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夜间经济调研报告1
2019年8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41号)提出,要大力发展夜间文旅经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建设的加快,群众的夜生活越来越丰富,夜间消费带动的不仅仅是购物,更多的还有餐饮、电影、文创、演出、旅游、娱乐、学习、休闲、养生等各个方面,夜间消费已逐渐成为各地拉动内需,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之一,更是衡量一个城市现代化发展程度的重要指标。
当前,广饶县第三产业发展迅速,外来人口占比逐步加大, 旅游接待规模逐年提升,夜间经济发展具有一定潜力。从现实情况来看,我县夜间经济发展滞后,带动能力不足,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主要有:
一、认识不够,重视程度不高。我县尚未出台相关的政策来引导、促进和规范夜间经济的发展,既无明确的牵头单位,也无具体的实施方案,各部门对发展夜间经济的认识不统一,责任不明确,协调配合不够,未实现多部门、多行业联动。群众对夜间消费知晓率、接受程度、参与性、选择性普遍不高。
二、规划缺失,集聚程度不高。我县夜间经济发展无顶层设计支撑,无发展规划指导,发展方向不明,定位不准确。现有夜间经济模块相对单一且缺乏集中地标,夜间经济区域均呈点状分散分布,彼此距离较远,无法给予群众便捷、舒适、全方位的体验。
三、小弱分散,业态融合不全。我县现有的夜间经济业态多以大排档、商场周边、餐饮一条街等为主,本地民俗文化挖掘不多,文旅融合度不高,群众参与和消费的选择性较小、互动性差,无法形成品牌辐射带动效应。孙武湖旅游景区及周边旅游链条延伸不够,没有真正让游客在广饶“留下来”、在夜间“走出来”。
四、配套薄弱,发展条件不足。全县公共交通、公共服务、文化空间等基础配套薄弱,无法为夜间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城区公交线路,大多数在21:00后停止运营,夜间出行不便。多数商场、店铺21:00左右停止营业,24小时营业店、夜间消费氛围不浓。发展夜间经济带来的噪音、安全、环境、卫生等问题,还需要完善的配套管理予以规范。
为此,提出四点建议:
一、突出组织领导,着力发挥政府引导作用。要解放思想,出台推动夜间经济发展举措,释放积极信号,最大程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参与夜间经济发展。要明确机构,由一名县领导具体分管,确定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大扶持,安排专项财政资金扶持夜间经济发展,对发展夜间经济的市场主体在税费方面给予减免。
二、突出统筹规划,聚力打造夜间经济品牌。一要做好“统”的文章。要通过走出去,学进来的方式,找准对标学习夜间经济发展成熟的地区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建议规划先行,从顶层设计入手,统一定位,统一规划,科学布局佳乐步行街、宇通商业街区、银座商圈、商业街、各美食街的联合融合,打造具有广饶特色的夜间经济圈。二要做好“融”的文章。积极推动文化、购物、康养、商贸、餐饮、娱乐融合共生,重点打造互动性强、参与度高的夜间休闲消费项目和产品,提升外来人口旅游体验,激发消费潜能,让游客“慢下来”“留下来”“走出来”,打破游客在我县仅观光不停留的瓶颈。三要做好“引”的文章。大力引进优质城市夜间文化、旅游、夜市等项目,让广饶群众能够真正走出来,参与进来。加大与外地旅游公司、中介的对接合作,利用广饶孙子文化、红色旅游等品牌影响力,吸引等多的游客来到广饶,促进我县夜间经济的规模发展。
三、突出服务管理,合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要强化服务,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改善营商环境,让市场主体既能引进来,也能“安”下来。在政策允许范围内,降低夜间经济经营主体准入门槛,简化审批程序。鼓励重点街区适当延长营业时间,积极扶持24小时经营的商业主体。全方位推介夜间消费品牌,策划举行“夜”主题活动,搞活夜间经济。要建立管理机制,加强治安、交通、城管、食品安全、卫生秩序管理,营造文明健康、平安和谐的夜间消费环境。引导经营主体加强行业自律自治,自觉在业态规范、食品卫生、市容环境、安全管理、公平竞争、服务优化等方面强化自我管理。
四、突出基础配套,全力培育夜间经济发展条件。要让城市靓起来。持续提高我县亮化、净化、绿化、美化水平。要让配套好起来。优化公共交通线路,延长夜间运营时间,保障夜间运行班次。加强夜间经济街区范围内及周边停车位管理、出台夜间临时停车等具体措施。
我们相信,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县夜间经济一定会照亮城市美丽的夜空,逐步成为新时代广饶的一张新的闪亮名片!
