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领域信访突出问题调研报告1
一、扶贫领域信访问题基本情况
Xx县为省级贫困县,全县共有省级贫困乡(镇)10个,其中深度贫困乡(镇)2个;共有省级贫困村64个,其中深度贫困村4个。
二、扶贫领域存在问题及原因
1.部分贫困户档卡信息存在不规范现象。建档立卡是脱贫攻坚的首要环节,在当前的脱贫攻坚工作中,由于个别扶贫干部对建档立卡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认识不足,致使部分贫困户档卡信息存在不规范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因为信息采集表填报错误或录入工作错误,造成系统人口与贫困户实际人口数量不符;二是个别贫困户信息变更不及时,没有把应该删掉的贫困人员删掉;三是脱贫规划方案填写过于简单,脱贫措施笼统、单一,体现不出精准扶贫的工作要求。
2.贫困户主观脱贫意识差。一是一些贫困人口文化素质低、思想保守、安于现状,缺乏通过自身努力脱贫致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就业观念落后,相当一部分贫困户处在小钱不愿赚、大钱赚不来的状态。三是“输血式”扶贫多,“造血式”扶贫少,使部分贫困户产生了严重的依赖思想,有的虽已达到脱贫标准却不愿“脱贫”。
三、工作对策和建议
一要规范管理。对各项扶贫资料、扶贫手册严格按要求整理归档,规范户、村、乡三级脱贫攻坚档案管理,确保帮扶措施、帮扶成效等及时准确记录。
二要加强培训。通过举办专门培训班,确保乡、村两级扶贫工作人员“吃透”政策、掌握方法,严格按照要求做好规范档卡工作。
三要做好宣传。抽调有关单位扶贫工作骨干力量,进村入户宣传扶贫政策,为群众解疑释惑,切实提升群众政策知晓率。同时,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微博、微信、报纸、网站等媒体优势,及时发布党委政府脱贫攻坚政策措施,持续刊登脱贫攻坚公益广告,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工作经验,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注、支持脱贫攻坚工作的浓厚氛围。
四要压实责任。将脱贫攻坚目标逐级逐年分解,层层签订年度扶贫攻坚目标责任书,把脱贫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个年度、各个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同时建立完善奖惩机制,强化督查巡查,对出色完成扶贫工作任务的人员进行奖励,对工作不认真不负责的责任人,严格追责问责。
扶贫领域信访突出问题调研报告2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以及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州信访局结合全州近年来扶贫领域信访问题的基本情况和工作实际,就脱贫攻坚等民生领域方面的信访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德宏州贫困状况
德宏州是全国30个、云南省8个少数民族自治州之一,地处祖国西南边陲,云南省西部。全州国土面积11526平方公里,辖芒市、瑞丽两市和陇川、盈江、梁河三县,50个乡镇,1个街道办事处,336个村委会,44个居民委员会,3764个村民小组。总人口130.9万人,其中:农村人口71.69万人;以傣族、景颇族、阿昌族、德昂族、傈僳族5个世居少数民族为主的少数民族人口62万人,占总人口的48%。德宏州现有4个贫困县(深度贫困村53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8526户146796人。2017年末,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2351户42638人,贫困发生率为4.66%。随着脱贫深入推进,扶贫项目资金投入不断加大,贫困地区和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切切实实享受到各类政策、项目、资金的扶持,部分贫困群众“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凑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安全住房)得到有效解决,脱贫攻坚有序推进;同时,部分群众由于对扶贫政策不了解,自身发展愿望不强,“等靠要”思想严重,加之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力度较大,“争贫”和“不愿脱贫”等现象比较突出,扶贫领域信访数量逐年上升。
二、2018年扶贫领域信访办理情况、主要做法及成效
2018年1月至5月,全州受理扶贫领域信访件20件(批次),其中,群众到各级党委、政府上访反映涉及扶贫领域相关问题13批52人次(集体访4批40人),群众通过网上信访反映扶贫领域相关问题7件,反映诉求:扶贫资金拨付不及时9件,贫困对象建档立卡识别不精准6件,群众安全住房建设问题4件,扶贫项目推进缓慢1件。目前,以上信访件已全部办理,信访群众满意,办结率达100%。
(一)强化组织领导,构建扶贫领域信访维稳工作格局。扶贫攻坚工作是州委、州政府最大的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妥善处理好扶贫领域涉信访问题关乎党委、政府的信誉,关乎群众合法权益的保障,扶贫领域涉及扶贫、人社、发改、民政、住建、教育、卫计、农业、林业、水利等多个部门,涉及县市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我州成立了扶贫领域信访问题处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部门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各部门之间既各司其职、又协调配合,形成化解信访问题的合力,确保事事有人抓、有人管;制定了处置扶贫领域信访问题工作总体预案和各部门方案,确保遇有情况依法稳妥处置;州信访局牵头负责,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扶贫领域信访问题,分析问题原因,研究对策措施,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大信访”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宣传引导,做好源头防控工作。