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新版多篇】为好范文网的会员投稿推荐,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社会实践活动调查报告 篇一
基本格式:
(一)标题:写明调查对象[1]的名称及内容,如《关于下岗工人再就业问题调查》、《关于重庆市社会治安问题的调查》。
(二)导语:此为社会调查的开头部分,也称前言、导言。此部分需写明社会调查的意图、性质、时间、地点、对象,以及调查的范围和采用的调查方法。
(三)主体:这是社会调查报告的核心部分,也称正文
1、情况部分:介绍调查所得到的基本情况,应注重具体事实、统计数据、文字应简明、准确,条理分明,也可兼用数字、表格、图示说明。
2、分析部分:重点分析所调查事情或现象的产生背景、原因、实质,条分析缕,有事件有依据,抓住问题的实质、规律,揭示出其重要意义或危害性,给人印象深刻,提醒人们或领导注意。
3、建议部分:在有力的分析下,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为有关部门恰当处理提供参考。
(四)结语:总结全文、深化主体、警策世人,也可在建议部分结束
写作范文:
为了进一步的了解身边的白色污染情况,我们意想到,只是在网上和书本中调查资料是不够的,所以我们走访了政府部分,希看能够得到一些官方的资料和建议,完善我们的社会实践。
我们联系并走访了上海市黄浦区环境保护局的符局长。在符局长热忱的帮助下,我们了解到了更多的资料。
采访录音整理:
1、普通老百姓对塑料袋的依靠性非常高,而且久长以来免费领取塑料袋已被视为天经地义的事,国务院的“限塑令”会使很多人感到不便,政府部分如何来处理这个题目?
答:关键是人的理念题目,一般老百姓对环保也有所关注,如空气质量等等与生活息息相干的题目,但在观念上以切实的行动配合环保的意识其实不强。所以我们会加强对政策的宣传。由于免费,现在国内家庭使用塑料袋都是用了就扔,消耗了很多可以节省的塑料袋,而在国外,塑料袋大多不是免费发放的。通过收费,可以增进塑料袋的重复利用,从而减少塑料袋的消费量,减轻对环境的压力。同时,我们也会提倡使用替换产品,如布袋等,以减少塑料袋的消费量。
2、我们的问卷调查发现,很多人都以为限塑令的执即将造成不便,且有相当多的人对塑料袋对环境的污染不了解,对该政策有所非议。
答:很多人对塑料袋对环境的侵害不了解。不可降解的塑料袋埋进土中即便1xx年也难以腐烂降解,即便是现在生产的可降解塑料袋,也需要相当长的时间,而若燃烧处理也对环境不利。而如今中国众多人口在生活中所消耗的大量塑料袋对环境有很大压力。我们政府部分应当配合政策加大相干环保知识的宣传力度。假如大家都能从环保的角度来看题目,应当都能接受。由于环保不但是环保部分的事,而是人人有责的。
3、“限塑令”的执行必将对现有塑料袋产业造成冲击,这也关系到相当多的人就业题目,政府部分如何看待呢?