发展夜间经济调研报告2
发展“夜经济”已经成为拉动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是提高就业率、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抓手。今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提出要活跃夜间商业和市场;省政府召开会议对全省“夜经济”发展作出专门部署,我市也将“夜经济”作为打造经济社会发展新亮点的工作目标,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为切实推进我市“夜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市商务局积极谋划、精心组织,并按市政府领导意见,对全市“夜经济”发展状况进行调研和实地走访,学习考察南京、杭州等国内“夜经济”发展较好地区的先进经验,分析我市“夜经济”发展的优势条件和存在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形成报告如下。
一、国内先进地区发展“夜经济”的做法和经验
商务部数据显示,我国“夜经济”市场规模2018年达到228592.2亿元,随着各地政府对“夜经济”扶持力度加大、夜间消费场所的服务市场增加等,“夜经济”发展规模将呈现爆发式增长,预计将在2020年突破30万亿元。今年以来,北京、上海、济南、天津、南京、青岛等多地纷纷出台系列措施推进“夜经济”发展。
(一)各地发展“夜经济”的主要做法
南京市先后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夜间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打造“夜之金陵”品牌的实施方案》,分别从夜购金陵、夜食金陵、夜宿金陵、夜游金陵、夜娱金陵、夜读金陵、夜健金陵等7个方面打造“夜之金陵”品牌,提出了“着力打造一批夜间经济示范区”、“ 开展形式多样的夜间消费促进活动”、“ 培育夜间旅游演艺主体”等11项具体措施。重点引导夜间经济向7类区域集中,分别是:商业中心区、旅游景区、人员密集区域、城市休闲功能区、有消费传统的背街小巷、历史文化街区和文体娱乐功能区。此外,南京市梳理出27个夜间经济试点区域,其中,既有长江路及1912街区、夫子庙—老门东片区、湖南路—山西路片区等基础较好、已经有一定名气的区域,也有新街口—太平南路片区、下关滨江区域等需要大力培育的区域。在这些试点区域里鼓励发展老字号、品牌餐饮、风味小吃、时尚酒吧、精品购物等业态开展夜间经济主题活动和品牌创建。为了让工作落到实处,南京市引入考核机制,要求各区政府加强对夜间经济试点区域、认定的夜间经济街区属地街道办事处或园区管委会的工作考核。同时给予一定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在公共交通方面,由交通部门加密夜间运行班次,延长夜间运营时间。列入夜间经济试点的区域,美化夜市街景设置的公共照明和装饰照明设施的非经营性用电可接入城市路灯网,相关费用由现行财政承担。在停车方面,由属地街道办事处或园区管委会梳理区域内的行政、企事业单位自用停车场情况,推动夜间向社会开放。
杭州市发展“夜经济”启动较早,早在 2006 年,杭州市旅游委员会就发布了《杭州市夜间娱乐休闲生活发展报告》,在全国率先启动了推动夜间旅游休闲发展的序幕。从 2010 年开始,杭州围绕推进“购物天堂•美食之都”建设的目标,启动了拓展夜间经济、打造“夜杭州”品牌的系列工程,培育成果显著。出台政策鼓励扶持夜市发展,花三年时间,打造 19 条各具特色的夜市街,基本覆盖杭州城,原则上一个城区设置一条美食夜市街,总量不超过三条,摊档总规模一般不少于 80 家。除了餐饮,印象西湖、钱塘江灯光秀等夜间旅游、以及观影、文艺演出等也是人气十足。为了鼓励夜市发展,夜市经营性电费和水费都按民用标准缴纳;凡属夜市范围内,为烘托美化夜市街景而设置的路灯、过街灯、地灯、公益性广告等非经营性用电由政府承担。夜市举办者最高奖励 200 万元。