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环境保护工作自查总结一
2018年,我局环保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县环保局的指导下,按照荥环〔2018〕133号文件的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工作,认真开展自查,现将自查总结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 加强组织领导
2018年,我局坚持绿色发展。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决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把绿色发展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全领域,成立了由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具体抓日常环保工作,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全年工作的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工作制度。并结合本局实际,先后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环境保护工作,做到了工作有部署、有措施、有检查、有落实。同时,扎实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生态建设的社会氛围。定期组织全体职工干部学习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教育干部职工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环境保护的各项要求,深入分析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现状,增强干部职工的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
二、环境安全管理
本年度,我局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本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职能、职责,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和县委、县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各项要求,未出现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现象。自觉履行单位在从事各项工作中,不得对水环境、声环境、气环境以及其它方面造成污染的职责。全年未发生人力不可抗因素以外的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或重、特大破坏生态环境事件以及一般环境污染事故和破坏生态环境事件。
三、项目管理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我局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做好新上项目把关工作,全年未出现新上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的项目以及不出现建设项目未环评、未执行“三同时”就开工或生产的情况。
四、生态创建
一是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积极推进城乡环境工作。二是借助各类宣传日,印发宣传资料,知识咨询台等进行宣传,散发宣传资料1000余份。三是加强对开发建设单位宣传,以电视台为宣传窗口,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提高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大力培育和弘扬绿色低碳文化,推动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向勤俭节约、文明健康、低碳环保方向转变。
五、联系乡镇工作
我局在认真抓好机关环保工作同时,积极配合联系乡处理好环境纠纷,未出现推诿、扯皮现象。充分利用有限的办公区域,搞好绿化美化工作,单位和职工家庭积极推广绿色低碳文化。
2018年环境保护工作自查总结二
2018年,在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配合和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本局环保工作取得了成效。2019年,我局将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环保局的指导要求下,统一思想、凝聚力量,贴近实际,紧跟步伐,不断增强全民参与意识和行动,着力营造全民支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格局。
2018年,在县环委办、县环保局的指导下,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乡切实贯彻环保基本国策,认真执行环保法律、法规,以节能减排为中心,始终把环保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树立“抓好环保为经济,发展经济为环保”的大局观,全面开展环保工作,建设美丽双江,有力的促进了全乡经济与环境、社会协调发展,促进我乡社会主新农村的建设。现将一年来的环保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对环保工作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年初,我乡将环保工作列入全年工作计划,制定环保目标任务,制定相应的工作目标。为确保目标的实现,乡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及各村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责任制。明确环保工作主要由乡环保办牵头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协调,落实具体经办人员,保证了组织机构完整。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对环保的认识
环境保护是我国一项基本国策,是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为了提高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我乡利用各种形式进行环保宣传,张贴过街宣传标语20余幅,在场镇、各村对环保知识进行宣传。通过大力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极大地增强了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提高了公众关心生产生活环境,主动参与环境建设,依法维护自身环境权益的自觉性。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搭建环保宣传台,悬挂环保标语,开展咨询活动。共发放各类资料500余份,书写标语20余副,接受群众现场咨询80余次。
