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月执法工作总结多篇为好范文网的会员投稿推荐,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月执法工作总结篇1
一、进一步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加强行政许可审批的公示及配套制度建设。
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省政府办公厅进一步做好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我局从几个方面做好工作:一是继续组织本部门干部职工了学习、宣传行政许可法,巩固原有知识,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打牢基础。二是按照规定对本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认真全面的清理。严格行政许可法关于行政许可的设定范围、设定权限、实施程序、监督检查、经费保障等方面的规定,该取消的坚决取消,该保留的严格按法定程序、条件实施;对于行政许可收费项目,我局也进行了认真全面的清理。三是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实施行政许可的相关配套制度。如设立人事劳动局服务窗口,负责办理涉及人事劳动的各种行政许可事项并提供相关服务;同时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建立和完善人事劳动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人事劳动部门的机构、工作职责、办事程序、服务项目等内容。对法定的有关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及提交的各种材料进行公示,并作出办理承诺,坚持公开、透明、便民的原则。全面规范行了政许可行为,提高了办事效率。
二、不断完善人事劳动局行政执法责任体系,严格履行行政执法职责。
一是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监督作用。我局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行职责,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定期或不定期对本部门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加强了人事劳动系统的行政执法工作。二是按照要求签订了行政执法责任书,严格执行执法责任追究,依法查处执法违法案件。今年我局下属单位、编办以及各科室签定行政执法责任书11份,在工作中各部门和执法人员能够严格按照规定和签定的行政执法责任书履行自己的行政执法责任,依法行政。三是按要求组织开展了年度行政执法民主评议和考核工作,发放民主评议表50份,并按照上年度签订的责任书进行了考评,有一个科室和三名执法人员得到了表彰。
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
一是领导重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召开相关工作会议,认真贯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条例》和县政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安排布置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实施面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工作,建立了由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局办公负责日常工作,各单位、各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二是认真组织开展了《条例》的学习培训和考试工作。三是按照政府信息中心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编制了《县人事劳动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县人事劳动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同时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明确了工作程序。三是制定了元江县人事劳动局公开承诺服务书。承诺书本着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规范行政行为,为元江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事人才和社会保障服务的指导思想,从七个方面对社会进行公开承诺。四是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等各项制度。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开了工作职能、人员编制、法律法规、办公电话、工作流程、办事指南等方面。在发布信息时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依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发布必须进行保密审查的相关规定。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在有序进行,还未收到群众书面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也未发生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四、认真贯彻执行《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切实做好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工作。
我局认真贯彻执行《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能够正确理解、准确把握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原则、要求和程序,切实做好本?门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每年我局者组织相关人员在准确把握规范性文件的涵义的基础上,对本部门已经颁发并现行有效的各类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属于规范性文件的,按照年份整理出目录及时上报给县政府登记备案。同时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以贯彻落实《办法》为契机,把依法行政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责任制度,明确责任严肃纪律。在我局规范性文件中未出现有违法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内容。按要求组织开展了与突发事件应对法有关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五、行政复议法的贯彻执行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根据元政发[2006]16号《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玉溪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文件的通知》和《云南省行政复议规定》要求,我局首先成立了以局长为主任、副局长为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和各科室长为成员的人事劳动局行政复议工作办公室。并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认真贯彻执行,至今未收到行政复议案件。
