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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机动车检验率注销率低的对策思考调研报告
当前,数字主导警务在警务工作中正发挥着重要作用,机动车检验率和注销率低是困扰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一大顽症,本文试结合《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20__年第12号,以下称新规定),浅谈机动车检验率和报废注销率低的现状、成因及解决的对策。
一、当前机动车检验率、报废注销率的现状
我国实行车辆强制报废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而车主主动将报废车交回收公司回收并由车管所办理注销的机动车比例数很小。根据相关报道,近年我国报废汽车每年实际回收量仅为汽车保有量的0.5%~1%,2022年全国回收量不足1%,远低于发达国家5%~7%的水平。目前发达国家的汽车报废率在7%左右,如果按7%的报废量来看,截至2022年6月,全市机动车保有量达到293万辆,按照每年大约7%的报废率,全市每年达到报废的机动车是20万辆,按照实际交回收拆解企业报废的数量看,大约60%的应当报废的机动车没有经过报废拆解处理,这些车辆有的流入二手市场就又上路行驶了,有的被私自拆解进入拼组装黑市被“非法拼装”。由报废汽车总成拼装上路形式造成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危害。
二、当前影响机动车检验率、报废注销率的成因
(一)已经损坏、灭失等原因 有的进口车配件奇缺已经损坏无法修理、有的各种原因灭失后不主动办理注销手续、有的被执法部门查扣长期不处理。
(二)擅自解体报废 认为回收企业回收价格低,将车卖给无资质的回收公司,或擅自解体变卖总成和零部件,助长了非法拼组装黑点的盛行。
(三)机动车所有人变更 单位改制或吊销、旧车置换、机动车发生转移但没到车管所办理转移登记,使车管所不能联系到现机动车持有人。
(四)侥幸心理驱使 机动车驾驶人法律意识淡薄、交通安全意识不强、危害认识不足,以及使用的机动车长期不需上路或只在较偏僻交通管理部门涉及不到的路段行驶,认为无需办理检验和注销。
(五)使用频率较低 一些人因外出务工,只在春节或农忙偶尔回家用车,平时闲置,加之保险费、检验费、车船使用费以及嫌麻烦等因素考虑,所有人干脆不检验、不注销。
(六)套牌继续使用 有的车主“克隆”在用车号牌,使用假牌、假证上路,既“省费用”又不怕交通违法,不但危害交通安全,还给执法办案增加难度,车辆长期不检验和注销。
(七)法律约束力不强 交通安全法只规定了报废机动车实行强制报废制度,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对机动车所有人不办理的,没做出相应规定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三、严格落实新规定提高检验率、报废注销率的对策思考
(一)深入开展社会宣传告知机动车检验和注销的新政策
20__年12月27日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布了《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20__年第12号),新规定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公安部交管局又发出了《关于做好〈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公交管{2022}109号)的通知,新规定要求“要严格执行临近报废期车辆登记管理规定,对临近强制报废年限1年以内的机动车,不得办理变更使用性质、转移登记以及迁出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管理区域等业务。对连续3个周期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一律强制报废,并督促车辆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业务。新规定关于机动车连续3个未检验周期从2022年5月1日之日起开始计算。新规定实施后,对教练车、旅游客车、公交车等缩短使用年限的车型,强制报废日期在2022年4月30日以前的,使用年限可按规定延长至2022年4月30日。对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使用性质变更为营运的,要严格按照新规定的计算公式核算使用年限。”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通过手机短信、微博、微信、led显示屏、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媒介及举办讲座、散发宣传材料、展出宣传展板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同时,在当地主流媒体发布相关告知公告(逾期年检、报废的、强制注销的),特别是排查即将连续3个周期以上未年检的机动车。
(二)结合新规定强制报废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八条未规定机动车报废或者灭失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但对连续三个检验周期不检验或实际已处灭失状态的机动车且无交通违法记录或交通事故未处理的,考虑按以下程序办理注销登记。
1、机动车所有人或实际支配人提交材料:身份证明、注销登记书面申请、责任保证书;车辆报废证明;交通事故导致无法修复的证明;相关证人证言、图片、灭失证据等材料,办理注销登记并按规定公告其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2、机动车所有人无法联系和车辆无法找到的达到国家报废标准的,应由车管所按规定公告其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公告60天后直接予以办理注销登记。
