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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司法所第一季度工作总结
司法所根据街道工委办事处总体工作思路,制定下发了街道司法行政工作思路,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计划,人民调解工作计划、社区矫正工作计划、帮教安置工作和法律援助工作计划,并对法律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和法律援助及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等支部机构进行了调整,同时指导各社区根据人员变化对各类支部及时调整,制定并支部实施“12.
4”法制宣传月活动、2月27日参加街道“与青奥同行传雷锋精神做文明市民”广场便民服务活动、“3.15”裴家桥广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咨询人数达50余人,收到良好的效果。
帮教安置工作申报了省级先进集体,人民调解案例获得区优秀案例一等奖,并在全区优秀人民调解案例大会上进行交流发言。
矫正工作和安置帮教工作在两会期间根据区司法局工作指示,对帮教对象进行了全面排查,未发现重新犯罪,并补助8名生活特困的帮教对象1600元、矫正对象8名1800元,衔接帮教人员6人,衔接率和帮教率均为100%;接收矫正对象6人,解矫2人,现在册39人,其中缓刑19人,假释11人,暂予监外执行6人,剥夺政治权利3人分别两次支部个别矫正对象参加区司法局主办的矫正教育活动,7人听了刑法理论,8人参加了心理疏导讲座。矫正工作走访到位,矫正平台操作良好。按期对帮教对象进行危险性评估,并填写“南京市帮教对象等级管理测定量表”。
人民调解工作运行常态化。本季度中有较多的重大节日,如元旦、春节、三八节等,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布署重大节假期间的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同时针对出现的突发事件给予了积极的高度关注。
1.12月29日下午,青岛路2号1栋1单元102室的龚风阳(男),到社区反映,儿童医院锅炉房与他家仅有一墙之隔,间距1米左右,锅炉房的噪音影响他的生活,白天在家里静不下心,晚上,锅炉的噪音使他彻夜难眠,他要求社区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要求儿童医院给予他经济补偿。
经过实地查看,儿童医院锅炉房的噪音确实对龚风阳有影响,而且,区环保局也曾经对锅炉房的噪音进行过检测,噪音超标,已经通知儿童医院限期整改。关于赔偿一事,正在协调。
2.湖南路47号凤凰城立体车库从10月份施工以来,文云巷6号的24户居民反映比较强烈,多次到市规划局去找,希望找到凤凰城建立体车库的依据,得到的结果是区城建局只批了从底部到上面6米5的高度,市规划局没有任何批文.老百姓由此就坚决不同意他们建立此立体车库,并说此车库建设是违章应该坚决把它拆掉。施工方贾经理也多方到居民家做工作,但进展不大,老百姓是坚决不支持他们建立立体车库。24户居民一致要求违章就应该拆掉,我们要的就是健康,任何经济补偿我们都不接受。现在居民提出凤凰台饭店立体车库只要能拿出批文,施工方方可施工,否则立体车库只保留底部到上面6米5的高度,以上部分全部拆掉。目前该车库正在恢复批准范围。
3.湖北路41号101室巩嘉诚在2年前就想破墙开店,此举遭到了楼上201室的阻止,201室多次到街道城管科,坚决反对101室破墙开店,否则201室要做出过激行为。
4.渊声巷11号2单元304室余福鑫因军转干部待遇问题,已多次上访,其宣称为国家建立战功,转业后在企业待遇不公,要求提高待遇。目前,已多次与其谈话,控制其情绪,比较稳定。
5.汉口路61号,穆斯林餐厅与周围居民的矛盾纠纷。这起矛盾纠纷曾于1月14日召开过调解联席会议。纠纷焦点是周围居民反映餐厅油烟大、门前污水常有,穆斯林餐厅也有过过激行为。双方闹疆了,居民坚决要餐厅搬走。
6.随园大厦(共3栋大楼)、随园14号共计居民118户居民的生活用水是由随园大厦物业管理二次供水的,由于随园大厦物业管理公司处于亏损状态,至今已欠交了3个月的自来水公司的水费了,若持续下去,有停水的可能存在,势必造成118户居民的生活受到影响,存在群体事件的隐患。
1月19日上午,社区费安宁书记、街道倪主任、司法所安宗钊等人为此专门召开了协调会,社区将继续关注事态的发展。
7.1月5日,大方巷社区、湖南路街道信访办,淘遛遛办公室李主任以及淘遛遛6家商铺业主等25人。矛盾原因是淘遛遛商铺因唐建宁、盛岚,扬礼芹、周继善、钱金萍、施右国等6家业主不按时交纳租金,就停6家店铺水电,但6家店铺认为淘遛遛对他们经营活动有欺骗行为,拒不交水电费。1月5日下午经过多方协调,以上6家商铺最终同淘遛遛达成协议。
8.南京怡华酒店与新房主江苏怡华酒店之间的承租问题发生矛盾。2月4日上午由江苏怡华酒店管理公司李海东总经理带人到酒店进行接收,但无人理睬,李海东带人采取了堵门方式。上午10时司法所接到通知,前去了解情况。经现场谈话方知南京怡华酒店由于欠广发银行债务已被秦淮区人民法院拍卖,买家为江苏怡华酒店管理公司,由于没有行使交接手续 ,致使处于无序状态。下午3时,街道主任倪一如、书记蓝绍森到29楼现场办公,召集了由鼓楼派出所、区司法局、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保卫、江苏怡华酒店管理公司李海东、湖南路司法所等单位和人员,进行协商!2月5日在酒店29楼会议室再次召开协调会,会议由街道主任倪一如主持。会议各方进行了初步接触,江苏怡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江苏
怡华)李海荣董事长和其曹律师、南京怡华酒店(下称南京怡华)和南京康成房地产开发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康成)及南京泽天能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泽天)委托周羽正律师都持有授权委托书参加谈判。会议双方的焦点是如何进行正常的移交和接管。主要是酒店内的资产除29层楼的其他2层楼的归属,江苏怡华的李海荣认为,另2层楼的产权是属于整个楼的公共部分分摊的,周羽正律师认为需要进一步到有关部门核实,对方是否要收购酒店或请南京怡华拿东西走人?是否对员工有什么安置?;二是曹律师代表江苏怡华提出方案。会议双方就各方的法律关系有所异议,江苏怡华不认同泽天与其有法律关系,认为泽天与康成签定合同是他们之间的法律关系,与江苏怡华无关,江苏怡华只认康成和南京怡华。周羽正律师认为原先房屋是康成的,本着买卖不破租赁的惯例,康成既然与泽天签定租赁合同,在谈判中就应该有泽天的位置。江苏怡华坚持不和泽天谈判,希望泽天走司法途径解决问题。关于裁定书上的裁定内容,请秦淮区法院派人解释。今天的谈判目的就是让各方坐下来,面对面的谈,司法所搭建平台,湖南路办事处主任倪一如作最后的讲话,一是要保证酒店的正常经营,不能造成混乱局面;二是要保证这里的稳定,双方可以拿出下一步的谈判时间;三是双方不得做出过激行为。江苏怡华李海荣董事长表示节前不会有行动,保证酒店正常经营,但在节前对方必须拿出处理方案并盖上公章;周羽正律师代表康成、南京怡华、泽天表示同意。
该案主要是因原房主的房屋产权由秦淮区法院拍卖,新房主江苏怡华酒店董事长带人前去要房,在无人理睬的情况采取了过激行为,堵塞大门及电梯,严重影响酒店的正常经营,容易造成地区不稳,司法所人员在街道领导的带领下,立即行动起来,现场办公,召开了调协会,不断地搓商,在依法解释买卖不破租赁的前提下,做到和平解决移交房产等相关事宜,说明法律在此基础上的重要性。
目前该案双方已诉至鼓楼区人民法院。
9.2月26日下午4点左右家住五条巷51号203室84岁高龄的陆宗南在儿子陆海平的搀扶下的走进了社区,在他们断断续续的讲述下我们了解了事情的前因后果。陆宗南和庞增敏在27年前组成了一个重组家庭,之前老夫妻两人非常恩爱。可就在26号陆宗南住院一个月之后发现家回不了了,经过一再敲门,庞增敏婚前的儿子庞洪才隔着门讲锁是他换的,母亲不想见到陆宗南,不准他们进屋,于是他们找到了社区,希望社区来调解这件事。社区书记和调解员第一时间上门了解情况,并把庞洪请到社区共同来解决此事。从庞洪的叙述中我们得知:母亲得了帕金森综合症已有两年了,之前由于跟继父陆宗南处的不融洽已有一年没有上门。两天前保姆小马突然找到他,说陆宗南现在生病在医院已经一个月了,陆海平要辞掉他,可是庞增敏每天要打四针,自己不放心,希望庞洪上门看看。庞洪找到陆宗平要求把家里钥匙给他,让他住进去陪母亲,陆宗平不同意,庞洪就干脆把家里锁换了。陆宗南当时非常激动,表示家是自己的,今天就一定要进门。庞洪坚决的表示,造成这件事的后果是他们父子造成的,母亲说过不让陆宗南进门,自己会坚决维护母亲的意愿不让他进门。由于双方的矛盾非常尖锐,社区在其中做的种种思想工作也起不到任何作用。天气寒冷,加之陆老先生身体虚弱,我们建议陆海平暂时带父亲另找地方住两天,社区再上门做工作。之后几天我们找到了另外一个当事人庞增敏,此事庞增敏思维已略有混乱,但是从她的言语中听出来她不希望陆宗南再进家门。我们把庞增敏的意愿转达给了陆宗南,后来和陆海平一起商量先将陆宗南送进养老医院,等时间来冲淡一切,到时如果有缓和的机会时,我们再进行调解。此事我们会继续关注。
三月份的矛盾集中在邻里之间的较多,以上下楼之间漏水、浸透为主,较重的矛盾有家庭成员之间的利益矛盾,主要还是因财产尤其是房产矛盾为突出,这方面当事人有些不遵守法律、有些对法律还是不懂,这更加需要在调解中,学会守法、学法和普法了。
通过以上5件案子的办理情况来看,春节期间发生了一件重大矛盾,平时主要以邻里之间的矛盾纠纷较为突出,要加强社会主义的道德观和邻帮邻的友爱之谊教育,从人与人之间的友爱关系谈人与人如何相处。
本季度人民调解工作共接待84批,人数145人;受理矛盾纠纷115件,调解115件,调解成功率100%。
法律宣传工作紧锣密鼓。是“五.五”普法最后一年,也是经验总结之年,司法所在去年和今年一季度加强了对“五.五”普法的工作力度,根据“五.五”普法规划和上级有关精神,在资料收集整理方面提前做好准备,并对社区的普法资料进行规范,随时准备迎接省、市、区普法检查验收。
二季度工作打算:一是举办《劳动合同法》大课,请法律专业人员授课;二是开展律师进楼宇活动,把法制宣传送进楼宇;三是开展中、小学生预防网络犯罪教育活动;三是严格按照上级矫正工作要求开展矫正工作,加强对矫正对象的监督考察,并积极支部他们参加应该参加的帮教活动;四是按照区司法局通知要求,对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排查,并上报排查统计表和排查小结;五是填写上报“江苏省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六是积极跟踪大型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
【第2篇】街道司法所第一季度工作总结
4”法制宣传月活动、2月27日参加街道“与青奥同行传雷锋精神做文明市民”广场便民服务活动、“3.15”裴家桥广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咨询人数达50余人,收到良好的效果。
帮教安置工作申报了省级先进集体,人民调解案例获得区优秀案例一等奖,并在全区优秀人民调解案例大会上进行交流发言。
矫正工作和安置帮教工作在两会期间根据区司法局工作指示,对帮教对象进行了全面排查,未发现重新犯罪,并补助8名生活特困的帮教对象1600元、矫正对象8名1800元,衔接帮教人员6人,衔接率和帮教率均为100%;接收矫正对象6人,解矫2人,现在册39人,其中缓刑19人,假释11人,暂予监外执行6人,剥夺政治权利3人分别两次支部个别矫正对象参加区司法局主办的矫正教育活动,7人听了刑法理论,8人参加了心理疏导讲座。矫正工作走访到位,矫正平台操作良好。按期对帮教对象进行危险性评估,并填写“南京市帮教对象等级管理测定量表”。