三、部门齐抓共管,加强目标管理
在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环保目标责任书要求,结合部门职责和部门实际,抓住重点,齐抓共管,有效实施,强化管理,使环保目标责任状各项内容和指标落到实处,各项工作有序展开。
(一)对集中饮用水源进行保护。书写保护水源标语,设立警示标志,保护区附近没有污染型企业。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排污企业进行综合整治。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质达标率98%以上。
(二)加快解决辖区内突出环境问题。组织各村社完成辖区内河道漂浮物打捞整治任务;全部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采取有力措施防止露天焚烧行为;节能减排工作稳中推进。在全乡广泛推广和应用节能减排技术。
(三)按照县环保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我乡实际,在全乡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境的专项行动。主要做好三方面的集中查处和重点整治:
1、以巩固整治成效为目标,集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后续督查。
(1)对2018年以来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特别是上级领导批示的环境污染信访事件,要作为重点整治对象,采取有力措施,集中整治;对群众反复投诉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老大难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制定计划,进行综合治理,实行督察。根据排查,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因环保问题引起的大规模群体上访事件。
(2)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整治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我乡的排污企业加强检查和治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确保饮用水安全。
2、集中开展重点流域、重点企业的专项整治。
(1)配合环保部门开展小流域污染问题的整治。加强对我乡内河的治理,认真落实上级有关要求,加强对流域污染治理。
(2)加强监管力度,严格控制污染源头。对全乡新建建设项目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对没有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投产的排污单位,依法责令其停止生产;对环保设施不正常运行、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整治,坚决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避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全乡无产生辐射企业。
(3)排查整治辖区内“小散乱污”企业,确保辖区内企事业单位、作坊规范生产;所有建设项目实行环评制度。
3、大力开展乡村环境整治工作,对环保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通过督导检查,认为我乡各行政村都较为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普遍建立了环保工作机制,坚持和完善党政一把手环保工作实绩考核制度,能够认真落实环境保护“一把手”负责制,实行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分管副职深入实际,狠抓工作落实,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四)建立完善了环境信访调处工作制度,明确了专人负责环保信访调处工作,做好相关政策宣传解释和维稳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辖区内无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五)建立健全了我乡环境监管网格化体系。以创新环境监管体制机制为切入点,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以解决环境监管中存在的盲区死角为重点,划分环境监管网格化区域,明确相关责任人员,认真开展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实现环境监管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从源头减少环境隐患,促进区域环境安全,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六)成立了环境保护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编制了双江乡环境保护应急预案,开展了环境违法信息收集和环境事故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环境隐患问题及时地进行了整治整改。
四、存在的问题及2019年工作重点
一年来,我乡在环境保护工作方面做出了较大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也存在不少问题:一是个别群众在生产生活过程中对环境保护仍不够重视,存在侥幸心理;二是宣传教育工作做的不够,群众环保意识有待加强;三是部分加工等污染源较大的小作坊整治后存在暗地继续加工现象;四是乡级环保力量薄弱,基础设施条件较差,影响环保工作的顺利开展。针对以上问题,我乡2019年工作重点如下:
一是加强环保宣传推广,增强群众环保意识;充分发挥各单位负责人带头作用,围绕环保工作,推进环境宣传教育全员化进程。引导和发挥群众在环境保护中的重要作用,鼓励和支持有利于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在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上下功夫。要针对群众关心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做好宣传工作,并做好环保科学知识的普及教育。
二是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红线政策,实施山体、水系等自然生态的保护和修复,抓好重点污染物、水环境污染等综合整治,推行“四绿”工程建设,推广建设节约型、生态型城镇园林绿化,重点实施场镇、流域绿化提升、道路两侧绿化等项目,确保乡域范围内的绿化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做好环保档案整理保存工作,规范环保档案管理工作,做好环保信息采集工作,做好环保资料积累整理,装订成册,便于查阅。
