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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关于乡镇机关效能建设的调查报告
关于乡镇机关效能建设的调查报告
关于乡镇机关效能建设的调查报告前段时间省效能办组织了两个调研组,就全省乡镇机关效能建设的现状、存在问题及下一步的工作重点进行了调研。在20天的调查研究中,调研组采取听取汇报与实地走访、座谈了解与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分别走访了宁波、湖州、嘉兴、衢州、舟山、台州等6个市及所属江山等10个县(市、区)的18个乡镇,召开了22次不同层面的座谈会,近200名市、县、乡镇、村居干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代表、企业经营者参加了座谈;对6个市进行了分层分类的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1983份,回收1977份(问卷调查情况分析附后);实地踏看了一些乡镇、街道,查阅了有关文件资料,对今年2月以来6个市乡镇机关效能建设的基本情况作了初步了解。
现报告如下:
一、前一阶段乡镇机关效能建设的基本情况全省开展机关效能建设以来,各市、县(市、区)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抓好乡镇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进展顺利,社会反映较好。问卷调查中,对乡镇机关效能建设总体评价好和较好的占83.1,充分说明干部群众对乡镇机关效能建设是比较满意的。
前一阶段乡镇机关效能建设取得的初步成效,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统一了思想认识,形成了推进乡镇机关效能建设的良好氛围。各乡镇普遍建立了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广泛动员,认真部署,措施有力,初步形成了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是提高了便民服务质量,方便了群众办事。以制度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加强乡镇便民服务窗口建设,积极构建便民、为民、利民服务工作体系,提高了为民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三是深化了政务公开,增加了乡镇工作透明度。规范政务公开的对象、内容和形式,通过建立招投标中心、推广财务公开报审制等,接受群众的监督,进一步深化了政务公开。
四是加强了联系群众工作,推动了干部作风的转变。结合派驻农村工作指导员,进一步加强与农村群众的联系,改进联系方式,提高联系效果,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五是办了一批实事好事,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各乡镇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建立服务平台,采取具体措施,为群众排忧解难,解决了一些群众生产生活中的急难问题。
在机关效能建设中,各乡镇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力求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在工作创新上下功夫,在注重实效上下功夫,在机关效能建设中涌现出不少创新举措:
1、效能听证制度。常山县宋畈乡推行效能听证制度,半年来召开效能听证会4次,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了机关日常工作。
其主要做法:一是在举行听证会之前,由驻村指导员、村级宣传员等将有关问题上报乡效能办,效能办汇总后确定听证议题、参加对象、时间地点等。二是听证议题确定后,制定工作计划,提前一周把听证会的议题、时间和地点通过广播、公告等途径向广大干部群众公布。
三是通过群众自愿报名和乡邀请两种方法产生听证代表,听证员主要由乡党委班子成员和干部组成。四是由乡党委政府组织召开听证会,采取“听证代表提问—听证员释疑”的互动方式,由听证代表陈述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听证员就有关内容即时与听证代表进行讨论,解释说明有关情况。
对形成一致意见的问题,可宣布听证结论,未形成比较一致意见的问题,不作结论,由乡党委政府再进行研究。五是效能听证会后,对效能听证会上反映的问题确定落实措施。
对暂时不能落实的,作出限时承诺。落实情况通过政务公开栏、告知说明书以及会议通报等形式及时向群众反馈。
2、机关干部月承诺制。嘉善县惠民镇以机关干部月承诺制为抓手,着力解决干部行为不规范问题。
该镇要求每位干部根据本职工作,每月以书面和会议表态发言相结合的形式,对本月工作的重点内容、工作措施、工作目标等作出承诺。镇里统一印制工作月承诺表,每人每月填写表格;同时,每月召开一次工作承诺报告会,开展“月析月评”,随机抽取几名干部,报告承诺内容。
效能监督员对机关干部每月工作进行监督,镇里核实情况后,对完不成任务的下发通知书,分别责令说明情况、进行诫勉谈话或限期整改。
3、机关绩效复式考评制度。玉环县珠港镇城关办事处试行机关绩效复式考评制度,其具体做法:一是分级层评。
“一把手”对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对分管中层干部,中层干部对下属干部进行评定。主要是采取记录工作情况册、本人日记帐册和填写测评表的评定方式,半年初评,年底总评。
二是日常积评。由效能办组织对干部日常行为进行量化打分,每月公布一次,年终累评。
三是效能抽评。效能办采取查阅工作日记、服务对象走访等方式进行抽评。
四是群众测评。由机关内部互评和效能监督员等外部测评两块组成,对担任农村工作指导员的还要到所驻村测评。
五是目标核评。根据年度目标责任完成情况核定分值。
年终,根据以上五类考评得分和附加分、硬性扣分情况,拟定机关部门和干部考评得分、名次,报效能建设领导小组通过后,逐一反馈,接受复评。复评后,绩效考评结果公示一周, 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4、便民服务体系。东阳市巍山镇以“扩大规模、深化内涵、连动各片、覆盖各村、延伸到户”为目标,从十个方面深化365便民服务,积极构建便民服务体系。
其主要做法:一是构建三级服务体系。在镇服务窗口基础上,在中心工作片和其余5个工作片均建立“365便民服务站”,在偏远村建立“365便民服务点”。
二是扩大服务窗口规模。镇365便民服务窗口面积扩大一倍。
三是深化服务内涵。镇服务窗口由原来的5个窗口扩展为9个窗口。
四是规范办事程序。印制了365便民服务办事指南和工作流程表,发放给群众。
五是配强服务人员。镇服务窗口工作人员14名,各工作片服务站确定2名工作人员,各村服务点确定1名全程代办员,由镇发给一定补贴。
六是加强组织建设。明确由镇党委政工副书记分管,组织委员具体抓。
七是完善工作制度。建立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全程办事代理制等有关制度,健全完善365便民服务制度和实施细则。
八是强化业务培训。九是规范文明用语。
十是严格监督与奖惩。设立便民服务意见箱,把反馈意见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
有的乡镇还整合资源,镇便民服务中心下设行政服务、综治司法信访联动服务和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三个分中心,协调互动,方便群众。
5、政务监督平台。德清县武康镇建立“政务监督平台”:一是公开政府行为。
在镇机关宣传窗、镇政府网站上开设政务公开专栏,公布全镇机关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承诺工作事项、投诉电话,确保政务信息公开、透明、充分、完整,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实行重大工程和采购物品招投标。
严格把好“接标关”、“开标关”、“评标关”和“定标关”。今年前4个月,顺利完成4项招标,涉及金额228万元,群众反响较好。
三是健全监督制度。镇里每天确定一名党政班子成员进行效能监督,负责检查事项办理、承诺情况和填写廉政勤政报表等。
四是加强投诉处理。进一步整合意见箱、投诉电话、信访室等,规范投诉处理和考核机制。
6、“民情三制”。平阳县麻步镇推出“民情三制”:一是政情通报制度。
镇党委、政府在做出重大决策和确定重点工作之前,不定期召开政情通报会,对事关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和重点工作,及时向群众代表通报,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民主决策。二是民情答疑制度。
每月召开一次民情答疑听证会,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现场给予答复和解释。急案采取即来即听,重大事件则实行查案专听。
三是民事督办制度。不定期召开民事联合督办会,邀请有关职能部门联合办公,互相监督,现场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对于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做到限时督办,按时报结。
7、“联村访户”制度。义乌市在乡镇街道开展“联村访户”活动,专门成立了“联村访户”领导小组和督查小组,下发实施方案,发放“百姓卡”,制定详细的考核办法,结合每月重点工作、信访问题、访贫问苦来开展这项活动。
该市佛堂镇确定每月15日为信访接待日,每月5日前,由各联村干部对所联系村的潜在信访对象进行走访和排查,在15日前解决好可能上访的问题。每月15日后,重点走访和解决信访接待日中受理的问题,对暂时不能解决或按政策法规不能解决的,上门解释,避免重复上访。
常山县在所有乡镇开展“双联双带”活动,要求机关干部联村联户,带着责任进村,带着感情入户。该县球川镇开展“上百家门、知百家情、解百家难,增收到项目、服务到农家”活动,要求每位机关干部走访100户农户,还发放农户基本情况调查表,建立每户农户家庭收入基本情况档案,了解每年增收项目和需提供的服务内容。
江山市长台镇在“走千家、访万户”活动中,把镇主要职能科室责任人的姓名、电话和服务内容印制成“连心卡”发给群众。有的乡镇还试行联村干部由村和干部“双向选择”,没选上的待岗。
桐乡市专门制定农村工作指导员有关管理制度,就加强与群众的联系作出规定。
8、“菜单式”培训体系和干部学习积分制。奉化市建立了“菜单式”学习培训体系,针对乡镇干部的学习需要,有针对性地开设培训班,用请进来、走出去、专题辅导、集中办班、现场示范等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政策理论教育和业务培训,乡镇干部可根据个人需要按“菜单”自主选择培训内容和方式。
平湖市黄姑镇推行干部学习积分制,把干部的学习情况量化,累加积分,并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部分。
二、乡镇机关效能建设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从调研情况来看,乡镇机关效能建设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思想认识不够到位、进展不够平衡、措施不够扎实和群众满意度不够高等问题,与乡镇机关在推进“八八战略”、建设“平安浙江”进程中承担的责任还有相当的差距。乡镇机关效能建设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1、进一步提高乡镇干部素质能力问题。通过近年来的干部调整充实和加强学习培训,乡镇干部队伍的素质能力有了一定改善,但乡镇干部“素质不高、本领恐慌”现象依然比较突出,专业技术人员相当缺乏。
从问卷调查来看,认为“部分乡镇干部素质不高、作风不实”是影响乡镇机关效能建设首要因素的占49.8。具体表现为:一是宗旨观念和服务意识不够强。
一些乡镇干部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认识不够,理想信念淡化,与人民群众的感情有所疏远,缺乏为农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热情。二是工作能力有待提高。
突出表现为缺乏“三种能力”: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一些乡镇干部有为群众办事的愿望,但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政策把握和依法行政能力欠缺,难以开创工作局面。
部分年轻干部没有掌握面对面做群众工作的方法。三是干部人才资源匮乏。
目前,乡镇非常缺乏农技、信息、经贸、城镇建设、金融、管理、法律等方面的人才。从乡镇干部队伍的结构来看,存在严重的青黄不接问题。
年纪轻、文化程度高的乡镇干部数量少,少数素质好的年轻干部往往录用不久即被县级机关挖走。一批年龄较大、文化程度不高的干部仍是乡镇机关的主体,他们主要靠“吃老本”,虽有实践经验,但知识更新不够,开拓创新精神不强。
四是学习培训质量需要提高。近年来,干部学习培训较多,但学习培训的实效性不够。
一些培训形式主义严重,如何通过学习培训,真正提高乡镇干部为“三农”服务的知识和水平,是一个紧迫的课题。
2、进一步转变乡镇干部工作作风问题。从问卷调查来看,认为乡镇机关效能建设重点应抓好“转变工作作风,改善党群干群关系”的意见居首位,占63.5。
目前,乡镇机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联系群众上“沉不下去”、“深不进去”。有的乡镇干部习惯于“坐堂门诊”,不搞上门服务,群众对此十分不满。
乡镇干部进村少入户少,到村主要是去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主要负责人家里,蜻蜓点水,与普通村民接触很少,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更少。二是工作停留在忙于应付、敷衍了事上。
一些乡镇机关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比较普遍,对上级布置的工作表面上应付一下,满足于走过场,工作落实不够。县(市、区)和乡镇本级“文山会海”相当严重,乡镇领导干部成天忙于开会,疲于应付,用于抓工作的时间和精力不足。
一些乡镇干部工作上不思进取,得过且过,对群众利益不够关心。部分乡镇干部缺少群众观念,摆官架子,打官腔,盛气凌人,群众非常反感。
三是“事难办”现象比较突出。群众反映,部分乡镇机关办事拖拉推诿,工作效率低下。
有些事项需由乡镇送县审批,但县级机关审核太慢,周期太长,乡镇“代人受过”,有苦难言。四是工作纪律不严。
一些乡镇干部经常迟到早退,无事离岗。乡镇干部“走读”现象普遍,不仅乡镇领导走读,一般干部走读现象也日趋增多。
一些乡镇值班制度没有落实到位。
3、进一步规范乡镇机关行政行为问题。乡镇机关行政行为不规范,不作为、乱作为现象比较突出,是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之一。
一是部分乡镇干部依法行政、照章办事意识不强。一些乡镇干部对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政府职能转变不适应,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没有及时调整,习惯于凭经验、靠感觉办事。
有的乡镇党委、人大、政府三套班子职责分工不明确,存在以班子联席会议包揽事务的现象。在对待村级事务上,少数乡镇干部指导方式不妥,包办代替一些本应由村级组织自行决定的事务。
二是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困难不够。由于主客观条件限制,乡镇在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困难方面不作为问题比较突出。
