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关于退役军人有关事务的调研报告
xx县辖6镇1乡112个行政村17个社区,总人口 万人。县域内有 部队 、基地、县人武部、等6家涉军单位。共有现役军人 人,退役士兵 人,重点优抚对象 人。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认真摸排梳理甄别服务对象,分别建立工作台账,完善档案资料,全面落实安置优抚政策,耐心做好政策解读和矛盾化解工作,逐步解决退役军人历史遗留问题,全县退役军人整体稳定。
一、关于退役军人事务领域重大风险防范处置工作
退役军人是我国国防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中国革命建设发展做出巨大贡献。今天的退役军人就是现役军人的明天,做好退役军人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职业”的具体体现,做好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意义重大。总体上看,我国退役军人安置优抚工作整体上是有序的,除享受了退役军人应有的补助外,有的按政策安排了工作,有的在自主就业上享受了国家的优惠政策。也因为种种原因,仍有部分退役人员没有享受到应有的安置优抚政策,资料缺失,退役军人历史遗留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部分退役军人家庭生活困难,造成退役军人串联上访、聚集声援,甚至发生暴力事件等,成为社会极不稳定因素。
(一)当前及未来退役军人事务面临的重大风险和表现形式
自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以来,通过开展信息采集、光荣牌悬挂、矛盾纠纷排查和信访接待情况看,我县退役军人群体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矛盾有:一是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尚未得到全面解决,如过去安置到粮食、商务、供销等企业的退役军人,因企业改制、职工身份转换造成生活困难、养老金断缴等问题;二是安置到金化集团、金铁集团等国有企业的多名对越参战人员,因企业化解过剩产能经营困难导致收入降低,生活困难问题;三是部分农村籍退役军人由于年老体弱身患重病,要求解决就医养老问题;四是部分曾在西藏、新疆艰苦地区服役老兵要求发放生活补助问题;五是部分政府安置的参战参核人员要求享受参战参核补贴问题;六是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普遍要求提高生活补助金,企业退休退役人员要求提高工资等问题。七是农村籍退役士兵因退役军人机构设立提出超越政策、期望过高的诉求问题。
(一)风险产生的原因
1、政策落实不够到位。因地方政府财政困难,安置压力大,有些安置单位没有严格落实有关政策,日积月累,成为历史遗留问题,退役军人服务机构成立后,退役军人集中上访要求解决各类问题。
2、各地出台政策标准不一引发矛盾。在国家出台退役军人安置优抚政策的基础上,各地也相应出台了一些地方性法规,尤其一些经济发达地区,一些利好的政策极大地提高了当地退役军人的待遇和生活水平。如参战参核人员超范围全部发放生活补贴,重点优抚对象超标准发放补助金,多重享受抚恤政策等。但随之带来的负面影响是,同一连队服役的士兵,退役后同等条件下在全国各地享受不同的抚恤政策,同工不同酬,造成新的矛盾。
3、现行优抚政策下退役士兵心理失衡。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退役军人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全面落实优抚优待政策,有效保障了退役士兵合法权益。但一些年老体弱退役军人,有的因企业改制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断缴,有的企业退休后工资偏低,有的身患绝症生活困难,有的在新疆、西藏艰苦地区服役要求享受补助等。更多的退役军人认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成立了,可以解决退役军人一切事务,一窝蜂涌上来,一些不合情理、超出法规的诉求接踵而来,尽管基层按照政策法规做了大量耐心细致工作,但离上访对象愿望相去甚远,上访人员怨气较大。
(一)化解重大风险的建议
1、从中央层面上,一是在今年出台《退役军人保障法》基础上,配套出台新时期退役军人安置优抚系列政策。二是清理规范各地安置优抚政策,制定在中央法规框架下的统一抚恤补助标准。三是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就像解决困难企业退役军人养老金断缴问题一样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四是建立退役军人救助制度,在现有民政部门救助政策基础上,出台困难退役人员救助制度,进一步解决生活困难老兵就医养老等问题。
2、从地方层面上,一是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服务网络,确定专兼职人员,切实做到“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为全面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和服务奠定基础。二是摸清底数,梳理政策,查缺补漏,全面落实安置优抚政策。三是从主动上门悬挂光荣牌人手,主动上门服务,解读政策法规,倾听诉求,将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四是设立困难老兵救助基金,按照我县精准扶贫慈善救助、重大疾病儿童医疗救助等模式,设立地方性困难老兵救助基金。
二、关于退役人员档案缺失遗失问题的对策建议
退役军人档案不仅能全面反映退役军人基本信息和服役情况,而且是退役军人享受安置优抚政策的重要依据。做好退役军人档案管理工作意义重大。从我县情况看,政府安置退役军人档案由人社部门保管,其余人员档案有的在档案馆,有的在人武部,有的在民政局等。由于多头管理、责任不明等原因,部分退役人员档案无处可找,甚至几个年度全县农村籍退役士兵档案整体找不见,退役人员信息采集证件不齐,享受政策没有依据,部分退役人员怨声载道,导致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非常被动。
(一)规范退役军人档案管理。一是明确档案管理主体。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该是档案管理的主体单位,部队通过正规渠道将退役军人档案移交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根据安置情况详细登记后及时向有关部门办理移交档案手续。二是认真做好不安置人员档案管理。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建立档案室,实行专门管理。将退伍军人档案按退伍时间进行分类,在同一年度内按姓氏笔画排序,建立退伍军人档案数据库,以方便复员退伍军人档案的管理和利用。三是建议省厅参照人事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出台退役军人档案管理办法,设计制作专门的档案封皮、卷内文件目录、案卷目录,实现复员退伍军人档案标准化。
(二)最大可能补齐档案缺失资料。资料缺失,有的是属于人档分离,即部分主要资料在本人手中,应通过思想工作把游离在外的资料重新归档,并在档案目录中填写清楚。有的重要资料丢失或不存在,可通过原部队调阅相关资料复印后作以佐证,或通过查询、多名证人佐证等方式补齐。
(三)收集资料,新建档案。对于各种原因档案资料全部丢失的,可以重新建立。通过原部队调阅相关资料复印后予以佐证,可以在同时期入伍退伍的两名以上战友证明自已是服过役的退伍军人,也可以在当地村委会申请证明自已是退役军人,通过乡镇调查核实后,作为基础资料重新建立档案。
(四)逐步实现电子档案管理。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对现存的档案实行全文数字化扫描加工录入,全部转换成电子档案,详细打印目录条文,完成了纸质和电子档案并行保管利用的基础性工程。在档案重新规范化整理中,若出现过去老地名与现在新地名的对接,军人入伍、退伍姓名和现在身份证姓名不一致情况,档案繁体字难认,手写不规范不准确,相近字同音字交替使用,年久档案纸质变质褪色字迹难辨等问题,组织专门力量反复校对、鉴别、修正,最终形成规范的馆藏退役军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