答:“限塑令”对塑料袋的厚度有了国家标准,禁用了超薄塑料袋,这也是增进塑料袋的质量,从而进步其被重复使用能力。现在国内的塑料袋行业主要由乡镇企业构成,很多是小作坊式的。“限塑令”的实施所致使的塑料袋需求量降落和塑料袋国家标准的出台,将促使这一行业的优化整合,一些企业或许会消失或转产,留下来的将是合格的企业,这也是市场经济的自然调理。
4、6月份限塑令的实施对生活会的影响。
答:不会造成大的影响。一项政策的实施,老百姓总有一个适应的进程,随着时间的推大家自然而然会习惯,政策的实施是引导大家过更环保的生活。主要工作是加大对政策的宣传力度,同时提倡重复利用塑料袋或使用纸袋布袋。
完成了这次采访后,我们收获很多。我们意想到白色污染和国务院的通知其实不只是我们表面的看到的这么简单,这其中包括着很多潜层次的东西,处处流露着政府对百姓及社会的关心。一项政策的实施不但加速了对抗白色污染的脚步,加强全民的环保意识,还能整顿整个塑料袋生产市场,真是一举多得,在这里不能不佩服政府部分的深谋远虑。
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篇二
20xx年1月28日至3月8日,在密云县人民法院我参加了社会实践活动,在这期间我参与了一个交通事故现场清理引起的诉讼案件,通过自己的亲身经历,我对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执法与处理谈一谈自己的见解:
国务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这一规定赋予了交通管理机关处理交通事故现场的职权,也明确了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清理事故现场的原则是抢救伤者和财产,尽快恢复交通。
下面就交通执法工作中这一原则的适用和把握进行了深入的调查。
一、案情主要内容如下
20xx年1月的一天,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广源贸易货栈(以下简称广源货栈)雇佣司机尹某驾驶载有文具,小百货,小电器等货物的东风牌大货车由南向北行驶至我市101国道密云段西大桥上时,由于该车右后轮螺丝断裂发生侧翻,占用了两条机动车道(该路有三条机动车道)和紧急停车带。密云交通大队接报案后派事故科民警赶赴事故地点,清理现场,疏导交通。为保证道路畅通,需要迅速清理货物。现场民警紧急调来吊车和拖板车,试将事故车辆连同货物整体吊装到拖板车上,但试了几次均不成功,加之货车翻在桥上,从桥上整体吊装,货物一旦散落到桥下非常危险。只能先卸下货物,车,货分别吊装清运。尹某及随车装卸工将捆绑货物的绳子锯断卸下货物。由于现场系101国道主路,车流量大,并且以大型货车居多,故民警拒绝了尹某提出的人工清运方式。先后调集,拦截了1辆铲车,5辆自卸车,耗时4个多小时,清运7车次,至清晨8时30分将现场清理完毕,恢复交通。事故车及所载货物运至密云县事故停车场,由尹某及随车人员保管。在清运过程中,该车部分货物发生损坏,后由于尹某等人保管不善和天气下雨,存放在停车场的货物也有部分丢失,受损。3天以后,广源货栈在密云县公证处见证下,与6名货主共同对存放在停车场的货物进行清点,后将所有货物拉回赤峰市。20xx年2月,广源货栈向密云交通大队申请国家赔偿。密云交通大队于同年3月作出事故科行为不违法确认书。20xx年3月,广源货栈向密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事故科的清理行为违法,赔偿损失38万余元。
二争议焦点:
事故科民警在依法履行清理事故现场职责中有无滥用职权行为,是否应当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原告提出,被告清理现场时,调来铲车和翻斗车象铲砂石一样将货物铲装到翻斗车上,翻卸到密云事故停车场,致使货物绝大部分损坏,部分丢失,给原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8万余元,被告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属违法行为,请求法院依法确认被告的行为违法。交通大队事故科答辩认为,原告单位的车辆在西大桥上发生故障,造成101国道西大桥由东向西一带主路和辅路严重堵塞;交通民警及时赶到现场,为保证勤务和交通畅通,采取措施清理了现场,履行了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责,不构成违法行为,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三、诉讼经过
