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和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情况报告1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20年6月末,我社各项贷款余额xx万元,比年初增加xx万元,增幅xx%,其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xx万元,比年初增加xx万元,增幅xx%,占全部贷款余额xx %,涉农贷款余额xx万元,比年初增加xx万元,增幅xx%,占全部贷款余额的xx%。小微企业贷款中,重点工程项目xx万元,较年初增加xx万元,增幅xx%,占全部贷款余额xx%。
二、支持小微企业情况
2020年上半年,我社累计投放小微企业贷款共计xx户,金额xx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xx万元。截止2020年6月末,我社小微企业贷款余额xx万元,比年初增加xx万元,较同期少增xx万元,增幅xx%,低于全部贷款增幅的xx个百分点。“两个不低于”目标暂时未完成,其主要原因是由于受信贷规模控制的影响,我社在满足“三农”信贷投放的前提下,小微企业信贷资金需求难以满足。
为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促进小微企业的快速发展和推动县域经济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今年以来,我社主要采取以下措施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一是根据省联社和省联社安顺办事处工作指导意见,为提高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金融服务水平,全面贯彻银监会小企业“六项机制”,实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业化、精细化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关岭县辖内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特性,我社拟成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心,为小微企业提供专业的服务机构。同时为更全面支持小微企业经济发展,我社还针对小微企业、个体经营户、返乡农民工等制定了专门的信贷产品,为小微企业、个体经营户和返乡农民工提供更全面、更专业的服务。二是宣传和推广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政策,不断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我社按照《xx关于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宣传月活动的通知》(xx[2020]83号)的通知要求做好小微企业宣传月活动工作,我社成立了以理事长任组长,分管业务的主任任副组长,业务部门主任负责人和信用社主任为成员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并制定《xxx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宣传月活动方案》,活动方案要求各社利用赶集天设置宣传点,摆放宣传资料,采取银企座谈会形式进行宣传,并在公路旁或醒目地方张贴宣传标语。三是严格按照银监部门关于大力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提高中小企业“增速”、“增量”为重点,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宣传指导,引导小企业增强依法经营理念和诚信建设,增强企业重合同、守信誉的自我约束能力,制定“小企业金融服务指南”,构建小企业信贷服务体系,完善风险管控措施,为促进地方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优质金融服务,着力解决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取得成效,赢得好评,形成了“社企双赢”的良好局面。
我社在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农村信用社长期以来处于农村市场,服务“三农”、立足“三农”是信用社的立社之本,在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方面尚处于摸索阶段,在对“三农”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做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存在顾此失彼的问题,因此,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产品和信贷模式创新有所欠缺。针对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方面,由于xx辖内较多个体工商户来自外县甚至外省,无固定住所、固定资产,仅凭其经营项目情况难以判断及防范信贷风险,所以在支持个体工商户存在较大困难。建议上级单位在中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金融产品创新、服务方式上指导的同时根据县域经济发展调控信贷规模,帮助我社支持小微企业经济发展。
三、 服务“三农”情况
自办社以来,我社始终坚持服务“三农”为办社宗旨,积极开展以信用户、信用村(组)、信用乡(镇)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信用工程创建活动,做好农村金融服务工作,把增加农民财政性收入作为当前支持“三农”发展的重要任务来抓,积极加强与地方党政部门的沟通和协调,时刻联系农民群众,帮助农户解决信贷资金需求问题,有效地促进农村信用环境的改善和农村经济秩序持续向好,破解了“三农”发展过程中融资难的问题,推动县域经济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
由于xx县部分乡镇经济发展缓慢,农民增收难度大,耕地地形属喀斯特地貌,地区石漠化较为严重,耕种方式较为原始,以及农民知识面狭窄,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对项目缺乏规划,市场把握不准惧怕投资带来的风险,多以能人大户带动发展经济,农民筹资承受能力有限等因素,导致农民人均收入难以提高或提高幅度不大。