四是定期组织召开环保会议,进行工作布置,环保培训等。完善、规范管理制度,有重点、分层次的明确监管对象,抓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加强企业环境保护意识。
五是主动加强与上级环保部门的沟通,及时根据上级部署,以各种形式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协助企业做好环保工作。
六是打开眼界,广泛学习,开拓思路,积极进取,提高自身素质,联合各界力量、以创新、有效的方式做好环保工作。
2018年环境保护工作自查总结三
为深入贯彻省市县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我局结合行业部门承担的环保职责,全面梳理了工作开展情况,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职责落实情况
我局以“治污降霾•保卫蓝天”、“铁腕治污”攻坚行动为抓手,成立了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神府高速公路府谷管理所、府店公路管理处、公路段、交建集团、运管所、农管站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与时间要求。定期组织召开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对全系统环保工作进行详细安排部署,突出重点部位,狠抓关键环节,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到具体人员身上,确保环境保护工作取得实效。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严格落实汽修行业喷漆烤漆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工作
我县共有86家喷涂烤漆维修企业,截止目前,已有64家安装了废气治理设施,查封了19家烤漆房,2家拆除了烤漆设备,1家停业。
2018年9月份,由交通、环保、工商联合印发了《关于联合开展全县机动车维修行业挥发性有机废气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下一步我局运管所将联合环保、工商等部门通过部门联动、集中执法,对辖区内19家查封的机动车维修企业实施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由工商部门变更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对未安装环保设施和露天喷漆违规作业的坚决予以关停取缔,预计2018年12月底可全面完成我县汽修企业有机废气治理工作。
(二)加大治理公路建设污染力度,防治道路扬尘污染
我局一直将防治道路扬尘污染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以神府高速公路,府店公路、大石公路、沿黄公路和县乡公路等为重点,强化道路清扫保洁管理,在“人工+机械”常态化清扫保洁的基础上,加大机械化清扫保洁力度,增加洒水清扫频率,及时清理路肩、边沟内的垃圾,做到清扫有痕、洒水有印。同时,加大巡查力度,整治“脏乱差”现象,查处和清理公路用地范围内的摆摊设点、堆放物品等行为,确保公路畅通。神府高速公路,府店公路、大石公路、沿黄公路由各养护单位分别负责,县乡公路由我局农管站负责,边沟排水范围以外的卫生及通村公路由所在地乡镇负责。
1.神府高速公路:因运煤车辆较多,道路沿线抛洒煤渣情况严重,对此神府高速公路府谷管理所加大了人员、机械投入,道路沿线每四至五公里配备一名保洁人员,进行日常清扫,定期出动扫路车、洒水车对部分容易出现脏乱的路段进行集中清理、除尘作业,最大程度的减少道路环境污染。针对煤灰等散货运输车辆未加盖篷布现象,该单位采取源头提醒、路面纠正、收费站管控、行政处罚等措施,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2.府店公路:每天出动两台扫路车、一台护栏清洗车、一台洒水车,对沿线特殊路段进行清扫及安全设施进行清洗除尘,确保沿线设施经常保持清洁无污。每天安排洒水车对道路路面进行洒水除尘。路政大队联合孤山超限站在红草沟专门设置了“治污降霾检查点”,对过往车辆未覆盖篷布进行重点检查。由府店管理处出资,府谷县环卫所负责对县城段道路进行洒水,达到环保要求。
3.大石公路:重点对扬尘污染进行治理,针对煤车未加盖篷布现象,该公司路产部每天采取不定时不定点进行上路稽查的方法,对发现未加盖篷布或篷布加盖不严的车辆,要求其当场纠正,并移交相关执法部门处理。
4.沿黄公路:府谷公路管理段负责做好沿黄公路日常养护和道路清扫工作,并协助县交警部门严禁三轴以上的车辆驶入沿黄公路。同时加强高危边坡隐患的监测,发现塌方随时清理。
5.县乡公路:农管站将落实整改方案与路域环境治理结合起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重点针对府准、野大、温家峁至沙窑则、新民五处经昊田集团至神木界、孤武路、李峰路、庙羊路、魏哈路、沙墙路等县乡公路环境卫生及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违法建筑、乱搭乱建、非公路广告标语、广告牌等情况进行清理。一是加强路面保洁工作,清理过往车辆滴撒遗漏的垃圾,清理边沟排水内落石、淤泥、垃圾及路肩杂草;二是完善安保设施,对标识、标线模糊、破损、污染的安保设施能清洗的清洗,能修复的修复,损坏无法使用的重新设置,保证牌新、线亮、字清。三是对府准公路、孤武公路、魏哈路、李峰路、沙墙路等公路两侧杂草、路肩、边沟内垃圾进行集中处理,重新整修路肩340.8公里、修剪行道树木3万多棵,三个月内工区共整修清理县乡公路170.4公里,投入机械两台,共计480小时。清理府准公路2处,木庙路淤泥2起,清理环城公路污染路面1起。四是路政执法人员配合乡镇、工区、治超等单位,监督拆除了公路沿线或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临时违法建筑、违法广告牌、灯箱,加强路面平交道口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清理非公路标志,同时督查运煤车辆是否加盖篷布,是否造成抛洒遗漏,保持路面干净整洁,清理整顿利用公路排水设施修筑围墙、围栏的行为,畅通沿线排水沟渠。路政执法人员在府准公路、野大公路、庙羊路共拆除违法广告牌、灯箱60余块,条幅35条,今年共新审批平交道口6处,处理府庙公路侵占路产路政案件一起,处理污染路面不盖篷布车辆189起。
6.在建工程:针对在建工程项目,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要求每个工程项目部成立扬尘治理领导小组,并重点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对施工现场每日派专人洒水降尘,及时清理钢筋加工现场产生的铁屑,以防被风吹散,造成空气污染。二是设专人管理水泥,储藏采用全封闭式,水泥袋也由专人负责收集整理,以防袋内残余的水泥面被风吹散在空气中,影响空气质量。三是现场垃圾及时向外运输,严禁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焚烧有害烟尘的物质,现场的石灰粉及各种掺加散料必须在库房内存放或者遮盖严实。四是在施工现场出入口设车辆冲洗设施,防止车辆出入带泥,并对施工现场主要道路进行水泥硬化。五是工程完工后及时进行道路绿化。今年完成沿黄公路71.3公里、田永公路10公里绿化工程。