密云县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后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不仅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明文规定,亦应符合法律原则。《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这一规定赋予了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处理事故现场的职权,也明确了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清理事故现场的原则是抢救伤者和财产,尽快恢复交通。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正当履行上述职权。交通民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专业警察,在处理现场时,应当考虑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车辆的型号,损坏程度,货物的种类,数量等相关因素,采取适当措施以抢救伤者和财产,尽快恢复交通,在这一过程中应当避免因行使职权造成财产损失。由于被告没有考虑应当考虑的因素,只是采取了严重不当的清理方式清理事故现场,使相对人的合法财产受到了严重损坏,违反了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在清理交通事故现场过程中应当遵循的法律原则,已构成滥用职权的违法行为。被告因为违法清理事故现场,致使货物严重受损,应当承担主要赔偿责任。20xx年5月作出(20xx)密行初字第66号行政判决,确认交通大队事故科20xx年2月在101国道密云西大桥段清理事故现场的行为方式违法;同年5月作出(I20xx)密行初字第67号行政赔偿判决,判决交通大队事故科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6万余元,诉讼费6497元亦由交通大队事故科承担。
交通大队事故科和原告分别上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同年4月分别作出(20xx)一中行终字第177,180号终审判决,维持原判。交通大队事故科不服,于20xx年5月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20xx年6月再次申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同年6月裁定再审。同年6月作出再审判决,撤销原一,二审判决,确认交通大队事故科清理事故现场行为合法。当日,被告对原告遭受的财产损失给予行政补偿人民币19万元。
四、调查分析
分析此案,我认为:
(一)交通大队事
故科交通民警清理现场的行为的合法性
该东风大货车在101国道主路发生的交通事故,经查是由于该车右后轮两条螺丝陈旧性断裂致使车辆失控导致侧翻,车上货物随车厢一同翻倒并损坏,事故原因完全是大货车司机行车前对车况疏于检查,没有及时发现车辆存在隐患造成的事故发生后,尹某等人无能力自行搬运货物,只能由交通民警组织清运。当时正值深夜,现场无法组织人工清运,交通堵塞也不允许事故车辆在此地长时间停留。现场民警紧急调来吊车和拖板车,试将事故车辆连同货物整体吊装到拖板车上,为的是保证车载货物少受损失。但试了几次均不成功,加之货车翻在桥上,从桥上整体吊装,货物一旦散落到桥下对辅路的车辆,行人会带来极大危险。只能先卸下货物,车,货分别吊装清运。尹某及随车装卸工将捆绑货物的绳子锯断卸下货物,车上装载的800余只箱子随即散落在道路上。当时现场的紧急情况不允许,也没有条件组织人工搬运。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规定,赶赴现场的交通民警在查明事故没有人员伤亡的情况下,"抢救财产"和"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的法定职责对他们来说就同等重要。尤其在此案中,现场是101国道,这条路是首都东北部连接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等地的唯一通道。经我局指挥调度中心测算,当时机动车日平均流量十一万辆,平均每小时的车流量四,五千辆,每天七至八时的高峰时段,每小时的车流量二,三千辆。当日又赶周末,如果该事故车辆造成长时间的交通堵塞,会给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带来更大的损失。在当时情况下,"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比"抢救财产"更为重要。交通大队事故科在时间紧急,车,货整体吊装又失败的不得已情况下,紧急征用车辆,用了四个多小时,运了七车次,才恢复交通,兼顾了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因此,这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是合法的