杭州市加快形成城市核心商贸区和若干商圈;大力引进国际品牌;融入城市综合体建设;打造“双铁”商圈新亮点;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积极探索境外游客购物退税试点;深化振兴“老字号”品牌;推出杭州“夜明珠”品牌;打造运河灯光、延长商场营业时间、增加夜观光公交线路。2017 年,美食、茶楼、疗休养、演艺、化妆、保健、女装、婴童、运动休闲、工艺美术等十大行业被列为“杭州十大特色潜力行业”。从资源角度看,杭州以十大特色潜力行业为基础的城市休闲产品丰富。经过多年培育,呈现产品成熟度高、市场认可度高、游客满意度高的“三高”局面,夜间消费潜力巨大。这些都为杭州旅游“夜经济”发展奠定了强有力的产业基础,使杭州旅游“夜经济”发展后劲十足。总体来说,杭州产品开发成熟:夜间演艺产品叫好叫座,国内外美誉度高;文化底蕴深厚;小资餐厅价格亲民、生意红火;低中高价位的购物场所休闲消费氛围初步形成;杭州十大特色酒吧潮人云集,夜时尚指数极高。
2019年4月,上海出台《关于上海推动夜间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称将围绕打造“国际范”“上海味”“时尚潮”夜生活集聚区的目标,推动上海“晚7点至次日6点”夜间经济繁荣发展。5月,文化产业紧随其后,首批“24小时影院”在上海应运而生。
2019年7月,北京市出台《关于进一步繁荣夜间经济促进消费增长的措施》(北京繁荣夜经济“十三条”),宣布将打造具有全球知名度的“夜京城”消费品牌,到2021年底,力争形成一批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各具特色、功能完善的“夜京城”地标、商圈和生活圈,满足消费需求。
宁波市政府充满诗意地称“夜经济”为“月光经济”,并下发《关于发展月光经济的指导意见》,宁波市财政为“月光经济”发展安排了专项资金,鼓励商铺夜晚延时经营,根据延时服务时间长短等给予一定额度的资金补贴。
(二)经验与启示
1.注重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
夜经济发展是一个系统性工程,需要精心谋划,全方位推进。北京、上海、南京、杭州等地都注重顶层设计,政府部门能够把握好引导方向,制定严谨的“夜经济”发展政策和规划,加大对城市精细化管理的程度,确保各项政策实事求是,尊重市场规律、尊重群众选择,同时创造良好条件和环境,在氛围营造和公共设施方面加大投入,交通、卫生、城管等部门各司其职,加强指导和监管。
2.注重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各地政府成立了“夜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夜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上海市黄浦区任命了“夜间区长”和首批具有夜间经济相关行业管理经验的“夜生活首席执行官”;北京市设立了市、区、街(乡镇)三级夜间经济“掌灯人”制度,统筹协调夜间经济发展。部分地区成立了夜间经济委员会,聘请具有相关行业管理经验的人员、夜间经济商户代表等,协助“夜间区长”工作。同时成立夜间经济商会组织,加强自律规范、促进市场繁荣。形成政府引导、市场发力、专业运作、多方联动的夜间经济发展协调机制。
3.注重政策扶持
各地针对“夜经济”发展出台了相应的扶持政策,包括对商场延时营业、文化旅游服务机构延时营业、公交车延时运营,开展夜间打折促销,举办夜间文艺演出、体育赛事等活动给予一定的补贴。
4.注重挖掘历史与文化资源
“夜经济”发展不仅仅停留在购物餐饮、打折促销、延长时间,而应该紧密结合城市历史和文化内涵。南京夫子庙步行街结合“夜游秦淮河”等旅游资源,深入挖掘作为六朝古都的历史文化内涵,使市民和游客欣赏美景的同时受到历史文化的滋养;杭州市围绕西湖文化景区,开发《印象西湖》大型灯光实景表演、宋城千古情等夜间商业文化项目,展现城市历史文化脉络,突显文化厚重而又开放包容的城市形象。苏州以夜游园林、夜赏评弹为特色,使山塘街、平江路等商业街区成为集中展示江南文化和水乡文化的平台。这些城市发展“夜经济”是在历史街区、活动空间和传统习惯的基础上,通过各种文化娱乐、运动比赛、展览展示活动,将实体经济实现了向城市特色文化的靠拢,并依托深厚和独特的城市文化打造了自己的“夜经济”品牌。