人民调解工作运行常态化。本季度中有较多的重大节日,如元旦、春节、三八节等,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布署重大节假期间的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同时针对出现的突发事件给予了积极的高度关注。
1.12月29日下午,青岛路2号1栋1单元102室的龚风阳(男),到社区反映,儿童医院锅炉房与他家仅有一墙之隔,间距1米左右,锅炉房的噪音影响他的生活,白天在家里静不下心,晚上,锅炉的噪音使他彻夜难眠,他要求社区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要求儿童医院给予他经济补偿。
经过实地查看,儿童医院锅炉房的噪音确实对龚风阳有影响,而且,区环保局也曾经对锅炉房的噪音进行过检测,噪音超标,已经通知儿童医院限期整改。关于赔偿一事,正在协调。
2.湖南路47号凤凰城立体车库从10月份施工以来,文云巷6号的24户居民反映比较强烈,多次到市规划局去找,希望找到凤凰城建立体车库的依据,得到的结果是区城建局只批了从底部到上面6米5的高度,市规划局没有任何批文.老百姓由此就坚决不同意他们建立此立体车库,并说此车库建设是违章应该坚决把它拆掉。施工方贾经理也多方到居民家做工作,但进展不大,老百姓是坚决不支持他们建立立体车库。24户居民一致要求违章就应该拆掉,我们要的就是健康,任何经济补偿我们都不接受。现在居民提出凤凰台饭店立体车库只要能拿出批文,施工方方可施工,否则立体车库只保留底部到上面6米5的高度,以上部分全部拆掉。目前该车库正在恢复批准范围。
3.湖北路41号101室巩嘉诚在2年前就想破墙开店,此举遭到了楼上201室的阻止,20
1室多次到街道城管科,坚决反对101室破墙开店,否则201室要做出过激行为。
4.渊声巷11号2单元304室余福鑫因军转干部待遇问题,已多次上访,其宣称为国家建立战功,转业后在企业待遇不公,要求提高待遇。目前,已多次与其谈话,控制其情绪,比较稳定。
【第3篇】2022年街道司法所第一季度工作总结
街道司法所第一季度工作总结 司法所根据街道工委办事处总体工作思路,制定下发了街道司法行政工作思路,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计划,人民调解工作计划、社区矫正工作计划、帮教安置工作和法律援助工作计划,并对法律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和法律援助及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等组织机构进行了调整,同时指导各社区根据人员变化对各类组织及时调建立体车库的依据,得到的结果是区城建局只批了从底部到上面6米5的高度,市规划局没有任何批文.老百姓由此就坚决不同意他们建立此立体车库,并说此车库建设是违章应该坚决把它拆掉。施工方贾经理也多方到居民家做工作,但进展不大,老百姓是坚决不支持他们建立立体车库。24户居民一致要求违章就应该拆掉,我们要的就是健康,任何经济补偿我们都不接受。现在居民提出凤凰台饭店立体车库只要能拿出批文,施工方方可施工,否则立体车库只保留底部到上面6米5的高度,以上部分全部拆掉。目前该车库正在恢复批准范围。3.湖北路41号101室巩嘉诚在2年前就想破墙开店,此举遭到了楼上201室的阻止,201室多次到街道城管科,坚决反对101室破墙开店,否则201室要做出过激行为。4.渊声巷11号2单元304室余福鑫因军转干部待遇问题,已多次上访,其宣称为国家建立战功,转业后在企业待遇不公,要求提高待遇。目前,已多次与其谈话,控制其情绪,比较稳定。5.汉口路61号,穆斯林餐厅与周围居民的矛盾纠纷。这起矛盾纠纷曾于1月14日召开过调解联席会议。纠纷焦点是周围居民反映餐厅油烟大、门前污水常有,穆斯林餐厅也有过过激行为。双方闹疆了,居民坚决要餐厅搬走。6.随园大厦(共3栋大楼)、随园14号共计居民118户居民的生活用水是由随园大厦物业管理二次供水的,由于随园大厦物业管理公司处于亏损状态,至今已欠交了3个月的自来水公司的水费了,若持续下去,有停水的可能存在,势必造成118户居民的生活受到影响,存在群体事件的隐患。1月19日上午,社区费安宁书记、街道倪主任、司法所安宗钊等人为此专门召开了协调会,社区将继续关注事态的发展。7.1月5日,大方巷社区、湖南路街道信访办,淘遛遛办公室李主任以及淘遛遛6家商铺业主等25人。矛盾原因是淘遛遛商铺因唐建宁、盛岚,扬礼芹、周继善、钱金萍、施右国等6家业主不按时交纳租金,就停6家店铺水电,但6家店铺认为淘遛遛对他们经营活动有欺骗行为,拒不交水电费。1月5日下午经过多方协调,以上6家商铺最终同淘遛遛达成协议。8.南京怡华酒店与新房主江苏怡华酒店之间的承租问题发生矛盾。2月4日上午由江苏怡华酒店管理公司李海东总经理带人到酒店进行接收,但无人理睬,李海东带人采取了堵门方式。上午10时司法所接到通知,前去了解情况。经现场谈话方知南京怡华酒店由于欠广发银行债务已被秦淮区人民法院拍卖,买家为江苏怡华酒
店管理公司,由于没有行使交接手续,致使处于无序状态。下午3时,街道主任倪一如、书记蓝绍森到29楼现场办公,召集了由鼓楼派出所、区司法局、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保卫、江苏怡华酒店管理公司李海东、湖南路司法所等单位和人员,进行协商!2月5日在酒店29楼会议室再次召开协调会,会议由街道主任倪一如主持。会议各方进行了初步接触,江苏怡华酒店管
理有限公司(下称江苏怡华)李海荣董事长和其曹律师、南京怡华酒店(下称南京怡华)和南京康成房地产开发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康成)及南京泽天能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泽天)委托周羽正律师都持有授权委托书参加谈判。会议双方的焦点是如何进行正常的移交和接管。主要是酒店内的资产除29层楼的其他2层楼的归属,江苏怡华的李海荣认为,另2层楼的产权是属于整个楼的公共部分分摊的,周羽正律师认为需要进一步到有关部门核实,对方是否要收购酒店或请南京怡华拿东西走人?是否对员工有什么安置?;二是曹律师代表江苏怡华提出方案。会议双方就各方的法律关系有所异议,江苏怡华不认同泽天与其有法律关系,认为泽天与康成签定合同是他们之间的法律关系,与江苏怡华无关,江苏怡华只认康成和南京怡华。周羽正律师认为原先房屋是康成的,本着买卖不破租赁的惯例,康成既然与泽天签定租赁合同,在谈判中就应该有泽天的位置。江苏怡华坚持不和泽天谈判,希望泽天走司法途径解决问题。关于裁定书上的裁定内容,请秦淮区法院派人解释。今天的谈判目的就是让各方坐下来,面对面的谈,司法所搭建平台,湖南路办事处主任倪一如作最后的讲话,一是([源自*])要保证酒店的正常经营,不能造成混乱局面;二是要保证这里的稳定,双方可以拿出下一步的谈判时间;三是双方不得做出过激行为。江苏怡华李海荣董事长表示节前不会有行动,保证酒店正常经营,但在节前对方必须拿出处理方案并盖上公章;周羽正律师代表康成、南京怡华、泽天表示同意。
该案主要是因原房主的房屋产权由秦淮区法院拍卖,新房主江苏怡华酒店董事长带人前去要房,在无人理睬的情况采取了过激行为,堵塞大门及电梯,严重影响酒店的正常经营,容易造成地区不稳,司法所人员在街道领导的带领下,立即行动起来,现场办公,召开了调协会,不断地搓商,在依法解释买卖不破租赁的前提下,做到和平解决移交房产等相关事宜,说明法律在此基础上的重要性。目前该案双方已之年,司法所在去年和今年一季度加强了对“五.五”普法的工作力度,根据“五.五”普法规划和上级有关精神,在资料收集整理方面提前做好准备,并对社区的普法资料进行规范,随时准备迎接省、市、区普法检查验收。二季度工作打算:一是举办《劳动合同法》大课,请法律专业人员授课;二是开展律师进楼宇活动,把法制宣传送进楼宇;三是开展中、小学生预防网络犯罪教育活动;三是严格按照上级矫正工作要求开展矫正工作,加强对矫正对象的监督考察,并积极组织他们参加应该参加的帮教活动;四是按照区司法局通知要求,对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排查,并上报排查统计表和排查小结;五是填写上报“江苏省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六是积极跟踪大型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
【第4篇】2022年第一季度司法所工作总结
2022年第一季度司法所工作总结
帮教安置工作申报了省级先进集体,人民调解案例获得区优秀案例一等奖,并在全区优秀人民调解案例大会上进行交流发言。
人民调解工作运行常态化。本季度中有较多的重大节日,如元旦、春节、三八节等,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布署重大节假期间的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同时针对出现的突发事件给予了积极的高度关注。
经过实地查看,儿童医院锅炉房的噪音确实对龚风阳有影响,而且,区环保局也曾经对锅炉房的噪音进行过检测,噪音超标,已经通知儿童医院限期整改。关于赔偿一事,正在协调。
5.汉口路61号,穆斯林餐厅与周围居民的矛盾纠纷。这起矛盾纠纷曾于
1月14日召开过调解联席会议。纠纷焦点是周围居民反映餐厅油烟大、门前污水常有,穆斯林餐厅也有过过激行为。双方闹疆了,居民坚决要餐厅搬走。
6.随园大厦(共3栋大楼)、随园14号共计居民118户居民的生活用水是由随园大厦物业管理二次供水的,由于随园大厦物业管理公司处于亏损状态,至今已欠交了3个月的自来水公司的水费了,若持续下去,有停水的可能存在,势必造成118户居民的生活受到影响,存在群体事件的隐患。
1月19日上午,社区费安宁书记、街道倪主任、司法所安宗钊等人为此专门召开了协调会,社区将继续关注事态的发展。
该案主要是因原房主的房屋产权由秦淮区法院拍卖,新房主江苏怡华酒店董事长带人前去要房,在无人理睬的情况采取了过激行为,堵塞大门及电梯,严重影响酒店的正常经营,容易造成地区不稳,司法所人员在街道
领导的带领下,立即行动起来,现场办公,召开了调协会,不断地搓商,在依法解释买卖不破租赁的前提下,做到和平解决移交房产等相关事宜,说明法律在此基础上的重要性。
目前该案双方已诉至鼓楼区人民法院。
三月份的矛盾集中在邻里之间的较多,以上下楼之间漏水、浸透为主,较重的矛盾有家庭成员之间的利益矛盾,主要还是因财产尤其是房产矛盾为突出,这方面当事人有些不遵守法律、有些对法律还是不懂,这更加需要在调解中,学会守法、学法和普法了。
通过以上5件案子的办理情况来看,春节期间发生了一件重大矛盾,平时主要以邻里之间的矛盾纠纷较为突出,要加强社会主义的道德观和邻帮邻的友爱之谊教育,从人与人之间的友爱关系谈人与人如何相处。
本季度人民调解工作共接待84批,人数145人;受理矛盾纠纷115件,调解115件,调解成功率100%。
法律宣传工作紧锣密鼓。是五.五普法最后一年,也是经验总结之年,司法所在去年和今年一季度加强了对五.五普法的工作力度,根据五.五普法规划和上级有关精神,在资料收集整理方面提前做好准备,并对社区的普法资料进行规范,随时准备迎接省、市、区普法检查验收。
二季度工作打算:一是举办《劳动合同法》大课,请法律专业人员授课;二是开展律师进楼宇活动,把法制宣传送进楼宇;三是开展中、小学生预防网络犯罪教育活动;三是严格按照上级矫正工作要求开展矫正工作,加强对矫正对象的监督考察,并积极支部他们参加应该参加的帮
【第5篇】2022年街道司法所第一季度工作总结范文
司法所根据街道工委办事处总体工作思路,制定下发了街道司法行政工作思路,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计划,人民调解工作计划、社区矫正工作计划、帮教安置工作和法律援助工作计划,并对法律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和法律援助及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等组织机构进行了调整,同时指导各社区根据人员变化对各类组织及时调整,制定并组织实施“12.4”法制宣传月活动、2月27日参加街道“与青奥同行传雷锋精神做文明市民”广场便民服务活动、“3.15”裴家桥广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咨询人数达50余人,收到良好的效果。