(二)交通大队事故科交通民警在特定情形下所采取的清理现场的行为方式也并无不当
交通民警清理事故现场的行为是行政事实行为,是依行政职权作出的,对当事人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因此这种行为的具体方式在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均没有规定。实施这种行为的行政机关应当根据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危急情况,受事故直接影响的道路状况和车辆通行情况及所具备的人力物力条件,来决定所应采取的必要方式。由于整个清理过程是在动态变化之中,其间也常常会发生事先不能预料的情况,从而使这种方式也会随之变化,以适应客观需要。对这种行为方式的客观评价,不能仅仅以结果定论,而更应当实事求是地评价其选用的方式,所要追求的目的与其依法应当履行的职责是否相一致。在此案中,负责清理事故现场的交通民警在车货整体吊装不能的情况下,紧急征用,调用铲车和自卸车,用了四个多小时,运了七车次,才完成了清理工作。其采用的方式在当时的特定时间,地点和情况下是唯一的,而不是事后人们坐在房间里可以设想若干个最佳方案可以实现的
经验和教训是事后总结的,指挥和决策是现场最需要的现实的交通执法活动中,交通民警在现场处理交通事故,经常是为了抢救伤者,不得已而采取二次损坏事故车辆的方式来实现;也常常为了清理因违章超高被卡在桥下阻断交通的大货车,经常采取切割车辆的方式以实现恢复交通的目的如果都以行为的结果来评价行为方式的正确与否,那么将会出现交通民警履行了清理现场的法定职责后,其所属的交通管理机关确因其所采取的行为方式给当事人造成损失而要承担国家赔偿责任。二审法院的判决结果从当事人角度看是维护了其合法权益,但对行政机关依法正确行使行政管理权造成一定的误导,也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行政诉讼法的立法本意。因此,法院司法审判对行政机关执法的行为方式应当有统一,客观的评判标准,这种标准应当是法治层面的,即衡量它是否做到了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行事,正当地履行了法定职责,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公共利益和公民个人利益免受损害。
(三)对清理现场过程中所带来的不可避免的重大财物损失,根据公平,合理原则,国家可以给予适当行政补偿
《国家赔偿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中无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就不应当承担国家赔偿义务。行政侵权通常起源于行政机关或公务员的违法或不当行为,行政机关适用法律行为不产生行政侵权。在此种情况下,国家给予受损失的公民或法人的补偿属于行政职责或义务范畴,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行政机关在职权范围内出于正当目的和理由的行为属于合法行为,不应当确认为滥用职权。"滥用职权只限于那些出于不正当目的和理由的行为"。
交通民警处置交通事故现场,为了抢救伤者有时会造成事故车辆的二次损坏;有时为了道路畅通,不得不采取解体事故车辆的等方法,这当中都不可避免会给当事人的财产带来损失。对这种损失,交通管理机关不应承担国家赔偿责任。据了解,我国即将出台的行政强制措施法,将这种由于当事人的过错造成公共利益受损,行政机关依法进行清理的,有过错的当事人还要承担清理费用。如果当事人无过错,行政机关对其遭受的损失,可以给予适当行政补偿。此案中,原告由于自身过错致使车辆发生故障造成侧翻,使其车载财物遭受损失,清理的过程中再次造成损坏,如前所述是不可避免的;清理后的货物存放在停车场,由于原告方的保管不善和下雨,又使货物发生部分丢失和雨淋,因此,原告所遭受的损失是多因一果。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交通管理机关可以承担适当行政补偿。
在当今依法行政,国家强调最大限度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的法治大环境下,如何在处理交通事故中调动最快捷,最科学的人力,物力资源清理事故现场,减少事故当事人的损失,更合理地兼顾公共利益和公民,法人利益,追求最大社会效益,是交通管理机关不断思考和总结的一个重要课题。
社会实践活动调查报告 篇三
1、关键词
经济资源、经济状况、社区发展民主政治
2、摘要
