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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运行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人民政府:
为全面了解掌握各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运行情况,总结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经验,积极探索公共资源交易运行的模式,创新管理体制,推进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的规范运作,争取做出特色和亮点。近期,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成调研组对全市各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县(区)、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基本情况
各县(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2022年3月5日全市政务服务中心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推进工作会议精神,围绕“2022年底县(区)和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必须全面建成运行”的目标要求,统一部署,统筹协调,整合资源,全力推进,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基本情况。我市10个县(区)中,已挂牌运行县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个(思茅区、宁洱县、景东县、江城县、澜沧县),正在筹建中的县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个(景谷县、镇沅县、墨江县、孟连县、西盟县)。总体来看,各县(区)都有了具体的计划和安排,正按照总体目标要求积极推进。墨江、孟连两县通过新建办公楼解决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办公用房,思茅区、宁洱县、景东县、景谷县、镇沅县、江城县、澜沧县、西盟县等8个县(区)采取改建过渡的方式;思茅区、宁洱县、江城县、孟连县、西盟县等5个县(区)编办已制定下发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定方案;思茅区、宁洱县、墨江县、景谷县、镇沅县、孟连县等6个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导班子已任命到位;宁洱县、墨江县、镇沅县等3个县编办各下达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数9人,思茅区编办下达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数6人,景谷县、江城县、澜沧县等3个县编办各下达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数3人,景东县、孟连县、西盟县等3个县编办各下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数2人。根据工作进度分析,预计全市各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都能在2022年12月31日前挂牌运行。
(二)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情况。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主要依托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平台统一建设,由于各乡(镇)情况不同,建设的标准和水平差异也较大,但在2022年底前基本可以全部挂牌运行。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全力推进交易中心建设。各县(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根据“政府领导、统一进场、集中交易、行业监管、行政监察”的原则和目标要求,各县(区)结合自身实际,成立机构,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力度,积极稳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制定了相关交易制度和交易规则,保证本地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统一、有序、高效运行。其中,景东县通过购买改建原县信用社办公楼解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及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用房,累计投入1090万元;孟连县在财政收入较为困难的基础上,投入280余万元以新建的方式解决了县政务服务中心及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用房。
(二)依法依规,积极探索,确保公共资源交易高效运行。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要负责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交易、工程建设招投标、司法机关罚没物品拍卖等本级公共资源交易的综合服务工作。为确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期建成运行,各县(区)都想了很多办法,充分整合了人员、资金、房屋等资源,努力克服困难,千方百计加快交易中心建设。如思茅、景东、宁洱、江城等县整合抽调了财政、住建、国土等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到交易中心集中办公,景谷、墨江、镇沅等县采取与其他单位合建的方式解决了交易业务用房,江城、澜沧、景谷、西盟等县下步还将新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大楼。(三)强化监督,严格管理,确保公共资源交易阳光运行。各县(区)结合自身实际,基本构建了“三位一体”的交易监管体系。一是行业监督,严格按照监管办分离原则,主动邀请行业主管部门到场监督;二是纪检监督,各县(区)纪委都成立了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并进驻交易中心,加强对资源交易适时监督;三是场内监督,各县(区)交易中心都建立了完备内部监督制度和电子监察系统,对交易活动进行全程监督。
