫情影响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甚至停产关闭,劳动关系不稳定因素增多,一些新的矛盾凸现,劳动争议案件较往年有所上升,劳动关系协调工作面临巨大的困难和挑战。
(二)工资增长指导线执行力度弱,一些企业工资增长缓慢;定员定额、计件单价、劳动班次等设置不合理;劳动时间长,劳动条件差,休息休假和加班报酬难以落实等现象存在,作为业务经办部门,缺乏必要、有效的管理手段。
(三)劳动合同网上备案工作处于推行阶段,管理中存在着部分行业签订率较低或者只是在网上提交审批而实际未和劳动者签订纸质书面合同等问题。一些规模较小的民营企业和个体私营户,如酒店餐饮、娱乐等服务行业,其人员流动性强、点多面广,双方合同签订意愿不强,导致合同签订率不高,企业用工不规范,从而监管难度较大。另外用工登记缺乏制约措施。部分中、小型非公有制企业和个体私营户,对用工登记认识不到位,认为签订劳动合同是对用人单位的约束,增加企业负担。也存在着劳动者法律意识不强、政策吃不透,不愿意签订合同等情况。
(四)集体合同和集体协商合同制度实施难度较大。由于一些企业工会组织不健全或作用发挥不够,不重视集体合同的签订。加上相对于企业主,工人是弱势群体,协商潜力较弱导致集体合同不能按相关法规签订并落到实处。有的企业虽然签订了集体合同,实际是只是一个形式上的空乏文本,缺乏针对性、操作性,没有起到实质性作用。
三、今后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创新制度建设,推进劳动合同网上备案管理日趋完善。
全力推进劳动合同网络化、信息化、制度化、长效管理模式,对劳动合同订立、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实行全方位监管,逐步实现劳动合同管理更加规范。
(二)突出工作重点,推进集体合同订立扩面、规范有质量。
结合我县实际状况,抓住三个重点,规范协商过程,力求实效。一是抓培训,重在提高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和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今后将加强了对企业负责人和职工协商代表的培训和辅导,使参与协商人员通晓政策法规和企业经营管理,熟练掌握协商谈判的原则、方法和程序,切实提高集体协商合同的签订率;二是重实际,重在提高集体协商合同实效。签订集体协商合同的目的是促进企业发展,实现劳资双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以保障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三是讲质量,重在规范标准。严格协商程序,确保协商的规范运作。职工大会、行政会议均按照规范程序进行代表选举,并安排专人对会议资料认真做了笔录。对选举结果在及时上报的同时,企业也存档备案。协商双方代表同时进行公示,增强了协商工作的透明度,为协商工作的顺利开展带给了有效的组织保证。
(三)加大宣传力度,主动靠前服务。
坚持“主动服务、靠前服务、延伸服务”的原则,面向基层,服务企业。采用多种形式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提高用人单位及劳动者规范用工和依法维权意识,“零距离”服务。一是利用就业中心用工招聘会等时机,现场设立政策咨询台,进行政策宣传,增强劳动者法律意识;二是深入企业、建筑工地发放宣传资料、维权服务卡,大力宣传《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建筑施工地明显地方悬挂农民工维权公示牌,明示投诉电话和投诉地点,方便农民工维权,引导劳动者透过合法渠道维权,营造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总之,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新的劳动关系矛盾必定不断凸显,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创新制度建设和管理模式,强化自身学习,提高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为构建我县更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