坚持把深入开展政策宣传作为减少扶贫领域信访案件的重要渠道,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开展以来,州、县市、乡镇、村和挂包单位利用干部职工大会、党员大会、群众大会等经常开展政策宣传组织开展脱贫攻坚政策宣传,不断提高群众对扶贫政策的知晓率;扶贫项目资金安排实行公示公开,让群众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得到了大部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三)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受理办复。德宏州形成了“书记州长信箱、百姓留言板、手机APP、视频接访、微信”五架“民情直通车”齐头并进、互为补充、资源共享、整体联动的网上信访工作格局,构建了“信、访、网、电、视频”五位一体的群众诉求表达体系,信访渠道进一步畅通,“阳光信访”新模式逐步健全完善,确保群众诉求件件有登记、事事有回音。
(四)强化责任落实,分类化解问题。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出台了州、县市和相关部门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群众工作办法,视频接访和集中联合接访工作实施方案等制度。设立接访日,州和县市四班子成员轮流到指定地方接访。州直部门、乡镇及村领导干部随时接待群众来访,结合扶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求,州、县市挂包单位每年有计划地安排干部职工深入挂包村摸底调查、走访慰问等活动4次以上,深入了解群众真实贫困状况,帮扶需求,共商脱贫大计;同时,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针对群众不了解扶贫政策、“争当贫困户”和“不愿脱贫”等现象,做好政策解读和群众思想工作,切实将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在基层。
根据信访内容的不同,分类进行化解。涉及行业部门扶贫信访问题,根据所反映问题性质,转交相关对口部门依法化解,并由州、县信访部门进行跟踪督办;诉求咨询类信访问题通过云南省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和云南省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监督平台,进行督办化解。针对涉及违规违纪类信访问题,将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处置。同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突出问题,实行领导包案,并落实包掌握情况、包思想教育、包矛盾化解、包息诉息访的“四包”责任制,确保各项信访问题快速高效办理。
三、扶贫领域信访问题多发原因分析
(一)政策存在差异,引发不同群体的攀比。扶贫领域情况特殊,享受政策名额有限,每出台新的一项政策,都面临“上下比”“前后比”“左右比”“内外比”的考量。有的老政策不适应新情况,有的新政策带出老问题,一方面政策引发另一方面攀比,一个地方的政策引发另一地方的连锁反应。如今年“建档立卡”贫困户与往年的帮扶标准差距较大,引发往年“建档立卡”贫困户攀比,认为存在“被脱贫”的情况。
(二)贫困户评定不规范。有的地方评定扶贫对象程序不规范,经不起群众评判和第三方评估,特别是部分基层干部处事不公,方法不当,把低保评定当成特权,导致 “人情保”、“政策保”、“配额保”现象严重,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三)少数干部作风不实。扶贫领域信访问题直接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矛盾容易激化,需要及时疏导化解。而有的地方和部门对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重视程度不够,干部责任心不强,存在推诿、拖延、敷衍,致使问题不断积累甚至激化。
(四)群众思想认识有偏差。随着国家惠农力度的加大,部分群众个人利益主义加剧,出现盲目攀比的情况。加之,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识淡薄,凡遇问题不能客观冷静看待,甚至形成“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思维定式,通过反复不断的非正常上访向党委、政府施压,以达到个人目的。
(五)扶贫政策宣传不到位。扶贫工作政策性强,需要大力宣传引导。但从调研情况看,大多数群众只知道中央对扶贫工作很重视,但对地方政府的扶贫思路、细化政策和评定标准等了解不够,由于政策宣传不到位,宣传形式单一,力度不够,导致不少群众误解甚至曲解政策,引发信访问题的产生。
四、对策建议
一是州级加大对扶贫领域信访问题督查督办力度,有效化解扶贫领域信访问题。
二是加强基层调解力量建设,加大对基层干部的培训力度,提高业务水平,不断增强基层干部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同时,提高基层调解人员的补助标准。
三是州级统筹研究设立乡镇监督执纪问责信息管理系统。目前,乡镇还未建立该系统,乡镇不能在该系统中管理信访举报件,不便于查询群众来访反映问题,不便及时答复、解释、疏导和统计分析。
四是统筹考虑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对接,由省、州层面提前谋划解决非贫困村和非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作者:李剑 编辑:政研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