帮教安置工作申报了省级先进集体,人民调解案例获得区优秀案例一等奖,并在全区优秀人民调解案例大会上进行交流发言。
矫正工作和安置帮教工作在两会期间根据区司法局工作指示,对帮教对象进行了全面排查,未发现重新犯罪,并补助8名生活特困的帮教对象1600元、矫正对象8名1800元,衔接帮教人员6人,衔接率和帮教率均为100%;接收矫正对象6人,解矫2人,现在册39人,其中缓刑19人,假释11人,暂予监外执行6人,剥夺政治权利3人分别两次组织个别矫正对象参加区司法局主办的矫正教育活动,7人听了刑法理论,8人参加了心理疏导讲座。矫正工作走访到位,矫正平台操作良好。按期对帮教对象进行危险性评估,并填写“南京市帮教对象等级管理测定量表”。
人民调解工作运行常态化。本季度中有较多的重大节日,如元旦、春节、三八节等,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布署重大节假期间的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同时针对出现的突发事件给予了积极的高度关注。
1.12月29日下午,青岛路2号1栋1单元102室的龚风阳(男),到社区反映,儿童医院锅炉房与他家仅有一墙之隔,间距1米左右,锅炉房的噪音影响他的生活,白天在家里静不下心,晚上,锅炉的噪音使他彻夜难眠,他要求社区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要求儿童医院给予他经济补偿。
经过实地查看,儿童医院锅炉房的噪音确实对龚风阳有影响,而且,区环保局也曾经对锅炉房的噪音进行过检测,噪音超标,已经通知儿童医院限期整改。关于赔偿一事,正在协调。
2.湖南路47号凤凰城立体车库从10月份施工以来,文云巷6号的24户居民反映比较强烈,多次到市规划局去找,希望找到凤凰城建立体车库的依据,得到的结果是区城建局只批了从底部到上面6米5的高度,市规划局没有任何批文.老百姓由此就坚决不同意他们建立此立体车库,并说此车库建设是违章应该坚决把它拆掉。施工方贾经理也多方到居民家做工作,但进展不大,老百姓是坚决不支持他们建立立体车库。24户居民一致要求违章就应该拆掉,我们要的就是健康,任何经济补偿我们都不接受。现在居民提出凤凰台饭店立体车库只要能拿出批文,施工方方可施工,否则立体车库只保留底部到上面6米5的高度,以上部分全部拆掉。目前该车库正在恢复批准范围。
3.湖北路41号101室巩嘉诚在2年前就想破墙开店,此举遭到了楼上201室的阻止,201室多次到街道城管科,坚决反对101室破墙开店,否则201室要做出过激行为。
4.渊声巷11号2单元304室余福鑫因军转干部待遇问题,已多次上访,其宣称为国家建立战功,转业后在企业待遇不公,要求提高待遇。目前,已多次与其谈话,控制其情绪,比较稳定。
5.汉口路61号,穆斯林餐厅与周围居民的矛盾纠纷。这起矛盾纠纷曾于1月14日召开过调解联席会议。纠纷焦点是周围居民反映餐厅油烟大、门前污水常有,穆斯林餐厅也有过过激行为。双方闹疆了,居民坚决要餐厅搬走。
6.随园大厦(共3栋大楼)、随园14号共计居民118户居民的生活用水是由随园大厦物业管理二次供水的,由于随园大厦物业管理公司处于亏损状态,至今已欠交了3个月的自来水公司的水费了,若持续下去,有停水的可能存在,势必造成118户居民的生活受到影响,存在群体事件的隐患。
1月19日上午,社区费安宁书记、街道倪主任、司法所安宗钊等人为此专门召开了协调会,社区将继续关注事态的发展。
7.1月5日,大方巷社区、湖南路街道信访办,淘遛遛办公室李主任以及淘遛遛6家商铺业主等25人。矛盾原因是淘遛遛商铺因唐建宁、盛岚,扬礼芹、周继善、钱金萍、施右国等6家业主不按时交纳租金,就停6家店铺水电,但6家店铺认为淘遛遛对他们经营活动有欺骗行为,拒不交水电费。1月5日下午经过多方协调,以上6家商铺最终同淘遛遛达成协议。
8.南京怡华酒店与新房主江苏怡华酒店之间的承租问题发生矛盾。2月4日上午由江苏怡华酒店管理公司李海东总经理带人到酒店进行接收,但无人理睬,李海东带人采取了堵门方式。上午10时司法所接到通知,前去了解情况。经现场谈话方知南京怡华酒店由于欠广发银行债务已被秦淮区人民法院拍卖,买家为江苏怡华酒店管理公司,由于没有行使交接手续
【第6篇】司法所季度工作总结范文(共)
第一篇
1、政治业务学习方面:围绕千所万人大培训活动,坚持每周政治、业务学习,要求全所同志学习有记录。工作之余向书本学,工作中向同志学,并充分利用参加各种培训班等形式以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
2、人民调解方面:以千人万件抓调解为主线,紧紧围绕《人民调解法》的实施,对全镇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并为全镇人民调解员颁发了《调解员证》,调整充实了调解员队伍,按时上报各类信息,对村居调解卷宗进行统一规范(即统一登记、统一上报、统一卷宗)。第一季度全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2件。
3、矛盾纠纷排查方面:以千乡万村大排查为中心,充分抓住各级两会召开的时机协同镇其他综治成员单位对全镇各村(居)矛盾纠纷隐患进行了一次彻底的排查。共排查出隐患12件,其中涉及上访等隐患立即向党委政府汇报,以引起党委政府的重视,并协助党委政府对存在上访隐患的矛盾进行超前工作,确保了该镇在两会期间没有出现过群体性事件和越级上访事件。
4、社区矫正工作逐步走向正规化:严格遵循分级考核制和内部评分标准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利用春节的机会对在册的社区矫正对象分别进行了个别走访,教育他们严禁在春节期间借亲友团聚的机会酗酒滋事,严格遵守法律及社会公德。本季度我所共接收新的社区矫正对象14名,并对2名期满的社区矫正对象予以解除。
5、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本季度重点在利用春节期间民间纠纷多发期进行法制宣传,在做好“五五”普法总结汇报的同时对“六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初步规划,准备“六五”普法活动启动的资料,做到早规划、早准备。
6、项目建设方面:在做好xxxx年的各项工作总结及各种资料的整理充实、归档的同时,始终坚持抓住项目建设不放松,充分利用春节的机会加强同镇委、镇政府的沟通交流,争取在对xxxx年工作进行谋划的同时解决司法所的建设选址问题。
7、法律服务工作按部就班。法律工作者积极努力,为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8、信息化建设。新的系统已经投入使用,本月已经录用新的系统报送各种信息且运转状况良好。
第二篇
一、人民调解工作
重新调整了镇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员对村级人民调解员重新登记核实。开展节前矛盾纠纷排查,确保辖区群众过一个安定祥和的节日;加强校园周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杜绝可能发生的事故苗头。两会期间,根据上级的要求和镇统一部署,在全镇参与开展了安全生产和矛盾纠纷的排查摸底工作。特别是对可能引发的安全问题和可能引起群体性闹事、上访的重要隐患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排查。共排查出矛盾隐患22起,都得到了及时的调处化解。此外,一季度成功调解重大纠纷2起。一起是长达20年的土地纠纷,一起是征地补偿款纠纷。
二、普法宣传与法律援助工作
年初制订xxxx年普法计划。为六五普法做好准备工作。开展“法律进企业”“法律进乡村”活动,在春节期间与3.15节日与工商所、派出所、国土所、城建所等联合开展法律咨询一次,共解答法律咨询50余次,发放法制年画200张、法律援助卡150张、普法宣传单300余份。把《人民调解法释义》全部发给各调委会。1-3月份共办理4件法律援助案件。近期准备镇综治办联合举行“法律时校园”活动。
三、社区矫正工作和安置帮教工作
对于在册的33名矫正对象54名安置帮教对象做到建档率100%,每月做好台帐登记,特别在春节与两会期间进行摸底排查,实行周汇报月报到制度。组织集中学习与公益劳动各一次。现有配备矫正手机的矫正对象7名。本季度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对象没有发生重新犯罪和被治安处罚现象。
四、协助基层人民政府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参与协助镇政府制定《镇xxxx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集中宣传活动方案》、《镇xxxx年农村技防建设工作方案》、《镇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文件的起草工作。
第三篇
一、扎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一季度共调解各类民事纠纷39起,成卷39卷,化解五铺村王芹信访纠纷1件,协助乡政府处理土地纠纷4件。
二、积极开展综治宣传工作。3月20日上午,利用街逢集之机,在防疫所门前,联合乡综治办、信访办、派出所、法庭等部门集中开展综治宣传月宣传活动,向赶集群众发送法律书籍200本、普法宣传年画300份。
三、强化社区矫正工作。2月份,对辖区14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走访,并向其家属送上一本法律书籍和普法宣传年画,稳定了社区矫正对象思想情绪,14名矫正对象服从我所管理,按时向所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无脱漏和重新犯罪现象。
四、认真核查服刑在教人员信息。一季度,通过电话询问村干部以及到派出所户籍室查询,共核查反馈服刑在教人员信息16人。
第四篇
一、积极协助施工单位做好所办公房维修工程,协调用水、用电,并为施工人员提供其他所需的施工条件。现工程维修工程已基本完毕投入使用。
二、积极做好第二批省级示范所的复查工作。对所内的档案材料进一步进行补充完善,以迎接市局4月中旬的复查。
三、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等各项职能工作全面开展。组织矫正对象进行了集中谈话教育,及时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生活及思想动态。上周,接收了两名社区矫正对象,并及时为新增的矫正对象建立了档案。通过电话联系的方式,及时了解了安置帮教对象生活情况。近期,所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对象都能遵纪守法,服从管理,没有违法违规的现象发生。
四、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深入村、镇深入开展矛盾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基本做到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镇,第三季度共调解案件31件。调解率、成功率达到95%以上,为镇的经济发展提供了稳定的社会环境。
第五篇
一、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夯实基层基础,狠抓司法所和人员队伍建设。狠抓人员素质队伍建设,针对去年在司法所良性循环发展创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认真整改,同时加强自身的思想和政治、业务素质,每周开展政治、业务学习。深化公正廉洁,强化队伍组织保障。
