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9月,稳岗补贴发放100家企业141.94万元;小额创业担保贷款发放57笔1704万元; 落实创业贷款贴息57笔96.33万元。
主要做法:
(1)实行用人单位稳岗政策。对县内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1-9月为全县100家企业发放稳岗补贴141.94万元。同时,对于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给予用人单位企业灵活就业社保补贴,2018年拨付社保补贴387.73万元。合计为企业降低人力成本约529.67万元。
(2)加大企业的职业培训补贴力度:对我县企业在岗职工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以上的,自2017年1月1日(含)后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以证书核发的时间为准)可享受技能提升补贴,补贴标准分别为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及3000元。上半年共发放421笔,补助金额89.25万。
(3)发放扶持创业贴息贷款、创业大学生贷款:对于高校毕业生及登记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按实予以最高不超过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40%以内的贴息扶持,2018年发放小额创业担保贷款57笔1704万元; 落实创业贷款贴息57笔96.3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