为加快“三农”经济发展速度,帮助农民提高生活水平条件,促进农户增收致富,不断的满足农村农民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和精神追求,同时提高信用社服务“三农”水平,建议各级政府加大对农村信用社的相关扶持政策和进一步放宽对农信社信贷规模的监管指标要求,增强农村信用社支农资金实力,使农信社在具备充沛的资金实力的同时,有坚实后盾作为保障,做好我县支农主力军。
四、 支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我社加大对县辖内的市级重点工程项目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重点做好与企业的对接服务,构建和完善银企合作机制。截止2020年6月末,我社支持市级重点工程项目2个,贷款金额xx万元。一是支持xx标准化项目建设,帮助改善医院的服务条件和提高医疗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就医服务需求;二是支持xx贸易有限公司,该公司是20xx年3月经xx县人民政府招商引资到xx县创办的企业,我社加大对招商引资项目信贷投放力度,大力协助xx县委县政府扎实做好招商引资项目,改善xx县投资环境,促进xx县域经济发展。
为促进市级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我社高度重视重点工程项目信贷支持,对已经支持、准备支持和有贷款意见的项目情况认真调查了解,结合实际,加大营销力度,直接由联社领导班子亲自抓,负责对接,为促进我县经济发展打基础。
由于我社支持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尚处于摸索阶段,依然按照传统的金融模式服务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有服务创新上有所欠缺,目前虽然暂无困难,但希望上级部门加大对我社支持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的帮扶力度。
关于支持和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情况报告2
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评议询问工作安排,我把市财政局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开展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专项工作评议和专题询问工作,是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点工作,也是财政部门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工作开展以来,市财政局紧紧围绕服务全市实体经济发展这一核心要务,精心部署,周密安排,从严从实、真抓实做,持续推进、持续加力,高标准高质量推进调查研究、自查自纠、听取意见、查摆问题、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活动进展扎实、顺利、健康,取得了预期的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接受人大评议询问情况
全市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专项工作评议和专题询问工作动员会召开后,市财政局及时召开党组会对工作安排部署,召开局动员会全体动员,制定《漯河市财政局关于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专项工作评议和专题询问工作实施方案》,并成立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市财政局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专项工作评议和专题询问领导小组,负责对评议询问工作安排部署、组织实施。活动开展中,多次召开班子会议研究工作进展,力求使工作契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符合全市实体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市财政局从上到下,均统一思想、形成共识,要把市人大常委会此次专项评议询问工作作为对财政工作的一次大检阅、大检验,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从行动上精心组织,确保以谦虚真诚的态度、严谨务实的作风、实事求是的方法,接受全市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评议和询问,更好地发挥财政职能,助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工作推进中,一是积极与市人大常委会对接,及时了解市人大常委会对评议询问工作的安排部署,及时跟进工作。二是制定《漯河市财政局迎接市人大评议工作日程及职责分工安排表》,明确责任人、时间节点、工作任务,确保工作有安排、有执行、有落实。三是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多种方式对财政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措施进行回顾、梳理、自查、整改,切实把工作举措和党员干部存在的作风方面的问题找准、查透,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四是参加评议询问工作电视采访,亮明态度,公开承诺。五是研究出台《2018年企业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组织开展服务企业点对点活动,从服务企业工作机制、涉企财政政策落实、涉企资金管理、涉企政策宣传、减轻企业负担等方面强化服务企业举措,建立健全涉企问题季报制度、服务企业年度考核制度,进一步加大服务实体经济工作力度。六是完善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草拟并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出台《漯河市市级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对现有土地出让分配机制进行改革,重新修订《市财政局工作规则》、《漯河市财政局督办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等7项制度,特别是涉及资金管理、业务交叉、预算下达等重要工作,进一步明确职责,提高效率,提升服务水平。七是在市财政局外网开设服务实体经济工作专栏,发布涉企政策、工作动态,方便服务对象查询了解。七是开展深入纠“四风”持续转作风行动,围绕“亮查评强”,抓住关键环节,包括实行去向告知制度,各科室、各单位工作人员均不能无故离岗;切实落实首问负责制等服务制度,在局机关一楼大厅公开市财政局科室职责、办事流程等,方便预算单位办事人员;在局办公区域设立意见箱,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等,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