(四)坚持科技驱动的理念,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效能。目前,思茅区、宁洱县、景东县、江城县、澜沧县等5个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挂牌运行。在工作中,一是建立了一整套电子管理和监察系统,凡法律法规明确的程序、标准、要求等,能通过计算机自动设限和监管,均实行机器操作。二是建立视音频监控系统,对所有开评标、拍卖、谈判等交易现场活动进行全过程监控,影音资料永久保存,做到了既实时监控,又可存档备查。促进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高效、便捷运行,公共资源交易的效率、效果和效益得到明显提高。
(五)落实责任,奖惩结合,切实推进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为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县(区)都明确责任目标和工作措施全面加快县(区)、乡(镇)两级交易中心建设。景东县通过与各乡镇签订责任书,明确工作责任,同时确定以奖代补的方式,按工作推进情况给予乡镇2-6万元奖励,有效推进了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镇沅县政府统一安排各乡镇3万元工作经费用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孟连县统一制作发放了各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匾牌。
三、取得的成效
总体来看,各县(区)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思想认识均比较统一,都有工作计划和具体安排部署,并都有了一些成效。思茅区、宁洱县、景东县、江城县、澜沧县等5个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运行以来,成效初步显现,实现了由政事不分向管办分离,由行业垄断、分散交易向有序开放、集中交易,由分口管理向综合监管的三大转变。一是促进了公共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其效益最大化,支持了区域经济发展。二是强化了监督,遏制了腐败。统一交易平台的建立,从体制机制上解决了过去招投标活动的各自为政、监督乏力的弊端,变以往业主单位邀请的被动监督为监督部门入驻中心进行主动监督、全程监督,使监督工作更直接、更有效、更深入,构建预防腐败的坚实屏障。三是减少了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日趋规范,各项交易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高效,营造了党风廉洁、民风和谐的良好环境,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各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进度也不平衡。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目前,部分县(区)党委、政府思想认识较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作推进较快,软硬设施配套到位,运作比较规范。但也有一些县(区)思想认识不到位,对公共资源中心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观望心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缓慢,建设标准和水平较低。
二是软硬件配置不专业,服务不到位。要达到公共资源交易公开、公平、公正,应当具备专业化的开评标场所,技术成熟的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保密性良好的电脑自动抽取专家和语音通知系统,高清晰的摄像监控系统。部分县(区)财政困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资金不足,办公地点及部分硬件、软件配置一次性到位存在困难,建设进度缓慢。目前,宁洱县、澜沧县等县(区)的交易、办公场所面积较为狭窄,镇沅县的交易、办公场所仍未落实。此外,部分县(区)设备简陋,专家库的专家面窄人少、工作人员的素质高低不一等问题,难以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专业服务。三是部分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导班子和人员未落实到位。景东县、江城县、澜沧县、西盟县等4个县交易中心领导班子尚未落实;思茅区、宁洱县、墨江县、景东县、江城县、澜沧县、西盟县等7个县(区)交易中心虽已落实编制,但工作人员均未到位;部分县(区)编办下达县级交易中心编制较少,如景谷县、江城县、澜沧县等3个县(区)交易中心编制为3人,景东县、孟连县、西盟县等3个县(区)交易中心编制为2人,根本无法做到全程进场交易,也无法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五、下步工作打算和建议
(一)加大督促力度,积极推进县(区)、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我们将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今年3月5日全市政务服务中心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推进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加快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快县(区)、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步伐。为加大督促协调力度,建议由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市委编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组成督察组,于2022年9月至10月到各县(区)督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作,与县(区)一起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2022年12月31日前全市10个县(区)及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建成投入运行。
(二)协调各方、统一认识。对公共资源进行集中交易集中监管是利用市场机制配置公共资源、加强权力制约、增加财政收入、节约政府资金,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各县(区)、市级有关职能部门应统一思想,共同建立协调机制,健全市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监督主体密切配合,依靠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深入有序地开展。
(三)鉴于景东县、孟连县、西盟县、景谷县、江城县、澜沧县等6个县(区)交易中心编制较少,建议市委编办在商有关县(区)的基础上,适当增加以上6个县(区)交易中心编制数,以满足工作需要。