六、取得的工作成效
通过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以及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强化行政许可审批制度等工作,我局的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完善,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得到了提高,部门的执法形象得到了提升。主要表现在:一是干部职工转变了观念。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建立和实行,实现了用制度管人、用制度规范工作,管理更加科学、规范。增强了执法人员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实现了执法理念的转变。二是规范了执法行为。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建立、行政许可审批项、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使不规范行为不断减少;限制了执法人员滥用自由裁量权;执法过程更加透明,维护和提升了行政执法形象。三是提高了行政执法的质量。责任制的建立,对行政执法程序、步骤均有明确、具体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查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定性准确,行政执法质量得到明显提高。四是加大了执法力度。由于行政执法体系的建立,各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都签订的责任书,促使执法人员工作更加深入,执法更加严格。今年,我局主动深入各用人单位开展劳动保障执法监察762户,涉及劳动者人数达5672人;追发农民工工资25705元,涉及农民工17人;补签农民工劳动合同180人。同时依法开展了整治非法用工违法犯罪行为、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社会保险费征缴情况专项检查以及劳动用工情况监督检查等专项活动。接到农民工投诉、举报案件10件,涉及33人,查处了8件,涉及金额达33210元,答复2件。做到处理投诉、举报案件及时,案件有回应、来访群众满意和办理结果用人单位接受。有效化解了劳资矛盾,维护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明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工作力度,更加合法有效地行使执法权利,为我县的人事人才、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及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月执法工作总结篇2
一、工作成效
(一)绿剑护农行动扎实推进。
今年以来,按照年初工作部署,坚持以绿剑护农行动为中心,大力推进农业执法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总队和各区县农业执法大(支)队结合实际,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细化了绿剑护农行动实施方案,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督促有力,确保了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严密组织交叉联合执法检查。在绿剑护农行动中,总队组织四个片区开展交叉联合执法检查6次,查处跨区域案件16件,协作办案4件。渝中片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查处违法案件6件。通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打破了情面、发现了新源头,增强了执法威慑力度。
三是加大办案力度。始终坚持以办案为中心,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彰显农业执法工作成效。上半年以来,市总队查办案件11件,目前已结案7起。移交区县督办案件95件,移交区县查处案件29件。区县查办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各类农资案件414起,比去年同期增加40%,查获涉嫌违法农资359605公斤,调解农资纠纷237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4960余万元。其中大足县查处的经营假种子案罚款达9万余元,涉案金额大,社会反映好。四是积极开展巡查暗访。在集中组织开展片区交叉执法检查的基础上,总队组成暗访组,先后深入江津、合川、璧山、铜梁、巫山、云阳等20余个区县,采取查阅工作记录、现场走访、随机抽检等方式,对部分种子市场、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大型种、养殖场进行了暗访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责令各区县执法支(大)队及时查处和整改,巩固了前期工作成果,防止了已查处问题死灰复燃。
(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卓有成效。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农委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整治会议精神,市总队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确保了专项整治扎实有效。
一是严密筹划实施。结合总队实际,制定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督促排查、加强片区协查等6项工作措施,制发了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在此基础上,召集渝中、渝西、渝东南、渝东北四个片区农业执法牵头单位,研究布置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专项整治行动片区协查有关工作,进一步明确了片区协查要重点把握的4个方面重点工作,并督促各片区立即行动起来,逐项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做实做细。
二是认真组织“拉网式”排查。在专项整治中,由总队牵头,各区县执法大(支)队配合,按照市农委的统一部署,对农药、兽药生产销售企业,种养殖大户、蔬菜种植大户、蔬菜、水果生产基地逐一进行了排查,确保了排查面100%,不留死角。
三是积极转变工作方式。专项整治期间,为确保“三个100%”目标实现。总队坚持以案情为牵引,一切从工作需要出发,在人员上,打破科室界限,集中抽调精兵强将组成2个督导组,深入一线进行暗访抽查;在时间上,破除八小时坐班制,推行弹性工作时间,做到闻令则行,有案则动,变被动等案源变主动查案情,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专项整治期间,总队先后对江北金宏畜牧发展有限公司、光大奶牛养殖基地、渝蓉奶牛养殖场、树荣化工有限公司、永川康仕达生物药业有限公司、永亨油脂有限公司、涪陵中邦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涪陵乙举蔬菜专业合作社等进行了突击检查。截止6月底,全市农业执法机构先后对255家农资生产、经营企业,39家农业生产合作社,23个蔬菜、水果生产基地进行了重点检查,确保了工作扎实到位。四是严肃查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期间,总队立案3件,督办移交案件114件,移送公安办理2件,发出整改通知10份;各区县执法大(支)队查处违法行为一般程序案件130件,简易程序案件25件,罚款万元,挽回经济损失万元,有效震慑了违法行为。