(三)加强神朔铁路县城段污染治理
针对神朔铁路县城段污染严重的情况,我局协调神朔铁路公司在神朔铁路县城过境段安装声屏障设施。该工程于今年5月份开工,计划于12月底完工。声屏障形式为路基Ⅰ型、路基Ⅱ型和百叶窗型三种,总长7420米,其中百叶型屏障2430米,路基Ⅰ型3899米,路基Ⅱ型1091米。声屏障设施建成后将有效减少过境铁路对县城的污染。
(四)其他方面
为鼓励新能源公交车的推广应用。县政府2017年专门出台了《府谷县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办法(试行)》,“鼓励城市公共汽车运营企业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能源,并对购买新能源公交车的运营企业,按照每台5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截止目前,我县共有公交车115辆,其中新能源公交车108辆,新能源公交占常规公交的93.9%。新能源公交车中纯电动公交车48台,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25台,非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35台。
三、存在问题
全县公路里程长,监管任务重,道路扬尘治理较为困难。特别是对于干线公路因堵车情况严重,道路两旁随时会出现垃圾。
新时期的环保工作对专业性、技术性要求越来越高,且交通运输领域的环保工作难度大、涉及面广,专业人员短缺,监管较为困难。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继续全力做好中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
根据县委、县政府对整改任务分工和相关要求,继续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圆满完成环保督察整改工作。
(二)铁腕治污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近些年来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在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环境污染问题,对于今后的环境保护工作,必须肩负起污染防治的历史使命,要克服人员不足的弊端,以崭新的风貌、崭新的姿态投入到攻坚战中,真正做到新时代有新作为、新气象,实现新任务,取得新成绩。
(三)加大环保工作的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电视台、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公交车出租车LED屏、公交站牌等媒介开设专栏,加大对环保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环保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环保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环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2018年环境保护工作自查总结四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全国、全省以及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全面加强我县生态环境保护,打好“八大战役”攻坚战,建设“大美汉源、区域中心”。按照汉源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汉源县2018年度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工作目标任务及考评细则》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突出重点,狠抓薄弱环节,着力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现将工作自查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我局充分认识到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将此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定期召开部门会议,研究部署职责范围内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推动解决重大环境问题。并成立了以黄朝虎为组长,邱理伟为副组长的2018年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工作计划,并由专人负责落实此项工作。
二、加强环保法学习和贯彻,组织职工学习新环保法,并设置相应专栏宣传,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加强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队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培训。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本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职能、职责,严格执行县委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各项要求,认真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在产业布局、行政审批、招商引资、生态环境建设、重大决策等方面未出现环境保护违法违规行为。
三、抓好单位办公区域环境治理。以环境保护为抓手,进一步打造清洁、整齐、优美、宜居的城市新形象。组织干部职工每天对体育馆办公区域进行认真清扫,文件资料按要求入柜,不在办公桌上任意堆放,做到办公室整洁、整齐;做到办公区域和楼道干净卫生、环境美观,不堆放杂物占用楼道,进一步改善机关面貌,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树立机关良好的内、外部形象。
四、抓好体育馆周内的环境治理。加强对单位职工住户的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做好体育馆周围环境和全民健身中心的环境治理工作,加强安全检查,要求单位职工要与各组织积极配合,做好小区内环境卫生的清扫以及公共设施的维护,并做好体育馆周边绿化、美化工作,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五、抓好责任区域环境治理。我局作为2号复合安置点小区的责任单位,坚持每周五环境卫生大清扫活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做好环境卫生大清理活动。通过完善制度、狠抓落实,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搞好调查、突出重点,加强督查、确保实效等措施落实,实现了全民参与、强力推进,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蓬勃开展,社区环境卫生质量明显改变,社区形象明显提升。
