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学习宣传实施情况总结
一、依法决策情况
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加强合法性审查。蒙城县制定并全面落实《蒙城县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和《蒙城县推进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机制全覆盖工作方案》。件行政机关内部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机制,明确了审查范围、审查标准和审查流程。2018年以来,经法制办审核重大事项92件,提出修改意见100余条,各承办单位对县法制办提出的合法性审查修改意见基本全部采纳。二是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县政府与4名法律顾问签定聘用合同、发放聘书,并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向县直单位、乡镇延伸。目前,我县多个县直部门及乡镇(街道)也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和专家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得以进一步发挥。我县也在积极推行公职律师制度,我县目前有6人申报公职律师。三是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制度。我县重大行政决策均经政府常务会议、部门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作出决定。
二、法治政府建设及依法行政情况
(一)全面部署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并完善了考核制度。我县研究制定了《蒙城县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并对《实施方案》所涉及的任务进行梳理,逐项明确了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印发了《蒙城县人民政府2018年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对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二)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中央、省、市文件要求,我县及时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制定了权力运行监管细则。深入推进网上办事大厅建设,逐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多证合一,简化办事流程,方便群众办事。 (三)加强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进一步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我县深入贯彻落实《纲要》中关于全面清理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和省委、市委有关部署,统筹推进县政府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对自2000年1月以来印发的1052件县政府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并根据省市工作部署,对涉及产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涉及著名商标(知名商标)制度的规范性文件等进行了专项清理,有力地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有效地维护法制统一、保障政令畅通。(四)推进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严格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二是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三是进一步规范执法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四是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五)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再上新台阶,社会矛盾和纠纷得到有效化解 。一是创新复议工作制度。引入调解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缓和社会矛盾中的重要作用;创新复议工作程序,引入听证、集体讨论程序;行书面审理与听证审理相结合的审理模式。通过公开听证、调解等机制创新,我县行政争议得到有效化解。二是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我县积极贯彻《蒙城县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在办理行政诉讼案件过程中,我县能够积极应诉,做好举证答辩等工作,政府相关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有效地维护了政府、机关合法权益,树立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
三、法制部门对出台地方性法规、地方性立法文件、重要政策和重大举措合(宪)法性审查情况
县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重大政策、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均通过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保证重大决策、重大举措同宪法规定、宪法精神相符合。2018年以来,经法制办审核重大事项92件。
四、尊重并履行法律生效判决情况
今年以来,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有16件,县政府积极应诉,并尊重法院判决,严格履行法律生效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