问卷调查中,认为乡镇机关效能建设重点应抓好“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困难”的占57.4。三是乡镇机关工作制度不够完善,执行不够严格。
大多数乡镇都建立了便民服务窗口,出台了一些规章制度,但一些乡镇衔接配套不够,办事无章可循、无“法”可依现象依然存在。群众到乡镇办事,往往不知找哪个部门,按什么程序,多少时间可以办好。
少数干部规则意识不强,工作随意性较大,“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现象还有发生。四是政务公开不够规范。
乡镇政务公开虽已推行多年,但由于公开内容有限,形式比较单一,时效性较差,与群众的要求还有不少距离。尤其是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和乡镇财务开支情况,干部群众知之甚少,希望进一步公开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
4、进一步完善乡镇绩效考核机制问题。在问卷调查中,有46的人认为缺乏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是影响乡镇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因素。
绩效考核,包括对乡镇机关的考核和对干部个人的考核两部分。目前,对乡镇机关的年度考核,往往无所不包,而且有名目繁多的目标责任制,动辄“一票否决”。
考核机制的不完善,带来乡镇行政行为的无序化,在相当程度上影响了乡镇机关效能的提高。目前,乡镇机关还存在着人员过多、人浮于事的问题。
对乡镇干部的考核,各地虽然作了不少探索,也取得了一些经验,但总的来说,量化程度不够,科学性和操作性仍然比较低。考核欠客观公正,没有说服力,加上乡镇干部交流不多、“出口”不畅,干部的积极性难以调动,好的人才也很难留住。
5、进一步理顺乡镇管理体制问题。问卷调查中,45.3的人认为“乡镇职能界定不清晰、体制机制不顺”影响了乡镇机关效能建设;66.8的人认为“建立健全各类制度,形成管理规范、效能良好的乡镇工作运行机制”是乡镇机关提高效能的有效办法,居首位。
乡镇普遍反映,现在乡镇职能呈弱化趋势,责权不相对称,经常面临有责无权、有事难管的窘境。如土地管理、交通管理、卫生和工商管理等,都是由县级机关派驻乡镇的站所负责。
这些站所由于人员限制等原因,工作不能完全到位,但出了问题,上级和群众往往指责乡镇。比如,农村违章建筑很多,建设局执法大队限于人力无法处理,而乡镇熟悉情况,但限于职权无法处理。
县级主管行政机关与乡镇之间沟通不够,没有建立运转顺畅、职能明确的协调互动机制,对站所的管理监督也不严,从而导致互相扯皮,办事效率低下。乡镇自身的机构设置、职能分工等不尽合理,也影响了办事效率。
农村税费改革后,受现有财政体制的制约,有些乡镇财政赤字比较严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影响了机关效能的提高。经济欠发达的乡镇财政困难,主要是财政来源少。
经济发达的乡镇财政困难,主要是基本建设投资规模过大。
三、关于抓好下阶段乡镇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建议下一阶段的乡镇机关效能建设,应根据全省机关效能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乡镇实际,以抓效能、强服务、促小康为主题,明确重点,加大力度,整体推进,务求实效。
1、深化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要对乡镇及干部进行机关效能建设的再教育再发动,进一步引导广大乡镇和乡镇干部增强对开展机关效能建设重要性与必要性的认识,有针对性地解决思想认识问题。
一要注意把握好机关效能建设的特点,防止和克服效能建设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教活动、十六大精神主题教育等思想教育活动“差不多”的思想,做到动真、抓实、过硬;二要注意统筹兼顾、全面推动各项工作,防止和克服“单打一”、游离中心“两张皮”的思想,做到“两促进、两不误”;三要注意教育广大乡镇干部增强服务意识,防止和克服乡镇“失权”、“无权”的思想,做到执政为民、服务第一;四要注意狠抓工作落实,防止和克服轰轰烈烈走过场、冷冷清清无所谓和先紧后松等收场的思想,真正把效能建设抓实抓好。要落实领导责任制,层层抓落实。
市、县(市、区)要运用总结推广典型、舆论引导、召开现场会和定期督查等方式,加强工作指导。各乡镇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大力度,扎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要明确任务,各负其责,把效能建设的有关要求落到实处。
2、多办实事好事,解决突出问题。下一阶段,要重点解决一批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一是继续开门征求意见。有条件的乡镇可以推广和借鉴“效能听证会”制度,定期听取群众对乡镇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建议。
已建立“民情恳谈会”等制度的地方,可以将两者结合起来进行。要充分运用前一阶段问卷调查、征集“金点子”等多种形式征求意见建议的成果,进一步进行梳理归纳,找出那些群众关注、影响较大、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二是在全省集中开展一次“为民办实事月”活动。建议将9月份定为全省乡镇机关效能建设“为民办实事月”,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从调研情况来看,农村普遍存在农产品销售难、农村实用技术辅导缺乏、农村劳动力转移难、失地农民保障不落实、建房审批难、就医难等突出问题。各乡镇要大力实施“民心工程”,重点解决好当地存在的若干热点难点问题,办实事办好事,为农村群众生产生活排忧解难。
三是抓好相关重点工作。要根据省、市、县的部署,采取具体措施,提高工作效能,抓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双整治双建设”等重点工作,帮助农民致富奔小康。
3、规范工作载体,密切联系群众。要创新载体,建立联系群众的各项制度,逐步使联系群众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推动乡镇机关及乡镇干部进一步转变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一是抓“三联”。即联片、联村、联户。
要求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管片联村,农村工作指导员驻村访户,定期考核督查。建立包户制度,按照总户数确定干部包户数量,做到村村有乡镇领导联系,户户有乡镇干部服务,月月有干部上门访问。
二是知“三情”。即村情、民情、社情。
每位联村干部要填制村居、农户、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建立村情、民情、社情档案,了解联系村居、农户和企业情况。通过走访,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要求,掌握社情民意和信访动态。
三是创“三到”。即服务到农家,帮忙到企业,增收到村居。
通过建立每周定期服务日等制度,落实帮民富民的具体措施,着重在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困难问题上下功夫,在服务企业发展、村居集体经济发展上下功夫。四是推“三进”。
即政策法规进万家,文化活动进万家,科技卫生进万家。通过“三进”,增强广大农民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丰富农村文化生活,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4、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要根据省里的有关规定,抓紧建立乡镇工作的相关制度。
一是建立健全便民服务制度。完善各类便民服务措施,在全省所有乡镇建立全程办事代理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ab岗工作制等制度,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周期,提高办事效率。
已建立便民服务中心、窗口的乡镇,要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为群众办事提速提效。没有建立便民服务中心、窗口的乡镇,要抓紧建立便民服务窗口。
有条件的乡镇,要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建设新型办事平台。二是完善政务公开制度。
要根据《浙江省政务公开办法》,抓紧研究制定乡镇政务公开的具体规定,规范乡镇政务公开的对象、内容和形式。重大工程项目、采购物品都要实行招投标,有条件的乡镇要建立招投标中心。
建立财务公开报审制,增强乡镇财务工作的透明度。三是建立绩效考核制度。
要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量化考核标准,严格考核程序,进一步提高绩效考核的科学性、可操作性。通过建立科学合理、客观公正、操作性强的绩效考核机制,更好地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倡导正确的政绩观,形成乡镇机关和乡镇干部的正确导向。
四是建立监督检查制度。要通过部门和干部自评、领导点评、群众和效能监督员测评相结合的机关评议,对机关干部的工作进行监督。
同时,要抓紧建立效能告诫、诫勉教育、责任追究等制度。
5、提高干部素质,增强服务本领。乡镇干部是乡镇机关效能建设的主体,要象抓“百万农民素质工程”一样,抓“乡镇干部素质工程”。
重点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干部学习培训。乡镇干部的学习培训,要做到年度有规划,季度有计划,每月有安排。
要结合干部培训和领导干部“三树一创”活动,安排乡镇干部参加省、市、县举办的各种培训班、学习会。加强乡镇干部专题培训,确保五年内使全体乡镇在职干部轮训一遍。
对乡镇干部的全员培训,要以短期培训为主,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多渠道分层次进行,着重提高乡镇干部发展经济、依法行政、做群众工作的能力。鼓励乡镇干部利用中心组学习、网上远程教育、电大、函授、在职自学等多种形式,学习农村实用技术、管理、法律等知识,提高学历层次和业务水平。
二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竞争上岗、双向选择、辞职辞退等制度,加大乡镇干部的交流轮岗力度,建立待岗和淘汰制度。
三是调整充实乡镇干部队伍。拓宽乡镇干部队伍来源,既要继续选拔优秀大中专毕业生到乡镇机关工作,又要从优秀的村两委干部中定向选拔乡镇机关公务员,着力解决乡镇机关人才紧缺、结构不合理的问题。
【第2篇】基层税务机关依法治税实施情况调查报告
为了治理整顿税收秩序,国务院1988年在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以法治税”。时隔10年之后,在1998年3月,新一届国务院成立伊始就发布了《关于加强依法治税严格税收管理权限的通知》,明确提出了“依法治税”。从“以法治税”到“依法治税”,这一字之差,反映了从“人治”到“法治”、从法律工具主义到法律价值理性的根本转变。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是调节过高收入、缓解社会分配不公的重要手段,国家税务总局在提出“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新时期治税思想时,把“法治”摆在了首要位置,由此可见其重要性。
因而可以说,从以法治税向依法治税转变,是为了实现税收法治。依法治税是过程,税收法治是状态,依法治税是手段,税收法治是结果。实施依法治税就是要实现从“法制”到“法治”的转变。实现税收法治的关键,就是要不断加大依法治税的力度,坚持将依法治税作为税收工作的灵魂,狠抓法规基础工作,不断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从思想上坚持依法治税,从组织上保证依法治税,从管理上落实依法治税,从手段上强化依法治税,从执法上体现依法治税,从责任上促进依法治税。
笔者拟对依法治税过程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以促进依法治税工作,对推动依法治税工作有所裨益。
一、基层税务机关依法治税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一)纳税人的纳税意识不强。这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几乎一提到依法治税存在的问题,都要涉及到这一话题。通过10多年的普法教育宣传,这个问题仍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笔者认为,纳税人纳税意识不强只是问题的表象,其深层次的根源在于现行制度没有从根本上理顺征税与用税之间的关系。
原因分析:纳税人缴税后,不知道自己缴的税都用在了什么地方,和自己有什么样的利害关系,纳税人纳税积极性自然不高。现代社会是以“权利”(权力+利益)为本位的社会,人们的思维模式首先是考虑我能得到什么样的权利,然后才是思考为拥有这样项权利我应该付出什么样的代价和义务。纳税当然可以说是一种权力,但它更重要的体现的是一种义务而非利益。在实际的宣传和工作中,我们税务机关更多的注意力是集中在监督纳税人的纳税行为、强调纳税人的义务上,而不是把关注的焦点放在维护纳税人的利益上。它意味着税务机关投入到企业居民交钱和税务机关收钱两个环节的精力多,对于构成税收运行全过程的政府部门用钱环节的关注少,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解释税款使用情况时笼统陈述为“取这于民,用之于民”,运用事实并细化到具体项目的分析少。这必然给纳税人思想上造成我知道必须缴税,但为什么缴税我不清楚或者缴的税用到哪去了我更不清楚,以及我缴了税只承担了义务,却没有享受对应的权利的思想误区。给形成诚信纳税的思想观念产生了障碍。
收税是国家运用强制力将一部分私人财产收归国有,以用于公益需要。由私而公的强制性转化过程,必然容易导致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的利益对抗冲突。化解这种冲突需要在执法过程中贯彻民主参与精神,将对抗性有效转化为自主性。从法理上讲,公民有权参与对自己财产的分配。执法的内容只有体现民情,顺应民意、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精神,才能更好的达成社会诚信征纳的共识。但现实是,我们征税过程本身是不透明的,公众的参与程度极低,征纳双方在实际的税收法律关系中,作为征税机关,主要是将自己看作行政权力的行使者,没有认识到税收的本质属性,漠视纳税人的利益,责任意识淡薄;作为纳税人,也没有树立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纳税人税收观,还是从传统的角度看待税收,将税收看作与自己利益无关的一种负担。这样导致的后果是,税务机关的征管手段不断强化,严厉打击偷漏税等违法行为,使税收征纳关系在总体上处于失衡状态:一边是纳税人消极义务观念下冷漠的面孔,一边是税务机关片面强化权力下疲惫的身影。这种状况的存在影响了税收职能的发挥,破坏了纳税人和征税机关之间应有的法律关系,没有形成适应现代社会要求的税收法治观念。
