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政风监督室工作总结
一、出台相关规定,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是针对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节假日,制定印发通知文件,对公款吃喝玩乐、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收送“红包”等“节日病”提出明确规定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做好带班、值班工作,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以身作则,抵制不正之风,规范干部行为。,同时给各乡镇、区直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发送多条廉政短信,为党员干部敲响警钟。二是制定党员干部婚庆事宜事前、事后“双报人。
三是抓好问题线索的查办和处理工作。今年以来,通过监督检查,处理问题线索件,涉及人,立案审查调查件人,其中乡科级干部人、一般干部人、其他人员人、批评教育人、约谈人、诫勉谈话人,印发典型案例通报期。
三、扎实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确保不走样。一是紧抓“一桌餐”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到位。开展摸排和明察暗访。协调公安、税务、工商、食药监等职能部门组成机动组,对重点区域和薄弱点进行“点穴式”检查。同时,配合高邑县纪委监委对我区“一桌餐”场所开展交叉互查、明察暗访,真正做到无死角、无盲区。共开展监督检查72组次,排查单位个,“一桌餐”场所个,未发现问题。二是紧抓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工作成效落到实处。整理上报扶贫工作台账及“四账一表”,梳理扶贫领域相关档案卷,受到领导肯定;迎接监督检查7次,印发扶贫领域典型问题通报2期。同时,积极开展执法领域监督执纪专项工作、“大棚房”专项治理工作和官本位、官老大专项整治工作,印发方案等文件,组织召开专项会议安排部署工作,组织各有关单位自查自纠、上报台账,梳理台账并上报,积极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