(四)对于财政困难的县(区)及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建议按照先易后难、逐步规范的原则,处理好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关系,先搭架子、再完善职能,先运行、再规范。同时酌情给予西盟、孟连、澜沧、江城等边疆贫困县适当资金补助,以加快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
(五)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人员素质。依托省、市两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优势,安排各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员跟班学习,熟悉业务,提高素质。适时组织市、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干部职工到省内、省外考察学习外地先进经验。
【第2篇】政务服务办事效能调研报告
政务服务办事效能调研报告
党的xx届xx全会明确提出,要“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党的xx大上又把党务公开作为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正式写入工作报告,可见,党务公开对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当前我镇党务公开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关键是提高党务公开的规范化水平。近年来,我们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基本程序,将公开工作贯穿于党内事务酝酿、决策、实施的全过程,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制度、机制等方面进行规范,在实践中探索提高,在提高中不断完善,逐步建立了符合实际的党务公开工作运行机制和制度保障体系。
1、实行党委领导,建立党务公开的组织。党务公开实行“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纪检协调监督、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党委成立了“宏图镇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群办。各部门、各单位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承担本单位党组织工作相关内容的公开任务,并负责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
2、抓住热点难点,细化党务公开的内容。公开内容是党务公开的核心,一定要体现全面、真实、具体、合法的原则。在党务公开中,我们科学确定公开内容,做到既涵盖党组织工作全局,又突出重点。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它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凡是党组织的重大决策、党内主要事务和组织活动中应当让党员群众知晓的事项,群众关心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容易滋生以权谋私、滥用权力等消极腐败问题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都做到限度地进行公开,保证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和实效性,实现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重点突出以下几方面的内容,即:党组织的主要职责;党组织的重大决策、工作部署和重要的党内法规制度;党组织的工作会议、文件、决定、决议;干部提拔任用情况;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情况;评选表彰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情况;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党组织和党员扶贫济困、救灾捐助、为基层、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情况;党费收缴情况等等。
3、坚持实事求是,丰富党务公开的形式。我们坚持按照“规范、实用、简明、灵活”的原则,针对不同内容采取不同的公开形式,做到因地制宜,灵活多样。一是只适宜在党内公开的事项,主要通过党内有关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党员活动日等形式进行公开。二是适宜对一定范围内的党员公开的事项,主要通过会议、文件、定期通报等多种形式,逐级和及时地向党员通报。三是适宜对全社会公开的事项,主要通过在群众集中、便于观看的醒目位置长期设立党务公开栏的形式进行公开。四是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将党内重大事项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离退休人员、党外人士、非公企业的代表通报并征求意见。同时,根据阶段性工作的重点,及时更新,定期维护,限度地方便党员群众查询。在公开的时限上,做到及时到位。公开的时间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保证公开的实效性。此外,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坚持与政务公开工作相结合,以党务公开促进政务公开,以政务公开夯实和丰富党务公开的内容,达到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的统一,达到形式和内容的统一。
4、结合工作特点,规范党务公开的程序。公开的项目、范围、形式由各部门和各单位提出,镇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批准;公开的内容由职能部门或所涉及个人提供,镇党务公开办公室审核。对于党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采取仅限于党内公开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