二、以促进社会和谐为宗旨,切实做好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同时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进行及时调处。第一季度共调处各类纠纷23件。
三、以服务大局、改善民生、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为立足点,扎实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xxxx年1-3月份,共代理民事诉讼13件,开展法律援助5件,其中诉讼代理3件,非诉讼代理2件。
四、以推进民主法治进程为目标,深入推进法治文化进乡村。完善全镇22个村的调解制度。分别在镇中心校和杨柳中心校举办了两堂法制讲座。
五、以社会管理创新为着力点,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我所现有社区矫正对象15人,安置帮教对象23人。利用春节前后,安置帮教对象返乡的时机,对全镇所有的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对象进行了走访,考核,完善了卷宗档案资料。同时健全村级帮教领导小组。
第六篇
一、深化矛盾化解,确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以《人民调解法》的施行为契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人民调解法》,并指导22个村调委会及其调解员依法、规范、便捷地调处矛盾纠纷。今年以来共排查矛盾纠纷40件,调处36件。镇调委会与蒙城县范集工业园区调解中心,已就跨区协作联调进行了初步的接触。干警在信访办值班接访中成功处理了大陈村新农村建设建筑工程合同系列涉法信访案件。参与指导镇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代理的案件。
二、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有效预防社区矫正对象及安置帮教对象重新犯罪。
对社区矫正对象加强管理,分类分等级教育矫治,采用周汇报与月汇报相结合,开展集中教育3次,组织公益劳动5次,回访10人次,定期通知社区矫正对象到县社区矫正基地接受教育,参加各项活动,5人配备了gprs定位手机,配合宁波法院开展社区矫正审前评估1人次,应用社区矫正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管理,确保社区服刑人员始终处于受监控、受教育状态。回访安置帮教对象12人次,对他们进行帮扶、教育和管理。
三、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切实提升法制宣传效果。
利用庙会、“3·8”国际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节点,积极开展法律宣传活动3场次,重点宣传宪法、人民调解法、刑法修正案(八)、行政处罚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的重大意义,发放法律书籍20本、宣传资料500余份,普法三字经年画100余幅,解答法律咨询300余人次,受到了应有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积极参加镇党委政府换届活动,确保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对省、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进行常态化指导,确保村务公开制度的落实。
第七篇
一、坚持学习,提高政治业务素质
从年初开始,司法所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和学习,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进行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还注重抓好业务学习,采用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不断提高全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多次组织学习了《刑法》修正案八及新工伤保险条例。
二、人民调解和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深入开展
三个月以来人民调解委员会及各村调委会共调解矛盾纠纷70余件形成书面调解卷宗30卷。在春节期间开展一次稳控排查工作,确保辖区群众过一个祥和的节日。
三、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全面推进全镇的依法治理工作
根据镇实际,协助综治部门制定了年度依法治镇工作计划。3月24日联合综治、信访、工商、文化、卫生等十家单位在街进行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集中宣传活动,宣传活动中散发各种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开展现场咨询,制作6块宣传展板,形式生动的宣传了法律法规,使普法教育深入人心。
四、扎实开展好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继续完善运作机制和管理方式,健全相关管理教育制度,规范档案材料,提升管理教育水平。现有管理矫正对象29人、安置帮教对象22人。春节期间和两会期间开展两次集中走访活动,稳定情绪,确保了地方稳定。及时核查监狱反馈信息工作,核查率为100%。
五、法律援助数量进一步增加,法律服务工作进一步规范
大力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办理几起交通事故援助案件、6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件一起家庭暴力案件和一起工伤死亡案件,做到了应援尽援。
配合镇综治办迎接了市综治委对镇综治工作的复查工作。
针对省基层处领导在暗访中指出的工作中的不足认真进行整改。
第八篇
一、法律服务
1-3月,共办结案件50起,其中诉讼案件30起,非诉讼案件15起,见证5起。强化对法律服务的管理,严格收案登记,并灵活改进提成标准。同时为拓展案源,加强了与法庭、民政等关系密切部门的协调。
二、人民调解
共调处矛盾纠纷29件,其中婚姻家庭纠纷8件、宅基地纠纷10件、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10件、侵权纠纷1件、人身损害赔偿2件,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维护了地方社会稳定。
三、积极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
配合xxxx年4月17日“民俗文化节”活动的举办,积极响应镇政府的安排和相关人员共同清理街道,移除杂物,保障道路通畅;积极协助镇政府搞好高皇村及张楼村的村庄搬迁工作,派出干警与镇政府工作人员到各村进行劝解调和,保障搬迁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工程的正常施工;协助镇政府对上访较频繁的人员进行矛盾化解,解决进京上访案件3件。
四、社区矫正工作
接收11人,目前社区矫正对象共计45人,为7名社区矫正对象配备了定位手机,监督管理措施手段多样化,也更加到位。在年后对辖区内社区矫正管理对象一一进行了走访,在走访中与各村书记、村长也进行了联络,加强对矫正对象的监管。
五、所务建设
目前,办公房扩建工作已经完成,新增办公用房四间,大大拓展了办公的场地,司法所硬件设施增强。
第九篇
一、注重信息化应用,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效能
一是各基层司法所新添置配备了电脑、打印机、数码相机和录音笔等设备,大大便利了司法所各项工作信息上报。二是我局建立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平台,专门设立监管中心,对全县重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gps手机定位监管并适时跟踪,随时监控,有效防止了脱管、漏管及重新犯罪的发生;三是积极开展全员信息化管理及应用培训。一年来我们不间断地组织全局干警进行信息化业务及管理应用培训,并专门抽调业务骨干到省厅培训。在今年招录公务员时我局根据发展需要,适时招入了一名计算机专业管理人才,专门负责全局的信息化建设及管理应用。今年我们还新安装了led电子显示屏,网上远程党员电教系统。基层管理、社区矫正、法援、公证及律师工作均开通了办公平台系统,全部实现了计算机网上办公,确保了各类信息及案件录入率达100%;四是将信息化建设应用于日常管理,全局所有车辆全部配备gps定位管理系统,财装档案、文件登记、收发全部实现计算机管理。通过加强信息化建设应用大大提高了全局的工作效能。
二、夯实基层基础,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
1、着力于基层基础建设,树立司法行政良好形象。通过县“三定”方案,增设了政治处、公证律师管理股、法律援助工作股、社区矫正工作股、社区矫正指挥管理中心等处股室,使我局机构设置更加合理,职能划分更加具体明确。基层基础建设项目顺利推进,十二个司法所及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基地均纳入市委、市政府“司法所建设年”的新建、扩建、维修项目之列,同时县政府投入800余万经费用于我局司法业务用房和社区矫正指挥管理中心配套建设。日前,省司法厅厅长孙建新、市委书记毕美家等领导亲临项目仪式启动,对我县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给予了高度评价。xxxx年,四铺司法所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司法所”荣誉称号。