(三)执法队伍建设更加有力。
今年以来,全市农业执法工作坚持以案件办理为中心工作,通过办案锻炼队伍,同时积极加强队伍自身建设。
一是加强学习,提升执法能力。以案例讨论、案情会商等方式,不断提高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
二是开展活动,增强活力。通过开展庆祝建党90周年系列活动、“三进三同”活动、与石柱县冷水镇共建党员实践教育基地、与兄弟单位开展联谊活动等方式,密切了职工间的相互关系,感情更和谐、工作更协调。总队参加市农委庆祝建党90周年党史竞赛获二等奖,创先争优活动得到委领导好评并进入前十名之列。
三是强化团结协作。针对上半年时间紧、任务重的实际,总队全体人员牢固树立全队“一盘棋”的观念,坚持从大局着眼,从工作需要出发,工作上不分份内份外,时间上不分上班下班,相互协调,密切配合,确保了上半年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四)执法宣传有声有色。
坚持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农业执法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农业法制环境。上半年,抓了三件事:
一是编印《农业法律法规百问百答》宣传册2万余册,其余各类宣传资料147万份,组织执法人员下乡进村入企,对专业合作社和种养殖大户宣传面达95%,全市农业执法系统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宣传400多场次,接受咨询群众近20多万人次;
二是充实更新农业执法网及相关栏目,加大案例报道力度,大幅提升可读性,发布信息达300多条;被市政府公众信息网采用200余条;
三是在《重庆日报》农村版开设农业法律知识专栏,每周二至周五连续刊登相关农业法律知识。加大“绿剑护农”主题报道和案例报道,现已在《重庆日报》刊发8篇,《农民日报》也对我市农业执法工作相关经验进行了报道。
二、主要措施
在坚持以往好的做法的同时,为提高执法工作快速反应能力,增强执法工作效能,积极转变工作思路,注重抓了“三个转变”:
(一)执法时间全天候。
只要执法人员接到案件线索或发现违法行为,不分节假日,都及时开展执法查处工作。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9858人次,车辆5942台次,比去年同期分别增加20%和15%。
(二)执法范围全覆盖。
由过去只注重农资集中市场,现在做到全方位深入到乡镇、村社连锁店和田间地头,对30326个农资经营门店进行了“拉网式”检查,与去年同期相比,无论是出动人员,还是检查范围均有大幅提高。
(三)执法方式全程化。
农业执法检查步入了溯源体系,逐步建立了农资生产经营备案制度,探索建立农产品生产登记管理制度等机制,总队在九龙坡区、涪陵区推行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体系建设试点,逐步做到了有案可查源头,有违法线索可以进行过程追踪。开展的蔬菜等产品溯源体系建设试点已具雏形,得到了《重庆日报》、《农民日报》和中央电视节目的关注报道。
三、下半年工作重点
一是继续加大农业执法力度,特别是农药、植物生长调节剂,蔬菜、水果等农业投入品的执法监管。
二是推进规范化建设,落实年初所定的抓好四个区县执法支(大)队规范化建设。
三是完善出台三项机制(《假劣农资召回制度》、《案件协查制度》、《农资纠纷调解制度》)。
四是抓好执法培训,拟组织2期,培训农业执法人员120名,进一步提升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
五是扎实抓好考核评估,通过量化打分、综合评比的方式,评出优劣,激发工作热情,不断提升农业执法工作层次 。
月执法工作总结篇3
20xx年,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县委、县政府和商务局的正确领导、关心和支持下,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五中全会重要理论为方向,依靠执法大队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及县商务局党组年初安排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圆满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工作综合素质
一是狠抓学习教育培训。今年以来,针对大队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不高、法律文书制作不熟、书面文字表达能力不强的薄弱环节,专门从市执法支队聘请具有专业特长的人员定期对大队执法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还组织执法人员旁听法院的行政审判和开展执法案卷观摩。同时,还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商务厅举办的商务执法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通过培训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规范化能力有较大幅度的提高。二是狠抓规章制度建设。为保证日常行政工作的正常运行,以制度约束人,以制度规范人。大队对全体队员考勤、请假、着装、仪容、违反规定的'处罚都做出了明确要求,要求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必须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着装整齐。认真规范执法程序,使用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从规范填写使用各类执法文书,到下达处罚决定、送达回执、采集证言笔录、建档立卷等各个执法环节,达到了依法办案、依程序办案、处罚适当,适用法律准确的目标。
二、加强宣传力度,为商务执法营造良好环境
为了营造良好的商务执法环境,扩大12312商务服务举报投诉热线在广大群众中的知名度,让广大群众了解12312商务举报投诉的业务范围及工作职责,一是于今年的3.12、3.15日在友阿世茂广场设立咨询台利用图片展示、资料发放等多种方式开展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暨12312商务举报投诉热线的宣传活动,在活动中共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100余次。通过宣传提高了广大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城乡居民对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暨12312商务服务举报投诉热线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二是开展了知识产权宣传活动。4月24日,在友谊阿波罗商业广场设置展台、展板、悬挂宣传条幅,向过往行人和群众发放知识产权宣传材料3000余份,接受群众答疑咨询150余人次,并展示我县打击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成果。三是开展了诚信兴商宣传活动。11月30日,以“倡导诚信兴商理念,共创诚信营商环境”为主题,在友阿世茂广场举行了现场咨询活动,向市民发放《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商务部关于加快推进商务诚信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宣传资料3000余份,现场咨询500余人次,制作宣传展版8块,很好的向广大市民宣传了“诚信兴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四是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和宣传车、广告标语、横幅多种方式对商务综合行政执法的职能职责和对涉及到商务领域的20多部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宣传,让经营者和消费者接受和了解商务执法的具体内涵,营造了良好的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氛围。