5、促进规范实施,探索党务公开的机制。建立了聘请监督员制度,由监督员负责及时收集、反馈党员、群众的建议和意见,广泛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促进党员、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落实,同时注意发挥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监督作用。建立了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制度,对党员、群众围绕党务公开内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派专人搜集整理,认真研究处理,特别是对署真实姓名举报的,视情况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听取其意见。建立了党务公开责任制,明确党务公开各个环节的责任,镇党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的党务公开工作,各单位主要领导对党务公开工作负总责,对党务公开的形式、内容以及实施进行部署检查,由镇纪委对不按规定实施党务公开的党组织和有关人员,按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二、党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通过调研我们感到,党务公开工作近年来虽然有了很大进展,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加强和改进党务公开工作不够重视,有的认为党务公开涉及党内机密,不便公开,也没有必要公开;有的认为有政务公开就行了,党务工作主要是党内事情,公开不公开“无所谓”;有的认为是公开就“限制自由”,在思想上有顾虑,不愿、不敢公开;有的认为党务公开只是“走形式”,不必太认真,甚至还有的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党员意识淡薄,党员权利意识弱化,对党务工作漠不关心。
2、公开内容不够规范。从调研情况看,我镇虽然出台了党务公开的相关文件,对公开内容在一定程度上做了比较明确的规定,但具体工作中还存在着公开事项不统一、内容单一、党员群众真正关心的事项公开不够,甚至不公开等问题,与广大党员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些单位党务公开的内容仅仅是一些上级党组织颁布的文件、法规制度和宣传材料,或者是本级的工作计划、安排,公开的都是一些表面的东西,而对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特别是在人权、事权、物权和财权等方面运作过程和结果公开不够,透明性和开放度还有待提高。一些单位党组织对有些敏感的内容,虽然也公开了,但比较笼统原则,没有进行必要的细化,公开的情况还不能使广大党员干部满意。
3、工作机制不够健全。从调研情况看,虽然大多数单位都制定了党务公开、意见收集处理和反馈等制度,但从总体上看,大多数单位制定的这些制度系统性、针对性、可操作性还不够强,要将实践中的一些做法和经验进行归纳和提炼,上升为规范化的长效机制,仍然需要一个过程。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党务公开的过程和结果还没有有机结合,反馈机制还不健全,党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还不够,有的只公开过程,不公开结果;有的不公开过程,只公开结果;有些基层党组织重公开、轻反馈,或者例行公事,不能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缺乏整改、跟进、督促和落实。党务工作中存在内部监督软、外部监督远、群众监督难的问题,对党务公开工作还缺乏有效的监督。
4、评估体系不够完善。党务公开工作开展的如何,要看党员、群众、社会满意不满意,要看党组织的决策是否实现科学化、民主化,要看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是否得到增强,要看与群众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要看广大党员群众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是否得到充分调动。要将这些要求标准具体化,具有可操作性,才能对党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做出科学的判断。从当前情况看,还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能够从内容、程序、办法和效果等方面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科学评估的体系,难以充分调动和激发各级党组织搞好党务公开的主动性、创造性。
三、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思路和建议
党务公开不是一蹴而就的工作,而是随着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推进,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地发展完善的过程。要切实增强公开的经常性、规范性和实效性,必须积极探索和建立党务公开工作长效运行的保障机制。
1、要注重党务公开载体的创新。党务公开的内容,最终都要通过一定的载体来反映,因而要特别重视载体建设,努力搭建平台,丰富党务公开的内容,不断深化党务公开,以公开促发展,以发展促公开。当前,党务公开工作主要可以通过公开栏、会议、文件、报刊等载体来实现。要进一步利用好这些载体,坚持高标准、高质量,使公开载体真正发挥作用。一是专栏公开。要按照“科学、灵活、实用”的要求,借鉴建立政务公开栏的成功经验,设立专门的公开党务公开栏,保证公开的经常性。二是视屏公开。要创新载体,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形式,全方位公开党务,切实倾听民声,了解民意,畅通渠道。三是会议公开。对适宜在党内公开的有关事项、党内常规性工作情况、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全局性工作、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进行全面公开,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五是文件公开。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以下发文件、公示、公告、通报、编发简报等形式进行公开,以此推动各项决策的贯彻落实。六是报刊公开。要充分发挥报刊时效性强和内容广泛的特点,加深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党组织工作的认识与理解,增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2、要注重党务公开制度的完善。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必须要有一套规范、实用的制度做保证。要把党务公开与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规定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馈、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党员意见建议处理回复等制度结合起来,健全和完善以规范党务公开内容、形式、程序、反馈意见落实及工作责任追究为主体的具体制度,如各种评议制度、质询制度、听证制度、聘请监督员制度、预公开制度、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制度、实行党务公开责任制度等等,使党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在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上运行。