这次我们的调研地点是重庆市武隆县后坪乡。武隆县是全国有名的贫困县,而后坪乡又是武隆县最贫困的乡。我们的调研方向包括:村庄经济资源、农村经济、社区发展、农民收入和政治民主五个方面。设计的问题很广,经过我们的调查可以说能达到完全了解当地农村的效果。经过调查我们得知:后坪乡在农业方面尚处于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机械化程度极低,土地有一定程度的荒废。因此,我们建议后坪乡通过加快农业机械化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小机械耕作),抛弃小农经济的自给自足,充分利用农业社进行多户合作,并充分利用荒地,最终形成规模经济。当地产业结构不合理,绝大部分的村民都是以第一产业为生。我们建议鼓励村民办一些私营家庭作坊式企业,满足乡内生活需要,解决部分人的就业问题。据调查所知当地拥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即拥有独特而丰富的旅游资源。因此我们认为可以加速旅游区的开发工作,积极发展第三产业,以此来改变产业结构第一产业比重过大的问题,使产业结构更加合理。从调查结果中我们发现,村民的选举权已基本实现,但是绝大部分的村民都不了解与他们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惠民政策,导致误解了政府的一些行为及一些国家的政策。乡里医疗卫生条件太差。对教育的重视程度比起城市有过之而无不及,他们也十分了解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是孩子们的基本权利之一。
3、引言
目前贫穷仍是我国面临着的一个大问题。缓解和消除贫困,最终实现全国人民的共同富裕,是党和国家一个历史重任。扶贫开发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一项历史任务,我国目前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较长时期内存在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和贫困现象是不可避免的。为了呼吁当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共同探求其发展的可行之路,我们走进重庆市武隆县后坪乡进行实地调查。
4、背景
重庆作为全国四个直辖市之一,重庆的发展得到中央的高度重视,目视重庆的腾飞,展望山城如画的未来。日新月异的重庆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倡导下迅速发展,但其山区的落后却为腾飞的重庆留下了瑕疵。关注贫困山区,加快重庆发展,得到了许多有志之士的认同。作为当代大学生更应该关注祖国的发展,时刻准备着为社会做一份贡献,进而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5、调查目的
一方面,为了更加了解贫困山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和山区人民的生活水平,并竭尽我们的薄力,呼吁社会各界的关注,进而探求其发展的可行之路。另一方面,为了有一个充实的大学生活,实现我们的人生价值,为社会做一份贡献。因此我们走进重庆市武隆县后坪乡,进行了此次调研活动。我们对于后坪乡基本情况的调查总结和浅薄的建议,以供政府及有关人士参考。
6、调查方式
为了得到更为可靠的数据,我队决定采取走访农家的方式做调查问卷。我们先后走访了鱼子、文凤、高坪三个村的100户农家,得有效问卷85份。鱼子、文凤、高坪是我队队员经乡上领导指导后,认真挑选选出的最具代表性的三个村子,从而能保证数据的可靠性。
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篇四
今年暑假作为社会工作大一学生的我参加了我校我院赴杭州市下城区艮山街道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践服务团,在艮山街道树园社区开始了为期一个月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我所在实践的社区:杭州市下城区艮山街道树园社区。位于艮山街道南面,东靠大树路,南接东园巷,西临建国北路,北濒体育场路,占地0。13平方公里,社区楼幢45幢,单元144个,户数2539户,人口约7000人。
目前社区内中共党员人数为412人,劳动模范45人。60岁以上老人1487人,困难户30户,残疾人101人,下岗职工899人。该社区在建设过程当中以“百年树人,科技兴园”为口号,以“奔小康树园信心百倍,建家园我们热情满怀”为宗旨。
获得了浙江省示范社区、浙江省绿色社区、下城区四星级社区、杭州市绿色社区、杭州市科普文明社区、杭州市人民调解先进集体、杭州市社区配套用房达标先进社区等多项荣誉。通过实践我了解到该社区在社区建设上的许多有益尝试和独特做法,同时也立足本专业和此次实践服务团的宗旨开展了一些活动,基本了解了社区事务的处理方法等。
总结如下:
一、科普——社区建设的闪亮一笔树园社区以科普为主特色。