5.注重完善相关的配套设施和服务
通过梳理各省市发展“夜经济”的相关政策发现,加大对基础设施的投建以促进“夜经济”发展是各省市共识。政府在交通运输、城市灯光亮化、水电气供给、5G网络项目、污水收集排放、垃圾分类处理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调动社会各方资源参与“夜经济”发展,同时加强安全、卫生、质检、消防等方面的监管,营造“夜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
6.注重品牌宣传和信息服务
南京市相关部门制作“夜之金陵”地图、南京夜间经济指南等宣传品,在机场、火车站、酒店、景区、商场、文化场所、体育场馆等广泛进行宣传推广,提升“夜之金陵”品牌知名度。同时建设“夜之金陵”信息服务平台,在“我的南京”APP、专业消费推广媒介以及各相关部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设置信息接入口。对纳入“夜之金陵”品牌体系的场所和项目,分类提供商户名称、地址、营业时间、交通方式等信息,信息内容动态更新。对重要的夜间消费、文化、体育等活动信息,及时进行公告推送,获得非常好的宣传效果,便利市民夜间出行、购物,激发了百姓参与“夜经济”发展的热情和信心。
二、我市“夜经济”发展基本情况
我市“夜经济”基础较好,餐饮、娱乐、旅游、休闲等适应市民夜间消费需求的业态均有不同程度发展。
(一)我市“夜经济”现状
夜景亮化工程为吉林市营造了绚丽璀璨的景观环境,打造了不夜城的城市形象。以珲春街夜市、厦门街为代表的夜间餐饮经济地位突出,夏季消费非常火爆,已经成居民夏季夜间休闲消费的主要去处,形成了“在吉林、吃全国”的局面。“夜游松花江”已成为夏季外地游客和本地居民休闲纳凉、欣赏江景的主要方式,游船穿梭来往于松花江上,异常繁忙,是省内其他城市所不具备的夜游模式。以欧亚综合体、财富购物广场、万达广场等为主的大型商贸企业发挥了夜经济主力军的作用,东市场、河南街成为夏季夜经济主要集中区。可以说,吉林市的夜经济既有点,也有面,但在某种程度上依然处于自发式生长阶段,缺乏政府合理引导和规范。
(二)我市发展“夜经济”的基础条件和优势
吉林市是历史文化名城,资源优势突出,生态环境优美,文化底蕴厚重,近年来城市转型升级步伐不断加快,经济总量约占全省五分之一,人口约占全省16%,服务业发展日渐提速,占三次产业比重已超过50%,对经济社会发展推动作用不断加大,率先发展“夜经济”优势更加突出。
1.机遇优势。当下国内经济发展形势复杂,国家提出了“稳增长”“调结构”的发展方针,全省提出了“早见效”“稳增长”的工作要求,“夜经济”作为经济领域的一种新形态,有扩大消费、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创新增长点的特殊作用,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给夜经济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2.发展优势。吉林市综合实力位于全省第二,经济基础雄厚,自然资源丰富,人居环境优良,综合交通便捷,拥有400余万人的消费群体,公共交通、无线网络等保障基础设施功能完善,水资源丰沛,电资源充足,可极大满足夜经济快速发展的需求。
3.产业优势。吉林市服务业发展水平在全省居于前列,旅游产业尤为突出,“雾凇冰雪”和“避暑休闲”品牌效应彰显,近年来全市接待游客人次和旅游收入均保持两位数增长速度。消费市场总体稳定,各类展促销活动精彩纷呈,城市综合体、大型商超、百货、影院、剧院、夜市等夜经济载体相对丰富。
4.潜在消费需求增势强劲。目前,我市发展“夜经济”已具备较好的条件,2018年,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367.1亿元,增长4.2%,限额以上商贸企业达到494户,消费的增长趋势强劲。我市2018年全市人均生产总值达到5.6万元,按现行汇率折算约为8500美元,按照国际经验,消费结构可以向休闲型、享受型升级。数据表明我市人民的生理消费需求已普遍得到满足,拥有相当可观的休闲消费能力和闲暇时间。以消费升级为主要特征的经济新一轮快速增长期已经到来。