2018年环境保护工作自查总结五
按照《西充县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8年度乡镇和县直部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工作目标任务及考评细则>的通知》(西委目督[2018]30号)文件的要求,我局对照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认真开展自查自评。现将2018年度环境保护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工作职责落实情况
我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顺其自然、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于今年初成立了道路运输行业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杨绍茂任组长,副局长曾冰、副局长李耀、纪检员李春茂、副书记杨明同志任副组长,各股室队站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设在局维管股,李耀同志具体分管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积极研究道路运输行业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与时间要求,定期组织召开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对全行业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突出重点部位,狠抓关键环节,建立了长效管理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道具体人员身上,确保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实效。
通过局党支部会、职工大会及环保例会等方式,及时向全局干部职工及相关企业负责人传达环保相关的文件精神、案例,并部署相关的环保工作。积极与环保局、经信局联系,交换相关信息,确保我县道路运输行业环保工作的落实。
我局制定了污染防治方案,由我局维管股负责具体实施,并实现了常态化检查,纠正了44起不符合规范的情况。今年对我县维修行业中的“散乱污”情况进行了全面摸排、分类,共统计了138家各类维修企业信息,已督促4家违规企业进行整改。
积极调查按期处理了2起维修行业的环保投诉。其中西充县协和汽车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26日将环保柜活性炭取下更换,而由于其新订购的UV光解废(臭)气净化器还未送达,造成在1月27日的省督查中存在问题,并于2月5日将UV光解废(臭)气净化器安装调试完成。九十队大修厂为滤水池由于水位高度不够,造成气味外窜。这两起投诉均已按期整改完毕。
2018年环境保护工作自查总结六
根据《黔西南州2018年环境保护工作综合考核评价指标(新修订)》文件精神,我市对照目标任务,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压实部门职责,并将目标责任作为评优评先依据,通过一年的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班子建设
(一)整体素质: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工作民主集中,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核心作用和带头作用;根据工作实际,明确班子职责分工,工作积极进取,不推诿、扯皮.
(二)执行能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时上报州局安排的临时性工作任务.按时参加州局组织召开的各种会议。
(三)从严治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层层分解工作任务,把职责落实到每个班子成员和股室站队及具体责任人;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及州委、市委相关规定。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令行禁止。
二、主要业务工作
(一)水污染防治:印发了《兴仁市2018年度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兴仁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河长制工作责任分解实施方案》,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杜绝污染物超标排放,对城区集中式饮用水(鲁皂水库、法泥水库两个水源点)和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集中式饮用水(巴铃母猪龙等13个水源点)及1000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兴仁县保冲水库等19个水源地)水源地开展29项常规指标监测。对城区2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每个季度第一个月开展61项全分析和每年度一次的109项水质全分析项。全市地表水水质总体保持稳定,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满足“水十条”要求(达到100%),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全面完成水污染防治减排约束性指标任务,并将水质监测结果在市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布。
(二)大气污染防治:印发了《兴仁县2018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并按方案开展各项工作。城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8,空气优良率为98.9%;完成城市建成区大气污染防治年度计划下达的PM10、PM2.5削减任务。城市建成区内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年优良率达到98.8%以上。PM10 年度均值36μg /m3 ,PM2.5年均值23μg /m3。根据《黔西南州环境保护局关于下达2018年环保约束性指标计划的函》要求,在2015年基数上,2018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削减量分别为161吨和13吨。已完成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区划划分工作;建城区环境噪声昼间均值为56.9dB,夜间均值为38.5dB,均值≤60dB(A);建成区交通干线噪声昼间均值为67.1dB, 夜间均值为61.2dB,均值≤70dB(A),均符合国家规定排放标准。