2、着眼于社会矛盾化解,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以司法所“双百日维稳攻坚行动”为抓手,深入开展人民调解专项行动。活动期间,各司法所和调委会共调解纠纷总数3435件,调解成功3321件,成功率99.3%;调解领域不断延伸,先后成立了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县医疗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县消费者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挑选了40名人民陪审员担任人民调解员,将人民调解工作引入诉前、诉中、诉后各环节;人民调解“一案一补”发放程序更加便捷及时;全县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顺利完成,调解员业务素质稳步提升;积极利用各种时机宣传《人民调解法》;全年无民转刑案件和越级上访案件发生。xxxx年,双堆司法所被评为全省司法所“双百日维稳攻坚行动”先进集体,韩村司法所副所长王兆勇被评为先进个人,铁佛司法所副所长沈平被省厅荣记个人二等功一次。王道爱同志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李惠、梁长红被市综治委授予全市“调解能手”,南坪司法所被授予全市调解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3、致力于社会管理创新,稳步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严格按照我局探索形成的红、黄、绿“三色管理”模式,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矫治工作。不断扩大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基地规模,引进资金3000余万元扩建了金口贡酒业有限责任公司规模,在市金沙育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设立了集特殊人群技能培训、心理教育等职能于一体的社区矫正、安置帮教职业培训基地。社区矫正工作的信息化应用程度不断提升。在局机关和县社区矫正基地分别设立监控中心,为社区矫正对象配备了带gps定位系统的专用矫正手机,24小时不间断地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行踪进行监管;强化与师范大学的合作,积极借助与师范大学联合建立的司法实践研究中心,着力做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教育矫治工作;积极参加在白胡监狱举行的送岗位进监所活动,努力解决即将刑满释放人员的“头口饭”问题。
三、发挥职能优势,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一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县法援中心主动降低法援门槛,进一步简化法律援助手续,规定对五种特殊案件可由所在地司法所负责审查受理,办结后经法援中心验收合格后领取办案补贴。xxxx年全县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2件,共发放各种法律援助资料6000余份,出动法律宣传车40余次,法律咨询千余人(次),解答法律疑难问题400多件,宣传覆盖面遍及全县各主要村(居、街道)。
二是深化专项法律服务,大力加强律师工作。全县律师
队伍蓬勃发展,注册律师从去年的14人发展到目前的21人;加大律师党建工作,为胜方、辰元两家律师事务所选配了副科级党建指导员;专门设立公证律师管理股,进一步加强律师管理、注册、投诉查处、行政监管等方面力度。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及律师规范年活动,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和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创建专项法律服务品牌。全面提高律师服务招商引资、重点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加大律师诚信体系建设,律师行业整体竞争力显著增强。辰元律师事务所荣获“xxxx年度全市优秀律师事务所”。今年以来,我县胜方、辰元两家律师事务所共办理各类诉讼案件242件,为全县22家机关、乡镇人民政府、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
三是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推进法律服务改革。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对法律服务市场进行改制,加强法律服务市场管理,注重法律工作者业务能力培训,提升服务水平,集中为各乡镇招商引资提供优质服务。我局现有注册法律工作者46人,今年以来对法律工作者集中培训3次,集中进行业务能力测试1次,开展庭审观摩4次。全年全县法律服务共代理诉讼案件449件,调解纠纷221件,挽回经济损失百余万元。
四是找准服务切入点,全面提升公证服务水平。公证工
作实现了网上办证,全面提高公证公信能力。制定了拓宽证源、提高质量、加快发展的措施,增强了全处人员的忧患意识、发展意识。县公证处在服务“三农”、招商引资、土地挂牌、招投标、信贷安全、非诉强制执行等方面均有新的突破。今年以来县公证处常规办证1151件,没有发生一起错证、假证,公证信息录入率达100%,全年公证收入60余万元。
四、深化“五五”普法,全面推进“法制”建设
(一)主题鲜明、内容生动。
今年以来我局先后开展“江淮普法行”、“法治电影周”、“应对金融危机,送法进企业”、“双百日维稳”、“平安校园建设”、“普法成员单位法律六进”、“文明县城创建”、“人民调解法”、“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及“12.4”主题法制宣传活动。上述十项主题法制宣传活动内容丰富,涵盖了维稳、校园安全、文明创建等方面内容,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创新形式、搭建载体。
我局普法宣传不断创新宣传新形式,搭建多方宣传载体,充分发挥“普法网”优势,印制2万份集法律性、实用性、纪念性为一体的“法制年画”,县司法局、县普法办联合县电信公司向广大群众开展手机发送法制信息宣传活动,以及建设“法治公园”、法治一条街、法治文化墙。通过搭建宣传新平台进一步丰富了宣传手段,寓教于乐,不流于形式,收到了实效。
(三)“五五”验收、“六五”筹划。
“五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我县紧密结合地区实际和法律需求,围绕重点对象开展了大量的、富有成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法律六进”活动扎实开展,临涣镇茶馆法治文化,五沟镇电子普法屏幕、四铺乡唢呐法制宣传队等普法形式呈现出逐年丰富的发展态势,全县“五五”普法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法治”的创建做法两次在中央电视台、电视台“法制进行时”栏目中播出。“五五”普法顺利通过省市检查验收后,我们积极召开五普座谈会,谋划“六五”普法工作,县委、县政府已研究决定,适时召开“五五”普法总结表彰和“六五”普法启动大会。目前,各项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
五、强化队伍建设,增强良性循环发展后劲
今年以来我局举办了多期干警业务培训班,包括依法行政暨行政执法资格培训班、司法所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培训班、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培训班等。今年招录10名公务员,除七名法律专业的同志外,还有文秘、计算机、外语专业同志各一名,尤其是外语专业人员的招录将开创我局涉外公证工作新局面。我局与师范大学联合成立司法实践研究中心,借助高校的学术研究以提升全县司法干警理论水平,借力发挥,互助共赢。在机关各股室与直属机构开展“流动标兵”评选活动、在基层司法所开展“季度标兵”创建活动,并实行动态管理。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党员干部素质
【第7篇】2022年街道司法所季度工作总结
是否对员工有什么安置?;二是曹律师代表江苏怡华提出方案,街道司法所第一季度工作总结。会议双方就各方的法律关系有所异议,江苏怡华不认同泽天与其有法律关系,认为泽天与康成签定合同是他们之间的法律关系,与江苏怡华无关,江苏怡华只认康成和南京怡华。周羽正律师认为原先房屋是康成的,本着买卖不破租赁的惯例,康成既然与泽天签定租赁合同,在谈判中就应该有泽天的位置。江苏怡华坚持不和泽天谈判,希望泽天走司法途径解决问题。关于裁定书上的裁定内容,请秦淮区法院派人解释。今天的谈判目的就是让各方坐下来,面对面的谈,司法所搭建平台,湖南路办事处主任倪一如作最后的讲话,一是要保证酒店的正常经营,不能造成混乱局面;二是要保证这里的稳定,双方可以拿出下一步的谈判时间;三是双方不得做出过激行为。江苏怡华李海荣董事长表示节前不会有行动,保证酒店正常经营,但在节前对方必须拿出处理方案并盖上公章;周羽正律师代表康成、南京怡华、泽天表示同意。
该案主要是因原房主的房屋产权由秦淮区法院拍卖,新房主江苏怡华酒店董事长带人前去要房,在无人理睬的情况采取了过激行为,堵塞大门及电梯,严重影响酒店的正常经营,容易造成地区不稳,司法所人员在街道领导的带领下,立即行动起来,现场办公,召开了调协会,不断地搓商,在依法解释买卖不破租赁的前提下,做到和平解决移交房产等相关事宜,说明法律在此基础上的重要性。
目前该案双方已诉至鼓楼区人民法院。
9.2月26日下午4点左右家住五条巷51号203室84岁高龄的陆宗南在儿子陆海平的搀扶下的走进了社区,在他们断断续续的讲述下我们了解了事情的前因后果。陆宗南和庞增敏在27年前组成了一个重组家庭,之前老夫妻两人非常恩爱。可就在26号陆宗南住院一个月之后发现家回不了了,经过一再敲门,庞增敏婚前的儿子庞洪才隔着门讲锁是他换的,母亲不想见到陆宗南,不准他们进屋,于是他们找到了社区,希望社区来调解这件事,。社区书记和调解员第一时间上门了解情况,并把庞洪请到社区共同来解决此事。从庞洪的叙述中我们得知:母亲得了帕金森综合症已有两年了,之前由于跟继父陆宗南处的不融洽已有一年没有上门。两天前保姆小马突然找到他,说陆宗南现在生病在医院已经一个月了,陆海平要辞掉他,可是庞增敏每天要打四针,自己不放心,希望庞洪上门看看。庞洪找到陆宗平要求把家里钥匙给他,让他住进去陪母亲,陆宗平不同意,庞洪就干脆把家里锁换了。陆宗南当时非常激动,表示家是自己的,今天就一定要进门。庞洪坚决的表示,造成这件事的后果是他们父子造成的,母亲说过不让陆宗南进门,自己会坚决维护母亲的意愿不让他进门。由于双方的矛盾非常尖锐,社区在其中做的种种思想工作也起不到任何作用。天气寒冷,加之陆老先生身体虚弱,我们建议陆海平暂时带父亲另找地方住两天,社区再上门做工作。之后几天我们找到了另外一个当事人庞增敏,此事庞增敏思维已略有混乱,但是从她的言语中听出来她不希望陆宗南再进家门。我们把庞增敏的意愿转达给了陆宗南,后来和陆海平一起商量先将陆宗南送进养老医院,等时间来冲淡一切,到时如果有缓和的机会时,我们再进行调解。此事我们会继续关注。
三月份的矛盾集中在邻里之间的较多,以上下楼之间漏水、浸透为主,较重的矛盾有家庭成员之间的利益矛盾,主要还是因财产尤其是房产矛盾为突出,这方面当事人有些不遵守法律、有些对法律还是不懂,这更加需要在调解中,学会守法、学法和普法了。
通过以上5件案子的办理情况来看,春节期间发生了一件重大矛盾,平时主要以邻里之间的矛盾纠纷较为突出,要加强社会主义的道德观和邻帮邻的友爱之谊教育,从人与人之间的友爱关系谈人与人如何相处。
本季度人民调解工作共接待84批,人数145人;受理矛盾纠纷115件,调解115件,调解成功率100%。
法律宣传工作紧锣密鼓。是“五.五”普法最后一年,也是经验总结之年,司法所在去年和今年一季度加强了对“五.五”普法的工作力度,根据“五.五”普法规划和上级有关精神,在资料收集整理方面提前做好准备,并对社区的普法资料进行规范,随时准备迎接省、市、区普法检查验收。
【第8篇】司法所第一季度工作总结范文
司法所根据街道工委办事处总体工作思路,制定下发了街道司法行政工作思路,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计划,人民调解工作计划、社区矫正工作计划、帮教安置工作和法律援助工作计划,并对法律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和法律援助及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等支部机构进行了调整,同时指导各社区根据人员变化对各类支部及时调整,制定并支部实施“12.