(二)税法宣传效率不高。税法宣传工作是提高税收法治观念的重要手段。强化税法宣传,对做好依法治税工作意义重大。近年来,有些地方税务部门为了扩大税法宣传影响,热衷于出新招、出奇招,有的动辄组织税务干部统一着装,身披绶带,悬挂横幅,散发宣传资料,而花费很大精力和财力印制的宣传材料却很少有人看,起不到应有的作用;有的单位热衷于在大商场、大广场、大市场搞所谓的大场面、大制作、大声势,看似轰轰烈烈,但由于宣传内容与纳税人的实际需求脱节,与老百姓关注的热点关系不大,因此,纵使形式再新、声势再大,也难以引起纳税人和老百姓的兴趣,其最终结果也只能是叫好不叫座。同时为了配合政治形势需要,每一个时期的税法宣传工作都围绕一个主题 开展。但从基层情况看,有些人员对税收宣传主题的理解存在概念化、表面化倾向,有时甚至出现导向偏差。如一提宣传税收支持发展,就片面地理解为宣传税务部门落实了多少税收优惠,办理了多少出口退税,扶持了多少下岗职工,而对如何发挥聚财职能服务国计民生的宣传却很不够。这样过度宣传的结果,厚此薄彼,对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其实是一个误导,对公平合理的税收秩序毫无益处。而各级税务机关对税法宣传的职能认知普遍存在误区,自我定位不准确,没有把税法宣传放到整个社会法治建设的高度来考虑,尤其是不注意向党政领导做好宣传解释,有的同志甚至认为税法宣传是税务机关自己的事,举办税法宣传活动大都是唱“独角戏”。
原因分析:税法宣传是税务机关的重要职能之一。税务机关每年都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来做这件事情。从实际情况来看,税务机关在税法宣传上优势和劣势都很明显。其优势在于,掌握着大量的税收行政管理资源,这是我们开展这项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劣势主要表现在我们不是专门的宣传机构,无论是宣传渠道、宣传手段、都不具备长期宣传的能力,也不可能把主要精力投入到税法宣传中,容易形成“风过景依然”、“雨过地皮干”的现象。由于始终没有建立一套具体完整的操作模式,特别是没有形成完善的效果评估体系,出现宣传偏差和效率不高的问题也就再所难免。
(三)对依法治税的总体要求理解上存在偏差。其一,部分人员受“官本位”影响,习惯于居高临下、随意执法,对法律上的约束感到不舒服,认为依法治税束缚手脚,抓法治就是拿自己人开刀,影响税收工作的开展;其二,有些人受传统的法律是治民工具观的深刻影响,认为法治针对的是纳税人,一味强调纳税人要依法纳税。在实践中往往对法治采取实用主义或功利主义的态度:偏重依法治民,不注重依法治官。对纳税人的税收违法行为查处打击力度较大,而对税务机关不依法行使职权或滥用权力等现象却难以给予严肃处理。对税收法律、法规“择其善者而用之”,而不是当用则用,对其中有用的就用,作用不大的就不用,好用的就用,难用的就不用。如罚款已成为税务机关的常用手段,而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却因其程序复杂,适用难度大,则很少为税务机关所使用,哪怕是非用不可时也会因畏难而放弃。其三、执法的程序意识不强。一些执法人员认为讲执法程序是给自己上套子,遵守程序束缚了手脚,更有少数执法人员以方便工作为借口,故意甩开程序的约束去工作,出现问题以事后弥补的形式来“履行”程序。这在客观上造成极为不良的社会影响,同时也埋下了严重的隐患。其四、不能正确处理依法治税和纳税服务的关系。在某些税务人员的观念中,往往把依法治税与纳税服务割裂、对立起来,把依法治税片面化,与“检查”、“处罚”划等号,把纳税服务简单地看成是“笑脸相迎”、“热情接待”、“一杯水”等,片面的理解了依法治税与优质服务的关系,实际工作中不能很好的处理二者之间的关系。
(四)执法监督机制不完善,监督力度不够。近几年来,我们主要开展通过文件审核进行事前监督,通过组织开展执法检查进行事后监督,缺乏对执法行为的事中监督。从执法检查上说,法制机构协调、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对各项执法行为进行执法检查,缺乏独立性,执法监督权受到制约,弱化了监督的职能。同时,在执法检查过程中,由于时间紧、内容多、范围广、任务重,执法检查有时往往走马观花、蜻蜒点水,存在检查不深入、不彻底、不到位的问题,
二、关于依法治税的几点思考
一是要建立纳税信用等级制度。建立纳税信用等级制度,是提高纳税人纳税意识的有效途径。要把纳税人的纳税情况作为公民的基本信息资料予以保存,建立起完善的纳税资料管理体系。并把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和医疗保险、银行贷款、社会福利资质证明等关系到纳税人切身利益的相关制度挂钩。加大纳税人偷税成本风险,提高纳税人主动纳税意识。如银行在向纳税人贷款时,纳税人必须向银行提供由税务机关开具的缴税记录证明,对存在不良记录的可适当降低贷款额度。
二是整合税收宣传长效机制。各级税务机关要创新税收宣传方法,加大税法宣传力度,逐步建立起一整套宣传效果评估制度。通过效果评估,为税法宣传提供决策依据、改进手段,解决宣传效果差强人意的困局。在充分运用宣传媒介,做好经常性税收宣传工作的同时,组织国税、地税、财政、工商等职能部门在电台、电视、广播、报纸、信息、政府网站建立经常性的税法宣传,开辟税收知识问答、纳税须知、法律援助等窗口栏目,使投资者、经营者在立项决策时就有税法意识,做合法经营者,做依法纳税的纳税人。同时还可以借鉴国外做法,在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宣传效果评估制度的基础上,把税法宣传作为一项外包业务,通过社会招标的方式转交给公共事务服务组织(ngo)。由公共事务服务组织进行专业运作。税务机关通过效果评估体系对其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并支付相应费用。
三是要不断加强税收信息公开。实事求是地讲,我国税法的普及和开放程度并不高,社会公众获取涉税信息的渠道单一,除税务系统自身外,很难找到一家社会新闻媒体自觉地为社会公众开辟涉税信息宣传窗口,宣传讲解有关税收法律法规以及纳税知识,许多涉税法律、行政法规都是在税务系统内部流转,没有流向纳税人的直接桥梁。从社会公众获取涉税信息渠道来说,一是靠自觉到税务机关咨询;二是税务机关日常征管工作中的纳税辅导;三是每年一次大规模的税法宣传普及教育。这三种渠道归结到一点,仍然是以税务机关为主体的信息散发渠道。对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来讲,为了自身生产经营和纳税的需要,其获取涉税信息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较强,而对于其他社会公众而言,由于涉税信息本身的公开渠道单一,加之自觉和主动获取涉税信息的主观要求较低,其对税法的关注程度令人担忧。因此,加强对纳税人关注的热点、敏感问题公开,尤其在税收政策信息传达方面,开辟与纳税加强联系的多种渠道,增强税收政策透明度就显的尤为重要。
四是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在网络化、信息化日新月异的今天,各部门都在下大力抓好现代信息化建设工作,由于各单位和部门都是“条条”建设,大多没有考虑社会公用的接入点,因此,各部门的信息资源只能在内部流转和传递,大多成为了“内部信息”。对于因客观原因所限,现代化应用水平较低的单位和部门,也没有与税务部门形成一套科学合理的涉税信息资源传递机制,对相关信息资源得不到有效利用,造成了需用信息的单位无法取得或不能及时取得,不用信息的单位又可轻易取得或必须取得,形成了新的资源的浪费。对税收来说,由于涉税信息不畅,造成了税收的大量流失。因此,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从不同部门、不同渠道广泛收集和获取各类涉税信息,是加强税收监控的有效途径。这当中,不仅要与银行等相关企业单位连线,而且还必须与工商、公安、国土、房管、海关等政府部门联网,构建一个高效、快速的信息交换平台,这也是依法治税最重要的支撑点和关键环节。
五是树立四种观念。即要强化法治观念,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正确处理征纳关系,依法处理税收领域的各种关系,要求用税法这一形式来管理税收工作,使税收工作的中心不因税务机关领导和干部的个人意志为转移,而是以国家税法作为指导税收工作的惟一指针,从而达到维护公平税负,实现国家宏观调控,合理分配国家、社会组织和个人利益的目的。要不断强化法律的权威,牢固树立法大于权、法律至上的观念,充分认识到税收执法权源于税法, 始于税法这一本质特征,严格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任何违反税法的行为都应当得到制裁,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纠。税务机关一方面要严格执法,严厉惩处税收违法行为,确保国家利益,维护最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另一方面,行使执法权应当依法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接受法律的约束,不允许滥用职权。 要树立权利观念 。税收行政法律关系中征纳关系的不平等性决定纳税人的合法权利在实践中极易受到税收执法人员的侵犯。依法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既是税收法律的强制性要求和税收执法人员的义务,任何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漠视和侵犯纳税人合法权利的行为都是一种违法行为,必须得到纠正和制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要树立制约观念 。即税收执法权应当依法受到相应的制约和监督。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依法治税,既要依法打击纳税人的一切违反税法的行为,也要求税务机关依法行政,依率计征,应收尽收,坚决杜绝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收人情税、关系税等执法违法行为。税收执法权作为国家行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很强的自我扩张性,必须强调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倡导效率优先,强调执法程序和实体并重。 要树立道德观念。 推进依法治税,必须以人为本,以德治队,大力加强税收执法队伍建设。法律作为国家意志的集中体现,其调整、规范的社会关系有一定的局限性,一定程度上是对人们道德水准的最低要求,违法者固然丧失了一定道德,守法者也不一定道德高尚。而行政权的相对独立和效率原则决定执法者的职业道德和价值取向对税收执法中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影响重大。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自由裁量权要真正做到恰当和合理,标准和尺度主要靠税收职业道德来衡量,靠执法人员内心的价值取向来决定。因此,现阶段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必须以人为本,以法为本,以德为辅,加强对税收执法人员的政策法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服务意识,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建设一支忠于法律、忠于事实、大公无私、廉洁奉公、政策法律素质高、法治观念强、职业道德高尚的税收执法队伍。
【第3篇】机关公务员健康状况3月调查报告
坐办公室是令很多人羡慕不已的职业,殊不知,坐办公室也有很多烦恼,河南最近一项公务员体检分析单显示,很多公务员久坐成病。今年3月,河南省委、省政府下发文件,重提落实干部职工休假制度,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带头休假,并积极鼓励、支持其他同志休假。此举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认为是以人为本精神的具体体现。据记者了解,早在1991年,河南就出台了公务员带薪休假制度,但休假的实际执行情况却不容乐观。是什么触动了河南再提干部带薪休假制度?公务员健康状况堪忧原因何在?带薪休假为何难以执行?记者对此进行了专题调查。一份震动省长的体检分析报告
年仅32岁、坐了6年机关的省直某单位公务员小李,在去年11月下旬随单位职工体检时一下子查出了4种病:糖尿病、颈椎病、脂肪肝、高血压,体质年龄比实际年龄衰老近10岁。医生说,像小李这样的公务员数量正在逐年上升。
公务员健康状况不容乐观的现实让李成玉省长十分震动,他挥笔做出批示:关于休假问题应与组织部衔接,应该普遍执行,年度体检必须坚持,单位的工间活动、节日体育活动、文化娱乐活动应该经常性开展。
今年3月10日,河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干部职工年休假制度的通知》,要求各省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认真落实1991年下发的《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职工休假和恢复离休干部健康休养制度问题的通知》规定,各级领导干部带头休假,并积极鼓励、支持其他同志休假。
公务员健康状况到底如何?记者近日走访了河南省人民医院、河南省胸科医院、河南中医学院一附院、黄河医院等一些曾接待过河南省直机关公务员体检的大医院。这些医院体检中心的医生普遍认为:这些在省内享有最好办公条件的人群不该得这么多病。
记者从河南省中医院获悉,去年该院在对某省直单位职工进行体检时发现,该单位二三百人中所有的男职工都患有脂肪肝,所有的女职工都患有乳腺增生。
4月1日,记者在河南省胸科医院体检中心看到省直某单位的体检结果:这家86人的单位,健康人员仅5名,异常率为94.19%。其中高居前八位的疾病依次为:颈腰椎体疾患、心脏疾患、高血脂、脂肪肝、高血压、血糖异常升高、子宫疾患、前列腺疾患。
原先没有新建住院部大楼时,我们医院有500张床位,使用率在90%,如今我们有了23层的住院部大楼,一下子有了1000多个床位,却天天爆满。病号越来越多,其中相当数量是国家公务员。河南中医学院一附院体检中心主任陈可劲说。
心累是百病之源
公务员的健康不容乐观,河南省社会医疗保险中心主任王长钦分析,病根在于国家机关公务员的工作任务重、加班加点多、长期伏案工作、生活习惯单
一、日常活动量小等方面。
过劳是公务员健康受损严重的重要原因。河南省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主任吴景忠说。他提供的国内某调查机构最近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机关干部和公务员排在过劳排行榜的第4位,而前3位依次是:科研人员、国有企业领导及民营企业家、新闻从业人员。
河南中医学院一附院体检中心主任陈可劲说,公务员特别是年轻公务员高血脂、高血压、脂肪肝多发的原因,主要是工作压力大、竞争激烈、长期处于紧张状态,从而导致肾上腺素分泌过多,引起血管收缩导致这些病的出现。
坐办公室使很多人对公务员羡慕不已,但不幸的是,很多公务员正是病从坐起。长时间坐着工作,特别是伏案书写、打电脑,容易患颈腰椎疾病,甚至形成脊柱侧曲或驼背,且可影响下肢静脉血流回流,促使腹腔和盆腔静脉淤血,易招致消化不良及痔疮发生。女性长期坐着工作,会使盆腔器官长期处于充血状态,易发生月经不调和痛经。
此外,长期坐着工作骨盆底部的肌肉缺乏锻炼,久之,可导致肌肉松弛无力,易发生便秘。除此之外,久坐办公室的人患动脉硬化、高血压、冠心病等心脑血管疾病的概率更大。长期静态工作加上不积极运动在客观上提高了患病率。
河南省人民医院内分泌专家赵志刚认为,运动少、摄入食品热量多、精神长期紧张、生活没规律是诱发公务员糖尿病频发的主因。今年3月,他曾接治一个年仅30岁的公务员糖尿病患者,据这个患者说,他们单位百十来号人,近两年查出6个糖尿病患者。
对处于亚健康状态的公务员来说,从无病到有病甚至不治之症常常仅一步之遥。记者在河南中医学院一附院体检中心采访时,正碰上某单位组织职工来这里体检。据负责体检的同志说,去年4月体检时发现有1人患了肝癌,之前此人也曾检查过身体,那时尚未癌变,中间没隔几个月癌变了。前年,他们单位还查出两名癌症患者,如今都不在了。不疼不痒权当没伤、轻伤不下火线、小车不倒只管推,大家都这么想,怎么能防患于未然呢?