3、机动车所有人登记名下的机动车逾期未检验或者达到国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未办理注销等情形,车管所在办理车管业务时暂停其办理新增机动车注册、转移登记、机动车驾驶证初领、增驾、换证、提交体检证明等业务,所有人必须先办理机动车检验、注销登记后,方可办理相关业务。对于其所持驾驶证状态为“注销可恢复” 或换证有效期和体检证明的截止日期在30日以内的,由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作出在下次申请办理相关业务前办理完毕机动车检验或注销的书面承诺后,可办理相关业务。车管部门在机动车和驾驶证管理系统内做好记录,如未履行承诺,则暂停受理有关业务。
4、机动车被注销登记后,如机动车所有人向车管所反映机动车仍然存在的事实并提交机动车的,经核实确属符合登记规定的,应予以恢复登记。
5、对属上述情形被予以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机动车档案和号码原则上长期保留。
(三)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理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要结合开展“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货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和“大走访”活动,深入相关单位及个人,全面排查逾期未报废、逾期未检验机动车。对客货运车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的,要责令企业立即办理检验、报废业务,并抄告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查报废车违法上路行驶行为,对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要严格依法处罚,并收缴报废机动车,强制报废。要加强与商务等部门协作配合,建立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信息共享、核查机制,推广应用视频监控、数据联网等手段,严格校车、大中型客货车以及营运车辆报废监管。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存在买卖或伪造、变造《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抄告商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罚。车管所和各中队要充分利用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由车管所统计,按属地管理原则,各基层中队通过车辆查询、户口查询、违法查询等多种方式逐辆排查核实,严格督促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检验业务或报废注销手续。国家要制定相关法律、规定并制定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明确车主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行政强制措施。
【第2篇】全市城区非机动车管理现状调研报告
为全面、真实了解我市城区非机动车管理现状,巩固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促进我市城区非机动车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更加富有成效,近日,xx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江巢生率内司工委及部分常委会委员,对我市城区非机动车管理现状进行了一次专题调研。现将本次调研成果汇报如下:
一、工作现状
非机动车管理工作包括:整治和规范非机动车不走规定车道、乱闯红灯、路面乱穿行、逆向行驶、超载、乱停乱放等交通乱象。其中,电动车是主要管理对象。自去年创建文明城市以来,我市城区道路通行秩序得得到了一定改善。但由于市民素质、安全意识、法律意识低下,依法行驶、规范行驶还未形成一种自觉习惯,加之执法力量有限,因此,非机动车交通违法现象具有反复性,乱闯红灯、不走规定车道、逆向行驶等现象依然大量存在。
1、成立专门组织。为加强统一管理,市公安局在城区三个辖区中队管理的基础上,成立了非机动车管理中队,现有民警2人、辅警12人,专门从事非机动车管理工作。
2、出台整治方案。为进一步规范市区非机动车管理,努力打造安全、畅通、有序的市区道路交通环境,市公安局制定了《xx市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明确了重点管理区域、重点整治对象和主要交通违法行为。对于重点路段、路口,采取定岗、定人、定责,实行'网格化'管理。
3、加强舆论宣传。一是加强媒体宣传,交警部门协调相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开展交通安全专题宣传;二是强化全面宣传,通过宣传单、网络、微信、电子显示屏等方式进行全面宣传;三是依托活动宣传,借助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并邀请媒体记者深入一线采访和曝光,强化集中整治的宣传报道。
4、严格路面管控。一是对于实行机非分离的路段、路口,重点加强对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行驶、逆向行驶、越线停车等违法行为进行查纠;二是对于未实行机非分离的路段、路口,重点加强对非机动车乱闯红灯、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进行查纠;三是对于市区商场、菜市场、学校、医院等交通流量大的主次干道,重点整治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