(三)土壤污染防治:制定了《兴仁市2018年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一是加快回龙铊污染治理进度。该项目申报已纳入国家“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获得第一批中央资金3100万元,项目由贵州金凤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建设实施业主单位,施工方于2018年3月进场施工,现已完成工程进度95%,预计2019年2月底完成。二是推进黄金冶炼尾矿库治理;三是启动疑似污染地块调查,四是协助第三方机构开展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016年农村环境补助资金2330万元,涉及96个村行政村,同城镇垃圾收运系统项目进行整合,实现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项目已经过验收投入使用。
(五)环评审批:登记表网上备案项目179个;环境影响报告表核准项目80个;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项目5个;对40个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网上备案。
(六)辐射安全:为进一步彻底消除潜在安全隐患,全面提升核技术利用行业辐射安全和管理,成立辐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全市共有密封放射源12枚,均为Ⅳ、Ⅴ类,核素名称Cs-137和Am-241。贵州省金兴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3枚放射源和振兴煤矿3枚放射源已督促收贮到省固废中心,现无废弃和闲置放射源,处置率100%;贵州图南矿业(集团)兴仁选煤有限责任公司使用6枚放射源,现正调试使用,放射源运行状态良好,已和有辐射资质的单位签订合同,对使用场所和操作人员个人剂量进行监测,编制年度评估报告;兴仁市人民医院、兴仁市中医院等11家医疗机构安装有三类射线装置 ,均办理了辐射安全许可证,并编制年度评估报告,监管率100%。
(七)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印发了《兴仁县进一步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兴仁县开展固体废物大排查行动实施方案》,并按方案开展各项工作。我县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共30家,其中危险废物经营单位2家、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2家、医疗废物18家、汽修行业8家(规模以下未统计),通信、银行使用的铅酸蓄电池都由州公司统一更换,更换的废旧电池由州公司统一处置。城区内所有的公立、私人医院产生的医疗废物统一收集转运到普安县利盈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或兴仁县利盈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置;贵州金兴公司产生的氰化钠包装容器集中收集后存储后再由资质单位处理,自2017年12月1日起,通过采用新型环保提金药剂CG505进行低氰试验取得成功后,就使用CG505,不再使用氰化钠。
(八)环境监察:2018年共出动环境监察人员800人(次),检查企业400余家(次),共立案查处15家企业,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2家,其余3家正在办理,处罚金额203.8万元,限制生产1家,停产整治2家,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3件4人,下达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30份,执法通知书4份。并将处罚决定书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九)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兴仁市2018年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建设联网任务中的新建和加装因子已全部按时安装完成并联网上传数据;6家成功转入省平台并正常上传数据;污染源自动监控完成第三方监管工作。
(十)环境监测:一是空气质量监测。城区空气质量自动站委托给第三方公司进行运行维护管理,监测数据实行实时传输,并以周报和月报形式上报;二是做好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水质达标率均为100%。三是做好建成区区域环境噪声和建成区交通干线噪声监测;四是做好污染源应急监测。
(十一)应急管理和信访维稳:制定了《兴仁市环境保护突出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兴仁市土壤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兴仁市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兴仁市重度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编》;2018年共接到信访举报投诉件29件,办结29件,办结率100%;2018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未出现进京、赴省、到州上访事件。
(十二)信息化建设:项目审批备案、民生资金管理均使用管理系统;我市辖区内重点企业在线监测设备按时完成安装任务。严格执行环境监察移动执法考核办法,移动执法终端使用率达100%。
(十三)环境信息:按时上报各类信息简报,2018年共发布兴仁环保工作信息59期,被省厅采用10条。
(十四)宣传教育:“6.5”世界环境日期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开展“6.5”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册),环保手提袋1000余个,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每月在政府网站对行政处罚、空气质量、饮用水监测结果进行公开;按时完成《中国环境报》征订任务;积极组织开展“绿色学校”创建工作,2018年兴仁县民族中学获得省级绿色学校称号。按时处理反馈涉及环保工作的相关公众投诉处理意见。
(十五)法治建设:认真开展政策法规工作,设有政策法规股,并明确了相关负责人;对行政处罚、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制定完善了兴仁市环境保护局制度汇编,明确了领导和各股室站队的工作职责;对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服务进行网上公开。