3、要注重党务公开机制的探索。要保证和推进党务公开,使之在内容、形式和方法上更贴近实际,使之具有可行性、可操作性,必须积极探索建立长效运行的保障机制。一是要建立切实有效的宣传机制。要积极制定宣传方案,并通过广播和会议、简报、宣传标语等形式,向广大群众特别是党务工作者宣传推行党务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及时报道党务公开工作动态,反映群众呼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效推动工作。二是要建立严格细致的考核机制。为确保党务公开工作高质量、高标准、规范化运行,要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将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的工作目标考核之中,纳入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中,并按照考核办法对各单位、各部门的党务公开工作分阶段进行考核,保证党务公开的全面、均衡推进。三是要建立广泛有效的监督机制。在认真组织开展党务公开的同时,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干部、组工干部、宣传干部和其他社会各界人士中聘请党务公开工作监督员,监督评议党务公开工作。
4、要注重党务公开成效的评估。要建立党务公开评估体系,主要从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形式是否灵活多样、程序是否严谨规范、范围是否准确恰当、时限是否符合要求、责任是否具体到位、效果是否实在明显等方面评估党务公开工作,并将党务公开成效评估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评价体系中。将内容真实全面、形式灵活多样、程序严谨规范、范围准确恰当、时限符合要求、责任具体到位、制度完整配套、公开延伸到底八个要素细化为评价工作成效的具体指标,通过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自评、党员群众民主测评和党委统一考评的方式进行综合评估。同时,将党务公开的检查评估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检查评估同步进行,有机结合,并注重党务公开工作效果评估的成果转化。将是否有利于发展党内民主,是否有利于强化党内监督,是否有利于规范党务工作,是否有利于保持党员干部廉洁,是否有利于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是否有利于促进经济和谐、社会发展,作为检验党务公开工作成效的标准,切实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扩大党员的参与度,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5、要注重党务公开结果的使用。推行党务公开工作,并不是公开内容通过不同形式公开后就完成了。就某项内容实施某次公开后还有一个最重要的环节,那就是要做好对公开结果的利用,也就是要做好党务公开的信息收集、处理和反馈工作。一是要广泛收集公开后群众的看法、意见和建议等信息,做到信息广泛而全面。二是应对收集的信息进行分类处理。对一些不切合实际或具有明显个人偏见或趁机发泄情绪言论和无根据的事情应在反馈前进行加工处理。对确实有益于党的事业发展、党务工作水平的提高和党务公开进一步推进等的有效信息要认真分类整理归类。三是公开信息反馈。也就是要对一些有益的公开信息经过处理,向有关党组织或个人进行反馈。信息反馈的形式和途径,应根据信息内容的质量和价值以及单位的实际而定。通过对党务公开结果的使用,切实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进一步完善。
6、要注重党务公开责任的追究。要建立“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纪委协调监督、党员群众广泛参与”的党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党务公开工作的责任单位、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及其岗位职责。对党务公开工作中工作开展不力、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单位,要进行严肃的批评,并限期改正;对工作开展不力、群众反映不好的领导干部及相关责任人,要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调整工作岗位;对拒不推行党务公开或在党务公开中违背公开原则、弄虚作假、搞虚假公开、欺上瞒下、打击报复、侵犯党员和群众民主权利、损害党员和群众合法利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切实维护党的形象,取信于民。
【第3篇】政务服务工作调研报告
政务服务工作调研报告
为全面了解全市政务服务工作,深入分析政务服务工作方面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研判下步工作的主要方向,资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安排专人,集中精力,对全市政务服务工作基本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下步工作方向做了深入调研和全面分析,形成本调研报告。
一、基本现状
(一)体系建设方面
1. 四级便民服务联动体系基本形成。近几年来,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全市各级各部门围绕优化政务服务、创优发展环境的目标,立足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基层,高度重视便民服务的建设工作,积极构建和完善便民服务体系,切实提高了政务服务水平,助推了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截至20xx年12月底,全市4个县(市、区)均建立了政务服务中心,175个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已全部建成,2952个村(社区)已建成便民服务代办点2811个(建成率95.22%),基本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全市”的市、县、乡、村四级便民服务联动体系。全市95%以上的地方能够实现“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乡(镇)”,基本实现了“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让方便留给群众,把麻烦留给自己”的服务。