二、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工作成效
近年来特别是2017年以来,面对严峻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立足自身职能,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上级经济和财政政策,坚定不移支持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做好职责范围内服务企业各项工作,多方筹措资金,创新投入方式,着力发挥好财政的参谋、调控、服务和保障作用,多措并举支持了我市实体经济特别是工业经济发展,为涵养财源、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起到了有力的促进作用。
(一)不断深化企业服务活动。市财政局成立企业服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定期沟通机制,了解企业诉求,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一是积极配合我市企业服务团各项工作,对市企业服务团交办的各项涉企工作任务,做到件件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二是密切关注今年3月份以来国内外有关影响我市经济发展的重大因素,特别是积极跟进中美贸易战对双汇集团经营生产的影响,向市政府提交《关于中美贸易战我国提高猪肉及制品关税对双汇集团本地税收影响分析》的专题汇报,为市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三是多次深入企业开展涉企政策宣讲活动,就财政部门涉及的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制造业创新发展支持政策、涉企资金基金化改革政策、促进企业减负增效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有关政策、促进服务业发展有关政策进行详细讲解,加深企业对相关政策的了解与掌握。四是定期深入企业调研,了解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掌握重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税收影响情况,为科学预测年度收入情况、经济形势分析提供第一手资料,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二)着力推进涉企资金基金化改革。市财政通过出资成立产业基金、大力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等措施,缓解实体经济融资难问题。在成立产业基金方面,财政累计投入资金4.5亿元,设立小微企业发展、中小企业信贷周转等多支基金和子基金,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我市产业基金的管理、对接、申报等工作,筹措更多的财政资金、金融资金、社会资金投入到重点产业、城乡基础设施、社会公益事业等重点领域,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截至目前,小微企业发展基金累计帮助我市200余家企业取得银行贷款20.4亿元,其中双建管桩、聚塑管业、恒瑞淀粉科技等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上市;帮助小微企业做大做强,如罗弗文具累计增信融资2500万余元,目前罗弗文具已成为我省最大的橡皮生产企业,产品出口日本、欧美等国家和地区。企业信贷周转基金累计共为494家次企业办理周转基金贷款36.2亿元,保全银行信贷资金54.5亿元,受益企业遍布三区两县。食品产业基金共投资企业6家,投资金额1.5亿元,获得投资的企业均表现出了较好的业绩增长。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方面,市财政切实加强市县政府性担保机构监管,截至2017年底,全市共有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8家,全市各级财政出资金额2.7亿元。2017年以来,各县区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累计担保企业323户,融资担保总额10.3亿元。
(三)持续加大财政投入。认真落实我市出台的支持工业经济健康发展30条政策措施、产业转型发展攻坚总体方案及三大改造政策,积极与业务部门沟通对接,制定资金管理办法,积极筹措财政资金,加强项目资金监督与管理,积极发挥好政策的导向作用,促进我市工业转型升级。2017年以来,市财政在收支困难的形势下,投入支持工业企业发展、企业上市、六项重大攻坚任务企业奖扶等专项资金1.2亿元,支持实施工业扩量提质转型升级行动,推动工业“十百千”亿级企业及产业集群培育工程和“小升规”工程。配合市工信委,争取省先进制造业专项发展资金2667万元,其中为市直重点企业双汇肉业、双汇禽业、际华3515争取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1378万元。筹措落实外经贸发展、省级高成长服务专项引导、进出口企业发展补助、电子商务、省级物流标准化示范建设等资金5656万元,支持我市商贸物流重点产业、重点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落实普惠金融发展、省金融业发展、创业担保贷款贴息4748万元,鼓励金融部门为中小企业贷款支持其发展。整合涉企资金1亿元设立产业基金,吸引和撬动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加大对重点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支持持续优化工业结构、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工业经济扩量提质转型升级。