与心累相比,身体的疲惫也许还不是主要问题,很多公务员倒在了积极要求进步的台阶上。河南省省直某机关一宣传处同志讲,随着形势的发展,综合实力越来越成为决定公务员升迁的重要因素,工作干得好还不行,还得会社交、懂经济。公务员提拔年龄上卡得比较严,许多公务员在正常的工作时间表以外另有一个进步时间表,根据自己的年龄进行升迁时间倒计时,在有限的时间里,既要干好工作同时又要考虑如何让领导了解、信任、赏识自己。
心累是百病之源。河南省胸科医院医保办的杨瑞主任说,心理压力是造成公务员亚健康状态的重要原因。压力直接影响到人的心理状态,当人的心理调整出现问题,人的情绪障碍,如焦虑、抑郁、恐惧、气愤等负面情绪使身体的神经内分泌紊乱,人体内抗体减少,机体对外界有害因素的抵抗力减弱,这种紊乱便成为亚健康的物质基础。
带薪休假何其难
公务员是国家的管理者,也是为人民服务的主力,如果身体都搞坏了,病恹恹的怎么能为国家、为老百姓服务呢?一位普通市民如是说。
休假制度我们早就知道,可执行很难。一是工作根本脱不开身,二是领导都不休假,一般同志也不好意思提休假的事儿。河南省公安厅政治处的一位同志说。据介绍,从1997年开始,河南省公安厅连年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落实休假制度,甚至1998年和1999年两年都下文提出对不好好落实休假制度的单位要进行通报,但收效甚微。
采访其他的省直单位,记者得到了类似的答复。根据温州、苏州等地推行休假制度的做法,年初各单位都应制定详细的休假计划,但在河南许多省直单位,记者都没发现有这一计划。让同志们自己报吧。一位人事部门的负责人说。
有人说带薪休假制度不完善,其实无论《劳动法》还是一些行政性文件,对带薪休假都有明确规定,休不休、如何休是各单位是否愿意执行的问题。谁不想休?只是风气没形成,大家谁也不愿意出这个风头。一位省直部门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说。
有了病不愿让领导和同事们知道,主要是怕影响自己的前途。同时,领导还不提休假的事呢,我们怎么好意思提呢?其实在我们单位去年体检时,身体查出有问题的人占95%,都快成病人院了。外界如果知道我们单位这个情况,对我们的整体印象也不会好。一个省直机关宣传部门的同志说,工作是你的本分,不分上下班,为了把工作干好,即使牺牲一些休息时间也是正常的。
在体验中被查出有4种病的河南省直某单位公务员小李,坦诚地向记者倒出了自己的苦水:大学毕业时55公斤,人很瘦。如今70公斤,大腹便便,想减肥没时间。春节回家,乡亲们都说我越来越像个大官,其实我心里难受呀。小李毕业于北京一知名大学中文系,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省直某机关做秘书工作,从开始的徒手写作到这两年的键盘工作,他的绝大部分时间是在办公室的方寸之地里伏案度过。
起初两年我像一头累且快乐着的驴子,驮的东西越多被赶得越紧越高兴,觉得生活很充实,大家这么看重我,我一定得做好每件事。加班加点、甚至通宵工作是家常便饭,越累越有荣誉感。上班从不迟到,下班肯定晚走,脑子里根本没有八小时工作制的概念。工作就是生命的全部。
机关有食堂,起初几年小李吃食堂,后来工作上认识的朋友越来越多,饭局也越来越多,而每顿饭必有酒。开始推辞不喝,后来架不住大家软磨硬劝,经过一年时间,小李酒量从二两猛增到一斤。
领导看他在这方面有特长,应酬时就爱带上他替酒,喝酒也是工作,有时一个月没有一天不喝酒。
休假哪好意思向领导提出来,除非累倒。平时感冒发烧,不到连话都说不出来时都不愿请假看病,总怕给领导留下坏印象。刚参加工作时住的离单位挺远,上下班骑自行车也算锻炼,现在住的离单位走路只要5分钟,连锻炼的机会都快没有了。
令人反思的传统观念
谁提休假好像是敬业精神不强,一位公务员道出了他不愿休假的原因。
对这一现象,河南省社科院副院长刘道兴研究员从社会学的角度进行了分析。他认为,这与长期以来我们提倡的牺牲自我、敬业奉献的价值取向分不开。
在人们的习惯思维中,要求进步的表现就是不顾自己的身体健康、忘我工作,要求休假成了一种落后自私讲究享乐的表现,谁要求休假,好像就是工作不安心,往往会给人留下不好的印象。这一切受整个舆论环境的影响,在对先进人物的宣传中,往往有不顾身体拼命加班加点工作的故事,还有妻子分娩不在身边、父母去世不在身边的感人情节,好像没有这些牺牲就不够先进似的。其实这样宣传有很大的片面性,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公务员应该既会工作又会休息和生活,这样才能保证可持续工作。
河南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带头休假是个可行的办法。领导带头了,一般同志才好跟进。
比如在美国等西方国家,总统、部长、市长等休假都要提前告知公众,在他们看来,休假也是正常政务工作的一部分。
刘道兴说,如果我们的省长、市长也公开休假,并通过新闻媒体广而告之,自觉休假的风气就容易形成,普通的公务员就不会有太多顾虑。当然,公务员的健康问题不是一个休假制度所能一举解决的,但这至少是一个导向。
【第4篇】关于选派优秀机关干部到农村任职的调查报告
年初以来,_____区严格按照市委指示精神,认真选拔,精心组织,为区_____乡的13个行政村全部下派了干部,下派率达到100%。在工作中,13名下派干部紧紧依靠乡、村两级党组织,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深入企业、农户调查研究,积极扎实开展工作,主动为群众解难题、做好事、办实事,截至目前,下派干部为8个村制定了工作规划,为6个村起草共16项内容的村规民约,做好事21件,为村民解决难题7件,制止上访事件5起。受到了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
一、下派干部工作的实施背景
一是为了促进村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健康、有序进展。在农村,多数村“两委”班子团结协作,坚强有力,村里工作扎实有效,但个别村子仍然存在“两委”班子的思想、作风状况还不能适应或不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村支部、村委会之间还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和矛盾,受村中派性、宗祖势力的影响,使村干部陷入权势的争斗不能自拔,严重影响了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形成了现实中的瘫村、乱村、重点村。为保证第五届村委换届选举工作健康有序进展,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村任职锻炼是当务之急。
二是为了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密切干群关系。重点村差、乱现象的主要表现就是基层组织建设薄弱,村中关系复杂,村干部素质低下,相互掣肘,形不成合力,群众意见大。下派优秀年轻干部到村任职,能跳出农村错纵复杂的关系网,在协调村“两委”关系、党员之间、群众之间关系时能出于公心,行于公义,对化解矛盾能起到积极的作用,增进村“两委”班子和党员、群众之间的团结。能让群众信服,利于工作开展。
三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培养锻炼干部的需要。年轻后备干部大多从事机关工作,对政策性理论性要求高,而农村工作复杂多样,既需要一定的理论知识,更需要大量的实践经验。到农村任职,为下派干部提供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施展个人才能的广阔舞台,通过两年的任职工作,能大大提高他们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从根本上改变理论强、实践弱的问题。
四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需要。选派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机关干部到农村任职,就是要很好的践行三个代表要求,带领广大农民发家致富,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提高党在农村的执政能力,是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体现。
二、下派干部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为下派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一是认真领会上级精神,提高工作认识。区委召开常委会,认真学习市委组织部的《通知》精神,专题研究部署下派干部工作,明确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对下派干部的管理、考核和选拔任用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为了使下派干部工作扎实开展,区委成立下派干部工作的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标准。
二是严格干部的选拔关,确保选拔优秀。区委研究决定,从工农乡机关选派13名年纪轻、学历高、素质好、干劲足的中层干部到各村任职。为了严格选拔标准,组织部对13名后备干部建档立册,认真把关,对1名学历不合要求的做了及时的调整,使下派干部的年龄、学历全部达到了市委的要求。
三是抓好干部的培训关,掌握工作方法。3月份,区委对新一届村两委班子成员和13名下派干部进行了为期三天的集中培训。学习农村工作的政策、法规,安排有经验的村干部做经验介绍,组织集体讨论,统一思想,开拓工作思路。为了增强下派干部深入农村、服务群众的意识,区委采取以会代训的方法,组织大家深入学习栾川县冷水沟村党支部书记杨岳的先进事迹,学习了兰考县下派干部杨葆森同志的先进事迹,从思想上筑牢了下派干部安心基层、争先创优、干事创业的理想信念。
【第5篇】机关干部从政行为调查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市委在广泛听取各个层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关于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提高工作效能的若干规定》,这是我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扎实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的鲜明指针和重要举措,对进一步规范我市机关干部的从政行为,切实提高机关效能,优化我市发展环境,实现赶超发展,争得在全省应有地位具有重要意义。
一、规范从政行为迫在眉睫
坚持发展第一要务、营造良好创业环境迫切需要规范从政行为。要争得在全省的应有地位,必须激发全社会方方面面的创业热情,千方百计让一切创造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发展需要环境,创业要有氛围。这几年,我们在道路交通、城市环境等基础设施建设上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和财力,使我市的发展硬环境得到了较大改观。但是,与硬环境的巨大变化相比,我市发展的软环境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而行政机关作风是发展软环境中最重要的一环。一些不良现象的存在,使的对外形象受到了严重损害,而且很大程度上使我们在硬环境建设上取得的积极成效大打折扣。如果机关作风不能得到有效转变,我市的发展环境就不会得到投资创业者的认同,就会阻碍的发展大局。只有通过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活动,在全市行政机关中再来一次思想大解放、观念大更新,才能使全体机关干部更加牢固地树立大局意识、效率意识、法制意识和创新意识,推动机关作风的大改进和机关效能的大提高,为实现奋斗目标创造更加宽松、高效的创业环境。
坚持从严治政、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迫切需要规范从政行为。机关工作的好坏,最终要体现在发展的实效当中、基层的评判当中、群众的口碑当中。只有做到人民满意,机关工作才算得上真正有成效。近两年来,全市广泛开展了政风行风评议活动,这是市委、市政府从严治政的一项重要举措,使机关各部门和全体机关干部真正感受到了人民满意这个标准的沉重份量。有些部门在评议中却总是得不到基层和群众的理解、认可和支持,认真反思这种现象,原因就在于这些部门的一些同志在工作态度、工作方法、工作作风、工作实效上确实还存在诸多问题,没有真正做到让人民满意。因此,从严治政这根弦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松弛。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一个很重要的出发点,就是要在机关和全体机关干部中树立一种导向,促使大家进一步确立更规范的从政意识、更强的服务意识,按照基层群众要求,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扎扎实实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坚持执政为民、密切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迫切需要规范从政行为。近年来,之所以能在困难重重中稳步前进,在于我们始终坚持相信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始终坚持和人民群众一道攻坚克难,争取胜利。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一些部门的干部思想出现了滑坡,观念发生了改变,摆不正同群众的关系;虚心向群众学习的意识淡薄了,主动为群众谋利的观念淡化了,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的自觉性下降了,这是一种非常危险的思想和行为倾向。机关的同志如果不持之以恒、深入扎实地加强自身修养,注重行为规范,久而久之就会严重脱离群众、脱离实际。规范从政行为,就要树立正确的执政观念、群众观念,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树立更加良好的机关形象,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二、当前部分机关干部从政行为中存在的问题
毛泽东同志说: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从总体上看,我市绝大多数机关干部精神状态是好的,工作作风是实的,服务意识是强的,思想境界是高的,自律意识是严的,干部队伍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对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照所处新阶段、新发展和所面临的新任务、新要求,我们的干部队伍作风还有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甚至有些问题还相当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政治观念淡化。有的同志不讲政治、不讲原则;有的只追求局部和眼前利益,不顾全大局,不听从统一指挥;有的自身要求不严,工作标准不高,表率作用差,把自己等同于一般的群众;有的执行纪律不严、以权谋私、贪污腐化,在工作中存在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等歪风邪气。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损害了市委、市政府的形象和威信,影响了工作的推进,如果任其发展,就会使正气失去市场,歪风得以抬头,使一些干部在大是大非面前迷失方向,在严峻考验面前不堪一击,贻误的事业发展。
二是责任意识不强。有的职能部门重管理轻服务,重检查轻指导,重处罚轻规范,摆不正履行职能与服务经济发展的关系;一些行政监督部门对许可审批的事项服务、指导和规范管理跟不上;一些机关干部甚至是一些领导干部,总是以管理者、监督者自居,奉行局部利益和小团体利益至上,势必造成与民争利;有的为基层服务不愿挑担,在执 法过程中行为粗暴简单,办事效率低下,见好处就上没好处就让。这些行为背离了机关职能,削弱了发展合力,伤害了基层工作的积极性,破坏了我市的投资创业发展环境。
三是工作作风不实。有些机关干部不能做到从实际出发,不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的高高在上,脱离群众、脱离实际;有的不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抓工作浮在表面,抓落实虎头蛇尾,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重形式轻内容,重过程轻实效;有的遇到矛盾,能躲则躲、能避则避,只报喜不报忧,擅长弄虚作假。这些不求真、不务实、不落实的表现,不适应当前加快发展的形势,制约了基层群众的创造实践,影响了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进程。
四是自身要求不严。有的机关纪律松弛、秩序混乱、人心涣散。有的干部整天无所事事,出工不出力;有的单位干部不多,歪风不少,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明争暗斗,相互攻击;有的干部好搓麻将,玩风盛行;有的执法干部工作随意性非常大,甚至执法犯法,严重影响了我市的投资创业环境,以至有的客商反映,的政策是上面很好,下面好狠,中梗阻现象严重。
【第6篇】2022纪检监察机关建设问题调查报告
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基层组织,是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者和监督者,也是县级党委反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者和主力军,其地位举足轻重。面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惩防体系建设任务要求和反腐倡廉建设的需要,不断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至关重要。
一、xx区纪委机关建设基本情况
近年来,xx区纪委机关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注重从思想、组织、作风能力建设等方面入手,坚持以强化工作来带动机关建设,以机关建设来提升工作水平,纪委机关实力进一步增强。
(一)维护发展大局,注重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政治保障力。县级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基层组织,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参与、积极介入经济领域的关键环节,认真履行职责,在践行科学发展观中不断强化区纪委机关政治保证作用。一是坚持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来加强保障力。中央惩防体系建设《实施纲要》和《xx-2022年工作规划》出台以后,xx区将其作为强化反腐倡廉工作和纪检监察职能的重要举措,在贯彻落实中逐步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切实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二是坚持以推进经济发展环境优化来加强保障力。着眼于适应经济发展和形势需要,不断提高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服务大局驾驭能力,聘请了16名纪检监察暨经济发展环境社会监督员,对30家重点工业企业实行挂牌保护,在13家商会建立了发展环境联系调研点,设立50个纪检监察暨软环境建设监测点,建立企业缴费登记卡和便民便企联系卡,形成了灵活高效、快速便捷的机关效能监督网络。三是坚持以推进反腐败机制制度创新来加强保障力。建立健全廉政谈话、廉政信函、廉政承诺、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等制度,开展专项清理,制定长效监管机制,切实规范干部廉洁从政行为。
