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截至7月底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68%,保持在指标范围内。城镇新增就业人数329人,完成计划65.8%。城镇失业人员就业人数149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230人,完成计划100%。扶持创业带头人51人,创业带动就业240人,完成计划71%。发放失业保险待遇1386.53万元。职业技能培训人数183人,完成计划13.07%。开展各类线上招聘会11场。劳动力转移就业1414人。
截至7月底,我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职参保人数达到2.4万人,离退休职工10200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11.43万人,参保率达98%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参保124户,参保职工3614人,退休职工2197人。各类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938万元,职业年金收入504万元,养老金支出9360万元,按时足额为各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保险金待遇。
二、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亮点和作法
1.就业创业工作
一是积极落实助企纾困,稳岗返还政策。及时发布2022年度稳岗返还政策补贴标准,截止2022年8月9日,为110户“免申即享”企业发放稳岗资金51.7万元,稳定岗位1524个;自主申报企业正在进行中,初步估算失业保险金反还金额达70余万元;共发放失业保险待遇1564.86万元,享受待遇人数1415人。
二是推进“春暖滨城·援企护航”行动。因疫情原因,截止目前共开展网络招聘会11场,参与企业96家,提供306项岗位招聘信息。
三是强化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从业技能。2022年我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83人次,其中部分人员通过技能培训,已就近就地实现就业,减轻了疫情影响下我区失业人员就业压力。
四是加强就业援助,保障重点群体稳定就业。2022年通过就业援助政策手段,帮扶就业困难人员4人就业,兜底安置建档立卡高校毕业生2人,实现区内有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高校毕业生未就业动态为零,帮扶158名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保补贴政策或实现就业。对我区41名边缘易致贫人口实施动态清单化管理,有就业意愿人员已全部实现就业。
五是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2022年度,我区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69人,已全部纳入动态管理台账。其他我区户籍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名单由系统下发后,将统一建立清单台账,并通过落实相关就业创业政策,确保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0%以上。保证实名登记电话回访率、就业服务率100%,圆满完成省、市下达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