三、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一)加强成品油监管,确保群众用上“放心油”
为切实加强我县成品油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促进成品油流通体制规范化发展:一是积极配合内贸股开展成品油经营资格年检换证工作,指导企业按时上报年检材料,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对不符合年检要求的,不符合安全生产的加油站责令限期整改,及时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年检换证工作。二是1-6月份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车用燃油专项整治行动。先后组织执法人员148余人次,对全县成品油企业进行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现场责令整改,购销台账、油品来源情况填写不全的现场给予行政指导,责令限期完善。通过整治,确保了油品质量,减少了环境污染,做到诚信经营,确保人民群众用上“放心油”。三是对非法加油站(点)和群众反响强烈的加油站进行了整改。今年,执法大队对全县非法加油站(点)和流动加油车(船)进行了整改,对违反了《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送达了责令改正书(停止非法经营通知书),并对加油机、加油枪及储油罐进行了封存,贴上了封条。今年共开展了5次成品油专项整治行动、查处非法加油站﹙点﹚2家,行政处罚3.5万元。有力维护了成品油经营市场。
(二)加强酒类管理,确保群众喝上“放心酒”
一是强化酒类流通随附单管理。酒类批发企业在批发酒类商品时必须按酒类商品来源、去向、品名、数量等内容的填写酒类流通随附单,切实做到单随货走,单货相符,确保酒类商品自出厂到销售终端全过程流通信息的可追溯性。二是严把市场酒类商品准入关。今年,先后对全县77家酒类批发企业、65家ktv、150家酒类零售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查处了无酒类批发许可违法从事酒类批发的企业2起。三是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酒类商品。今年共开展专项整治行动8次,查处酒类流通案件11宗,查获假冒伪劣酒38瓶、侵权酒品24件,行政处罚近1.5万元。
(三)依法对再生资源市场的清理和整顿
今年,我执法大队对全县再生资源回收市场的乱堆、乱放、无证经营等不户现象进行了整顿,并加强了对典当、拍卖及二手车市场等行业的管理,推动了我县再生资源市场的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四)加强举报投诉受理,努力把12312办成老百姓服务热线
为加强商务12312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的工作,完善了《举报投诉服务职责》、《限时办结制》。做到了12312举报投诉热线电话24小时有专人接听,群众举报投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今年,共回复县长热线3起,受理群众投诉43起,上门咨询15起,办结率达100%,在广大人民群众中树立了良好形象。
(五)积极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
为进一步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当前可能存在的非法集资风险,维护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20xx年4月,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全县30多家企业及已备案的8家企业的单用途预付卡进行了专项排查,对未签订购卡协议、未有效建立购卡人信息登记台账的企业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通过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宣传和排查工作,切实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防范非法集资的意识,使广大流通领域员工和群众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的危害性,起到了对社会公众提示风险,引导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的目的。
四、其他中心工作齐头并进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纪检监察、人事组织、党务、计划生育等其他中心工作齐头并进,促进我局各项事业有序推进。
五、认真梳理法律法规,拓展新的商务执法领域
为把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向广度和法度推进,按照商务部一年促提高,两年促巩固,三年促发展的总体工作要求,在巩固完善已开展的酒类、定屠、成品油等商务行政执法工作的基础上,新拓展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洗染业管理办法》、《美容美发业管理暂行办法》等新的执法领域,并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前期宣传,调查摸底和造册工作,为新的执法领域执法工作开展营造了氛围奠定了基础。
六、20xx年工作计划
(一)做好“12312”信息工作。继续做好“12312”举报投诉咨询服务工作,将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传达到相关股室,争取第一时间解决所反映的问题,有力的保障服务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大执法力度。重点对酒类经营户、流动加油车、非法加油点进行突击检查,确保经营和消费安全。
(三)加强学习培训。加强对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涉及的20多部法律法规学习,全面掌握商务行政执法法律法规。
(四)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行为,按照商务综合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执法,按规定程序实施,确保所办案件不发生违规操作。
(五)加强部门联动。进一步加强相关执法部门联动,促进商务执法监管到位,要加强同公安、工商、安监等职能部门的联系和协作,依据法律、法规,强化对商务领域经营活动的执法监管。