2.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体系趋于完善。四川省从2022年10月开始实施“两集中、两到位”相对集中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目前,市、县(市、区)两级行政审批部门基本完成该项工作。20xx年政府机构改革后,市本级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38个部门中有26个部门单独设立了行政审批科,其中12个行政审批事项较多的部门的行政审批科整体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由之前的不到100人增加到120余人,均比“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前显著增加。市本级设行政审批窗口28个(含综合窗口和并联审批窗口各1个),医保、社保、机保、公积金中心等公共服务窗口4个,天然气、自来水、银行、商务中心等便民服务窗口4个,会计师事务所、印章中心等中介服务窗口2个。县(市、区)设行政审批窗口27个(含综合窗口暨并联审批窗口1个),医保、社保、机保、公积金中心、公证处、邮政局等公共服务窗口6个,中介服务窗口暂无。
3. 服务方式创新体系初步建立。全市政务服务中心始终紧紧围绕“创新服务方式、延伸服务触角、拓展服务领域”的原则,以“政策更优、门槛更低、审批更少、服务更好”为目标,创新开展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志愿服务队进园区服务等。此外,市农业局窗口创新服务机制,先后发出万余份信函,告知办理年检手续,极大地方便了资阳籍异地拖拉机车主及时办理年检手续;市国税局窗口创新推出“免填单”服务,程度的简化了审批流程;市质监局窗口建成了全省第二个规模性“便民服务标准免费查询平台”,得到办事群众充分肯定。
4. 政务服务公开体系基本构建。便民和为民,是政务服务中心的两大核心职能,也是政务服务工作的价值取向和工作取向,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载体,切实履行了“阳光政府”的职责。促进政务服务的集成化、规范化、高效化,方便基层群众办事,提供让群众满意的高质量政务服务,是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政务服务中心将行政审批(许可)的依据、内容、过程和结果全面向社会公开,使社会及公众一目了然。政务服务公开体系的构建,增加了公众对政府的信任、理解和支持,同时也把涉及群众的事项全部放在群众眼皮底下办理,使政府工作真正做到了公开透明,在阳光下运行,保证了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机制建立方面
1. 主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联席机制逐步规范。近年来,全市政务服务中心始终按照“环境是生产力,环境是安全阀,环境是战略资源”的原则,主动作为,切实提高政务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按照“全党抓经济、重点抓工业、关键抓项目”的总体要求,以服务重大项目建设为抓手,依托政务服务中心平台,充分发挥重点项目绿色通道办公室的作用,切实践行“只要企业定了干,一切手续我们办”的。全面梳理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涉及的行政审批问题,主动针对问题提供个性服务,坚持“六个一、三个量化、三个倒排”原则,实行定期集体会商、会审、会签和进展情况汇总、通报,落实专人跟踪、全程代办和并联审批,有力地推动了百威啤酒、浙粤工业园、三岔湖长岛国际旅游度假区等30多个重点项目快速落地、加快开工建设,创造了百威啤酒项目75天实现从签约到启动主体工程建设,浙粤投资有限公司0.5天办完所有证照的“新速度”。组建了天府新区资阳片区投资项目审批服务领导小组,在市本级及简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专门设立了天府新区资阳片区投资项目受理综合窗口,集中协调解决涉及两级行政审批的有关申报工作,建立健全了项目审批联动机制、联席会议机制、会商会审机制、跟踪服务机制等,切实做到“流程更优、时间更短、服务更好”。
2. 并联审批提速机制已趋完善。2022年,资阳市及4个县(市、区)作为全省并联审批工作的试点市,成立了由发改、政务服务中心会同经委、国土、建设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并联审批领导小组,纳入并联审批的范围包括实行备案和核准管理的全部企业投资项目,主要有项目备案、选址审批等14项。全市政务服务中心遵循“创新思路,依法实施,重点突破,有序推进”的原则,优化审批流程,突出可操作性,达到了审批时限大幅缩短、行政成本降低、监督约束强化、审批效率提高的目的。
3. 政务服务监督机制基本完善。根据《四川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全市政务服务中心根据工作需要,聘任了具有一定政治素质、法律素质的人员作为政务服务行风监督员,对政务服务工作进行行风监督,反映政务服务中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市本级和4个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全部实现视频图像适时监控。各县(市、区)已试点向乡镇延伸,开通视频监控监察,实现了政务服务工作延伸和监督制约延伸同步进行,无缝对接,完善了县乡政务服务工作体系建设。
4. 政务服务绩效考核机制基本建立。市政务服务中心作为市政府13个目标绩效考核部门之一,对市本级43个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在服务质量方面进行目标绩效考核。出台了《资阳市政务服务系统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进一步完善了绩效考核办法,将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等纳入绩效考核范畴,按绩效考核结果综合评定服务窗口和服务人员,并按相应的标准给予奖励。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结合本地实际,出台了相应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市政府决定从20xx年开始,对基础设施好、群众反映好、运行效果好的优秀便民服务中心和先进便民服务中心连续实施3年的“以奖代补”,予以激励。
5. 基层便民服务中心运行机制基本规范。在建成的175个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中,雁江区4个街道办事处、简阳市清风乡整体新建,雁江区临江镇、安岳县清流乡等23个便民服务中心为整合乡镇文化站、计生指导站等项目新建,雁江区小院镇、安岳县岳源乡等85个便民服务中心为盘活闲置资源或租赁门面等形式改建,简阳市董家埂乡、乐至县通旅镇等62个便民服务中心为挂牌,总体合格率为77.52%。全市175个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均设立了主任和执行副主任,已建成便民服务代办点的2811个村(社区)均设立了代办员。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规范运行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为基层便民服务中心运行机制的规范指明了工作方向。
(三)便民服务事项设置方面