(二)关心关注民生,注重增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群众影响力。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处于基层,更需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和公仆意识,更需要认真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更需要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一是以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来维护群众。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决维护、实现、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体工作中,强化教育收费工作监督检查,深入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强化医德医风建设,探索医疗体制改革,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建立治理公路三乱执法责任制,推行农民减负一票否决制,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二是以积极化解基层矛盾来团结群众。针对近年来影响农村基层稳定的部分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来解决,并逐步建立长效机制。开展农村财务重点项目清理工作,检查清理了xx年4月以来177个行政村涉及油田补偿款、土地承包款、部门援助款、个人捐助款、私贷私借款、集体资产出租出让收益款体外循环、规避乡管、支出混乱等问题,由区一级直接下查到村,向老百姓交了一笔明白账、放心账实施农村小型工程招投标制度,将农村小型工程建设中3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项目纳入招投标范围,维护了农村稳定,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基层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成果。三是以创新有效机制举措来服务群众。在加强对涉企、涉农政策执行情况监管的同时,从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更有效地服务新农村建设,结合xx区建设和发展的实际,从容易滋生腐败的各个环节入手,逐项建立制度,探索推行了群众申请事项全程代办制、重大村务决策票决制、为民办事双向承诺制、农村财务定期审计制等制度,推进了基层民主建设,转变了党风政风,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四)发挥品牌效应,注重提高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社会公信力。为进一步提升反腐倡廉工作水平,塑造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形象,自去年以来,区纪委监察局机关精心打造倾心护航机关品牌,以创建五型机关为载体,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队伍建设。注重融合品牌的学习理念,抓好学习型机关建设;注重融合品牌的绩效理念,抓好勤廉型机关建设;注重融合品牌的创新理念,抓好创新型机关建设;注重融合品牌的服务理念,抓好服务型机关建设;注重融合品牌的机关精神,抓好节约型机关建设。
二、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存在问题
(二)机构设置不全。根据国家行政机构设置要求,行政机关内部机构一般对口设置,但对于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来讲,科室设置合并现象普遍,某些科室承担上级对口的两个或三个科室职能,比如,xx区纪委办公室向上承担市纪委办公室、研究室、干部室的工作职能,区纪委执法室承担市纪委执法室、监察综合室的职责。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本身属于基层组织,承担工作任务量大,而人手却很少,造成工作压力较大。
(三)个别机制不顺。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大案要案的不断出现,许多纪检监察干部走上了反腐一线,推上了矛盾的风口浪尖。一般而言,除县纪委书记异地交流任职外,大多数纪检监察干部都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这在客观上造成了工作左右制肘的被动局面。另外,县级纪委常委在同县直单位主要领导谈话、带头开展工作方面,由于级别低于工作对象,往往出现工作体制不理顺问题。
三、意见及建议
(一)始终服从服务发展,协助党委抓好反腐败工作。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发挥好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推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的作用,协助各级党组织加强对党员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积极推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之中,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的领域。
(二)牢记党的宗旨,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观念,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把反腐倡廉工作的着眼点放在解决事关全局的热点难点和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上,严肃查处吃拿卡要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案件。重点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个主题,以落实党的农村政策为着眼点,服从服务于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紧紧抓住维护群众利益这个根本,把改进干部作风体现到为群众办实事上,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进一步提高基层干部素质,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全面推进党的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三)坚决维护党的纪律,严肃查处基层违纪案件。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特别是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敢于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努力遏制腐败案件的发生,达到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效果。注重采取依纪依法和思想教育疏导相结合的方法,妥善慎重及时地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维护社会稳定,要立足于维护好、发展好和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把群众反映的问题一个一个地分析研究,一项一项地处理,做实、做细、做深,保障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民主权利,不断提高社会和谐的满意程度。
(四)加强机关组织建设,健全干部管理和内部激励机制。一是完善干部交流制度。在配齐配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基础上,加大干部交流力度,不仅对领导干部的任职期限作出明确规定,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也提倡机关内部进行交流。二是健全轮岗制度。应进一步健全机关内部的岗位轮换制度,对中青年干部的轮岗应有计划地进行,合理设定轮岗年限,要求干部在某个岗位上工作满期后必须轮岗。三是建立竞争上岗制度。为鼓励竞争,促使人才脱颖而出,应建立县级纪检监察干部竞争上岗制度,以保持队伍的生机与活力。四是抓好干部培训工作。改进培训的方式方法,培养纪检监察综合人才,对在职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专业系统培训,既学业务,也学管理、金融、法律、电脑等综合知识,以此提高干部的综合能力和水平。
【第7篇】人大机关党建工作调查报告
今年3月,全市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按照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具体安排,我们于4月1日至10日到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党支部深入开展调研。根据市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调研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们两人的工作职责主要是抓机关党建工作的实际,我们选定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这一课题,采取与各支部党员座谈,个别访谈等方式,认真听取广大党员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现有党员98名(含离退休老同志),设有机关党委,机关党委委员共9名,设书记1名,专职副书记1名。机关党委下设党委办公室,下辖党支部7个。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高度重视党建工作,高度重视党员干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制度建设。高度重视干部职工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党风廉政教育。领导干部能自觉遵守廉洁从政、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在党建工作方面,机关党委各工作机构职责明确,各项工作均制定有相应的工作制度。工作基本做到了规范化、制度化。制度方面主要有思想政治工作制度、组织发展制度、组织生活制度、党风党纪教育制度、党费收缴管理制度、“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管理制度、党员教育制度等13个制度。在指导思想上,明确党建工作为机关中心工作服务的指导思想,通过抓党建工作,促进和推动机关的各项工作的开展,为抓好机关各项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1、思想建设方面。对科学发展学习得不够深透,学用结合,学以致用,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实践做得不够;有的党员干部缺乏开拓创新精神,存在着墨守成规、因循守旧的问题。
2、组织建设方面。对党务干部的培训不够,支部活动的形式比较单一。
3、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部分党员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思想认识需进一步提高。
4、制度建设方面。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建工作在抓制度建设方面,近年来开展了大量工作,制定了很多制度,取得了一定实效。但有些制度的可操作性不是很强,有些制度已跟不上现行形势的需要,需作进一步的修改、补充和完善。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需要制定一些新的党建工作制度。
三、原因分析:
1、思想建设方面。对科学发展观学习得不够深透,学用结合,学以致用,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实践做得不够的原因。主要是部分党员干部思想认识上存在着一定的误区,认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主要是党委、政府的问题,人大不涉及具体的发展问题,人大干部主要是学习的问题,按要求对科学发展观的相关内容进行学习就行了。有的党员干部缺乏开拓创新精神,存在着墨守成规,因循守旧问题的原因。一是缺乏开拓创新的勇气;二是对新知识、新技能学习不足,缺乏开拓创新的能力;三是缺乏激励机制,创不创新一个样;四是开拓创新不仅需要能力和勇气,而且还有一定的风险,还不如按部就班来得稳妥。
【第8篇】关于建设服务型税务机关的调查报告
关于建设服务型税务机关的调查报告
税收服务是新时期税收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税务机关要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在更新服务观念、优化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水平上下功夫,着力建设服务型税务机关。全系统围绕优化首都发展环境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建立服务型税务机关,有利于进一步树立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的思想;有利于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有利于树立地税的新形象;有利于优化的发展环境。与此同时,我们要在准确把握税收征纳特性的基础上,发展税收理论,转变治税观念,调整思维模式,正确处理税收执法与纳税服务的关系,真正建立起公正公开、廉洁高效、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地税新形象。
一、建设服务型税务机关,要正确处理税收执法与纳税服务的对立与统一的关系
(一)执法与服务的对立性。税收执法与税收服务是对立的,有着本质区别的。税收的本质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对社会剩余产品进行分配所体现的一种特殊的分配关系。从税收法律关系的角度来看,税务机关所拥有的权力就是纳税人应履行的义务;税务机关所拥有的权力越大,纳税人履行的义务就相应地越多。税收执法是代表国家利益行使职权,而税收服务则是以为纳税人提供各项涉税服务为根本,两者所要达到的目的一致,但出发点不同。
(二)执法与服务的统一性。从严管理、依法治税、创造公平的税收执法环境,其本身就是对纳税人最好的服务。税务部门尽可能地提高办税效率,减少征税成本,这是税收管理与税法的基本要求,是税务部门的重要职责。从根本上讲,两者又是完全统一的。因此,税务机关必须实现由单纯执法管理向执法与服务并重的转变,强化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通过完善服务机制、更新服务方式、转变工作作风,尊重纳税人、方便纳税人、服务纳税人,将执法和服务有机地统一起来。
因此,要正确处理好两者的关系,既不得超越税收职权范围行事,又要在强调为纳税人服务的同时,强化征管力度。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税收管理手段越来越先进,特别是税收信息化建设的推进,将极大地改变原有的征管模式和管理方式,税收执法与纳税服务这对矛盾在这种条件下,将相互转化、相互融合。
二、建设服务型税务机关应注意的几点问题
(一)要肯定税收特征的有偿性。
在税收理论和宣传上由过去的税收“无偿性”向“有偿性”转变。传统税收理论认为“国家是只享有征税权力而无承担任何代价或回报义务的权力主体”。因此,我们以往过分强调税收的强制性和无偿性,事实上,除了税收强制的绝对性之外,税收的无偿性是相对的。无偿性是对单个纳税人而言的,就国家与全体纳税人来讲,税收其实是有偿的。这种有偿性,体现在国家征税的目的是为纳税人提供公共服务的,这也可以理解为纳税人向国家交税是为了“购买”国家的公共服务产品。充分认识税收的“有偿”特征,一方面可以使纳税人更加正确地认识税收,增强纳税的自觉性、主动性;另一方面对于税务机关来说,则可以增强为纳税人提供满意周到的服务意识,让纳税人体会到我们的工作成效。
【第9篇】关于机关干部健康状态的调查分析报告
体育作为文明的橱窗,可以迅速、鲜明地反映一个城市、地方乃至一个国家发达和文明程度。建国以来,我国居民的体质与健康状况有了显着的改善和提高,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丰富了物质生活,解除了许多病痛,使更多的人得以健康长寿,但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如计算机的广泛应用,使机械化、自动化取代了繁重的体力劳动,从而在一些发达国家出现了“运动缺乏症”;交通电信事业的现代化,大大缩短人与人之间的空间距离;家用电器的使用,大大减少了身体活动的机会和日常生活的体力劳动;食物结构的改善,人们从食物中摄取的营养越来越多,身体活动减少,从而产生“营养过剩”等等,这一切都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机关干部长期处在高负荷、大压力的工作环境下,心脏病、糖尿病、高血压、神经官能症、肥胖病及“摩天大楼综合症”等现代文明病呈增长趋势,严重威胁着他们的健康和生命。
一、××市机关干部体育健身及健康现状
目前,我市参与体育锻炼的情况呈现骆峰形,青少年和老年人数量高,中年人数量低,机关干部尤其低。据初步了解,我市现有科级干部1192人,其中51岁以上438人,占36.7%;40-50岁489人,占41%;40岁以下265人,占23.3%。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人员1665人,50岁以上338人,占20.3%;40-50岁477人,占28.6%;40岁以下850人,占51.1%。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6497人(含833名管理人员),50岁以上1084人,占16.7%;40-50岁1906人,占29.3%;40岁以下3307人,占54% 。从年龄结构上看,机关干部大部分是中年人,然而经常活动锻炼的机关干部比较少,繁忙的工作、学习以及社会应酬,很难让其按时作息,经常违反生物钟的运转规律,普遍存在透支睡眠、饮食不调、缺少健康知识,有的还过量饮酒和吸烟。据调查,20xx年我市部分机关干部健康体检,其中在市医院体检的有6942人,亚健康人数达5560 人,占总数的80%,其中大多数为高血压、高血脂、脂肪肝、高血糖、肥胖症、颈腰椎病等“富贵病”患者。
二、存在的问题
从亚健康产生的原因可以看到,社会环境压力和人的自我调节能力是与亚健康密切相关的外部和内部因素,但每天保证一定运动量的户外体育锻炼活动,能摆脱亚健康的困扰。而我市机关干部参与并长期坚持体育锻炼的相对较少,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表现在:一是体育健身意识不强。目前,在一些机关干部的意识中,对体育健身的看法还存在一些局限性,特别是在35-50岁这一个层面,由于家庭负担重、工作压力大,要他们坚持运动锻炼比较困难。有些机关干部对体育兴趣不浓,不懂锻炼方法,生活习惯不良,工作之余就是喝酒、打牌、摸麻将、钓鱼等;有的认为年富力强,身体事业如日中天,容易把运动健身同工作对立起来,尤其是一些领导干部,要他们参加运动,他们会说:“运动健身固然好,可惜现在工作太忙”。二是对体育健身组织不够。有些单位领导重视程度不够,没有把体育锻炼当成一项重要工作来对待,甚至在认识上还有偏差,认为参加体育活动完全是自己的事;单位组织管理工作不力,在组织与管理上缺少规划和措施,只注重短期行为,日常健身活动处于无人组织和无人管理的状态,健身群体出现“两头热、中间冷”的现象。三是公共体育设施不足。目前我市体育活动场所严重不足,器材、设备不全,是典型的“四无”县市,即无专门的锻炼场地、无专职的健身辅导员、无专门的体育组织、无形成制度的各类赛事。除了学校、四特集团有运动场所,部分企事业单位有篮球场、排球场、乒乓球桌等设施外,其他公共场所、住宅区运动设施比较少,居民体育活动场所主要是公园、街头巷尾、江河湖畔等非正规体育场所,参与体育锻炼不是很方便。到收费的体育场馆锻炼收费高,影响了其锻炼的积极性和参与程度。三是社区体育发展滞后。由于单位、学校、社区所拥有的体育设施相对封闭,部分场馆开放又带有盈利目的,社区体育的组织和规模远远不能满足社会需要,且存在严重的发展不平衡的现状。