5.消费环境优良。2018年,吉林省全面实施“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活动,在由省有关部门会同长春财经学院开展的全省消费环境评价研究工作中,研究人员通过发放14000余份调查问卷等方式,从消费安全环境、消费诚信环境、消费维权环境以及消费者基本满意度4个维度进行打分平价,分析研判出了全省9市州的消费环境,吉林市荣获综合排名第一。
6.吉林市“夜经济”曾经十分活跃。2006-2008年间,吉林市曾连续举办“消夏啤酒节”,在沿松花江两岸、市内广场、公园等搭建啤酒大棚。每到夜晚,万人空巷到啤酒节消费,长春等周边城市游客也赶来吉林市参加啤酒节。同时松花江上游船、市内各大商超延时开放,整个吉林市车水马龙,灯火辉煌,游人如织。啤酒节也拉动了吉林市的投资、就业和税收,由于啤酒节需求扩大,华润集团在吉林市投资新建了雪花啤酒厂,啤酒大棚的摊位一位难求。
(三)我市“夜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
目前,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夜间消费均已占到全天消费的50%左右,而且还在逐步上升。从整体发展水平与阶段来看,我市“夜经济”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特别是与一线城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其制约因素主要有:
1、受季节、观念和消费习惯影响,市民夜间消费的积极性不高。首先,受季节、气候因素影响,我市冬季夜晚寒冷,市民普遍不愿意在冬季夜晚外出消费。只在春节、元宵节、圣诞节、情人节等一些节假日,市民的夜间消费热情才得以提振。我市也难以模仿南方城市一年四季持续利用某一旅游资源,例如,上海外滩黄浦江夜游、广州珠江夜游等旅游项目。其次,市民对夜间文娱活动积极性不高,年龄偏大的市民在消费观念上还存在重物质消费、轻文化消费的现象。导致了夜间文化娱乐市场在一定程度上发展缓慢,缺乏强劲的内在动力。第三,消费习惯制约“夜经济”繁荣发展。工作压力大、收入水平低和生活支出高等因素确实制约了很大一部分人的夜间消费行为,但主要原因还在于我市的“夜经济”发展与一线城市相比仍相对滞后。市民尚未形成北京、上海、重庆等城市那样固定的夜间消费习惯,应该说既有缺乏夜生活习惯的主观原因,更重要的是缺乏吸引市民夜生活的经济、文化和社会环境等客观因素。
2.缺乏长远规划,未形成成熟、健全的多部门联动机制。“夜经济”发展若完全依靠市场自由发展,难免出现自发性和盲目性的特征,如不合理引导,我市“夜经济”发展难以形成规模化、品牌化集中发展的样貌。例如,今天的北京三里屯酒吧街之所以成为北京夜生活最“繁华”的娱乐街之一,是与其政府科学规划、合理引导,多部门分工协作分不开的。早期的三里屯夜晚经营活动单一,周边环境缺乏特色,提高其品质的条件有限,逊色于后海、工体这样一些以环境取胜或者以配套服务取胜的场所。考虑到三里屯紧邻各国使领馆,适于发展酒吧经济,北京市政府联合多部门对三里屯地区的街道进行了统一规划和改造工作。在其西侧增加近5.2万平方米的新酒吧活动区域,在周边发展旅馆、商场、餐饮、居住等功能,增建停车场、公共卫生间等公共服务设施。通过一系列的规划改造,如今的三里屯酒吧街已成为集商业休闲、商务办公、居住教育为一体的经济发展区域,成为中国城市“夜经济”发展的典型案例。
3.业态模式单一,夜游项目缺乏地方文化特色。国内“夜经济”发展较好的城市,都会推出风格各异的旅游活动项目来吸引游人,如南京夜游秦淮河在游船内设立各项不同的娱乐节目供游人欣赏,杭州《印象•西湖》的大型演艺节目形成了强大的品牌效应。虽然我市是个旅游资源富集的城市,旅游产品涵盖面广。但是,我市夜间旅游产品却较为匮乏,很多场所基本都不通宵营业,一些景点一到傍晚便关门歇业,游人无法入内。多数外来游客在夜晚面临无景可游的尴尬。大部分工薪族晚间主要活动是打麻将、唱歌或在家看电视等。概括起来说,我市夜间旅游项目存在着特色不足,娱乐项目相对较少等问题。具有吉林地方特色的文化产品、夜间旅游项目还有待进一步挖掘,夜间旅游项目缺乏“高光点”,文化娱乐同餐饮、购物等其他物质消费载体的融合度比较低。