5、加强专门领域车辆管理。加强快递行业和外卖行业电动车管理,市安监局、市城管委、市公安局联合下发《xx市从事快递行业电动三轮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市17家快递企业共387台快递三轮车实行'三统一、一规范'管理,对多家快递企业快递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对辖区外卖行业车辆统一喷涂专用标识及编号,一车一档、一人一档。
二、存在的问题
(一)宣传教育不够到位。虽然已经开展了大量宣传工作,但是还存在宣传手段不多、形式不够灵活、宣传存在死角、效果不够明显等问题。
【第3篇】机动车维修市场管理和车辆技术状况的调研报告
为全面了解我市道路运输市场发展现状,理清车辆技术和维修市场管理思路,创新行业管理理念,树立行业形象,引领车辆技术和机动车维修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促进道路运输业又好又快科学发展。根据河南省交通厅道路运输局《关于开展“车辆技术和机动车维修市场管理”》专题调研及《“道路运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协助调研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处及时成立了调研领导小组,抽调骨干人员,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按照查实情、找问题、理思路、转观念、提措施、谋发展的总体思路,全面了解我市车辆技术和机动车维修市场管理现状,找准发展中突出的问题和矛盾,梳理管理观念和工作重点,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实地调研等方式,广泛征求行业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这次调研活动共向运输企业、维修企业、运输车户、汽车检测站和社会各界发放调查问卷850份,收回801份。其中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调查问卷279份,机动车维修市场管理调查问卷220份,道路运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运管机构调查问卷50份,道路运输诚信体系建设道路运输企业调查问卷261份,市县(区)召开各类座谈会9次。经汇总整理和平时市场监管过程中掌握的情况,较全面的反映出我市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和维修市场管理的现状。城市公交车辆和出租车还未纳入市交通部门管理,不在这次调研活动范围。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市机动车维修市场的基本情况
市目前道路运输车辆81905台,机动车维修企业(户)314家,其中一类28家,二类107家,三类179家.从业人员4172人,其中工程师18人,技师30人,高级工1101人,中级工1193人,初级工58人,各类维修及检测设备7253台,维修救援206人,救援车辆76台,全市年维修能力484476台次。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7家,从业人员162人。年检测能力255000台次,实际年检测能力114739台次。从整体看,市辖区内一、二、三类机动车维修企业门类齐全,车辆各类维修在当地均可完成。市五个县、市均有一家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保证了车辆检测维护及时方便的进行。基本上满足了社会和道路运输车辆的需要。汽车维修业的发展壮大,为我市道路运输行业的发展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增长作出了积极贡献。据统计,全市机动车维修市场和汽车综合性能检测市场为社会解决就业岗位6500个,年产值约9.6亿元,有效拉动社会消费增长,为市第三产业的发展起到了推动和促进作用。
二、市机动车维修市场管理和车辆技术管理的主要做法
(一)机动车维修市场管理的主要做法
1、严把市场准入关口。
按照《机动车维修企业开业条件》,对新增机动车维修企业逐项对照审核,有效阻止不符合资质条件的维修企业进入市场。对现有的维修企业,达不到规范要求的,通过年度质量信誉考核逐步得到完善,有效促进了维修企业在规模和档次上的提升。
2、严格维修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管。
从全省开展机动车维修市场整顿活动起,在全市的维修企业中,对进厂检验、过程检验、竣工检验、维修材料单、维修合同等有关原始凭证实行备案制度,各类制度统一制作上墙,维修工时、收费标准、质量保证期、服务、投诉电话等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有效的规范了维修市场的经营行为。
3、鼓励汽车4s、3s店的发展。
由于汽车4s、3s店的内部的规范管理,服务质量、人员的培训、专业化的技术水平等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可,为行业管理部门加强维修市场的监管起到了很大的帮助和推动作用。我市行业管理部门鼓励有实力的一、二类维修企业发展4s、3s店。近两年来全市发展汽车4s、3s品牌店20家,为维修市场注入了新的技术力量,保障了社会新车型的维修需求。
4、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升人员持证上岗率。