1. 依法清理,实现“五统一”。近年来,全市政务服务中心会同法制部门对行政审批项目先后进行了5次清理,并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动态管理,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该增加的及时增加,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坚决取消。要求需要政务服务中心进行行政审批的项目,除须现场踏勘和调查以外的各环节必须全部在政务服务中心完成。对项目名称、项目数量等实行“五统一”进行规范,并统一制作了《办事指南》,让办事人员一目了然,清晰的知道各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流程、办结时限及是否需要前置审批等相关事项。
2. 科学设置,切实方便群众办事。在规范清理的基础上,经市政府审定,决定保留县(市、区)级17个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86项,保留县(市、区)级8个垂直管理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26项,调整为公共服务的行政审批项目88项,调整为搁置的行政审批项目69项,进入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事项28项。根据服务民生、服务基层的要求,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进驻项目14项,村便民服务代办点进驻项目12项。从运行情况看,基本上实现了“涉群必进”,将所有涉及群众利益、关乎百姓民生并能方便群众办理的事项全部纳入了基层便民服务中心或便民服务代办点。
(四)电子政务大厅运行方面
1. 积极主动试点,实现智能办事。市政务服务中心主动开展全省电子政务大厅建设试点工作,20xx年10月,市本级和乐至县电子政务大厅正式开通运行,参加全国第六届省际政务服务工作交流会议的近30个省、市参会代表观看演示了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电子政务大厅的三级联网,突出了上下互动和高效便捷,展示了政务服务中心这一政府平台的对外形象。20xx年10月底,雁江区、简阳市、安岳县电子政务大厅全部开通运行,提前完成了省政务服务中心下达的目标任务,一个覆盖更加广泛的电子政务平台已建设成形。目前,全市电子政务大厅实现了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文本下载、流程查询、网上预审等功能,较好地方便了群众办事,节约了办事成本,实现了实体政务服务大厅的有益补充。
2. 推广网络申报,提升审批效能。全市政务服务中心先后对中介机构、考试机构、从业资格证经办人员和其他代办人员等办件频率较高的群众进行了多次培训,鼓励他们通过电子政务大厅完成申报,节约了行政成本,提高了办事效率。
3. 开通政务服务热线,搭建咨询平台。2022年3月,全市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开通了96196政务服务热线,鼓励投资企业和办事群众拨打96196政务服务热线,享受足不出户的政务服务,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降低办事成本。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和门户网站,及时更新应向社会公开的政务信息。落实专人对门户网站进行维护,确保各窗口单位的工作动态、外地先进经验、政务要闻等第一时间更新到相应栏目,方便公众浏览。
(五)场地建设方面
1. 县(市、区)级政务服务大楼逐步达标。按照《政务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规范》要求,市辖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一级标准应为6000m2以上,二级标准应为3000m2以上,三级标准应为1000m2以上。乐至县和简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基本符合《政务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规范》的二级标准。雁江区、安岳县新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面积均在6000m2以上,符合《政务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规范》的一级标准,预计20xx年正式投入使用。
2. 市本级政务服务大楼不达标。按照《政务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规范》要求,市政务服务中心一级标准应为15000m2以上,二级标准应为10000m2以上,三级标准应为5000m2以上。从全省21个市(州)政务服务中心现有办公场地看,已有14个市(州)达二级以上标准,4个市达三级标准。目前,市本级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大厅面积仅有2174m2,与省上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差距较大,不能满足群众的办事需求。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标准化建设滞后
因多方面原因,目前,市本级政务服务综合大楼建设没有实质性进展。
(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硬件设施滞后
近几年来,各县(市、区)政府向部分便民服务中心购置并配送了电脑、办公桌、群众休息椅等设施设备,各乡镇自筹资金配齐了文件柜、电风扇、饮水机、电话等设施设备,基本能满足日常办公需要。但与服务型政府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公设施还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变向延长了办理时间、降低了办事效率。
(三)“两集中、两到位”工作还有差距
按照省政府要求,市级部门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工作由于场地受限,部分事项、环节应进未进,住建、公安、公共服务等部门进驻不彻底,一定程度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人员结构不合理
由于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涉及面广,标准要求较高,部分单位认识还不到位,思想观念尚未完全转变。有的单位把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当作一种形式,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人员变动频繁,有的部门在选派人员时,未按照要求选派业务骨干到政务服务中心,而是抱着“应差”的想法,把中心的窗口工作当成“守摊子”,派一些业务不熟、不会计算机操作、年龄偏大的工作人员入驻大厅,甚至选派工勤人员、临聘人员、退休返聘人员顶岗,致使服务质量受到影响。同时,由于各单位派驻人员由政务服务中心代管,其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及选拔任用均在派员单位,政务服务中心只负责日常管理、办件情况监管等,部分人员派驻政务服务中心后,与原单位联系较少,担心受影响,加之各方面管理严格,不愿意到中心工作,工作热情不够。
三、下步工作方向
(一)逐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