三、加快发展我市“夜经济”的对策建议
发展“夜经济”,是一个多元化、系统化的产业链条,商贸企业延时营业、打折促销是发展夜经济的应有之义,同时,开拓“夜空间”、打造“夜文化”,提高夜经济发展的质量,避免简单粗暴、同质低端的发展陷阱,打造具有吉林特色的夜经济发展新模式,也是我市发展夜经济的必然选择。目前,国内许多城市在发展“夜经济”工作中通常朝三个方向努力:一是集约化,把一些相同的、相关的休闲娱乐活动放在一起,便于人们统一消费。二是品牌化,打造夜经济龙头品牌。包括餐饮、休闲、娱乐、文化演出和大型文艺活动。三是差异化,提供不同消费场所、不同消费品位去处,满足不同消费者需求。基于以上三点,结合我市“夜经济”发展实际,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以冰雪、温泉为特色,打造冬季夜经济发展新亮点
东北冬季漫长,发展夜经济应该扬长避短。冰雪产业是我省优势产业,将其与夜经济发展相结合,互为补充,相互促进,能够充分发挥带动优势,形成与南方夜经济发展模式不同、特色鲜明的“北方夜经济”。建议充分利用我省冰雪资源,紧密结合日前省委省政府下发的《关于以2020年北京冬奥会为契机大力发展冰雪运动和冰雪经济的实施意见》,通过开展夜场滑雪、夜赏冰灯、夜泡温泉等活动,带动滑雪场、住宿、餐饮、购物等相关行业发展。
(二)以夜市、餐饮为品牌,激发夏季夜经济发展新活力
学习借鉴南方先进经验,对夏季夜间消费街区进行合理化引导和规划,鼓励夏季发展“夜市经济”,通过组织啤酒节、美食节、消夏节等适合夏季夜间开展的活动,为居民提供夜间休闲娱乐餐饮场所;鼓励大型商贸企业开展阶段性延时营业,推动开展夜间促销、节庆、展示等系列活动,加大夜间打折促销力度。提升传统吉菜,打造“地方特色小吃”品牌,以我市珲春街夜市、厦门街餐饮为例,打造夜间美食示范街区,依托特色餐饮、美食名吃等餐饮集中区域,布局彰显地方特色的饮食文化、提升品质的休闲餐饮文化,构筑多元化饮食消费结构。适当引导品牌餐饮企业适时延长夜晚营业时间,做大餐饮市场夜间消费规模。
(三)以文化、旅游、体育为载体,扩展全市夜经济发展新内涵
深度挖掘文化特色和夜场旅游潜能,支持博物馆等文化旅游服务机构延时开放,设计精品夜游线路。鼓励企业开展音乐节、帐篷节等夜间消夏避暑活动。同时,积极培育“网红直播”等新型娱乐消费模式,丰富夜间文化演艺活动品类和场次。为夜经济注入新的活力。学习借鉴《印象西湖》《印象•刘三姐》等山水实景夜间歌舞产品,突出吉林的历史和文化,满足游客的求知欲望,精心打造一台标志性的本土歌舞节目,使之成为城市夜间文化的金字招牌和最大亮点。鼓励夜间开放运动场馆、博物馆、图书馆、书画市场等场馆,支持特定开放运动场所新设篮球架、新建乒乓球台等运动设施。推动四季越野滑雪场加快完善设施功能,并积极开展夜间体验服务项目。利用体育场馆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赛事,激发全民运动活力,提升全民健康指数,促进夜间体育消费。
(四)加强夜经济政策资金扶持。
对商贸企业延时营业、博物场馆延时开放、影院增设夜场、购置运动设施等相关“夜经济”试点内容给予一定额度的补贴;对影响力大,示范带动效果好的旅游节庆活动、文体演出或赛事活动、地域文创产品或品牌产品展销活动等给予一定额度的奖补。对为“夜经济”发展提供保障的公交、自来水、电力、安保等行业给予一定的补贴支持。
(五)加强夜经济舆论引导。
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和平台,广泛开展夜间经济系列宣传推广活动,向广大消费者提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夜间消费资讯服务。依托文化资源,针对夜文化消费特点,创排体现本土特色、富有时代感、大众化的演艺精品。改变群众对夜间活动的偏见,培育群众夜间文化消费习惯,营造健康的夜间文化消费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