(六)拓展新商务执法领域。随着形势发展,商务执法职能转变,商务执法监管的生猪定点屠宰,酒类流通执法划归其他职能部门。因此,我们必须认真梳理法律法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把新拓展的执法领域的执法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起来,促进和提高商务执法的职能转变,为推进我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上新台阶而努力奋斗。
月执法工作总结篇4
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与广大市民日常生活联系紧密,在服务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城市化进程加快的形势下,城管执法工作所面临的问题越来越多,存在的矛盾和困难也呈上升趋势。这些问题,都是社会转型时期不可避免出现的问题,是新时期形势下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和积极解决的问题。
一、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在适应城市的发展方面还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还有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
(一)齐抓共管机制尚未形成。
1、综合整治靠突击。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在城市创建的目标下,遇有重大活动时,往往习惯用“运动式”的方法搞城市管理,在一定时间内集中力量进行突击整治,短期内能取得立杆见影的效果。这期间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推诿扯皮少,市领导及相关单位也大力支持,一旦阶段性创建任务完成,各职能部门各自为政,缺乏统揽机构来组织落实长效管理,形成治理—反弹—再治理—再反弹的局面。
2、基层政府管理城市的作用未得到有效发挥。城市管理点多面广,尤其在现场、现行方面,管理重心太高,往往出现“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问题。作为城市管理主要责任人之一的区(街办)、社区、城中村(组),没有管理城市的具体责任和压力,因而不能很好地发挥自身的重要作用,投入到基层城市管理工作中,致使管理脱节、断链,城市管理网络不健全。从我们调查的情况看,很多违章占道现象背后,都有街办、村组、驻街单位的背景。如我市某街道办事处和村组的干部,有的还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了个人或小团体利益,带头违规“种房”、违章占道经营,甚至带头向政府提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有关部门查处时,他们一面以照顾困难名义为违章者说情开脱,私下又支持违章者与职能部门对抗,使城市管理工作处于十分尴尬的位置。
(二)执法难度大。
1、执法手段单一。根据《行政处罚法》和部分行政法规的规定,违章者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依法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从我国目前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看,具有上述行政强制措施权的只能由法律设定,而且只有司法机关和工商、税务、海关等少数行政机关可以实施。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设定了各类行政处罚,但对违章者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后续监管措施,没有赋予城管行政执法部门任何有效手段。
某年5月26日,某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在审议《某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议表决稿)》时,专门就是否取消有关“暂扣物品”的相关条款进行单项表决,最终删除了建议表决稿中“可以暂扣其经营的物品和装盛器具”内容;而对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仅设置了实施罚款和责令清理、改正的行政处罚措施。
现实的执法情况是,违章者对执法人员的管理根本就不理睬,罚款没钱,责令清理、改正我不干。执法人员没有什么办法强制其交罚款或强制其清理,也不能暂时限制其自由带回机关处理。这样一来,除了做工作之外,根本就没有任何办法加以管理。
2、执法效果不佳。目前,我市违反市容环境、秩序的违法行为出现以下特点。第一,普遍性。违法违章现象大量存在,具有点多线长面广的特征。第二,动态性。表现在时间上、空间上和性质上的不确定,没有规律可以掌握,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发生。第三,反复性。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违法行为呈现出多发性、反复性和经常性,被纠正或教育后,又重新开始,始终得不到彻底解决。这些情况,使得我们的执法人员穷与应付,疲于奔命。
3、执法人员安全无保障。近年来,我们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教育,要求执法人员决不能与群众发生冲突,决不允许发生打架等暴力事件,起到了较好效果。但是,不法商贩、“钉子户”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据不完全统计,20xx年以来,我市就发生情节严重的暴力抗法15起。实际上全省乃至全国各大中城市和鄂州市的情况大同小异,甚至更严重。由于城管执法机关自身缺乏强有力的强制手段,发生暴力抗法时,只能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由于多种原因,一般都是按普通民事纠纷处理,很多都不了了之。在实践中,一些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遭受威胁,有的甚至殃及家庭;有的受伤的队员几乎都没有得到任何赔偿,给其身心带来了极大创伤,造成在日常执法过程产生了畏难情绪,而违法行为者却越来越目无法纪,无视执法人员,从而形成了“加大执法力度,就造成暴力抗法,一暴力抗法执法人员就松懈,一松懈就乱,一乱就紧”的怪圈。这种情况下,城管执法人员只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一事不如不出事,执法效果可想而知。
(三)执法环境差。
1、违章行为当事人认识上有误区。他们没有意识到城市管理法规也是行政法规体系的组成内容,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一样,违反了要承担法律责任。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中碰到最多的申辩理由是:“我又不偷不抢,在街边摆东西谋生,犯什么法!”他们在内心深处没有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导致不主动配合执法,有时纠缠、拒绝、阻碍甚至少数“钉子户”暴力抗法的事件不断发生。
2、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不理解。部分市民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不理解,不配合。当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实施必要的处罚时,经常有一大帮围观群众,出于“同情弱者”的简单心理,乱“打抱不平”,乱起哄,喝倒彩,甚至还指责执法人员欺侮老百姓,彻底否定城管执法人员的执法行动,助长了违法行为人的底气,形成了不利于城管执法的社会氛围。给城管执法部门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3、市民的整体文明素质不高。一些市民的环境卫生习惯较差,社会公德意识薄弱,讲文明、树新风的观念还十分淡薄。一些干部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热情不高,不少人只抱怨不参与,只指责不自责,袖手旁观而不身体力行。
