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农业委员会
关于我市杀虫剂类持久性有机污染排放源的调查报告
根据《海南省林业局关于开展杀虫剂类持久性有机污染排放源的调查的通知》(琼林[2010] 48号)文件精神,为全面查清我市杀虫剂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科学制定和实施我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十二五”污染防治规划,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护我市生态安全,加快我省国际旅游岛建设。为此,我委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以森林检疫站技术人员为主的调查队伍,对我市林业系统杀虫剂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开展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查做法
为确保调查的质量和效率,我农委组织了以森林植物检疫站为主的专业调查队伍,深入全市辖区内的药剂储存仓库、木材厂(木材防腐剂)、各类苗圃等场所进行全面调查,重点调查上述场所有无储存或使用氯丹、滴滴涕、六氯酚、毒杀芬、灭蚁灵、五氯酚纳等杀虫剂类持久有机污染物,逐个进行登记,详细咨询经营者使用杀虫剂类持久有机污染物及管理情况,并向他们宣传使用杀虫剂类持久性有机污染排放源的危害性。
二、调查结果
经对我市13个大小(橡胶)木材加工厂、9个苗圃等场所的调查,我市木材加工厂目前使用的木材防腐剂主要是硼砂、硼酸和FB防霉剂等,各类苗圃所使用杀虫剂主要是菊脂类等高效低毒的杀虫剂。调查结果表明,我市的木材加工厂、苗圃等场所还没有发现有储存或使用氯丹、滴滴涕、六氯酚、毒杀芬、灭蚁灵、五氯酚纳等杀虫剂类持久有机污染物,也没有发现杀虫剂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的排放。
二0一0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