其宗旨为:以科学技术为基础,建设多功能型小康社区。在硬件投入上,该社区建立了两个科普画廊、科普电子阅览室、120米长的科普路径、35米长中国历史文明史、大型科普墙面宣传6块、科普电化投影设备、重点建设的16个科普楼道单元。在社区办公室内,每位工作人员都配备了计算机,社区内形成了内部办公网各种社区活动、通知等都将在第一时间里发布到社区互联网上,使得该社区的办公数字化、信息化程度为整个艮山街道最高的。此外,社区每月还编排了科普报:《树园科普》,分发到社区小学和居民楼道当中,以增强社科普舆论建设;到今年七月底共发行了30期。
在此次实践的初期我被安排到社区的科普阅览室对阅览室的日常运作进行维护,通过诸如对社区图书的编码整理、科普阅览室的管理,以及中期阶段与社区党委书记和其他工作人员一起组成社区电影放映队在社区公园门口给社区居民播放露天电影,使得我对于社区的科普网络和科普阵地建设情况有了清晰地认知。网络图如下:社区作为社会政策的影响人,社会成员和政府机构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事务涵盖范围广,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
在实际的工作当中也有很多的报表、档案、文件等台帐要处理,这点我在树园社区的实践当中也有所了解,如:此次实践恰逢下城区艮山街道进行行政区划调整,街道要求各项工作做好台帐以便移交,在各社区内我们大量的实践同学也都反映有大量的台帐需要帮忙整理,工作十分繁忙。而在树园建设工作当中,根据工作人员的介绍,由于有了自己将科普为主要特色的定位,加强了社区的科普阵地建设,社区信息化、办公数字化不仅使得他们能够率先实现台帐的数字化,及时完成台帐制作任务,避免日常文案工作的堆积,腾出手来专心为居民服务工作。
而且还能因此在平时工作的开展当中以此为突破口,确立了工作范围,开展各类活动,迅速地打响了自己的知名度,也由此产生激励机制,使得各项工作走在了艮山街道各个社区的前面,所谓“纲举目张”由此我感觉:社区在树园社区的实践过程当中必须要树立起自己的特色!由此以自己的特色为突破口,带动起新的建设。
二.“四自”——社区工作者处理事务的精神社区工作者普遍认为当前的社区工作就是: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教育在社区实践了一个月,遇到了些案例,发现社区工作者就是将这“四自”原则贯彻其中。
个案一:缠绵的“水箱事件”树园29幢90号406居民在日常生活洗梳时发现生活用水水质发生严重变质,居民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因此要求整个楼道清洗水箱。但是,由于该幢楼房房产性质在历史上属于杭州市财税局、地质局等单位的福利房屋,它的维修并没有转交给房管系统。在房管应该由上述单位负责房屋的维护工作,房管部门也没有义务对这个楼道的水箱进行清洗。现在该楼道房屋房产关系经历了很大的变化,因此要求该两单位负责清晰也不可能。
于是整个工作全部落在了居民自我处理的范围。在该楼道第一次自行协商的过程中,有部分居民表示同意,但是还是有多户居民表示不同意马上清洗,甚至于住在7楼的居民因害怕清洗工作导致房屋漏水,在楼道内贴出公开信,要求在12月全社区进行自来水的一户一表安装之后再行清洗。
最后406居民来到社区办公室要求由社区出面作说服、调解工作。为此,社区的做法是:依据居民的要求向6户暂时不同意清洗水箱的居民发了社区专函,给他们提供场所,请他们在7月25日来社区共同协商解决清洗问题。为此,社区还专门请来了社区义务法律顾问来参与其中。
然而到了约定的时间内还是因为参与人数不多,会议“流产”。在后来的三天内在社区的协作、楼道长的组织下居民有召开了会议,最后又共同达成谅解,请来自来水公司专业清洗队伍来清洗,清洗费用由各居民分担。
在“水箱清洗”的问题上,虽然事后这件事情以水箱得到顺利清洗,没有因此造成房屋漏水的圆满结果而告终,但是从这件案例上也最能反映出当前社区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典型问题,但是这些问题都不是此次小结中要谈的主要内容。在此案例的全过程当中我看到的是社区工作人员始终将“四自”原则放在处理纠纷的首位,强调的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处事方法。
个案二:社区独创性的“君子协定”社区所辖范围内的:体育场路55—2—106的房主将原用途为“住宅”房屋进行改造,使之成为商铺以便出租。但因此次改造对原有房屋变动较大,易对邻居居民造成影响,且此房屋用作出租后的经营等行为可能导致邻里纠纷的产生。在该房屋的承租方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的时被告之由于该项申请易产生上述问题,因此要有房屋所在机构社区盖章同意。承租方便来到社区要求盖章同意。