二、对策建议
(一)积极探索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1、成立城市管理委员会。有必要按照“统一指挥,条块结合,部门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成立政府的非常设机构——城市管理委员会,具有更广泛的包容性、协调性和动员性,是创建指挥部的常态化。由市长担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委员。在区、街道两级参照市模式,街道城管委还吸收驻街较大单位分管负责人参加。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市、区城管局和街道城管科。委员会虚实结合,通过相应的规定,厘清各方面城市管理职责,将部门之间、行业之间、条块之间、上下之间与城市管理相关的横向关系全面贯通;制定城市管理的目标计划,决策城市管理中带共性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城市管理法规的覆盖范围;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工作案件移交制度,信息反馈制度,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运作高效、配合密切的城管执法联动机制,从宏观上、源头上解决城管执法职责不明、配合不好、保障不力的问题,为“大城管”提供一个有效的平台。
2、组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网络”的模式,以及“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区街负责,交叉任职,双重领导”的原则,市级设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市城市管理局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相对集中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归并相关行政管理职能,使之具有统筹全市城市管理和执法的能力。
3、发挥街道、社区基层城市管理的重要作用。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推进城市管理工作重心下移,明确城区各街道办事处为城市管理的主要责任单位,促使他们将工作的重心放在日常城市管理上来,负责本辖区城市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社区(居委会)、城中村村委会在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组建工作专班,切实负责本辖区的日常城市管理工作。各驻街单位也应按照确定的范围和职责,承担相应的城市管理任务。同时,将城市管理的责任履行情况,纳入各区、街办和市直各部门的年度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发挥“人民城市人民管”的作用。
(二)建立执法保障机制。借鉴长沙、宜春等城市做法,在公安局内整合成立城市管理警察支队,专门配合支持城管执法。其主要任务是把维护治安秩序与预防和处理暴力抗法结合进行,他们并不直接参与日常的城管执法,而是根据执法需要,派警察跟随执法,发生暴力抗法时,由警察根据情况或当场处理,或带离现场,或依法采取其他强制措施,以有效制止暴力抗法事件发生,震慑违法者,既提高执法效率,保障文明执法的效果,同时又能保证经营户平等竞争,守法经营。在审判工作方面,城管执法机关有不少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能否迅速有效的执行,直接关系行政处罚的权威与效果。同时,随着城管执法工作的加强,所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也呈上升之势,这些都需要法院的支持。可以建立一个协调机构,法院行政庭、执行局为主,统筹安排,简化手续,加强城管执法案件的强制执行力度,并对城管执法机关进行执法指导,减少因执法行为不规范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保障城管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坚持疏堵结合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需求必然有供给,像修鞋,修自行车、缝补衣服、卖早点等,很难根本杜绝。从事此类经营活动的人员和接受服务的对象,主要是进城务工农民、下岗工人和收入不高的普通市民。这就要求管理者要从现阶段城市发展水平及人们的经济状况出发,研究疏堵结合的长效管理办法。可采取“三不”和“三分”的原则来处理,即在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市容,不影响群众生活秩序和治安的前提下,区分行业,区分区域和地点,区分时间进行规范管理和疏导。
1、区分行业:如将修鞋、擦鞋、修自行车、缝补衣服等群众生活需要的服务项目,开展“送市场、送方便”等活动,纳入社区服务体系,由社区进行管理。对非法食品加工设摊,占道卖盒饭等则坚取缔。
2、区分区域和地点:如在人口众多,农贸市场不能满足居民生活需要的地方,由街道利用空置土地设置临时性的农贸市场,引导游动摊贩进场经营。在小区里适当设置一些小型公共广告栏,疏导小广告,减少管理工作量。
3、区分时间:针对早点、夜市等饮食摊群卫生状况差、出摊占道、油烟噪音扰民等问题,我们正在研究疏导管理的办法,按照统一开市、闭市时间等“8个统一”的要求,对城区早点、夜市进行定点规范,既可兼顾困难群众就业需求,方便市民生活,又可缓解执法人员与个体经营者的矛盾。
(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一个国家法律化程度不仅取决于依法执法的力度,更主要通过国民的法律素质及守法自觉性来体现出来,两者相辅相成。
1、树立良好的城管执法形象。需要城管执法人员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倡导文明执法,不断加大执法宣传力度,树立城管执法新形象。
2、加大对城管工作的宣传力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从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有利于文明城市建设,有利于城管执法出发,善于把城管执法的重点难点转化为百姓关注的热点和新闻媒体的卖点,客观、真实、准确地报道城管动态,增强城管执法的影响力和公信力。
3、强化市民教育。要在群众中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文明城市的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宣传“城市管理,人人有责;管好城市,人人受益”的观念,促使广大群众增强自律意识,自觉遵守、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爱护城市环境,理解城管,重视城管,实现全民参与、齐抓共管。