三、几点思考
生命在于运动,幸福源于健康。现代医学研究证实,人体从30岁开始出现形态和功能上的退行性变化,从而导致机体各种能力的减退,且这种身体的衰老现象到40岁时将愈加明显。因此,体育健身不仅体现在青少年的生长发育或者是老年人的延年益寿,它对中年人,尤其是机关干部中占绝大多数的这一特定的人群,有着更为重要的作用和积极意义。
1、强化健康教育,经常性开展大众文体活动。要让广大干部懂得身心健康是履行职责的基础和前题,重视自身的健康既是一项权力也是一项义务,不断增强机关干部体育锻炼意识,尤其是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带头参与体育锻炼,逐步形成体育锻炼的制度。 要帮助机关干部掌握科学的体育锻炼方法,调节生活方式,养成良好习惯,坚持长期锻炼。提倡高雅文明的接待方式,推广健康食谱和节约用餐方式。将机关干部健康教育有关内容列入机关干部培训内容,按机关干部培训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根据机关工作的特点,大力开展广播体操、眼保健操等大众参与的活动。每年有针对性地举办形式多样的体育竞赛活动,如各种球类、游泳、跳绳、长跑、棋牌和书法、绘画等活动,举办太极拳、声乐讲座培训班、舞蹈等文体骨干培训班,陶冶机关干部情操。
2、加大体育投入,不断完善体育设施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努力构建起政府牵头示范、社会和企事业单位共同参与投入建立一般性体育设施场所的模式,如丰城、高安、袁州等县(市、区),政府先投入体育设施建设资金,建起示范体育场地,如一个篮球场、一个乒乓球馆、一个羽毛球场、一个网球场等,从而带动社会、企业、部门单位积极投入体育设施建设。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可在空地(本单位有的或政府提供的均可)建设一批体育设施。进一步完善市委、政府办公区和集中住宅小区体育设施,将现有的游泳馆和室内综合体育场所,对机关干部实行优惠开放,以提高机关干部的健身积极性。各部门、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购买一些健身器材,创造幽雅的工作、健身环境,将全民健身活动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3、加强设施管理,构建体育组织网络。全面贯彻《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把体育设施建设作为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大事来抓,坚持体育资源社会共享原则,加强城乡公共体育设施规划,加快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步伐,积极拓宽学校、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途径和办法。公共体育设施要继续强化服务意识,创新载体,提高设施利用率,探索新建体育场馆运作模式和运行机制,以不断满足群众的体育健身需求。进一步完善群众体育组织网络体系,加强行业体协、老年体协、单项体育协会等体育社团组织建设,建立和完善体育指导站等基层组织,注重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体育工作队伍建设,抓好社会体育指导员、裁判等骨干队伍培训工作,培养一批社会体育指导员和裁判员,夯实群众体育工作基础,为全民体育健身活动的广泛开展提供组织保证。
【第10篇】党政机关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调查报告
党政机关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调查报告 在去年开展调查的基础上,正月初五,我和区委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的同志,对机关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进行了座谈走访调查。通过调查,进一步弄清了“底数”,拓宽了如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思路。
机关党员在想什么?大多数党员,在想党的事业的发展,在想个人的进步,在想待遇的提高。这些想法是对的,从大的方面讲,符合中央精神,从小的方面讲,也合情合理。
但有些党员坐歪了,想偏了:一是理想信念动摇。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看不清方向,分不清是非;对党失去信心,对政府失去信任;不信马列信宗教,不传理论传迷信,不钻技术钻权术。
二是自我定位不准。不能正确对待自己、同志、组织和群众。
三是私心杂念太多。把追求个人利益作为人生的出发点和归宿,想的是当官发财,出人头地。
桥南市场火灾后,不少家庭条件非常困难的党员积极捐款,而有些家景很好的党员,却发牢骚、讲怪话。 机关党员在干什么?大多数党员,在体察民情,了解民意,记挂群众安危冷暖,干忧民的事;在忠于职守,甘于奉献,为鼎城大局的稳定日夜操劳,干安民的事;在最困难的地方、“麻烦”最多的地方摸爬滚打,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干乐民的事;在抢抓机遇,开拓进取,竭心尽智抓经济发展,干富民的事。
但也有部分党员的所作所为与*党员的称号不相称。一是无所作为。
有的一无一技之长、二无过人之处,大事捡不起、小事办不来,吃闲饭、当闲人;有的一不讲学习、二不求进步,工作凭老经验,处事翻老黄历,动不动就摆资历,排辈份;有的一无政策水平、二无法制意识,说糊涂话、办糊涂事,组织不放心、群众不满意。二是能为而不为。
有的有能力有水平,但奉行一不多事、二不惹事、三不乱事的所谓处世原则,大事壁上观,小事冷眼看,就是不办事;有的贪图安逸,到了乡镇想进城,进了城想进机关,进了机关想进好单位,进了好单位想挑好岗位;有的衙门作风重,服务意识薄,工作上看人发货,见钱办事;有的不务正业,精力没有花在工作上,而是一门心思搞第二职业。三是不可为而乱为。
有的贪污腐化,有的一身陋习,上班谈打牌、下班忙打牌,还有的热衷于说痞话,谈风月,沉湎于灯红酒绿。 针对这些情况,要使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实效,关键解决好三个问题: 要解决好认识问题。
一是要克服无所谓的思想。机关党员要自觉增强执政意识,克服无所谓的思想,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增强党的观念,坚定理想信念,从而自觉地为党的事业奋斗终身。
二是要摆正抓先进性教育活动与抓发展的关系。发展不仅要见物,更要见人,看人是否得到全面发展。
党员干部是发展的带头人和中坚力量,党员干部的素质提高了,执政能力增强了,我们的经济社会才会持续、协调发展,党的执政地位才会巩固。因此,机关党员要克服“无关论”思想,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提高素质、增强本领,更好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工作。
三是要明确各自在这次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的责任。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以身作则带好头。
普通机关党员要克服“领导干部的问题才是问题”的思想,认真解决好自己在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永葆先进性。 要解决好方法问题。
一是要学懂学透。在保证集中学习不少于40个小时的基础上,注重解决党员思想上的难点、疑点问题,帮助党员了解形势、学习典型,促进党员澄清认识、明辩是非。
二是要发扬民主。一方面,要广泛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认真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形成浓厚的民主氛围,激发党员参与教育活动的*热情。
另一方面,要认
真听取群众意见,广开言路,从容纳谏,正确组织引导群众参与教育活动,请他们提出批评意见,支持帮助党员搞好教育活动。要通过广泛征求和听取群众意见,把问题找准,一个一个整改好。
要引导党员正确对待群众的意见,正确对待群众的评价,正确对待群众的监督,始终把教育活动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把教育活动的成效落实在为群众服务的过程中,体现在让群众满意的要求上。三是要学用结合。
就鼎城而言,要把先进性教育活动与桥南市场重建结合起来,按照发展型重建的思路,力争年内建成一个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符合规范,富于人性化和现代物流理念的新型大型集贸市场;与工业发展结合起来,坚持项目兴区、工业兴区,大力招商引资,年内引进工业项目要超历史,引进规模上亿元的企业要有新突破;与农村工作结合起来,认真宣传和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积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努力增加农民收入。 要解决好机制问题。
首先要形成正确的用人机制,选准配强“一把手”。要把熟悉党务作为培养选拔党政“一把手”,尤其是党组织“一把手”的重要任务和条件。
其次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评价机制。要用科学的发展观评价党政干部的政绩,既要看经济增长的总量,又要看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果;既要看经济社会发展在“硬指标”上的变化,又要看“软指标”的进步;既要看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又要看党的建设、*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成效。
再次要完善党员教育管理机制。完善素质教育机制。
既要强化经常性教育,又要根据环境、条件、任务的变化和需要,结合党员队伍中暴露出来的新问题,集中一段时间进行集中教育、集中整改,使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完善组织生活机制。
既要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不断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又要充分运用远程教育等现代手段,创新内容和形式,增强组织生活的吸引力。既要经常开展认真而不是敷衍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主动地加强党性修养,又要充分吸收群众参与,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完善权利保障机制。要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进一步疏通党内民主渠道,拓宽党内民主途径,丰富党内民主形式,使党员的民主权利得到充分的行使,实现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广泛参与、有效管理和积极监督。
【第11篇】**县机关事业单位股所级干部现状调查报告
股所级干部是一个单位或部门的业务骨干和中层领导干部,是科级干部队伍的后备军。加强股所级干部的管理是干部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把股所级干部选准用好、管好管活,是进一步加强我县科级领导班子建设,把科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结构合理、团结高效、奋发有为的领导集体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环节。5月23日至6月10日,我们采取发调查统计表、问卷调查表(1336份)、重点走访、单位写出调查报告的方式对全县股所级干部现状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股所级干部基本情况
至今年5月,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共有干部2673名,其中有股所级干部334名,占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数的12.5%。在股所级干部中,少数民族207名,占股所级干部数的62%;有党员200名,占股所级干部的59.9%;有女干部94名,占股所级干部的28.1%。
1、年龄结构。在全县334名股所干部中,30岁以下99名,占29.6%;31岁—35岁82名,占24.5%;36岁—40岁68名,占20.4%;41岁以上85名,占25.5%。
2、文化结构。在全县334名股所干部中,大专及以上文化162名,占48.5%;中专高中159名,占47.6%;初中及以下13名,占3.9%。在股所干部中,接受过全日制教育大学文化的11名,占3.3%;大专35名,占10.4%;中专及高中244名,占73.1%;初中及以下44名,占13.2%。
3、履职情况,产生形式。在股所长岗位上,履职好的258名,占77.2%,履职较差的75名,占22.8%。在334名股所长中,有79名股所长是通过竞争上岗的形式产生,占23.7%。
二、股所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县对股所干部的管理取得了一些成绩和经验,如引入竞争机制产生股所长,股所长和一般工作人员间的“双向选择”,签定股所(校)长岗位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管理,股所长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制度等。但是,随着形式的发展,对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通过调查,我县在股所干部队伍建设方面,还存在以下问题:
1、股所级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年龄偏大,学历偏低。股所级干部是作为副科级干部队伍的后备干部,况且从股所干部到副科级干部的成长还需要一个过程,理应年纪更轻,文化更高,但实际情况不然:在334名股所干部中,41岁以上的占25.5%;在文化结构上,大专以上文化的占48.5%,初中及以下占3.9%。在全县189名副科级领导干部中,41岁以上的占8.5%;大专以上文化的占74.1%;全县没有初中以下文化的副科级干部。
2、管理体制不健全,管理上有漏洞。近年来,由于形势发展需要,部份乡镇站所的工资人事权纷纷上划到县级主管部门,致使有些乡镇站所长在管理上出现“你管我管,最后都不管”的“真空”现象。在调查中了解到有的乡镇站所长长达一个月不上班,乡镇上找他,他说在县级主管部门办事,县级主管部门找他,他说下到村上抓中心工作。
3、工作地点和考核单位脱节,考核方法不当。①对于双重管理的乡镇站所长,县级主管部门只是掌握本部门一些业务情况,而实际上股所长大量的工作在乡镇、围绕乡镇的中心工作抓发展。在县级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核时,大多只是看其年终总结写得如何,而对平常开展工作发挥作用如何、成绩如何掌握了解得不多、不全面。县级主管部门在对站所长的任用、考核、评优中不征求乡镇的意见,有的还跟乡镇党委的管理制度相抵触。如某乡镇推行机关干部下乡双聘制,按规定,没有被聘下乡的干部不能担任站所长,年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而在未被聘下乡的3名干部中,有一名却在年中被县级主管部门任命为站长,有一名在年底被县级主管部门评为“优秀”。管理和考核脱节,致使个别站所长认为,乡镇对他们的管理可接受可不接受,不在意乡镇对他的履职情况是否满意,只要上级主管部门满意即可。如某乡镇对站所长进行综合评定,评为不称职的2名站所长均为工资人事权在县级主管部门的站所长。②考核方法不科学。对股所干部进行考核时,考核单位对考核指标没有量化标准,对不称职股所干部没有科学的认定标准,个别股所干部虽然工作不力,思想滞后,干部职工包括领导有意见,但没有对他们进行免职的依据。
4、股所干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差。股所长和一般职工在政治、经济待遇上没有明显区别,而且当了股所长后工作要多干,责任要多负,还要承担一定的风险,致使股所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据了解,部分单位在组织股所长竞争上岗时,如果不是强制性要求,有很大一部分人不愿竞争股所长职位。我们在问卷调查中问到“如果你是一般工作人员你愿意当股所长吗?”有41%的同志回答不愿意担任股所长。
5、股所长干部任用中,干部职工的“四权”落实不够。随着《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颁布实施,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透明度逐步加大,而部分单位、乡镇还未把《条例》运用到股所干部的选拔任用中,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商定股所干部人选,忽视了广大干部职工在股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重要位置。
三、加强股所干部队伍建设的几点思考和建议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完善干部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有效调控的宏观管理体系,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效激励、竞争择优、富有生机与活力的股所级干部管理机制,建立一支符合“三个代表”要求的股所干部队伍,针对我县股所干部管理现状,思考如下:
1、努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行竞争上岗。在2001年的县乡机构改革中,要求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产生股所干部,但由于各种原因只有23.7%的股所干部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产生。竞争上岗成了一阵风,没有形成制度长期坚持。在股所干部的任用中,要打破论资排辈、求全责备的观念,积极推行竞争上岗,使有知识、有文化、有本事的优秀年轻干部、妇女干部脱颖而出,选拔到股所长岗位上来,从而不断优化股所干部队伍结构,增强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据了解,通过竞争上岗的股所干部,从履职情况看,都比较优秀,说明选准了人。在问卷调查中,有77.5%的同志认为竞争上岗很必要。
2、明确管理权限,实行“双重管理”和“双重考核”。①在乡镇工作、工资人事权在县级主管部门的站所干部,县级主管部门为主管方,乡镇为协管方。在乡镇工作、工资人事权在乡镇的站所干部,乡镇为主管方,县级主管部门为协管方。在干部任免、评优、考核上,主管方要主动征求协管方的意见,协管方正式答复后,才能形成决定。协管方超过10天未答复可视为同意。主管、协管双方意见不一致时,报县委组织部协调。工资、人事权在乡镇,考核权在县级主管部门的干部,县级主管部门在考核时,在考核等次的确定上要主动征求乡镇的意见,当双方意见不一致时,报县委组织部协调。②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标准,疏通“下”的渠道。各单位、乡镇要根据各行业、部门、岗位的特点,制定可操作性强,便于度量的考核标准,使不称职的股所干部及时调整下来,打破部分股所干部“一旦任用、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错误思想,增强紧迫感,认真负责地开展好工作。
3、加强培养,提高待遇,调动股所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单位在组织职工外出学习培训、非领导职务晋升、评优等活动中,要本着适当向股所干部倾斜的原则进行。在工作中,要有意识、有重点地对他们进行培养锻炼,给他们参与决策的机会,提高组织协调管理能力,让他们觉得自己和一般职工待遇上有区别,应从严要求自己,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在学习上,多加强政治理论和人生观的教育学习,使他们在政治上逐步成熟,把干事创业作为自己的追求,实现人生的自我价值。