(四)支持工业企业科技创新。围绕创新驱动战略,配合市科技局等相关部门,实施科技创新券财税政策,补助企业新增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拉动提质增效、创新发展的引擎,为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高新技术产业链和产业集群打造提供政策和资金保障。2018年1-9月份我市科技支出4.7亿元,增长47.6%;设立科技奖励专项资金,2017年以来,落实科技奖励资金2438万元,对我市符合条件的16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新认定的22家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等多个企业和研发中心等进行奖励;联合市税务局、市科技局,积极深入企业服务,强化部门沟通协调,做好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省级已认定我市高新技术企业7家,认定企业可获得财政资金扶持和税率优惠,大大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根据《河南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实施方案》,2017年以来积极投入资金,用于鼓励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引导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联合市科技部门,研究设立“科技创新券”,目前“科技创新券”正式实施,完成第一批2294万元额度的发放,涉及37个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的49个项目。
(五)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确保政策红利不折不扣惠及纳税人,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今年以来,财政部门积极配合税务部门,累计为全市企业减税免税1.8亿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简化退税办理流程,将原财政部门审核授权至税务部门审核,提升办理效率,方便办理人员。认真落实我市出台的经济发展特殊贡献奖政策,及时给予符合条件的企业财政补助,支持企业壮大自身实力,激励其争先晋位。不折不扣落实好中央、省、市出台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减免政策,及时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5大项10分项26小项具体问题,市财政局在前期自查整改的基础上,继续采取有力措施整改,确保存在问题整改到位、抓底见效。截至目前,大部分问题已整改到位,小部分需要持续推进建立长效机制的,已制定下一步整改计划,在以后工作中持续抓好落实。
(一)简政放权不到位整改情况
1、申报要求不明确,环节多,流程复杂。针对企业反映项目申报材料和资金拨付程序繁杂的问题,市财政局一是进一步转变作风,主动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对接,及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二是严格执行项目申报程序,及时与省财政厅和业务部门沟通对接,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三是实行项目材料审核书面一次性告知制,列出材料清单,明确时限要求,避免企业办事人员重复跑腿。针对市区两级财政在投资评审材料申报要求上不明确的问题,市财政局将强化调研,下一步完善评审制度时,多征求县区投资评审中心的意见,力争做到市与区评审程序一致。
2、审批时间长,办事人员少,效率低。针对财政投资项目决算审核时间长的问题,市财政局一是敦促项目单位减少提交、完善资料的时间和争议问题解决时间,实行一次告知制,做到资料一次提交齐全,便于工作开展。二是提升工作效率,增加审核中介机构数量,减少审核项目等待时间。扩大审核中介机构采购,缩短审核时间,力争当年安排的评审任务,当年完成。对跨年度项目,加大中间过程评审力度,争取完成1项评审1项,以便变更预算得到及时追加,减轻企业资金压力。
3、办事难。针对政府投资项目因增加预算金额致使决算受理困难的问题,为建立更加科学的政府投资基本建设决策和实施程序,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市财政局结合我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际,多方征求意见,起草并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出台《漯河市市级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了政府投资计划下达、立项、总预算批复、工程变更、投资评审、资金管理、竣工验收、结算评审、决算评审及批复等基本建设程序的各个环节和操作规程,也对项目施工过程变更的申报、批复及评审程序进一步作出明确。
4、存在“信息孤岛”现象,配合联动共享不够。针对部分政府投资项目财政局与审计局在审核中存在的配合联动不足的问题,市财政尽快向政府反映修订《漯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协调财政、审计建立联动机制,凡是列入审计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财政只评审预算和招标控制价,作为安排财政资金依据,工程结算交付审计局审计;其他项目以财政评审为准,避免两个政府部门之间反复审核,最终结论不一致,时间较长现象;关于第三方作出的审计结果作为平等主体之间签订民事合同价款结算的内容,《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漯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第五条规定的通知》(漯政〔2017〕38号)文件已明确废止《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漯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的通知》中“第五条 政府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施工合同中约定,以审计结论作为工程结算依据”的规定。
(二)服务不到位整改情况