(十六)环境科技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贵州金兴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已完成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兴仁县王家寨煤矿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已经专家评审通过,省环保厅已经备案,待相关工程结束后编制验收报告。
(十七)排污许可:排污许可证分为重点管理行业和简化管理行业两类,简化管理行业由市环保局审核。按照环境保护部令第45号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市级审核排污许可证涉气、水,有屠宰、水泥二个行业,审核了3家企业的排污许可证申报情况,并取得排污许可。核发老的正式排污许可证10家,年审4家,申请更换新证2家。
三、专项重点工作:
(一)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目标:一是中央环保督察共交办我市信访投诉件15件,合为11件,均已按程序办结。其中金兴公司环境问题还在继续整改中。二是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2017年8月1日,中央环保督察组共向贵州反馈72个问题,涉及我市的23个问题中,有21个全省、全州共性问题,有2个个性问题(远程煤矿和登高铝业)。目前,21个共性问题已按照省、州整改办要求上报销号资料。
(二)推进环境保护及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任务:按照《贵州省2017年度环保利剑“风暴”执法专项考核细则》认真开展工作,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三)双源双十治理任务:制定了《兴仁县2018年十大行业治污减排全面达标排放专项方案》《兴仁县环境保护局推进十大行业治污减排全面达标排放专项行动方案》,按时推进相关工作。一是兴仁市李关乡三昧塘生猪定点屠宰点污染物治理设施已于2018年1月9日完成验收备案;二是对贵州金兴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超标排放问题已进行立案查处,公司已改正;三是兴仁县下山镇远程煤矿已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改造升级,安装了在线监控设备,完善清污分流收集系统,对破坏的植被及违法堆场等进行覆土复绿。
(四)环境执法: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为契机,持续推进环保执法大练兵活动,持续开展“六个一律”环保“利剑”专项行动、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汛期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及生态环境监察等工作,印发了《兴仁县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百日攻坚实施方案》和《兴仁县2018年环境执法大练兵实施方案》,并按要求开展各项工作。
(五)创模工作:以生态乡镇(村)建设为抓手,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构建环境优美乡村,逐步达到创建生态乡镇标准,有效推进生态县创建工作。
四、能力建设
(一)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制定环境保护局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干部管理;按时呈报相关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情况;2017年新增人员6名(环境监察大队4名,环境监测站2名);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和内部培训,不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设施建设:2018年财政预算4076968.54元;兴仁县回龙镇灶矾山铊污染防治项目申报已纳入国家“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第一期治理工作于2018年3月进场施工,预计2019年2月底完成治理任务;环境监测站环境监察大队已通过达标验收。
五、综合评价和改革创新
(一)改革创新:印发《兴仁县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划分规划分规定(试行)的通知》;污水处理厂、金兴公司委托第三方运营;金兴公司现状委托第三方评估;远程煤矿治理由第三方进行监理。
(二)深化环境监测监察改革:积极配合上级部门搞好环境监测监察改革工作,使改革工作得到有效推进。
(三)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积极开展生态村创建工作,上报州级生态乡镇1个,生态村3个。
(四)生态保护红线: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多次召集相关部门专题研究,形成初步方案上报省生态环境厅,目前矢量数据省政府还未颁布。
(五)自然保护区综合监管机构建设:印发《兴仁县“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机制,并明确生态环境股负责抓好该项工作。
(六)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建设:制定了《兴仁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市委办字〔2018〕18号)
(七)环保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及重点项目推进情况:回龙镇灶矾山铊污染防治项目申报已纳入国家“十三五”生态环境规划,第一批资金3100万元已拨付到位,项目于2018年3月进场施工以来,工作顺利推进,预计在2019年2月28日前完成治理任务。编制上报《兴仁市1000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综合治理保护工程项目实施方案》、《黔西南州兴仁县鲁皂水库水源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黔西南州兴仁县法泥水库水源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兴仁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方案(可研)》。
六、加分项目
环境监察大队获得贵州省环境保护厅2017年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表现突出集体;周荣同志荣获2017年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表现突出个人”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