严格按照中办发〔20xx〕22号和川委办〔20xx〕26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一级地方政府一个窗口对外”的工作要求,将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范畴,政务服务中心场地等硬件建设纳入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立项解决,搭建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资源交易为一体的公共服务平台,努力把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成为为企业、社会和基层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政务服务的综合平台。按照“政务服务中心应选址于本城区位置适中、交通便利、方便服务对象办事的地方”的要求,争取尽快启动市本级政务服务综合大楼建设,实现“整体工作逐步进入全省第一方阵”目标。督促部分县(市、区)加快县级政务服务中心新场地建设,实现功能配套,加大投入,逐步改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场地。
(二)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 继续全面清理行政审批项目。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xx〕52号)文件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再次全面清理。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事项,政府都要退出。凡可以采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事项,一律不设前置审批。以部门规章、文件等形式违反行政许可法规定设定的行政许可,要限期改正。新设审批项目必须于法有据,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审查论证。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任何地方和部门不得以规章、文件等形式设定或变相设定行政审批项目。
2. 进一步健全行政审批服务体系。继续推进政务中心建设,健全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的政务服务体系。加强行政审批绩效管理,推行网上审批、并联审批和服务质量公开等做法,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水平。
3. 深入推进“两集中、两到位”。要求各级各部门对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全面清理,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对下充分授权,基层站所也应将相关审核、审批权授予窗口工作人员,实现“一站式服务”。
(三)进一步增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
1. 认真执行“三项制度”。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同步运行并联审批、绿色通道等制度规定,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搞好协调沟通,按照“特事特办、急事快办”的原则,保障各类办理事项在政务服务大厅规范、高效办结。
2. 提升综合服务水平。按照“拓展内涵、完善功能、优化服务”的要求,强化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努力提高综合服务水平。强化为企业、群众办理审批的服务功能,开展配套服务、提供便民服务。对重大建设项目实行“一站式”服务和全程跟踪服务。加强审批部门与项目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重点企业联系制度,积极推行全程代办、网上预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等措施,程度的方便项目单位办事。重点加强与天府新区资阳片区投资项目的完善对接,积极实施项目绿色通道。加强与招商、开发区、督查室(目标办)等部门的协调配合,适时开展督促检查,帮助企业及时解决行政审批办理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四)加大便民服务中心硬件设施投入
1. 争取建立专项工作经费。各县(市、区)政府在对乡镇(街道)的年初预算中单独设立便民服务工作专项经费,经费按一类乡镇5万元、二类乡镇3万元、三类乡镇2万元的标准足额保障。市政府继续对那些基础设施好、群众反映好、运行效果好的优秀便民服务中心和先进便民服务中心实施“以奖代补”,予以激励。
2.争取增加便民服务中心行政编制2-3个,增配一个副科级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3. 完善办公必需的设施设备。各县(市、区)政府逐步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统一配备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办公必需设施设备。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开通并使用电子政务大厅、行政审批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
(五)加强政务服务中心自身建设
1. 出台刚性管理文件。积极学习借鉴优秀地区的做法,由组织部门、人社部门和政务服务中心联合制发《关于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办法》,明确政务服务中心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实践基地,窗口工作人员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视为下基层锻炼,窗口工作时间计算为下基层锻炼时间。选派人员必须是本部门的行政编制工作人员,业务熟悉,有群众工作基础和一定政策水平,提高工作人员整体素质。
2. 加大激励考核力度。继续对市级行政审批部门及县(市、区)进行绩效目标考核,市政府每两年表彰一次政务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市政务服务中心不断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充分调动窗口人员工作积极性。
3. 建立健全学习交流机制。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中心学习交流机制,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主动作为,建设一支“留得住、干得好、上得去”的政务服务队伍,奋力促进资阳市政务服务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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