1、服务意识不强。针对主动服务企业不够的问题,为进一步提升企业服务的质量,市财政局积极作为,组织开展财政局与企业点对点服务活动。一是定期召开由服务对象、相关企业参加的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工作座谈会,听取对市财政局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工作的意见建议。二是组织开展“财政政策业务大讲堂”活动,督导工作人员强化对政策的关注、了解、认识和解读,以更好地服务企业。三是由班子成员带队,深入企业开展对接活动。先后走访双汇集团、漯河烟厂、银鸽集团、际华3515、南街村集团等企业,通过实地查看、与企业相关负责人座谈等形式,积极宣传财政政策,掌握企业基本经营状况,了解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针对企业提出的问题,与企业开展了深入的探讨和分析,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研究加以解决。下一步,要继续建立健全企业服务机制,坚持局领导、科室单位联系企业制度,并建立企业服务考核机制,实施以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落实清单为主要内容的企业问题台帐制度,市财政局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年终对有关科室、县区企业服务工作情况综合考评。
2、重管理轻服务。针对对企业帮扶力度不够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对企业开展帮扶活动。如:针对企业资金紧张的问题,重点向企业解释我市成立的高成长服务基金以及知识产权融资抵押政策,帮助企业多渠道筹措资金;积极研究政策,督促企业积极申报贴息资金补助,对漯河石磨坊面业有限公司申报加工企业补助资金申报材料进行了现场审核,协同市粮食局申报争取上级贴息补助资金;针对企业与职能部门信息不对称,存在对财政政策的理解吃不透的情况,积极与企业沟通,依据自身专业知识和对政策的理解,帮助企业解惑释疑。向企业发放了政策宣传册,与企业共同研究探讨财政补助资金申报过程中的各项政策要求,让企业在以后的申报工作中及时掌握政策、用好政策,做到有的放矢、心中有数,少走弯路,不断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三)宣传、落实法律和政策不到位整改情况
1、法律和政策宣传不力,企业了解渠道不畅。针对相关支持政策未能及时向企业沟通、传达、宣传的问题,在深入企业开展在点对点服务过程中,市财政局组织编印漯河市财政局《服务企业政策宣讲材料》,从政策采购、制造业创新发展、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促进服务业发展等四个方面,全面介绍了市财政局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针对企业存在的融资难、融资贵成本高的问题,重点宣讲我市成立的高成长服务基金以及知识产权融资抵押政策,帮助企业多渠道筹措资金;针对企业转型困难的问题,重点宣讲省级先进制造业专项资金、省级科技重大专项、我市“科技创新券”、科技奖励、科技研发财政补助等政策,帮助企业掌握政策;同时,及时向企业宣讲我市土地收入政策的变化及其他重大政策变更,让企业及时了解政策变化。在今后的工作中,市财政局将不断强化服务意识,站在服务企业发展的角度换位思考,通过微信群、财政局门户网站专栏等现代手段,第一时间将各项项目申报信息传达到企业,让符合条件的企业都能享受到国家、省、市各级涉企奖励资金。
2、政策运用不积极、不灵活。针对企业反映的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市财政局今后将进一步强化与相关业务部门的沟通对接,特别是涉及企业政策资金支持的问题,要主动作为、主动服务,及时向企业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同时,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快文件运转效率,提升服务质量。
针对企业反映的应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支持力度的问题,市财政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等方面的政策, 2017以来,市财政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根据市农业主管部门编报的预算安排专项资金2100万元,用于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及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重点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今后,市财政将一如既往支持农业龙头项目建设发展,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以最大程度地发挥好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快我市农业产业化进程。
3、政策落实有偏差、随意变动。针对企业反映的《关于“中国制造2025”资金工作指南》补助情况未及时告知企业的问题,财政部门在项目申报中主要负责配合业务主管部门做好项目初审及联合上报工作,项目是否通过审核,应由业务主管部门告知企业。今后,市财政将进一步加大与业务主管部门的沟通力度,及时配合做好对企业的政策宣传解释和沟通工作。
针对企业反映的《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中涉及财政补助的问题,《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财企〔2010〕87号)已于2014年4月废止,目前执行的最新的上级政策文件依据为财政部商务部于2014年4月9日印发的《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企〔2014〕36号),该文件没有对境外展(企业)项目最高支持限额为6万元的表述。市财政局配合商务部门,及时做好了文件转发、项目申报审核、推荐上报、资金拨付等工作,2016年至今,省下达的支持企业资金已全部及时拨付到位。其中:2016年拨付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项目补助资金119万元;2017年拨付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进出口企业发展补助资金、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项目补助等资金1897万元;2018年拨付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项目补助、进口贴息等资金269万元。今后,市财政局将进一步加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争取力度,配合好有关部门,做好企业项目申报的指导、支持工作,力争使我市更多的企业享受到上级补助资金的支持。
