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纠正“四风”专项活动情况报告
根据局机关纪委《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的工作提示》有关工作部署,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效防止奢靡浪费,坚决制止“四风”,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发生,我中心注重教育,明确责任,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确保了节日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现象发生,把治理“节日病”工作落实到实处。现将元旦期间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元旦假期期间检查工作情况
中心班子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发挥“头雁效应”,坚持把自己摆进去,形成以上率下纠治“四风”的良好态势。一查值班情况。中心党总支纪检委员通过电话随机抽查、实地查看等形式对各科室过节期间的值班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各科室都能够重视假日期间的值班安排,人员值班到位,不存在电话无人接,办公室无人的情况;二查中心公务车辆管理情况。中心过节期间管理所能够严格执行公务车辆管理的各项规定,将公务车辆一律入库,没有发现公车私用和领导干部驾驶公车的情况;三查“八项规定”执行情况。未发现假日期间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也没有发现假日期间用公款送礼、宴请等活动和滥发实物的情况。
二、构建纠正节日期间不正之风长效机制的具体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廉洁意识
按照文件要求,中心把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重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节前及时召开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专题会议。认真组织学习有关廉洁过节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及时进行反对奢侈浪费,提倡节俭、反腐倡廉的教育。促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法纪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提高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勤政廉政、艰苦奋斗的自觉性,增强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自觉性和免疫力。结合实际工作从宣传教育、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加强监督检查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强调过节期间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坚决反对和防止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
(二)采取措施,狠抓落实
中心对“过节期间容易诱发的用公款娱乐、请客送礼等“节日病”,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安排好过节期间的各项工作。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了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监督力度:
1.要求党员干部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抵制公款大吃大喝、单位之间互相请吃、单位之间公款相互走访、相互送礼、收受和赠送“红包”及购物卡等节日里的不正之风。
2.要求党员干部做到不公款送礼、不公款旅游,不公车私用。同时,多为老同志办实事、办好事、送温暖,认真解决老同志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3.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作好表率,管好自己和家属以及身边的工作人员。严禁党员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礼金,严禁党员干部参与赌博活动,特别以赌博形式收受财物。
4.严禁利用职务影响,大操大办婚嫁喜庆事宜,借机收敛钱财等现象;严禁用公款组织和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发生其它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凡发现违反有关规定的,不论数额多少,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
(三)强化监督,严格追究
1.在过节期间,按照上级要求,中心严格实施廉政责任追究;党员领导干部不仅要管好自己,更要管好家属,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出现问题坚决予以追究。并且明确要求对于顶风违纪、有禁不止的,要依纪追究责任,既要处理违纪当事人,还要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格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2.在过节期间,中心加强了节日期间的财务监管,组织有关人员,对过节期间财务开支情况进行检查,严肃了财经纪律。杜绝了一切利用过节巧立名目突击花钱,滥发奖金、补贴和实物等现象的发生。加大检查和监督,确保中心过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落到了实处。
在上级机关纪委的正确领导下,中心认真贯彻落实过节期间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中心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得力、教育到位、制度健全、落实有效,在元旦假期期间未发生任何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情况。在今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我中心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局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强化日常监督,把反腐倡廉工作做到警钟长鸣,防止干部思想腐化,争做党风廉政建设的好干部,确保中心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