月执法工作总结篇5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环保工作以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指导,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为主线,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不断深化大气、水污染防治,大力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强力推进清洁生产,积极探索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持续加大环保投入,采取了一系列保障环境安全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环保工作地位得到显著提高。在全市gdp年均增长12.5%的同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实现了“”计划目标;年,全市环保投入达到了24.2亿元,占同期gdp的2.08%,比年提高了1.3个百分点。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或优于二级标准的天数由年的119天增加到年的277天,城区环境质量有了明显改善;主要地表水控制断面达标率比年增加15个百分点;声环境质量基本达到功能区要求,功能区噪声总达标率达到80%;生态建设和保护力度不断加大,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有所缓解。
(一)工业污染防治取得显著成效,污染物排放总量基本得到控制
“”期间,环保工作始终将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作为的重点,通过开展“达标企业管理年”活动,实施污染防治十大工程、重点企业排污总量削减计划、重点企业限期治理等措施,推进工业污染防治,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五年间,各重点污染企业共投入资金14.2亿元,实施了146个重点污染治理工程,削减烟(粉)尘排放7.8万吨、二氧化硫排放3.29万吨、化学需氧量排放1.26万吨。
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深入贯彻《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严格环保准入制度和审批程序。“”期间,全市共审批各类建设项目4823项,否决不符合产业政策及严重污染的项目203项,建议企业改变厂址、工艺、燃料的项目73项,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和“三同时”执行率有了明显提高,通过以新带老、以大代小,有效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防止了新污染产生。
从年起,在全市大力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全市103家清洁生产审核试点企业共投入资金约2.18亿元,每年可产生经济效益1.32亿元,节约水资源522多万吨,节电176万度,削减二氧化硫7242吨、烟(粉)尘8.48万吨、化学需氧量1047吨、悬浮物1.2万吨,实现了经济与环境的“双赢”。与此同时,积极开展循环经济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紫山特钢、制药等5家企业列为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单位,新兴铸管、雪驰集团、太行水泥等20余家企业通过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通过实施重点污染企业治理,严格控制新污染产生,强力推行清洁生产,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年,全市二氧化硫、烟尘、工业粉尘和cod四种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20.7万吨、9.23万吨、7.36万吨和5.04万吨,分别比年下降4.7%、32.8%、48.7%和36.8%,基本实现了“”计划目标。
(二)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期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以创建环保模范城为主线,以改善城区环境质量为目标,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协调联动,合力攻坚,实施了一系列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末,我市各项指标均达到了省级环保模范城标准。通过“创模”,实现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由环保部门孤军作战向各部门联合行动的转变,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人大监督,环保部门统一监管,有关各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环保工作机制。
自年起,开始实施拔烟囱战役,共取缔不达标燃煤锅炉1047台,治理锅炉171台,使城市烟囱冒黑烟问题基本得到了解决。年,在全市开展了“三无街道”(无原煤散烧、无油烟无组织排放、居民楼下无饮食摊点)创建工作。几年来,共拆除燃煤大灶2200余座、治理饭店油烟824家,居民楼下饭店改业、搬迁223家,主要街道实现了“三无”目标。结合产业结构调整,配合有关部门实施了退城进郊工程,市制药厂、飞轮厂、化工厂、日用化工厂和机床厂相继搬离市区,有效减轻了对主城区污染。
加强燃煤污染防治工作。发布了《禁止销售和燃用高硫份煤炭及制品的通知》,在主城区实施了煤炭管制政策,加强了对煤炭市场和用煤大户监管,禁止使用高硫份、高灰份煤炭及其制品,积极推广使用城市煤气、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引天然气入邯工程已经竣工投用,市区燃气普及率达到了88.34%。采取各种措施扩大集中供热面积,主城区集中供热面积达到了1543万平方米。
严格控制扬尘污染。制定了《市防治建筑施工扬尘管理办法》,与建设局联合加强了对建筑工地专项检查,主城区建筑工地基本达到了国家环保标准;大力推广商品混凝土,在城区周边新建混凝土搅拌站,建筑扬尘污染明显减轻。城管部门“”期间共购置37辆洒水车和清扫车,增加道路洒水和机扫面积,有效降低了二次扬尘污染。
有效防治汽车尾气污染。市公安、环保部门联合上路抽测汽车尾气排放,强化了机动车尾气的初检、年检和路检。扩大禁行线路,敏感区部分街道实行单行,摩托车禁行线由2条扩大为6条;市政公用事业管理部门加大了双燃料车改装力度,共改装193辆公交车,新购置60辆双燃料汽车,使我市公交双燃料车达到了253辆。
“”期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加大。投资3.3亿元和1.5亿元的西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相继建成投产,投资1.2亿元的东污水扩建工程进展顺利。围绕城市绿地、立体绿化、园林式单位和近郊生态林带建设,完成投资13亿元,园林绿地面积由15.9平方公里发展到35.58平方公里,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三项指标分别达到43%、35%和10.9平方米,初步形成了“城在林中、林中有城、城中有景”的生态格局。
通过城市综合整治行动,城区的环境质量有了明显好转,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由年的119天增加到年的277天,我市在全国113个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中大气环境质量排名位次有了大幅度前移。
(三)继续推进流域污染防治,水环境污染趋势得到基本遏止
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编制了《市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划定了全市饮用水源保护区,明确了保护范围和方式,使主城区两大饮用水源地(岳城水库和羊角铺地下水)得到了有效保护,饮用水源地水质实现稳定达标,确保了全市人民饮水安全。