4”法制宣传月活动、2月27日参加街道“与青奥同行传雷锋精神做文明市民”广场便民服务活动、“3.15”裴家桥广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咨询人数达50余人,收到良好的效果。
帮教安置工作申报了省级先进集体,人民调解案例获得区优秀案例一等奖,并在全区优秀人民调解案例大会上进行交流发言。
矫正工作和安置帮教工作在两会期间根据区司法局工作指示,对帮教对象进行了全面排查,未发现重新犯罪,并补助8名生活特困的帮教对象1600元、矫正对象8名1800元,衔接帮教人员6人,衔接率和帮教率均为100%;接收矫正对象6人,解矫2人,现在册39人,其中缓刑19人,假释11人,暂予监外执行6人,剥夺政治权利3人分别两次支部个别矫正对象参加区司法局主办的矫正教育活动,7人听了刑法理论,8人参加了心理疏导讲座。矫正工作走访到位,矫正平台操作良好。按期对帮教对象进行危险性评估,并填写“南京市帮教对象等级管理测定量表”。
人民调解工作运行常态化。本季度中有较多的重大节日,如元旦、春节、三八节等,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布署重大节假期间的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同时针对出现的突发事件给予了积极的高度关注。
1.12月29日下午,青岛路2号1栋1单元102室的龚风阳(男),到社区反映,儿童医院锅炉房与他家仅有一墙之隔,间距1米左右,锅炉房的噪音影响他的生活,白天在家里静不下心,晚上,锅炉的噪音使他彻夜难眠,他要求社区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要求儿童医院给予他经济补偿。
经过实地查看,儿童医院锅炉房的噪音确实对龚风阳有影响,而且,区环保局也曾经对锅炉房的噪音进行过检测,噪音超标,已经通知儿童医院限期整改。关于赔偿一事,正在协调。
2.湖南路47号凤凰城立体车库从10月份施工以来,文云巷6号的24户居民反映比较强烈,多次到市规划局去找,希望找到凤凰城建立体车库的依据,得到的结果是区城建局只批了从底部到上面6米5的高度,市规划局没有任何批文.老百姓由此就坚决不同意他们建立此立体车库,并说此车库建设是违章应该坚决把它拆掉。施工方贾经理也多方到居民家做工作,但进展不大,老百姓是坚决不支持他们建立立体车库。24户居民一致要求违章就应该拆掉,我们要的就是健康,任何经济补偿我们都不接受。现在居民提出凤凰台饭店立体车库只要能拿出批文,施工方方可施工,否则立体车库只保留底部到上面6米5的高度,以上部分全部拆掉。目前该车库正在恢复批准范围。
3.湖北路41号101室巩嘉诚在2年前就想破墙开店,此举遭到了楼上201室的阻止,201室多次到街道城管科,坚决反对101室破墙开店,否则201室要做出过激行为。
4.渊声巷11号2单元304室余福鑫因军转干部待遇问题,已多次上访,其宣称为国家建立战功,转业后在企业待遇不公,要求提高待遇。目前,已多次与其谈话,控制其情绪,比较稳定。
5.汉口路61号,穆斯林餐厅与周围居民的矛盾纠纷。这起矛盾纠纷曾于1月14日召开过调解联席会议。纠纷焦点是周围居民反映餐厅油烟大、门前污水常有,穆斯林餐厅也有过过激行为。双方闹疆了,居民坚决要餐厅搬走。
6.随园大厦(共3栋大楼)、随园14号共计居民118户居民的生活用水是由随园大厦物业管理二次供水的,由于随园大厦物业管理公司处于亏损状态,至今已欠交了3个月的自来水公司的水费了,若持续下去,有停水的可能存在,势必造成118户居民的生活受到影响,存在群体事件的隐患。
1月19日上午,社区费安宁书记、街道倪主任、司法所安宗钊等人为此专门召开了协调会,社区将继续关注事态的发展。
7.1月5日,大方巷社区、湖南路街道信访办,淘遛遛办公室李主任以及淘遛遛6家商铺业主等25人。矛盾原因是淘遛遛商铺因唐建宁、盛岚,扬礼芹、周继善、钱金萍、施右国等6家业主不按时交纳租金,就停6家店铺水电,但6家店铺认为淘遛遛对他们经营活动有欺骗行为,拒不交水电费。1月5日下午经过多方协调,以上6家商铺最终同淘遛遛达成协议。
8.南京怡华酒店与新房主江苏怡华酒店之间的承租问题发生矛盾。2月4日上午由江苏怡华酒店管理公司李海东总经理带人到酒店进行接收,但无人理睬,李海东带人采取了堵门方式。上午10时司法所接到通知,前去了解情况。经现场谈话方知南京怡华酒店由于欠广发银行债务已被秦淮区人民法院拍卖,买家为江苏怡华酒店管理公司,由于没有行使交接手续 ,致使处于无序状态。下午3时,街道主任倪一如、书记蓝绍森到29楼现场办公,召集了由鼓楼派出所、区司法局、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保卫、江苏怡华酒店管理公司李海东、湖南路司法所等单位和人员,进行协商!2月5日在酒店29楼会议室再次召开协调会,会议由街道主任倪一如主持。会议各方进行了初步接触,江苏怡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江苏
怡华)李海荣董事长和其曹律师、南京怡华酒店(下称南京怡华)和南京康成房地产开发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康成)及南京泽天能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泽天)委托周羽正律师都持有授权委托书参加谈判。会议双方的焦点是如何进行正常的移交和接管。主要是酒店内的资产除29层楼的其他2层楼的归属,江苏怡华的李海荣认为,另2层楼的产权是属于整个楼的公共部分分摊的,周羽正律师认为需要进一步到有关部门核实,对方是否要收购酒店或请南京怡华拿东西走人?是否对员工有什么安置?;二是曹律师代表江苏怡华提出方案。会议双方就各方的法律关系有所异议,江苏怡华不认同泽天与其有法律关系,认为泽天与康成签定合同是他们之间的法律关系,与江苏怡华无关,江苏怡华只认康成和南京怡华。周羽正律师认为原先房屋是康成的,本着买卖不破租赁的惯例,康成既然与泽天签定租赁合同,在谈判中就应该有泽天的位置。江苏怡华坚持不和泽天谈判,希望泽天走司法途径解决问题。关于裁定书上的裁定内容,请秦淮区法院派人解释。今天的谈判目的就是让各方坐下来,面对面的谈,司法所搭建平台,湖南路办事处主任倪一如作最后的讲话,一是要保证酒店的正常经营,不能造成混乱局面;二是要保证这里的稳定,双方可以拿出下一步的谈判时间;三是双方不得做出过激行为。江苏怡华李海荣董事长表示节前不会有行动,保证酒店正常经营,但在节前对方必须拿出处理方案并盖上公章;周羽正律师代表康成、南京怡华、泽天表示同意。
该案主要是因原房主的房屋产权由秦淮区法院拍卖,新房主江苏怡华酒店董事长带人前去要房,在无人理睬的情况采取了过激行为,堵塞大门及电梯,严重影响酒店的正常经营,容易造成地区不稳,司法所人员在街道领导的带领下,立即行动起来,现场办公,召开了调协会,不断地搓商,在依法解释买卖不破租赁的前提下,做到和平解决移交房产等相关事宜,说明法律在此基础上的重要性。
目前该案双方已诉至鼓楼区人民法院。
9.2月26日下午4点左右家住五条巷51号203室84岁高龄的陆宗南在儿子陆海平的搀扶下的走进了社区,在他们断断续续的讲述下我们了解了事情的前因后果。陆宗南和庞增敏在27年前组成了一个重组家庭,之前老夫妻两人非常恩爱。可就在26号陆宗南住院一个月之后发现家回不了了,经过一再敲门,庞增敏婚前的儿子庞洪才隔着门讲锁是他换的,母亲不想见到陆宗南,不准他们进屋,于是他们找到了社区,希望社区来调解这件事。社区书记和调解员第一时间上门了解情况,并把庞洪请到社区共同来解决此事。从庞洪的叙述中我们得知:母亲得了帕金森综合症已有两年了,之前由于跟继父陆宗南处的不融洽已有一年没有上门。两天前保姆小马突然找到他,说陆宗南现在生病在医院已经一个月了,陆海平要辞掉他,可是庞增敏每天要打四针,自己不放心,希望庞洪上门看看。庞洪找到陆宗平要求把家里钥匙给他,让他住进去陪母亲,陆宗平不同意,庞洪就干脆把家里锁换了。陆宗南当时非常激动,表示家是自己的,今天就一定要进门。庞洪坚决的表示,造成这件事的后果是他们父子造成的,母亲说过不让陆宗南进门,自己会坚决维护母亲的意愿不让他进门。由于双方的矛盾非常尖锐,社区在其中做的种种思想工作也起不到任何作用。天气寒冷,加之陆老先生身体虚弱,我们建议陆海平暂时带父亲另找地方住两天,社区再上门做工作。之后几天我们找到了另外一个当事人庞增敏,此事庞增敏思维已略有混乱,但是从她的言语中听出来她不希望陆宗南再进家门。我们把庞增敏的意愿转达给了陆宗南,后来和陆海平一起商量先将陆宗南送进养老医院,等时间来冲淡一切,到时如果有缓和的机会时,我们再进行调解。此事我们会继续关注。
三月份的矛盾集中在邻里之间的较多,以上下楼之间漏水、浸透为主,较重的矛盾有家庭成员之间的利益矛盾,主要还是因财产尤其是房产矛盾为突出,这方面当事人有些不遵守法律、有些对法律还是不懂,这更加需要在调解中,学会守法、学法和普法了。
通过以上5件案子的办理情况来看,春节期间发生了一件重大矛盾,平时主要以邻里之间的矛盾纠纷较为突出,要加强社会主义的道德观和邻帮邻的友爱之谊教育,从人与人之间的友爱关系谈人与人如何相处。
本季度人民调解工作共接待84批,人数145人;受理矛盾纠纷115件,调解115件,调解成功率100%。
法律宣传工作紧锣密鼓。是“五.五”普法最后一年,也是经验总结之年,司法所在去年和今年一季度加强了对“五.五”普法的工作力度,根据“五.五”普法规划和上级有关精神,在资料收集整理方面提前做好准备,并对社区的普法资料进行规范,随时准备迎接省、市、区普法检查验收。
二季度工作打算:一是举办《劳动合同法》大课,请法律专业人员授课;二是开展律师进楼宇活动,把法制宣传送进楼宇;三是开展中、小学生预防网络犯罪教育活动;三是严格按照上级矫正工作要求开展矫正工作,加强对矫正对象的监督考察,并积极支部他们参加应该参加的帮教活动;四是按照区司法局通知要求,对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排查,并上报排查统计表和排查小结;五是填写上报“江苏省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六是积极跟踪大型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
【第9篇】街道司法所一季度工作总结
司法所根据街道工委办事处总体工作思路,制定下发了街道司法行政工作思路,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计划,人民调解工作计划、社区矫正工作计划、帮教安置工作和法律援助工作计划,并对法律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和法律援助及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等组织机构进行了调整,同时指导各社区根据人员变化对各类组织及时调整,制定并组织实施“12.