4、在股所干部任用上,加大对“四权”的落实力度。《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党政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进一步加以了规范。股所干部作为单位和部门的中层领导干部,在选拔任用上推行竞争上岗,部分不适宜竞争上岗的特殊行业和岗位,应参照《条例》进行选拔任用,落实群众对股所干部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严把股所干部的质量关,把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一般干部选拔到股所干部岗位上来,使之真正成为科级后备干部,为我县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的科级后备干部队伍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
【第12篇】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问题调查报告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xxx,男,1978年11月10日生,汉族,初中文化,系个体货运司机。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于xx年11月10日被逮捕。
被害单位苏州市路灯管理处,全民事业性质,住所地苏州市干将东路870号,法定代表人薛昌。
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
刘安成犯交通肇事罪向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就被害单位苏州市路灯管理处的经济损失向该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认为:xx年x月x日18时左右,被告人刘安成驾驶挂有伪造的苏e-45348车辆号牌的东风中型自卸货车,由西向东行驶至本市宝带西路友新路口附近时,由于对路面情况判断失误,操作不当,致使汽车右偏驶上绿化隔离带,从而将正在该处推小三轮车的被害人唐大妹撞到,致使唐死亡,同时造成苏州市路灯管理处价值人民币3101.4元的路灯等公共设施损坏,肇事后被告人刘安成逃逸。经苏州市公安交通警察沧浪大队认定,被告人刘安成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法院经审理确认了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刘安成的犯罪事实,作出了如下判决:1.被告人刘安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2.被告人刘安成赔偿苏州市路灯管理处人民币3101.4元。
二、主要问题
1.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
2.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
3.检察机关在附带民事诉讼中的地位。
三、具体论述
1.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
(1)以刑事诉讼的成立为前提条件。《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由此可见,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这表现为两个方面:从实体上说,这种赔偿是由犯罪行为所引起的;从程序上说,它是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提起的,通常由审判刑事案件的审判组织一并审判,其成立和解决都与刑事诉讼密不可分。
因此,附带民事诉讼必须以刑事诉讼的成立为前提,如果刑事诉讼不成立,附带民事诉讼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被害人就应当提起独立的民事诉讼,而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此外,如果刑事诉讼程序尚未启动,或者刑事诉讼程序已经结束,被害人也只能提起独立的民事诉讼,而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必须是国家、集体的财产遭受了物质损失。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五条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主体范围包括被害人(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人民检察院。那么在什么情况下,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呢?《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作出了规定,即只有在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时候,检察机关才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这里用了“可以”而没有用“应当”,可见这个规定还不明确,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五条作出了进一步的更为明确的规定:“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受损的单位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因此,人民检察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前提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且受损失的单位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当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时,应先由受损失的单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受损失的单位知情后仍不提起的,检察院才有权代表国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从本案的情况分析,由于被告人刘安成交通肇事的犯罪行为,造成了被害单位苏州市路灯管理处(全民事业性质)财产损失人民币3101.4元,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该刑事案件时,发现了这一情况并及时告知被害单位,但被害单位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这样的情况下,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有权在对本案提起公诉时,就被害单位苏州市路灯管理处的财产损失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
(1)是物质损失,不包括精神损失。关于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从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限定为物质方面的损失,虽然法律在不同的场合有不同的表述,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用的是“物质损失”,同条第二款规定: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用的是“财产损失”,但可以理解为在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问题上,物质损失、财产损失是同义的,逻辑上属于同一概念。
关于附带民事诉讼应否包括精神赔偿问题,我国法学界存在不同的看法。有人主张,附带民事诉讼应包括精神损害方面的赔偿。这是因为,附带民事诉讼实质上是民事诉讼,应受民事实体法律的制约,《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明确规定“公民名誉权受到侵害的,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可见,民事法律对精神损害是给予赔偿的,而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在附带民事诉讼中也应同样适用,因此,附带民事诉讼应包括精神损害方面的赔偿。应该承认,这种观点的有道理的,也代表了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的一般发展趋势。但是,根据现有的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仍限于因被告人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未包括精神损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精神损失而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是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司法实践中,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情况比较复杂,因犯罪性质而各有不同。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了物质损失,但被告人并未因此占有或者获得被害人的财物,此类涉及的犯罪行为主要有杀人、伤害、交通肇事、故意毁坏财物等犯罪,另一类是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而造成的,此类涉及的犯罪行为主要有抢劫、盗窃、诈骗、侵占、贪污、挪用等犯罪,对于前一类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物质损失,被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赔偿,而对后一类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物质损失,只能按照刑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处理,即应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通过追缴赃款赃物、责令退赔途径解决。对此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作了明确的规定,其中第一条:“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第五条:“ 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很显然,本案的被告人刘安成交通肇事的犯罪行为造成的路灯等公共设施的毁坏,就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所指的物质损失,属于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
【第13篇】检察机关信访接待工作调查报告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更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长期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
本文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理念,保障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结合我县检察机关近几年来信访工作情况,在探索加强信访工作,尽快解决在发展进程中引起的矛盾和问题,
把建设和发展纳入科学发展轨道的基础上,充分运用社会科学、法理学、心理学等理论客观分析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信访问题的发展趋势,并就产生上访问题的根源进行了深刻的剖析,提出了具有前瞻性的应对措施。
党中央提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战略思想,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更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长期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当前,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理念,保证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要站在历史发展的高度,站在对党、对人民、对事业负责的高度重视群众信访工作,尽快解决在发展进程中引起的这些或那些的矛盾和问题,把建设和发展纳入到科学发展的轨道上来,最终实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本文根据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念的心得体会,结合我县检察机关近几年来在接待、处理群众信访问题上的得失经验,进行了客观的分析和调研,并提出了一些粗浅的意见和建议。
一、当前群众信访来访现状
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社会改革的不断深入,人民群众内部之间出现的新的矛盾也呈现出了较明显的变化。就我县检察机关近五年来接待处理的信访件总量来看:基本保持着平稳状态,全年维持在30件左右;从信访内容来看:基本上无涉检访问题,大部分信访内容也不属于检察机关案管范围,但综合分析这些信访件却可以反映出我县社会经济发展进程中的矛盾点,以及潜在的问题。这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概括说明。
(一)、当前群众信访来访反映的几种主要问题
自国家对涉农税费进行调整减免以来,来自农村的信访问题从以往涉及反映负担过重正逐渐向涉及民间经济纠纷和权益纠纷方向发展。而来自城镇群众的上访问题则主要是围绕自身权益受到侵害而产生出权益诉求。
一是山地、林地、可耕地、五荒地在发包过程中划分不清,流转、发包过程不规范引发权益得失,矛盾激发后产生的信访问题。
二是优农惠农政策落实不及时、不到位,特别是一些因灾、因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无法得到相关部门足额资助引发的上访问题。
三是少数基层干部大局意识不强、政策掌握不到位,在带领和引导群众发家致富上无思路、村务工作不公开、财务管理不民主、自身素质形象低、工作方法单一粗暴,长期以往群众积蓄起来的抵触情绪达到一定程度后引发的上访问题。
四是随着城镇化建设进程加快,在城镇房屋拆迁安置过程中由于有关部门出台的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政策缺乏透明度,或在执行过程中程序不规范,特别是同一地区存在着不同补偿标准时,引发出上访问题。
五是物业管理跟不上城镇化建设步伐,物业服务标准不到位、服务质量低引发的上访问题。
六是历史上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在改制时被分流的人员,由于多种原因生活质量至今仍得不到明显的改善,面对生产生活中的现实困难,要求得到补助或给予某些待遇引发的上访问题。
七是某些涉法(含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刑事案件)案件引发的上访问题。这类上访问题又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的问题,其一是由于司法机关的个别执法人员徇私、徇情执法,不正确按程序办案,做出的判决有失公允性,行使的自由裁量权同案不同处等引发的上访问题;其二是个别的涉案当事人即使面对正确的司法裁定和判决,仍心有余虑,特别是在裁定和判决中受惩罚的一方常常会怀疑自已输了官司,不是理不在已方,而是司法机关有暗箱操作问题,从而产生“信法”不如“信访”。这类信访问题主要集中在因不服民商事案件判决结果而上访,以及利益受损害的群众在受损利益得不到满足时,转而反映公安部门有案不查、有案不立。
(二)、潜在呈上升趋势的几种主要问题
一是某种场合下发生的意外伤亡事件(故),当事人家属对有些问题不理解或家属的不满情绪被某些势力借用后,矛盾激化引发的上访问题,这类上访问题因其煽动性大,社会影响深远、其潜在危害性也大。
二是在社会转型过程中,民营企业得到迅猛发展,雇(聘)用大量工人,某些企业主为了自身利益,或采用违法手段加大工作量,损害工人合法权益;或欠薪;或对因公伤残的工人因为补偿不及时、不到位等引发的劳资纠纷。
三是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突发的环境污染事件、潜在的环境污染问题一旦发生,必然会影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和休息权,从而引发受损害一方的利益诉求。
四是群众参政议政民主意识增强,当民主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而引发了上访问题。这类问题当前主要表现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过程中由于选举过程不规范,或在选举过程中存在的某些隐性拉票、贿选等问题引发群众不满产生的利益冲突。因为这类问题形成的群体访问题较多,占我院接待群体访总数的48%。
二、信访问题表现形式的分析
根据来访群众
的上访形式和利益诉求主张,我们可以把上访群众的诉求表现归纳为以下几种。
一是利益诉求的群体规模性逐渐扩大。从近几年的来信来访中,我们发现群体性的来访呈现了增长趋势。先后出现了新安村刘某、马某某、秦某某等55人联名信访案,原县果品公司陈某某、齐某某等19人联名信访案,原县航运股份合作公司刘某、张某某、赵某等30余人联名上访等多起多人信访案件。
二是利益诉求主体呈现多元化。从信访的利益诉求主体构成看,参与人员呈现多元化。包括农民、城镇居民、下岗失业人员、企业退休人员、企业主、伤害(案件)事故家属以及外来人员等。
三是利益主体诉求内容广泛化。从来信来访的诉求内容看,既有经济领域方面的诉求,也有政治领域方面的诉求,同时也存在思想认识方面的诉求,合理的与不合理的诉求往往交织在一起,特别是有些信访件中群众合理的诉求被极少数人的无理取闹所利用,潜在着诉求的非法目的和极大的不安定因素,危害严重。
四是信访途径有从逐级访向越级访方向发展趋势。有此信访问题本可以由当地党、政机关和司法机关来解决,但部分上访群众却在首访阶段还没有答复时,就选择走越级访途径;或避开产生问题和矛盾的责任地进行首访,而是直接把首访选择在更上一层机关,想通过越级访引起上层的高度重视,给基层施加压力。
五是利益诉求主体的行为呈现从求助的心态向暴力、威胁方向发展。如李某举报某国家工作人员涉嫌受贿案,李某为了达到自己的利益诉求,仅在调查过程中就多次就此案提出要到高检院上访,到北京上访,给办案人员施加压力。又如栾某某上访案,公安人员以涉嫌虐待被监管人为由,采取拦车、倒地、自杀等过激行为到我院陈情。
三、信访问题成因剖析
(一)、信访问题是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必然副产品。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我们是摸着石头过河,旧的管理模式被打破,新的管理模式需要在改革中探索,在发展中完善,世界上没有现成的适用的东西可以让我们拿来即用,特别是在社会和经济发展进程中,改革难免不会伤害到某些群体的既得利益,同时也不应该否认在改革的操作问题上我们也出现过某些失误和不规范的行为,一定程度上侵害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引起受损害群体的利益诉求。但从另一个角度看问题,信访问题的出现或增长,也可间接说明公民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过去有些事情可能吃亏、受冤就认了,现在随着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增强,很多问题通过信访渠道到有关部门诉求,期盼得到公正的解决,这是社会发展进步的一个反映。但是信访增多的趋势,必然也会随着改革的深入和问题的解决,应该是逐步减少。