按照开业标准,新批一、二类维修企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不到60%、三类维修企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不到40%的均实行先培训后开业,对现有的维修企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限期整改,年度达不到要求的降低质量信誉等级。目前全市维修从业人员持证率已达63.1%,保证了每家一、二类维修企业,具有总质量检验员、质量检验员1—2名,价格结算员1名,主要工种基本上保证有1名中级工以上的技术人员,为提高维修服务质量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5、积极推进机动车维修救援网路建设。
按照河南省交通厅道路运输局《关于印发〈“96520道路运输公共服务热线”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我省机动车维修企业快速健康发展的意见》的文件精神,我市积极开展机动车维修救援网络建设。目前,全市共20家维修企业开展了维修救援服务,维修救援人员206人,救援车辆76台,机动车维修救援服务覆盖市辖区(县)。另外,还有其他企业加入了上海大众公司、北京大陆、北京蒙迪尔、华夏、省广播电台等救援服务网络,基本满足了我市维修救援需要。机动车维修救援网络的建设,全天候为社会提供服务,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普遍提高,树立了良好的行业形象。
6、加快汽车快修业的发展。
一是在现有一、二类维修企业人力资源、设备资源的基础上开展快修业务,对一些小修业务建立绿色通道,随到随修。二是汽车4s店开展快修业务,抽调专人负责快修业务,鼓励4s店质保期满后的维修服务,走出4s店,简化繁杂的各种手续,开展快修服务。三是采取预约或上门维修服务,满足不同客户的服务要求。
(二)车辆技术管理的主要做法
随着各级政府对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我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逐步完善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制度,采取了一些有效措施,为市近几年道路运输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其主要做法和工作经验有以下几个方面:
1、紧紧围绕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的关键环节,切实搞好道路运输安全保障工作。
按照定期检测、强制维护、视性修理的原则,管理部门严格车辆技术管理,加大对道路运输车辆强制维护的监管力度,对不按时进行维护检测的车辆坚决处罚,以来,漏检漏维车辆明显减少,大大提高了道路运输车辆上线检测率,目前定期上线维护检测的在营运车辆保持在98%以上,有力的保障了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的可靠性。
2、加大对道路运输车辆进行二级维护维修企业的管理力度。
为了做好车辆技术保障工作,市处在全市维修企业中,根据企业设备条件、技术力量、社会信誉等方面择优筛选了44家作为道路运输车辆的定点维护企业,取消了3家达不到从事二级维护业务资质条件的维修企业的资格。市处按照国家《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18344)标准,统一制作板块下发到从事二级维护的企业上墙公示,由全社会来监督的企业的作业行为,并且不定期对二级维护企业作业情况和竣工合格证使用情况进行抽查。近两年对5家违规企业进行了处罚或限期整改处理,规范了二级维护作业行为。
3、长期在外经营的车辆,委托外省市监管。
为了做好对道路运输车辆的技术监管,不留管理空档,对于长期在外地经营的车辆,由市处开据委托函,委托当地运管部门实施监管,车辆回原籍时带回在外地维护检测竣工合格证和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有效的填补了因监管缺失而造成的漏洞。
4、认真做好车辆技术等评工作。
为了杜绝不合格车辆参与道路运输经营活动,严格按照《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的评定要求》的规定对不符合技术等级要求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跨区经营的旅客运输车辆及时淘汰或调整运营线路,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5、严格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检测经营行为的监管。
为了牢牢抓住车辆技术管理的关键环节,我们把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的检测行为,作为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把车辆技术安全的最后一道关口,定期对检测站的检测设备联网情况、检测报告单签发、档案管理及检测行为等四个方面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检测站责令限期整改,有效保证车辆技术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促进了二级维护企业作业质量的提高。
三、市机动车维修市场及车辆技术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机动车维修市场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随着汽车拥有量的不断增加和道路运输行业的快速发展,近年来,汽车维修市场从小到大、从少到多,从市区、县到乡镇和交通主要干道两侧,已初步形成了以一类企业为骨干,二类企业为基础,三类企业为补充,多种经济成份并存,内容齐全的汽车维修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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