4”法制宣传月活动、2月27日参加街道“与青奥同行传雷锋精神做文明市民”广场便民服务活动、“3.15”裴家桥广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咨询人数达50余人,收到良好的效果。
帮教安置工作申报了省级先进集体,人民调解案例获得区优秀案例一等奖,并在全区优秀人民调解案例大会上进行交流发言。
矫正工作和安置帮教工作在两会期间根据区司法局工作指示,对帮教对象进行了全面排查,未发现重新犯罪,并补助8名生活特困的帮教对象1600元、矫正对象8名1800元,衔接帮教人员6人,衔接率和帮教率均为100%;接收矫正对象6人,解矫2人,现在册39人,其中缓刑19人,假释11人,暂予监外执行6人,剥夺政治权利3人分别两次组织个别矫正对象参加区司法局主办的矫正教育活动,7人听了刑法理论,8人参加了心理疏导讲座。矫正工作走访到位,矫正平台操作良好。按期对帮教对象进行危险性评估,并填写“南京市帮教对象等级管理测定量表”。
人民调解工作运行常态化。本季度中有较多的重大节日,如元旦、春节、三八节等,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布署重大节假期间的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同时针对出现的突发事件给予了积极的高度关注。
1.12月29日下午,青岛路2号1栋1单元102室的龚风阳(男),到社区反映,儿童医院锅炉房与他家仅有一墙之隔,间距1米左右,锅炉房的噪音影响他的生活,白天在家里静不下心,晚上,锅炉的噪音使他彻夜难眠,他要求社区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要求儿童医院给予他经济补偿。
经过实地查看,儿童医院锅炉房的噪音确实对龚风阳有影响,而且,区环保局也曾经对锅炉房的噪音进行过检测,噪音超标,已经通知儿童医院限期整改。关于赔偿一事,正在协调。
2.湖南路47号凤凰城立体车库从10月份施工以来,文云巷6号的24户居民反映比较强烈,多次到市规划局去找,希望找到凤凰城建立体车库的依据,得到的结果是区城建局只批了从底部到上面6米5的高度,市规划局没有任何批文.老百姓由此就坚决不同意他们建立此立体车库,并说此车库建设是违章应该坚决把它拆掉。施工方贾经理也多方到居民家做工作,但进展不大,老百姓是坚决不支持他们建立立体车库。24户居民一致要求违章就应该拆掉,我们要的就是健康,任何经济补偿我们都不接受。现在居民提出凤凰台饭店立体车库只要能拿出批文,施工方方可施工,否则立体车库只保留底部到上面6米5的高度,以上部分全部拆掉。目前该车库正在恢复批准范围。
3.湖北路41号101室巩嘉诚在2年前就想破墙开店,此举遭到了楼上201室的阻止,201室多次到街道城管科,坚决反对101室破墙开店,否则201室要做出过激行为。
4.渊声巷11号2单元304室余福鑫因军转干部待遇问题,已多次上访,其宣称为国家建立战功,转业后在企业待遇不公,要求提高待遇。目前,已多次与其谈话,控制其情绪,比较稳定。
5.汉口路61号,穆斯林餐厅与周围居民的矛盾纠纷。这起矛盾纠纷曾于1月14日召开过调解联席会议。纠纷焦点是周围居民反映餐厅油烟大、门前污水常有,穆斯林餐厅也有过过激行为。双方闹疆了,居民坚决要餐厅搬走。
6.随园大厦(共3栋大楼)、随园14号共计居民118户居民的生活用水是由随园大厦物业管理二次供水的,由于随园大厦物业管理公司处于亏损状态,至今已欠交了3个月的自来水公司的水费了,若持续下去,有停水的可能存在,势必造成118户居民的生活受到影响,存在群体事件的隐患。
1月19日上午,社区费安宁书记、街道倪主任、司法所安宗钊等人为此专门召开了协调会,社区将继续关注事态的发展。
7.1月5日,大方巷社区、湖南路街道信访办,淘遛遛办公室李主任以及淘遛遛6家商铺业主等25人。矛盾原因是淘遛遛商铺因唐建宁、盛岚,扬礼芹、周继善、钱金萍、施右国等6家业主不按时交纳租金,就停6家店铺水电,但6家店铺认为淘遛遛对他们经营活动有欺骗行为,拒不交水电费。1月5日下午经过多方协调,以上6家商铺最终同淘遛遛达成协议。
8.南京怡华酒店与新房主江苏怡华酒店之间的承租问题发生矛盾。2月4日上午由江苏怡华酒店管理公司李海东总经理带人到酒店进行接收,但无人理睬,李海东带人采取了堵门方式。上午10时司法所接到通知,前去了解情况。经现场谈话方知南京怡华酒店由于欠广发银行债务已被秦淮区人民法院拍卖,买家为江苏怡华酒店管理公司,由于没有行使交接手续,致使处于无序状态。下午3时,街道主任倪一如、书记蓝绍森到29楼现场办公,召集了由鼓楼派出所、区司法局、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保卫、江苏怡华酒店管理公司李海东、湖南路司法所等单位和人员,进行协商!2月5日在酒店29楼会议室再次召开协调会,会议由街道主任倪一如主持。会议各方进行了初步接触,江苏怡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江苏怡华)李海荣董事长和其曹律师、南京怡华酒店(下称南京怡华)和南京康成房地产开发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康成)及南京泽天能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泽天)委托周羽正律师都持有授权委托书参加谈判。会议双方的焦点是如何进行正常的移交和接管。主要是酒店内的资产除29层楼的其他2层楼的归属,江苏怡华的李海荣认为,另2层楼的产权是属于整个楼的公共部分分摊的,周羽正律师认为需要进一步到有关部门核实,对方是否要收购酒店或请南京怡华拿东西走人?是否对员工有什么安置?;二是曹律师代表江苏怡华提出方案。会议双方就各方的法律关系有所异议,江苏怡华不认同泽天与其有法律关系,认为泽天与康成签定合同是他们之间的法律关系,与江苏怡华无关,江苏怡华只认康成和南京怡华。周羽正律师认为原先房屋是康成的,本着买卖不破租赁的惯例,康成既然与泽天签定租赁合同,在谈判中就应该有泽天的位置。江苏怡华坚持不和泽天谈判,希望泽天走司法途径解决问题。关于裁定书上的裁定内容,请秦淮区法院派人解释。今天的谈判目的就是让各方坐下来,面对面的谈,司法所搭建平台,湖南路办事处主任倪一如作最后的讲话,一是要保证酒店的正常经营,不能造成混乱局面;二是要保证这里的稳定,双方可以拿出下一步的谈判时间;三是双方不得做出过激行为。江苏怡华李海荣董事长表示节前不会有行动,保证酒店正常经营,但在节前对方必须拿出处理方案并盖上公章;周羽正律师代表康成、南京怡华、泽天表示同意。
该案主要是因原房主的房屋产权由秦淮区法院拍卖,新房主江苏怡华酒店董事长带人前去要房,在无人理睬的情况采取了过激行为,堵塞大门及电梯,严重影响酒店的正常经营,容易造成地区不稳,司法所人员在街道领导的带领下,立即行动起来,现场办公,召开了调协会,不断地搓商,在依法解释买卖不破租赁的前提下,做到和平解决移交房产等相关事宜,说明法律在此基础上的重要性。
目前该案双方已诉至鼓楼区人民法院。
9.2月26日下午4点左右家住五条巷51号203室84岁高龄的陆宗南在儿子陆海平的搀扶下的走进了社区,在他们断断续续的讲述下我们了解了事情的前因后果。陆宗南和庞增敏在27年前组成了一个重组家庭,之前老夫妻两人非常恩爱。可就在26号陆宗南住院一个月之后发现家回不了了,经过一再敲门,庞增敏婚前的儿子庞洪才隔着门讲锁是他换的,母亲不想见到陆宗南,不准他们进屋,于是他们找到了社区,希望社区来调解这件事。社区书记和调解员第一时间上门了解情况,并把庞洪请到社区共同来解决此事。从庞洪的叙述中我们得知:母亲得了帕金森综合症已有两年了,之前由于跟继父陆宗南处的不融洽已有一年没有上门。两天前保姆小马突然找到他,说陆宗南现在生病在医院已经一个月了,陆海平要辞掉他,可是庞增敏每天要打四针,自己不放心,希望庞洪上门看看。庞洪找到陆宗平要求把家里钥匙给他,让他住进去陪母亲,陆宗平不同意,庞洪就干脆把家里锁换了。陆宗南当时非常激动,表示家是自己的,今天就一定要进门。庞洪坚决的表示,造成这件事的后果是他们父子造成的,母亲说过不让陆宗南进门,自己会坚决维护母亲的意愿不让他进门。由于双方的矛盾非常尖锐,社区在其中做的种种思想工作也起不到任何作用。天气寒冷,加之陆老先生身体虚弱,我们建议陆海平暂时带父亲另找地方住两天,社区再上门做工作。之后几天我们找到了另外一个当事人庞增敏,此事庞增敏思维已略有混乱,但是从她的言语中听出来她不希望陆宗南再进家门。我们把庞增敏的意愿转达给了陆宗南,后来和陆海平一起商量先将陆宗南送进养老医院,等时间来冲淡一切,到时如果有缓和的机会时,我们再进行调解。此事我们会继续关注。
三月份的矛盾集中在邻里之间的较多,以上下楼之间漏水、浸透为主,较重的矛盾有家庭成员之间的利益矛盾,主要还是因财产尤其是房产矛盾为突出,这方面当事人有些不遵守法律、有些对法律还是不懂,这更加需要在调解中,学会守法、学法和普法了。
通过以上5件案子的办理情况来看,春节期间发生了一件重大矛盾,平时主要以邻里之间的矛盾纠纷较为突出,要加强社会主义的道德观和邻帮邻的友爱之谊教育,从人与人之间的友爱关系谈人与人如何相处。
本季度人民调解工作共接待84批,人数145人;受理矛盾纠纷115件,调解115件,调解成功率100%。
法律宣传工作紧锣密鼓。是“五.五”普法最后一年,也是经验总结之年,司法所在去年和今年一季度加强了对“五.五”普法的工作力度,根据“五.五”普法规划和上级有关精神,在资料收集整理方面提前做好准备,并对社区的普法资料进行规范,随时准备迎接省、市、区普法检查验收。
二季度工作打算:一是举办《劳动合同法》大课,请法律专业人员授课;二是开展律师进楼宇活动,把法制宣传送进楼宇;三是开展中、小学生预防网络犯罪教育活动;三是严格按照上级矫正工作要求开展矫正工作,加强对矫正对象的监督考察,并积极组织他们参加应该参加的帮教活动;四是按照区司法局通知要求,对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排查,并上报排查统计表和排查小结;五是填写上报“江苏省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六是积极跟踪大型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
【第10篇】街道司法所第三季度工作总结范文
是否对员工有什么安置?;二是曹律师代表江苏怡华提出方案,街道司法所第一季度工作总结。会议双方就各方的法律关系有所异议,江苏怡华不认同泽天与其有法律关系,认为泽天与康成签定合同是他们之间的法律关系,与江苏怡华无关,江苏怡华只认康成和南京怡华。周羽正律师认为原先房屋是康成的,本着买卖不破租赁的惯例,康成既然与泽天签定租赁合同,在谈判中就应该有泽天的位置。江苏怡华坚持不和泽天谈判,希望泽天走司法途径解决问题。关于裁定书上的裁定内容,请秦淮区法院派人解释。今天的谈判目的就是让各方坐下来,面对面的谈,司法所搭建平台,湖南路办事处主任倪一如作最后的讲话,一是要保证酒店的正常经营,不能造成混乱局面;二是要保证这里的稳定,双方可以拿出下一步的谈判时间;三是双方不得做出过激行为。江苏怡华李海荣董事长表示节前不会有行动,保证酒店正常经营,但在节前对方必须拿出处理方案并盖上公章;周羽正律师代表康成、南京怡华、泽天表示同意。