改善滏阳河流域整体环境。市政府出台了《市滏阳河污染综合防治暂行办法》,加强了对重点区域监控,形成了环保监管长效机制。先后两次对滏阳河、沁河流域实施大规模的综合整治,制定了《滏阳河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共出动人员1.5万多人次,整治沿岸排污企业80余家,清理沿岸垃圾2.2万多立方米,打捞漂浮物5700多立方米,清淤6万多立方米,拆除违章建筑1.8万多平方米。通过综合整治,不仅使滏阳河和沁河的整体面貌得到显著改观,水质有了明显改善,而且带动了两岸开发和经济发展,极大地增强了全社会保护母亲河的意识。
“”期间,全市重点加大了污水处理厂建设力度,市西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和峰峰矿区郭庄污水处理厂相继投入运行,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4.5万吨;东污水处理厂二期、邯钢第二污水处理厂、峰峰矿区、鸡泽、成安、、磁等污水处理厂也陆续开工建设,污水处理厂建设有了明显进展。
年,全市水质控制监测断面,与年相比,地表水Ⅴ类或劣Ⅴ类断面减少了15.7%,Ⅲ类或好于Ⅲ类断面增加了30.8%,水环境质量有了较大改善。
(四)生态保护和建设得到加强,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有所缓解
“”期间,全市开展了生态保护现状调查,编制了《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并经市政府批复实施。规划的实施为全市生态保护与建设提供了科学依据,对改善我市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积极开展生态示范区和环境优美城镇创建活动。、涉、大名、馆陶、广平和魏先后被国家环保总局列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示范区面积达到3247.8平方公里。大名大名镇、武安市矿山镇等21个城镇编制了小城镇建设环境保护规划。积极开展环境优美城镇创建工作,馆陶馆陶镇、魏魏城镇已通过了省级环境优美城镇验收。通过创建活动,推动了生态示范区建设,促进了小城镇健康发展,使生态环境得到了改善。
开展了矿山生态保护专项检查及千矿万亩生态恢复工程。加强了矿产资源生态保护工作。市政府组织环保、国土、安监等部门,对西部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关停和取缔了非法矿山企业508家,使矿山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启动了千矿万亩生态恢复工程,对1000多个闭坑的矿山进行了治理,使矿山生态环境逐步得到改善。
狠抓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采取宣传教育、政策引导和行政推动等措施,认真抓好秸秆禁烧工作。坚持堵疏结合、以疏为主的方针,积极推广秸秆直接还田和过腹还田技术,兴建秸秆发电厂,多渠道开展综合利用,提高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通过加强宣传、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严格督查及重奖重罚等措施,使禁烧工作深入人心,并逐渐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禁烧”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五)环境保护能力建设不断增强,执法水平得到提高
全市环保机构和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19个(市、区)全部建立了具备独立执法主体资格的一级环保机构,5个(市、区)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通过了验收,为环保工作的正常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间,全市共投入1500万元,购置了气相色谱、色质联机等大型监测仪器,配置了大气环境应急监测车,建成了全市大气自动监测和地表水监测网络,提升了全市环境监测和应对突发性污染事故的能力。
从年开始,狠抓了队伍素质和机关效能建设。充分利用“三讲”、“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和行风评议等活动,全面提高队伍政治素质。通过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执法人员半军事化管理、岗位比武、学习心得交流等系列活动,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得到显著提高,执法水平跨上新的台阶。近几年,没有发生一起因执法过错而引起群众上访投诉的事件。改革行政审批,提高机关效能。将原来所有审批项目由三个部门集中到一个部门,实行了大厅式办公,坚持“首问负责制”、“两次办结制”和“终身负责制”,并将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和登记表的审批时间由原来的60天、30天和15天分别缩短到15天、7天、2天,使项目审批做到了高效、快捷、方便,提高了机关办事效能。
(六)环境法制建设得到加强,环境执法力度不断加大
全市环境保护工作逐步走上依法行政的轨道。“”期间,先后颁布了《市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办法》、《市主城区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市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市主城区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多项政府规章,初步建立起环境保护地方法规体系。
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连续5年开展了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共现场监督检查各类污染企业5000余家(次),制止或纠正各类违法行为1400余起,取缔和制止重污染小企业反弹3000余家(次),我市化工、焦炭、水泥、钢铁、小造纸、小炼油、小肥皂、小木炭等一些有明显特征的区域性污染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七)环境宣传教育取得进展,全民环境意识普遍提高
“”以来,始终把宣传教育工作作为搞好环保工作的重头戏,不断创新形式,丰富内容,使环境宣传不断引向深入。年,在全省率先开展了“四绿创建”。“”期间,被正式命名为市级绿色小区87个、绿色庭院123个、绿色学校164所、绿色家庭347个、绿色医院3个、绿色饭店4个,省级绿色学校25个,国家级绿色学校3个、国家级绿色社区1个。“四绿”创建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受到了省局表扬。结合“六五”环境日,举办了环保法律法规竞赛、环保演讲比赛,组织了多场大型环保文艺晚会,开展了环境好新闻评选和中小学生爱鸟周等活动,积极引导广大群众自发参与到环保中来。在电视台制作《绿色》栏目,每周播出一期。制作了市环境现状多媒体演示、环境警示教育片和警示教育图片展,在全市进行巡回展出,共展出150余场次,参观人数达40多万人。针对农村环境意识相对薄弱,开展了农村环境宣传,把环境宣传与科技下乡、发展生态农业和禁止农作物秸秆焚烧结合起来,制作了发展生态农业科普片,举办了各种环境保护和生态农业讲座,促进了全市生态农业发展。通过丰富多彩,多种形式的宣教活动,提高了广大群众和各级领导环境意识,使环保工作成为广大群众关注的热点、各级领导工作的重点,有效推动了全市环保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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