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热办工作总结
按照通知要求,现将地热办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及下步工作打算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县地热办积极推进地热井采矿权的申办,完善地热井动态监测软硬件设施建设,强化地热资源日常监管,取得较好成效。
(一)采矿权办证取得实质进展。主要从四个方面推动采矿权的申办。一是上报基础材料。按照省国土厅文件要求,根据有关流程,组织相关人员撰写并上报了详实的地质勘查报告、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及现场调查报告等基础材料,配合省国土厅对我县77眼地热井进行了复核甄别,基本达到了国土厅的要求。二是同意分批办理。国土厅原则上同意我县67眼地热井(巨浪3眼)矿权申办,采取分批办理的形式,第一批为城区30眼地热井,该30眼地热井地质勘查报告相对完备,可短时间办理完成;第二批为长青林场21眼、永和大棚2眼、巨浪牧场3眼、单井11眼,合计37眼地热井。三是制定整体方案。立足全面掌握地热资源的底数,便于合理开发和保护,我县已经委托省二水编制开发利用方案及评审备案,基础工作已基本完成,并完成专家评审。
(二)常态化监管机制初步建立。针对过去我县地热资源存在的管理不善、盗采盗卖、影响群众用水等问题,我办加大地热市场监管力度。一是突出“地上监管”,定期巡回检查用水情况。在取暖季到来之前,我办专门下发了通知,要求各用水企业就偷水、漏水、调表、使用废表、私接管线等问题进行自查和整改,我办从去年9月1日起在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的前提下,到各用水企业进行不定期突击检查5次,没有发现上述问题,较好维护了用水秩序。定期对企业地热水流量进行监控,从源头上深挖有无盗采问题。二是突出“地下监测”,完善升级动态监测系统。依托科研院校,完善升级动态监测系统软硬件建设,安装完成了26眼地热井的动态监测系统,该系统采用无线传输技术,能够实现对各监测井出水流量、累计采水量、井口温度、动态水位、井口压力等技术指标进行长期、实时监测,并可以在互联网任意终端查看所有监测井运行状况。三是突出“常态管控”,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地热资源、资产管理制度,我办在原有基础上对《地热资源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对各项内容进行了细化和调整,使各项管理标准更为明确。又制定了《地热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对全县地热国有资产进行了摸底和确权,依法、依规管理国有地热资产。同时,我办又制定了《林甸县地热资源及地热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意见(讨论稿)》,经常委会审核通过后,出台了《林甸县地热资源及地热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意见》,确定了地热资源及地热国有资产的范围,阐述了加强地热资源及地热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意义,明确了资源国有、有偿使用、依法管理和尊重历史等重要原则,规范了地热资源及地热国有资产的使用管理。四是突出“供暖掌控”,实时掌握各供暖企业用水量情况。在取暖季到来后,每半月实地到各地热井进行抄表,实时掌握各供暖企业在供暖期用水量情况,并形成表格上报督办室,待供暖季结束后,将各供暖企业供暖季用水量汇总形成表格,与上年度供暖季用水量进行对比,掌握各年度供暖季用水量变化情况。
(三)实质化解决疑难负责问题。一是协调央企转让资产。经县政府、地热办多次与中石化新星石油公司沟通协商,新星公司地热资产转让工作已基本完成。原旧物市场院内换热站及相关配套设施转让给了林甸泉城公司,同时,四合润琦院内换热站给了四合润琦果蔬基地。两个换热站正常运行,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保证了居民及菜农棚室供暖期正常供暖。二是协调免除国有井开采罚款。省国土厅执法局就我县违法开采下达了处罚通知,对我县47眼国有资产地热井已开发利用的地热井每眼处罚10万元,共计470万元;对27眼未开发利用的国有资产地热井每眼处罚5万元,共计135万元,以上两项处罚合计605万元,经多次与省国土厅沟通协调,同意予以免除处罚。三是协调解决群众用水困难。去年入冬以来,祥泉物业公司未按时进行地热供水,居民、商户反响很大,曾来我办信访,我办立即与其进行联系沟通,查明原因,同时要求企业必须按时进行供地热水,经与祥泉物业公司负责人多次沟通,供暖以来祥泉物业公司负责区域已正常供水。
二、存在问题
一是理论学习有所不足。由于2017年集中精力推进地热采矿权的办理,在政治学习上有所荒疏,仅阶段性开展了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停留在了解了、知晓了,学习还不够常态化和制度化。
二是地热资源开采使用监管难。多年来我县在较大范围内存在用水企业盗采地热资源现象,而且手段复杂多样,包括使用套管、私接管线等情况,即使安装地热表也无法进行有效监控,因为一小时内即可完成地热表的拆装,地热办仅有7人难以24小时、全天候监管全县70余口地热井。
三是违法开采罚款征收有难度。省国土厅执法局要求我县国土局就个人资产地热井违法开采问题进行处罚,并上缴县级财政。地热办并没有执法权,这笔罚款由谁来收、按什么程序收还不明确。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抓好政治学习。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抓好抓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以武装头脑、强化立场,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二是加快确权办证。待省国土厅完成评审备案工作后,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办理矿权时限要求,加快办理地热井采矿权进度,推动地热资源开发、经营、保护,全面盘活地热资源,助力县域经济发展。
三是加强日常监管。继续对全县地热井及地热水表定期进行实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地热井及地热水表正常运行,深挖和处理偷水、漏水、私接管线等现象;加大技术检测,逐步将全县所有开发利用地热井全部纳入动态监测系统监测范围,实现监测率达到100%。
四是开展尾水回灌。按照全县供暖规划要求,划定地热供暖区域,有效实施地热尾水回灌,争取达到两采一灌,甚至一采一灌标准,使我县地热资源能够永续利用,造福子孙后代。
五是做好地热资源及地热国有资产相关工作。按照《林甸县地热资源及地热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意见》要求,做好地热资源及地热国有资产使用审批登记工作,签订地热资源使用协议和地热国与资产使用合同,进一步规范地热资源及地热国有资产使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