关于漯河屠宰厂生猪无害化处理补贴问题,今年4月份,市畜牧局、市财政局根据市领导批示共同到郑州、济源考察后,向市政府建议,一是市财政按原标准补贴双汇屠宰厂2016年下半年至2017年5月份的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费用;二是我市出台新办法,给予双汇屠宰厂补贴。经市政府同意,市财政已根据市畜牧局提供的补贴清算材料,及时足额拨付了双汇屠宰场2016年7月份-2017年5月份无害化补贴496万元。目前,市畜牧局正在提请市政府出台我市新的生猪无害化处理补贴办法。
关于开源新城建设中涉及土地出让金拨付问题,根据《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开源新城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的通知》(漯政〔2018〕35号)文件精神,市委、市政府以前出台的关于开源新城的有关文件、纪要均以此文件为准,该问题市财政局已多次向市政府汇报。开源新城建设项目已缴纳土地罚款及调整土地用途所交的土地出让金返还不符合政策规定,无法拨付。市财政局根据开源新城建设项目建设具体情况,认真研究并提请市政府出台了一揽子支持开源新城建设的政策,市财政局将严格按照新政策规定,支持开源新城建设。
关于指导企业用足扶持政策问题,市财政局配合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对企业的政策宣讲和沟通对接力度,督促企业根据上级扶持政策的条件和要求,积极转变经营理念,转变发展方式,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指导督促其完善申报资料,进一步用足用好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业等财税政策。
关于深入企业调研问题,进一步强化主动服务企业意识,加大深入企业调查研究的工作力度,建立健全企业服务机制,坚持局领导、科室单位联系企业制度,定期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听取企业意见建议。建立企业服务考核机制,实施以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落实清单为主要内容的企业问题台帐制度,督导和考核局有关科室(单位)企业服务工作。
(四)作风建设不到位整改情况
1、工作消极懈怠,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关于抢抓国家发展机遇推动棚户区改造和发挥财政职能融资问题,市财政局严格按照政策、制度履职,从我市发展大局出发,积极出主意想办法,为我市发展建言献策,对符合政策制度规定的,积极与上级对接争取政策和资金。关于政府债券资金争取,市财政局认真研究上级政策,紧抓上级政策与我市发展实际的结合点,在目前国家对隐性债务严格控制的大环境下,用足用好现有政策,积极与业务主管部门沟通,与住建、国土等部门结合,与县区协调,大力争取并用好新增债券资金和置换债券资金,支持了一系列重点项目建设。2015年-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指导协调下,市财政局积极向省财政厅反映我市困难,及时了解上级债券资金分配政策与动向,共争取政府债券资金108.5亿元,其中置换债券44.9亿元,新增债券63.6亿元,资金量超出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9亿元。置换债券每年节约利息成本2.2亿元;新增债券的使用有力保障了我市创文创卫、道路桥梁、城市五馆、公交、环卫等民生和重点项目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建设发挥了至关重要的资金保障作用。今后,市财政将继续加大政策研究和上级转贷我市政府债券的争取力度,继续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关于棚户区改造问题,近年来,市财政局多方争取统贷统还和上级专项资金近60亿元,支持我市棚户区改造。目前,根据国家政策和《预算法》、《担保法》,政府及其部门不能出具任何形式的担保函、说明等,出具担保函违法违规。为了支持我市棚户区改造,市财政已通过大力争取上级债券资金予以保障。
关于PPP项目融资问题,根据河南省财政厅PPP中心在今年4月份最新发布的河南省财政厅PPP项目库清理结果的公告,漯河市签约落地PPP项目6个,项目投资总额71.58亿元,全省排名第9名,相比周边驻马店、许昌、周口三市排名靠后,主要原因为我市所辖县区相比以上三个地市数量较少,所以单一以市(含辖县区)为单位这样横向比较的话,项目签约数量及投资总额均会受到影响。同时,我市隐性债务率超过全省预警线,自2017年上半年至今暂停开展付费方式为政府付费或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的PPP项目,这也影响了我市PPP项目的融资。下一步,一是公开筛选PPP项目,进一步提高入库项目质量,争取更多的PPP项目进入财政部和省财政厅PPP项目库。二是加快项目签约落地,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强PPP项目的政策研究、项目储备、业务指导、项目评估、信息管理、宣传培训等工作,并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PPP项目运营的监督指导,确保在今年年底前4个以上高质量PPP项目在我市落地,其中使用者付费项目不少于1个。
在支持融资平台转型方面,市财政近年来多方筹措安排资金4.5亿元,支持我市融资平台公司做大做强,注资成立小微企业发展基金、中小企业信贷周转基金、产业发展基金等多支基金,为企业发展提供融资支持,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基金成立以来,市财政多次配合我市相关管理部门、融资平台公司等,积极做好我市产业基金的管理、对接、申报等工作,并统筹有限财力,筹措更多的财政资金、金融资金、社会资金投入到重点产业、城乡基础设施、社会公益事业等重点领域,带动经济增长。为进一步增强我市融资平台实力,建立更加合理的公司管理结构,市财政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认真履行职责,开展市投融资公司重组的各项工作,制定《漯河市投融资公司重组工作推进方案》,搞好摸底调查,积极做好资产清查各项准备。为贯彻落实国家(含省、市)关于机构改革期间的有关要求,我市投融资公司重组工作需暂停。机构改革后,将按照“迅速行动、严格程序、稳步操作”的原则,及“先组建、再整合、后优化”的步骤,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我市投融资公司重组工作顺利推进。
关于燃气配套费问题,燃气开户费原来拨付程序为:每季度末,房产公司向中裕燃气公司提供完善的房产建设手续、配套费足额缴纳证明以及燃气安装申请等有关资料,由中裕燃气公司汇总后向市财政局申请拨付燃气开户费建设资金。今年年初,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成立市城管局,城市供气属于城管局业务之一,为理顺管理权限,配套费拨付程序有所调整,由原来的市财政直接拨付给中裕燃气调整为将配套费资金先拨付到市城管局,再由城管局拨付到中裕燃气公司。由于资金拨付程序一直末理顺,导致资金拨付缓慢,下一步,资金拨付程序理顺后,不会发生缓拨配套费现象。