该案主要是因原房主的房屋产权由秦淮区法院拍卖,新房主江苏怡华酒店董事长带人前去要房,在无人理睬的情况采取了过激行为,堵塞大门及电梯,严重影响酒店的正常经营,容易造成地区不稳,司法所人员在街道领导的带领下,立即行动起来,现场办公,召开了调协会,不断地搓商,在依法解释买卖不破租赁的前提下,做到和平解决移交房产等相关事宜,说明法律在此基础上的重要性。
目前该案双方已诉至鼓楼区人民法院。
9.2月26日下午4点左右家住五条巷51号203室84岁高龄的陆宗南在儿子陆海平的搀扶下的走进了社区,在他们断断续续的讲述下我们了解了事情的前因后果。陆宗南和庞增敏在27年前组成了一个重组家庭,之前老夫妻两人非常恩爱。可就在26号陆宗南住院一个月之后发现家回不了了,经过一再敲门,庞增敏婚前的儿子庞洪才隔着门讲锁是他换的,母亲不想见到陆宗南,不准他们进屋,于是他们找到了社区,希望社区来调解这件事,工作总结《街道司法所第一季度工作总结》()。社区书记和调解员第一时间上门了解情况,并把庞洪请到社区共同来解决此事。从庞洪的叙述中我们得知:母亲得了帕金森综合症已有两年了,之前由于跟继父陆宗南处的不融洽已有一年没有上门。两天前保姆小马突然找到他,说陆宗南现在生病在医院已经一个月了,陆海平要辞掉他,可是庞增敏每天要打四针,自己不放心,希望庞洪上门看看。庞洪找到陆宗平要求把家里钥匙给他,让他住进去陪母亲,陆宗平不同意,庞洪就干脆把家里锁换了。陆宗南当时非常激动,表示家是自己的,今天就一定要进门。庞洪坚决的表示,造成这件事的后果是他们父子造成的,母亲说过不让陆宗南进门,自己会坚决维护母亲的意愿不让他进门。由于双方的矛盾非常尖锐,社区在其中做的种种思想工作也起不到任何作用。天气寒冷,加之陆老先生身体虚弱,我们建议陆海平暂时带父亲另找地方住两天,社区再上门做工作。之后几天我们找到了另外一个当事人庞增敏,此事庞增敏思维已略有混乱,但是从她的言语中听出来她不希望陆宗南再进家门。我们把庞增敏的意愿转达给了陆宗南,后来和陆海平一起商量先将陆宗南送进养老医院,等时间来冲淡一切,到时如果有缓和的机会时,我们再进行调解。此事我们会继续关注。
三月份的矛盾集中在邻里之间的较多,以上下楼之间漏水、浸透为主,较重的矛盾有家庭成员之间的利益矛盾,主要还是因财产尤其是房产矛盾为突出,这方面当事人有些不遵守法律、有些对法律还是不懂,这更加需要在调解中,学会守法、学法和普法了。
通过以上5件案子的办理情况来看,春节期间发生了一件重大矛盾,平时主要以邻里之间的矛盾纠纷较为突出,要加强社会主义的道德观和邻帮邻的友爱之谊教育,从人与人之间的友爱关系谈人与人如何相处。
本季度人民调解工作共接待84批,人数145人;受理矛盾纠纷115件,调解115件,调解成功率100%。
法律宣传工作紧锣密鼓。是“五.五”普法最后一年,也是经验总结之年,司法所在去年和今年一季度加强了对“五.五”普法的工作力度,根据“五.五”普法规划和上级有关精神,在资料收集整理方面提前做好准备,并对社区的普法资料进行规范,随时准备迎接省、市、区普法检查验收。
【第11篇】街道司法所季度工作总结怎么写
是否对员工有什么安置?;二是曹律师代表江苏怡华提出方案,街道司法所第一季度工作总结。会议双方就各方的法律关系有所异议,江苏怡华不认同泽天与其有法律关系,认为泽天与康成签定合同是他们之间的法律关系,与江苏怡华无关,江苏怡华只认康成和南京怡华。周羽正律师认为原先房屋是康成的,本着买卖不破租赁的惯例,康成既然与泽天签定租赁合同,在谈判中就应该有泽天的位置。江苏怡华坚持不和泽天谈判,希望泽天走司法途径解决问题。关于裁定书上的裁定内容,请秦淮区法院派人解释。今天的谈判目的就是让各方坐下来,面对面的谈,司法所搭建平台,湖南路办事处主任倪一如作最后的讲话,一是要保证酒店的正常经营,不能造成混乱局面;二是要保证这里的稳定,双方可以拿出下一步的谈判时间;三是双方不得做出过激行为。江苏怡华李海荣董事长表示节前不会有行动,保证酒店正常经营,但在节前对方必须拿出处理方案并盖上公章;周羽正律师代表康成、南京怡华、泽天表示同意。
该案主要是因原房主的房屋产权由秦淮区法院拍卖,新房主江苏怡华酒店董事长带人前去要房,在无人理睬的情况采取了过激行为,堵塞大门及电梯,严重影响酒店的正常经营,容易造成地区不稳,司法所人员在街道领导的带领下,立即行动起来,现场办公,召开了调协会,不断地搓商,在依法解释买卖不破租赁的前提下,做到和平解决移交房产等相关事宜,说明法律在此基础上的重要性。
目前该案双方已诉至鼓楼区人民法院。
9.2月26日下午4点左右家住五条巷51号203室84岁高龄的陆宗南在儿子陆海平的搀扶下的走进了社区,在他们断断续续的讲述下我们了解了事情的前因后果。陆宗南和庞增敏在27年前组成了一个重组家庭,之前老夫妻两人非常恩爱。可就在26号陆宗南住院一个月之后发现家回不了了,经过一再敲门,庞增敏婚前的儿子庞洪才隔着门讲锁是他换的,母亲不想见到陆宗南,不准他们进屋,于是他们找到了社区,希望社区来调解这件事。社区书记和调解员第一时间上门了解情况,并把庞洪请到社区共同来解决此事。从庞洪的叙述中我们得知:母亲得了帕金森综合症已有两年了,之前由于跟继父陆宗南处的不融洽已有一年没有上门。两天前保姆小马突然找到他,说陆宗南现在生病在医院已经一个月了,陆海平要辞掉他,可是庞增敏每天要打四针,自己不放心,希望庞洪上门看看。庞洪找到陆宗平要求把家里钥匙给他,让他住进去陪母亲,陆宗平不同意,庞洪就干脆把家里锁换了。陆宗南当时非常激动,表示家是自己的,今天就一定要进门。庞洪坚决的表示,造成这件事的后果是他们父子造成的,母亲说过不让陆宗南进门,自己会坚决维护母亲的意愿不让他进门。由于双方的矛盾非常尖锐,社区在其中做的种种思想工作也起不到任何作用。天气寒冷,加之陆老先生身体虚弱,我们建议陆海平暂时带父亲另找地方住两天,社区再上门做工作。之后几天我们找到了另外一个当事人庞增敏,此事庞增敏思维已略有混乱,但是从她的言语中听出来她不希望陆宗南再进家门。我们把庞增敏的意愿转达给了陆宗南,后来和陆海平一起商量先将陆宗南送进养老医院,等时间来冲淡一切,到时如果有缓和的机会时,我们再进行调解。此事我们会继续关注。
三月份的矛盾集中在邻里之间的较多,以上下楼之间漏水、浸透为主,较重的矛盾有家庭成员之间的利益矛盾,主要还是因财产尤其是房产矛盾为突出,这方面当事人有些不遵守法律、有些对法律还是不懂,这更加需要在调解中,学会守法、学法和普法了。
通过以上5件案子的办理情况来看,春节期间发生了一件重大矛盾,平时主要以邻里之间的矛盾纠纷较为突出,要加强社会主义的道德观和邻帮邻的友爱之谊教育,从人与人之间的友爱关系谈人与人如何相处。
本季度人民调解工作共接待84批,人数145人;受理矛盾纠纷115件,调解115件,调解成功率100%。
法律宣传工作紧锣密鼓。是“五.五”普法最后一年,也是经验总结之年,司法所在去年和今年一季度加强了对“五.五”普法的工作力度,根据“五.五”普法规划和上级有关精神,在资料收集整理方面提前做好准备,并对社区的普法资料进行规范,随时准备迎接省、市、区普法检查验收。
二季度
【第12篇】街道司法所第三季度工作总结
是否对员工有什么安置?;二是曹律师代表江苏怡华提出方案,街道司法所第一季度工作总结。会议双方就各方的法律关系有所异议,江苏怡华不认同泽天与其有法律关系,认为泽天与康成签定合同是他们之间的法律关系,与江苏怡华无关,江苏怡华只认康成和南京怡华。周羽正律师认为原先房屋是康成的,本着买卖不破租赁的惯例,康成既然与泽天签定租赁合同,在谈判中就应该有泽天的位置。江苏怡华坚持不和泽天谈判,希望泽天走司法途径解决问题。关于裁定书上的裁定内容,请秦淮区法院派人解释。今天的谈判目的就是让各方坐下来,面对面的谈,司法所搭建平台,湖南路办事处主任倪一如作最后的讲话,一是要保证酒店的正常经营,不能造成混乱局面;二是要保证这里的稳定,双方可以拿出下一步的谈判时间;三是双方不得做出过激行为。江苏怡华李海荣董事长表示节前不会有行动,保证酒店正常经营,但在节前对方必须拿出处理方案并盖上公章;周羽正律师代表康成、南京怡华、泽天表示同意。
该案主要是因原房主的房屋产权由秦淮区法院拍卖,新房主江苏怡华酒店董事长带人前去要房,在无人理睬的情况采取了过激行为,堵塞大门及电梯,严重影响酒店的正常经营,容易造成地区不稳,司法所人员在街道领导的带领下,立即行动起来,现场办公,召开了调协会,不断地搓商,在依法解释买卖不破租赁的前提下,做到和平解决移交房产等相关事宜,说明法律在此基础上的重要性。
目前该案双方已诉至鼓楼区人民法院。
9.2月26日下午4点左右家住五条巷51号203室84岁高龄的陆宗南在儿子陆海平的搀扶下的走进了社区,在他们断断续续的讲述下我们了解了事情的前因后果。陆宗南和庞增敏在27年前组成了一个重组家庭,之前老夫妻两人非常恩爱。可就在26号陆宗南住院一个月之后发现家回不了了,经过一再敲门,庞增敏婚前的儿子庞洪才隔着门讲锁是他换的,母亲不想见到陆宗南,不准他们进屋,于是他们找到了社区,希望社区来调解这件事,工作总结《街道司法所第一季度工作总结》()。社区书记和调解员第一时间上门了解情况,并把庞洪请到社区共同来解决此事。从庞洪的叙述中我们得知:母亲得了帕金森综合症已有两年了,之前由于跟继父陆宗南处的不融洽已有一年没有上门。两天前保姆小马突然找到他,说陆宗南现在生病在医院已经一个月了,陆海平要辞掉他,可是庞增敏每天要打四针,自己不放心,希望庞洪上门看看。庞洪找到陆宗平要求把家里钥匙给他,让他住进去陪母亲,陆宗平不同意,庞洪就干脆把家里锁换了。陆宗南当时非常激动,表示家是自己的,今天就一定要进门。庞洪坚决的表示,造成这件事的后果是他们父子造成的,母亲说过不让陆宗南进门,自己会坚决维护母亲的意愿不让他进门。由于双方的矛盾非常尖锐,社区在其中做的种种思想工作也起不到任何作用。天气寒冷,加之陆老先生身体虚弱,我们建议陆海平暂时带父亲另找地方住两天,社区再上门做工作。之后几天我们找到了另外一个当事人庞增敏,此事庞增敏思维已略有混乱,但是从她的言语中听出来她不希望陆宗南再进家门。我们把庞增敏的意愿转达给了陆宗南,后来和陆海平一起商量先将陆宗南送进养老医院,等时间来冲淡一切,到时如果有缓和的机会时,我们再进行调解。此事我们会继续关注。
三月份的矛盾集中在邻里之间的较多,以上下楼之间漏水、浸透为主,较重的矛盾有家庭成员之间的利益矛盾,主要还是因财产尤其是房产矛盾为突出,这方面当事人有些不遵守法律、有些对法律还是不懂,这更加需要在调解中,学会守法、学法和普法了。
通过以上5件案子的办理情况来看,春节期间发生了一件重大矛盾,平时主要以邻里之间的矛盾纠纷较为突出,要加强社会主义的道德观和邻帮邻的友爱之谊教育,从人与人之间的友爱关系谈人与人如何相处。
本季度人民调解工作共接待84批,人数145人;受理矛盾纠纷115件,调解115件,调解成功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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