对于承租方的该项要求,社区的意见是:社区作为居民自治组织,社区本身在未经(相关)居民的同意授权之下,无权就关系到社区居民切身利益的各项事务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证明亦或是承担不必要的义务,因此不能私自给予盖章同意。但由于考虑到社区居民和承租方开展经营活动的愿望和要求,社区的做法是:独创性的拟订了一份“承诺书”:由承租方承诺在其房屋使用期间,正确处理相邻住户关系,绝对不影响相邻方的日常生活,对于可能对居民产生的影响要及时说明取得居民谅解并尽力消除;在经营等活动过程中遵守社区相关规定,尊重邻居权益。
而周围居民在得知情况之后也要在“承诺书”上签字表明是否同意态度。在相关邻里居民全部同意之后,表明他们集体授权社区,然后再由社区盖章同意。附:“承诺书”房屋“君子协定”在我看来它的主要意义是一个居民间纠纷的“防御机制”。它保护居民的知情权的同时也给于他们以一定的决定权,这些权利的赋予能够在某种程度上加深社区居民之间的交流(以此为机会的交流和沟通从而达成双方之间有关事宜的谅解)和促进他们的社区“自我管理”意识的形成,这对于社区建设和发展说是很有好处,也是社区发展当中的为之津津乐道优良成长道路。但是随着权利的赋予,必将带来的是义务增加。
在各个相关住户签完字对申请者的要求表示同意之后,也表示了对这项经营活动日后所可能给他们带来的危害有所了解,也就意味着日后不能再在“协定”上注明的免责范围内的损害再无理取闹。但是这种“协定”的产生和运作从法律上说是没有什么特别依据的,签完了字居民还是可以就侵害提出控告,有无赖者仍然是可以肆意耍闹,所以社区将这份协议书说成是:“防君子不防小人”的“君子协定”。
在这几件居民间的纠纷事务的处理过程当中完全突显出社区工作者们对“社区”这个居民自治组织的认识。根据社区胡敏书记的看法:社区是居民自治组织,在社区的工作当中,当居民发生纠纷,应该由居民自己协商解决,即使在居民一时无法解决的时候来寻求社区的帮助,社区的态度也是先让居民自己通过相互沟通、加深了解,从而自主解决问题。社区此时确定的角色是一个旁听者和资源提供者(提供居民协商的场所和召集居民服务)但是如果自己实在解决不了问题时,再由社区出面调解。而经过前期的。交流,居民们多少已经有了共识,处理问题起来也更加容易。
这就是一再强调的“缓冲带”。在社区的实践过程当中这一理论也经过了时间的考验,在社区居民间纠纷的处理过程当中发挥了相当大的作用。社区工作给人们的一概感觉是事务琐碎,过分繁杂,而以往对于社区工作人员处理居民纠纷的方式和方法也被人们常常说成是婆婆妈妈的处理的方法。在校内学习期间我领悟到的社区工作的一个原则是要做到:“居民自决和民主参与原则”,社会工作的宗旨和精神内涵是:“助人自助”,社区发展的模式当中也有以提高社区居民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为目的之“社区发展模式”。我来到社区实践,看到的事实是这以社区工作者的眼中有着他们自己独特的理解的“四自”处理社区事务,令我感到这就是理论和实际的最佳结合,也令我对于社区工作者在社区工作中的创造性感到非常兴奋!
三.“丰富”——社区青少年的活动此次社会实践活动本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为主要任务。
来到树园社区伊始我就为在社区开展这一主题活动感到隐隐地担忧,因为在以往的课业上我们经常提起:社区居民参与是社区事务的参与度不高。这又何谈是活泼好动有着自己独特想法,自称为“新新人类”的青少年?然而令我想不到的是在树园社区内的青少年参与社区活动的热情很高。
在暑假一开始,他们便陆陆续续地来到社区就进行暑期活动报到。截至7月中旬到社区报到的青少年就达到了100余名,年龄涵盖了从小学到高中的未成年学龄全阶段。在整个社区实践当中我经常看到的场景是:在树园社区的科普图书室开放的时间里,每天都有很多青少年来到那里阅览书报、观看科普影视教育片和有限度地接触互联网,感受信息技术,还经常出现由于空间、人数的限制,无法满足需求的情况。
在社区办公室里相当多的社区青少年主动跑来要求充当社区志愿者,要求社区组织活动来丰富他们的假期生活。在这种情况之下,为了满足社区青少年的迫切需求,我便抓住机会,带领社区青少年开展了一系列符合此次活动团队主要精神的活动。
1、环保时装秀正如前面所介绍的,树园社区是一个“科普”特色社区。为了在我们开展的活动中能充分体现这一点,我与张丽娟一起便利用社区举办纳凉晚会的机会,在数十位社区报到的女性青少年中挑选了7名演员参与由我们编排的以环境保护为主题的“环保时装秀”演出。整个演出的服饰全部采用环保物品制作,演出编排全部体现环境保护的精神。从排练到演出的整个过程当中,为了充分发挥少年儿童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提升演员们的积极性将节目搞得更好,我主动提出了向他们提供时装制作材料,由他们自行设计制作表演服装的设想。结果大获成功,在服装制作计划布置给他们的第二天,小演员们便急不可待、满怀欣喜地将他们制作好的服饰展示给我们看,甚至还有的演员提出了进行评比的好建议。在节目正式演出之时,小演员们身着我们制作的正装和自己制作的服装,表现极其完美,将呼唤环境保护从小做起的。主题发挥得淋漓尽致,赢得了包括小演员们家长和所在学校领导、老师在内的社区居民的一致好评!