关于资金支付程序和效率问题,结合正在开展的深入纠“四风”持续转作风三年行动,督促相关科室和单位梳理和优化办事流程,明确科室(单位)职责、任务和沟通衔接义务,提升服务意识,加快资金件的审批和运转,并采取设置意见箱、公开投诉电话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针对具体办事人员请假、休假时没有及时调整、补充人员造成业务办理效率不高的情况,今后实行主管领导负责制,严格审批办事人员请假、休假,合理安排人员请假、休假期间人员的调整与调配,确保业务办理不断档。
针对部分办事人员态度冷漠、不耐心、不负责的问题,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深入纠“四风”持续转作风三年行动,围绕“亮查评强”,抓住关键环节,督促各科室、二级机构深入开展纠“四风”活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一是加强学习教育,提高财政干部对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意识的认识。二是督导各科室、各单位围绕工作职责,认真梳理工作流程,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人;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公开服务承诺事项,包括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标准等,在适当位置进行公布。在局办公区域设立意见箱,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关于未及时支付保险公司代收代缴车船税手续费问题,市财政部门已根据市税务部门提交的申请,于2016年和近日分别拨付了市本级承担的2016年代收代缴车船税手续费58.01万元、2017年度代征车船税手续费41.4万元。
关于市社会福利中心项目电梯招标问题,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市社会福利中心电梯招标项目属于工程招投标项目,应进行工程招投标。市社会福利中心已按照工程招投标办法进行了招投标,目前该项目已完成。
关于在线审批管理平台建设问题,根据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市财政局对行政职权进行梳理,并按照“三级十同”原则与省政务平台进行对接。目前,市财政局在线审批项目只有一项“行政事业单位小汽车入户”,因公车改革,业务量大幅减少。今后,将加大对此项业务办理的培训指导力度。
关于部分采购项目下放到招投标采购公司问题,市财政局每年通过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的项目达到所有政府采购项目总数的1/3以上。2017年,全市政府采购规模4.5亿元,节约资金6612万元,节支率12.9%。《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八条规定:“采购人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采购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自行采购,也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在委托的范围内代理采购”。第十九条规定:“采购人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事宜。采购人有权自行选择采购代理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采购人指定采购代理机构”。 所以,采购单位委托代理机构采购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财政部门无权干涉。同时,目前采购中心已划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只是因目前机构改革,部分业务还未划转到位。为规范我市政府采购行为,下一步市财政局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代理费收取行为,杜绝乱收费现象发生。
关于反映的教师工资发放问题,经核实,反映具体问题为漯河实验高中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清算个人2014年10月-2016年11月准备期工资补发问题。按照我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有关要求,我市于2017年11月启动清算工作,市财政于2017年11月16日通知各单位第一次上报经养老处核实的有关材料,由主管部门汇总于2017年12月10日前上报市财政局,经审核后按程序拨付到单位。截至2017年12月底,市教育局汇总教育系统上报名单中没有漯河实验高中等6个学校的资料(单位反映为养老保险资料存在问题,需进一步与养老处核实),其他22个学校的资金已经拨付(教育局系统28个单位)。期间,市财政局对学校作好了相关解释工作。2018年7月,按照有关规定,市财政局及时通知第一批未报送的所有部门(全供单位)上报资料,并于8月份将养老保险清算指标下达各单位。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服务实体经济工作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下一步,市财政局将在目前整改的基础上,继续坚持问题导向,站位全局、明晰责任、强化问责,完善制度、健全机制,一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二是着力建章立制,结合正在开展的深入纠“四风”持续转作风活动,加快建立健全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构建长效机制。三是强化督促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为实体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要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切实发挥好财政职能,切实服务好全市实体经济发展,为漯河更加精彩为中原更加出彩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