2、参与社区慰问,从微小处看大社会在我参与社区实践的日子里正值盛夏酷暑和“八一”建军节。社区当中的老年人平稳度夏工作和军属慰问工作开始摆进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日程。为了丰富社区青少年的社区志愿服务,满足青少年参与社区服务的要求,我便带领了大量的社区青少年参与到了社区的慰问过程当中。在7月中下旬,带领陪同社区青少年慰问了社区85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和75岁以上的孤寡老人,并走访看望了出生在7月的老寿星们,给他们送去了社区准备的生日面,祝贺他们健康长寿。
在8月初,为配合“八一”建军节的庆祝活动,带领社区青少年上门慰问了在役军属、退役军人和革命伤残军人;向他们致以节日的问候和祝贺。同时还邀请了社区的老红军、老军人和刚刚从军队退役的军人和青少年们一起座谈。通过慰问老年人,使得青少年们意识到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人均寿命的不断延长的事实,树立并强化“尊老敬老”的道德意识,并由此通过“一带二”(孩子带动父母)形成“尊老敬老”的良好社会风尚。同时也看到还有相当多的老年人生活在低保线上,让他们清醒地认识到社会还有底层人士的存在,需要继续地社会发展来解决,这样也有助于城市青少年全面了解社会。通过“八一”慰问和与老中青三代军人所代表的70余年军队发展史,看到50多年来的成就,了解的重要性和我国目前面临的外部国防形势和发展趋势,从而在他们的心里树立起全民国防意识,继承、巩固和发扬“爱国拥军”“献身国防”的光荣革命传统。
通过在树园社区组织社区青少年开展多项的活动,使得我在实际工作当中感受到:社区青少年对开展活动的愿望是迫切的,参与社区活动的积极性还是有的。面向青少年开展的各种教育活动,完全可以通过社区这个“平台”来实施。关键的问题是采取何种形式和内容?而在这两点的确立上必须在开展活动的前期对于青少年的心理有一个充分地了解,知道什么是他们欢迎的,什么是需要我们说明解释待他们理解之后便会自然参与进来的。只要对这些我们能有充分地了解,在适当地结合学校和家庭的有益影响力,这样一来,青少年想要参与到社区活动中来的内部“向心力”和社区、学校、家庭联合鼓励的外部“推拉力”相结合,便可以吸引广大的青少年参与到活动中来,如若在活动的整个过程当中实施注意考虑到他们的情绪和参与活动的自主性和积极性,并采取相应措施,这样便能够使得青少年全身心地投入到活动中,也许在这过程当中青少年具有的非凡想象力等特质表现出来的独特的创造性成果会带给我们意想不到的“惊喜”。
结语为期一个月的社区实践就这样结束了,通过实践,我深受教育。在实践当中我了解到了社区实务的操作过程,政府有关社区发展的政策和由此的社区工作人员在社区发展上开展的各种尝试。了解到社区工作人员对于社区发展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的真实想法,这次实践的确成为我学习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对我在大一下学期学习的《社区社会工作》的有益补充。对此,我也再次感觉到社区发展的前景也是良好的,社区社会工作的社会价值是不可估量的。
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篇五
资料整理:
1、清明节是农历二十四节气之一,它源起于汉代,前身是失传已久的“冷食节”。而清明节的风俗在上千年的历史演化中,也经历了从禁火到祭扫、从踏青到狂欢的变化。
2、清明节是我国的传统节日,也是最重要的祭奠节日,是祭祖和扫墓的日子。清明节又叫踏青节,按阳历来讲,它是在每一年的4月4日至6日之间,正是春光明媚草木吐绿的时节,自唐宋成为民俗节日以后,清明踏青的活动非常丰富,常见的活动有荡秋千、拔河、扑蝶、采百草、放鹞子、插柳、植树等风俗。
3、有很多人往祭拜先烈和为国家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辈。
4、有少数家庭为祭祖花费比较大,有浪费现象,也有信迷信的现象。
活动感受:
1、清明休假制度,为人们祭祖扫墓、亲近自然带来了便利,从更深远的意义看,将是对这个传统节日文化内涵的保护,对恢复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建立民族认同感、文化认同感,增进人与自然之间的和睦关系,无疑都有直接的好处。
2、清明节让我体会到家庭的暖和,感遭到浓浓的人情味。
3、祭奠先烈和先辈,让我们知道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容易,要倍加珍惜,好好学习,建立长大报效祖国的理想。
4、清明节节我们要留意环保和勤俭。
缺憾与不足:
由于知识能力的限制,部份同学的访谈水平有待进步;对清明节的风俗习惯和丰富的文化内涵有待进一步体会发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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