(二)、行政效能低、干部素质低引发干群关系恶化,催生信访问题。部分基层部门及其领导干部在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关系时,急功近利,利民工程少、“政绩工程”多,基础工作少,形象工作多。制定的改革方案和办法措施超出客观实际和群众可以承受的能力,造成群众抵触,引发了社会矛盾。有些基层领导干部,特别是与群众直接接触的部分基层一线干部在工作上“不作为”、“乱作为”,工作方式简单,作风粗暴,口无遮挡、随意放话,议事不公开、决策不民主,偏离公平与公正原则,侵害群众利益,导致干群关系紧张。此时哪怕是很小的一件事,只要有人挑动,就会引起共鸣,形成群体访,越级访。
(三)、部分责任单位“抄短线”,过分追求“息访罢诉”,无原则做让步,纵容了信访环境的恶化。当然,笔者不否认,在解决某些信访问题时,出于稳定的大环境要求,我们适当的做些让步,可以起到息访罢诉目的,这也是解决信访问题的一种有效措施。但这种让步应该是在原则范围内的让步,而不应该无休止、超越法律允许的范围,否则我们政府做出的让步只能会适得其反,恶化了解决信访的良好环境,纵容上访、特别是一些无理访、缠访问题累累发生。
(四)、司法系统的关系案、人情案,司法人员执法不公、形象不佳,引发涉法信访问题发生。这主要分三种情况,其一是由于执法人员干警素质低,对案件调查不细、侦查不力、定性不准,证据意识淡薄、法律条款学不透,不愿意或不会做群众的思想工作、耍特权、乱用特权,从而导致案件久查无结果,定罪有出入、自由裁量有失公允性。此时权益受到侵害一方在争取公正利益诉求时往往会走上上访的道路;其二是由于执法人员执法不公,因私、徇情办案,轻者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作小动作、重者枉法裁判,引发并激化新的矛盾;其三是执法人员形象不佳、出入豪华娱乐场所、行为不检点,使在信息获取过程中本来就处于被动的人民群众对执法人员信任程度降低、抵触情绪增大,就是你公道处理案件,群众也怀疑你是司法不公。
(五)、信访问题的主体是群众,因此,从上访群众本身来剖析信访原因是必要的。这可以从二个方面来剖析。其一从信访群众心里因素来剖析。在笔者看来,信访问题涉及道德因素范畴,而政府行为又恰恰是以道德标准来规范,服务群众是工作宗旨。道德具有自觉性,遵守强度要小于法律诉求。并且广大人民群众受到“宁愿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秀才遇兵有理也说不清”等含有权威以及息事宁人的儒家思想影响,特别是当法律不为人民充分认识时,群众即使遇到可以由法律来调解的问题,也会先通过上访来解决,而不是寻求司法救助。其二预期诉求利益最大化的诱惑。当矛盾的双方或多方主体在彼此双方的框架内无法解决利益诉求时,便会寻找新的途径争取各自诉求所得利益最大化。我国是个传统的崇尚行政权力文化的国家,其行政权力的巨大作用、行政领导的绝对权威恰恰会给彼此利益诉求形成新的调节空间,其诉求成本低,时限短、限制少、预期利益高,决定了群众信访的多发性。实际工作中,某些缠访、群体访、无理访、重复访就是在“小闹少得利、大闹得大利”的歪曲意识中得到了张扬。
四、解决信访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解决好信访问题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要保障,只要我们对信访问题有个清醒的认识,把问题剖析到位、工作职责履职到位、解决措施落实到位,信访问题就不是无解之题。结合近几年来检察机关在接待和处理信访工作实践,笔者认为:提高思想认识、健全机制保障、源头控制管理、统筹协调处理、强化素质提高对解决信访问题具有较好的指导意义。
(一)、坚持稳定就是发展的科学导向,明确信访接待工作在检察业务中的重要地位
检察机关要坚定不移地从战略高度、从坚持履行党的宗旨观念上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在落实检察工作时把稳定放在首位。充分认识到解决信访、维护稳定是重大的政治责任,也是检验我们检察机关是否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法律的重要标志,正确引导全体检察干警树立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稳定发展的新观念,切实加强信访接待部门的基础建设,特别是要配强配齐信访接待干部,真正把那些政策掌握好、群众信得过,履职本领强、宗旨意识牢的检察干部放到接访一线,坚决杜绝因上访问题处理不当而产生新的上访问题、因接访解释分流不当而形成越级访问题的发生。
(二)、坚持群众意识,建立信访接待大格局
一是建立中层领导干部轮流接访制。明确业务部门负责人轮流接访,纪检监察部门搞好现场监督。通过业务部门负责人的大接访,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察民情、知民意、虚心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形成人人想大局、保稳定,个个做信访、促和谐的大信访格局。我院通过落实连续四年的轮流接访制度,使中层干部维稳、群众意识得到明显增强,促进了自身业务素质和办案质量的提高。二是大力推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检察长亲自接访,能够缩短信访来访处理时限,减少信访件的流转环节,较好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通过检察长的直接接访,可以使检察长能够掌握到信访工作的真实的第一手资料,对群众所思、所想有了更全面的了解,有利于在处理信访问题上做出科学的决策。
(三)、在办案环节上健全预防机制,减少新的上访问题再发生
涉法上访问题的当事人都是因为在诉讼过程中逐步积累起来的不满情绪而上访,因此如果我们在诉讼环节便对可能造成上访的案件予以及时发现并给予足够的重视,很多涉法涉诉上访案件就可以被消灭在萌芽状态。如我院在受案前就落实了主诉、主办检察官责任制,首问负责制等维稳责任机制,形成责权明确、公正高效、监督有序的办案工作机制,利于及时发现和疏导不稳定因素,最大程度化解可能存在的矛盾,为减少涉法涉诉上访问题打下了坚实基础;对于决定受案后的案件,我们严把案件质量关。对退查案件,科长、主管检察长要分别签字把关;不批捕、不起诉、撤案案件,主办人要写出书面材料说明理由,科长、主管检察长要分别签字把关,并有明确意见。对重大案件、检委会讨论案件,科长、主管检察长必须阅卷,研究室须阅卷并有明确意见,检委会严把重大案件质量关。对人数众多,特别是举报人数多、受害方人数多的,承办检察官有义务主动负责法律、政策解释。对于涉及弱性群体的案件,我们会主动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等司法救助;对于结案的案件,我们又落实了内有检务督察组、外有检风检纪监督员和人民监督员队伍的“无缝链接监督”以及案后回访的“跟案监督”等涉检信访预警机制,强化对案件质量的过程监督。
(四)、构建发生信访事件的应对机制,妥善处理既发上访问题
对于一般性的信访问题,只要我们认真负责的接待、解释,妥善处理,基本上是不会引起危害稳定的结果发生。因此对于属于本院管辖的问题我们会及时转本院相关业务部门进入诉讼程序,依法解决;而对于不属于本院管辖的信访问题就要由首问责任人把政策解释清楚、并为来访群众指明可以解决的途径,及时答复相关疑虑。
对于一些群体访、缠访、重复访的问题就得要统筹各方力量,协商解决,因为这些信访问题不单纯指涉法访,而是往往掺杂着合理与不合理、合法与不合法,行政的、法律的、思想的、经济方面等多种因素。对这类信访问题首先要立足于坚持依靠党委领导,争取政府的理解和支持,把此类信访问题纳入政府齐抓共管的大信访格局中去,跳出“检察机关处理上访事件只局限于内部”的小圈子。积极探索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联合工作、密切配合来处理好上访问题,这样往往会收到意想不到的工作成效。xx年以来,我院通过采取邀请县纪检委、县审计局、县农委等部门参与办案、联合反馈等形式较好的息诉罢访了县果品公司职工联名群体访案件,新安村农民联名上访案等多起疑难复杂的信访案件。其次要全面掌控信息分布系统。近年来我国各地相继发生了一些由很小问题引发出影响深远、破坏力极大的突发性信访事件,给党和国家造成了极坏的影响,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危害。痛定思痛,我们发现宣传工作不到位、信息发布跟不上是使信访问题演变成信访事件的关键因素。信访问题发生后,不是及时统一信息发布口径,任由坊间小道消息流传,使合法社会矛盾引发的信访问题与非法的社会矛盾(犯罪)纠缠在一起,加重了社会负担,不明真相的群众在纷至沓来的各种坊间消息中做出错误判断,误导群众,产生了负面效应,使简单的信访问题成为信访事件。在调查兴隆村206名农民群体越级访案件时,针对部分上访群众的无理要求,我院办案人员针锋相对的指出他们的违法主张;当极个别农民无端怀疑办案人员违规办案时,办案组的同志们又通过及时召开由群众代表参加的座谈会说明情况,给小道消息的发布者予以坚决驳斥。由于在办案全程中,我们能够及时掌控涉案信息发布的主导权,致使此案仅用14天就形成了全面的完整的调查报告,得到当地党、政机关、信访双方群众的认可和满意。
解决信访问题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不是单靠某一部门自身就能解决的,也不是在一朝一夕中就能解决掉的,它需要我们全社会的力量,需要我们树立正确的信访认识理念,需要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通过构筑合理的信访处理机制、推进信访工作的科学化法制化建设,实行综合治理,才能实实在在的取得成效。
【第14篇】机关干部作风建设情况的调查报告
干部作风事关党和政府形象,事关民心向背,事关经济发展环境,是一件很大的事、很难的事、很急的事。近年来,通过坚持不懈地抓整治,我县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得到不断加强。但是,由于诸多原因,也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和不足,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仍有较大差距。最近,根据县委领导安排,由县委政研室牵头,与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组成联合调研组,在全县范围内对机关干部作风建设情况开展了一次深入调查。调查以集中座谈和问卷调查为主,分别召开了离退休老同志、部分乡镇和县直机关单位负责同志、工商界人士、乡村干部和群众代表等座谈会,共发放和回收问卷308份,并采取个别走访、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收集了社会各界人士对我县机关干部作风建设情况的看法和建议,形成了专题报告,供县委常委决策参考。
一、当前机关干部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根据大家反映的情况,我们把当前县乡机关干部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归纳为以下七个方面:
1、精神不振,不敢负责。在调查中发现,县乡机关干部不同程度地存在精神不振和责任意识缺失的问题,以至形成“县级领导干部急,科局级干部不急,一般干部无所谓”的尴尬局面。一些干部甚至少数领导干部想问题、谋大事的意识淡薄,对本单位如何履行职能、如何加快发展缺乏思考,上级领导怎么讲就怎么做,催就动一下,不催就不动。有的单位想干事、愿干事、敢干事的氛围不浓,一些干部在其位不谋其政,工作不在状态;有的安于现状,缺乏事业心、责任感和危机感,不思发展,不求进取,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得过且过;有的求稳怕乱,不敢碰硬,甘当四平八稳的“太平君子”、“好好先生”;有的不敢负责,怕面对群众,一遇见矛盾就畏难退缩,徘徊观望,找理由、找借口,千方百计推卸责任。据县信访局的同志反映,面对上访群众,他们再苦再累也不怕,但就是怕找相关部门的领导干部。每次打手机找人都以出差、开会等种种借口开脱,有的甚至干脆将手机电板取下,以“手机暂时无法接通”来制造下乡的假象,或是派副职甚至一般干部来应付上访群众,导致一些矛盾欠拖不决。再如我县于XX年初就开始着手连山工业园区建设,但时至今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都还未启动。其中固然有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等客观因素的制约,但最主要的是一些部门领导怕对园区建设涉及的耕地征用、房屋拆迁、农民安置等问题担风险,加上看到园区建设缺项目和资金,畏难情绪较大,导致工作难推动。
2、推诿扯皮,政令不畅。一些部门在行使职能时单纯从部门利益甚至个人利益上考虑,凡事都以经济利益为先,不能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有的部门对自己的事,四处钻营,不达目的不罢休;对全局的事,事不关已,高高挂起;对一些与自身职能有关却又无利可图的事,能推则推,能拖就拖。即使是县委、县政府研究拍板甚至是主要领导签字督办的一些事情,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也难以得到落实,严重损害了县委、县政府的权威和形象。在调查中,县财政局的同志讲,现在绝大多数单位的误餐费、适当补贴都已经纳入财政统发,按理说不再存在收费养人的问题。但仍然有一些部门把执法看成求生存、保运转、找福利的有效途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 ,为了小团体的利益不惜牺牲全局利益和群众利益。据问卷调查,反映人事、编办、教育、国土资源、技监、林业、公检法、电力公司、统计等部门收费项目多、收费较乱的群众居多。特别是对于人事部门办班培训多、收费项目多、收费高和县一中、三中、一完小、二完小乱收费的现象反映十分强烈。在调查中,我们还了解到,有的部门恃权而骄,不按其潜规则办事就千方百计堵关设卡,或是隐瞒政策,把该公开、该执行、该明确的政策不公开、不执行、不明确到位,让政策充满弹性和“神秘感”,然后利用这种弹性与“神秘感”搞暗箱操作,糊弄群众,谋取非法利益。如经营坪村砖厂的福建老板庄维伙反映,每年有11家执法单位向其收取各种名目的费用,其中,国土资源局向其收取矿产资源费存在随意性,第一年收XX元,第二年2800元,第三年则高达7000元。技术监督局收费名目繁多,在一个月内居然向其收取了两次XX元的费用,收得不明不白。又如肖家乡部分企业主反映,县技术监督局检测费用过高,一个高压容器表,每次的检测费用甚至比其卖价还高。再如洒溪乡一些造纸厂老板反映,电力公司除收取正常的电费外,每年还要以“变损”、“铜损”、“铁损”和“无功用电”等名目向他们收取费用,导致部分厂子每年要多增加负担上万元。
3、作风不实,工作飘浮。少数部门衙门作风仍然较重,对群众的疾苦、愿望与诉求麻木不仁,置若罔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较为突出。据问卷调查,认为机关中最难打交道的是股室负责同志或办事员 ,其中反映县人事局股室干部难打交道的居多。一些股室负责人的“架子”比局长还大,总是把自己看成“老爷”,认为群众是“求”自己办事,爱理不理。据连山乡一村民反映,他到某局办事,同正在上网打牌的办事人员接连打了三声招呼,而这名办事员竟然一声不吭,双方为此吵架,最后还惊动了该局局长。还有不少群众反映,当前机关干部练“唱功”的多了,重“做功”的少了。一些地方和部门热衷于搞文山会海、检查评比,不深入基层和实际解决问题,工作流于形式。在村组调研时,我们发现有不少农村群众既不认识乡镇领导,也不知道包村干部是谁,从侧面反映了乡镇干部深入村组、深入群众的时间较少,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少。少数部门领导热衷于做表面文章,把精力放在搞花架子、花点子和频繁开展活动上,忽视工作的渐进性和实效性,急功近利,急于求成,明知办不到,还要喊高口号、定高指标。在这些方面,最典型的就是各种责任状和标语、口号过多过滥。部分乡镇长反映,这几年来,县里与乡镇签订的责任状越来越多、内容越来越“丰富”,乡镇所承担的责任和压力也越来越大。而一些部门领导动辄以“双文明”目标或某责任状考核来“施压”,使乡镇疲于应付各种检查和评比,有时还不得不违心地满足一些部门的过分要求。某乡长给我们算了一笔账,前几年该乡在标语、横幅上的开销仅千元左右,这几年每年都高达4000元以上,各种固定性、临时性标语、口号和横幅已经将集镇附近显眼地段的墙壁涂(挂)得严严实实,而这些除应付上面检查外,收到的实效甚微。
4、作为不力,效率低下。据问卷调查,认为机关办事拖拉、效率低下的占32 %。在一些部门,本可以一次性办好的事情,因工作人员素质低下、责任心不强而让群众反复跑多次的现象屡见不鲜。一些单位在履行工作职能上避难就易、效能不高,导致一些矛盾长期积压甚至上交,增加了解决的难度。如对因个别民警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造成户口薄录入错误而涉及的更名问题,公安部门怕麻烦,一直没有进行妥善处理,而且在更改名字过程中还要向群众收取一定的费用。加上现在户籍收归中心所管理,不仅降低了办事效率,而且造成农村群众在交通费等方面的负担增加,各乡镇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再如林城镇政府个别工作人员在小攀公路征地补偿工作中责任心不强,将规定的补偿标准小数点后的数字实行“四舍五入”,导致群众被征用地的补偿少了40多元/亩,从而引发20多名群众联名到县政府上访。在处理该事件过程中,该镇某些领导非但没有引起重视,还认为群众无理取闹。后经县信访部门介入并重新核算才将问题查清,群众应得的补偿费用也迅速补发到位。肖家乡肖家村的村干部向我们反映,10多年前,肖家村村委会曾与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协议,由肖家村村委会负责组织资金和民工修建该乡农贸市场,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拍卖,拍卖所得双方分成。然而,时至今日,仅县工商局和乡政府各付给该村3万元,县国土资源局则分文未付,现在该村委会已负债15万余元,连续5年发不出村组干部工资和补贴。还有部分乡镇组工干部反映,县人事部门在办理退休手续时拖拖拉拉,县机关社保局和企保局也经常以没有交足单位部分养老保险金为由拒绝盖章,导致一些离退休干部无法按期办理退休手续,怨气较大。
5、纪律松弛,自由散漫。据问卷调查,有16%的人认为机关干部对自由看得重,对纪律看得轻。一些党员干部纪律松弛,自由散漫,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的把自己或自己管理的地方、部门、单位看成是不受组织约束和监督的“个人领地”,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或是对人马列主义,对已自由主义。有的不能坚持正常的上下班制度,上自由班,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上班时间也不务正业,无所事事,不是上网打牌、聊天、玩游戏,就是溜出去吃早点、办私事,经常导致上门办事的群众找不到人。有的单位会风极差,每次开会总有人姗姗来迟,或是以种种理由请假,甚至找人顶替。开会过程中,台上作报告,台下吸烟、打手机、交头接耳、打瞌睡、看报刊杂志、随意走动,严重影响了会场秩序。在县直部门调研时,一些局领导还反映,有少数党员干部无视组织纪律,不服从领导安排,我行我素。有的一听说自己被抽调担任村支部第一书记就直骂娘,并要求退党,极少数预备党员甚至撤走了自己的转正申请。另外,县城附近和国道沿线的一些乡镇干部“走读”现象较为严重,且往往各有借口,不是开会就是办事。
6、贪图享乐,不思进取。据问卷调查,有14.5 %的人认为机关干部对享乐看得重,对工作看得轻;有25 %的人认为县直机关干部对基层了解甚少,指导工作不得要领。少数机关干部淡化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在生活上讲阔气、讲排场、比“潇洒”,忙于迎来送往的应酬,热衷于酒宴饭桌上的交往,陶醉于吃喝玩乐,沉湎于歌厅舞池和赌场牌桌。有的机关干部一方面要待遇、图享受,另一方面又不想干事、不会干事,也干不好事。有的吃喝玩乐样样精通,本职工作一窍不通,到基层指导工作时,说一些外行话,让基层的同志和群众笑话。更有甚者,一些干部对上面的政策不学习、不研究、不了解,向上争项目和资金时总比兄弟县市差一大截,吃了大亏还蒙在鼓里,错失机遇,影响全县发展大计。有的生活作风不检点,在婚姻家庭问题上不严肃,婚外恋甚至包养情人的现象屡见不鲜。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某领导因婚外恋导致家庭不和而被打住院,在全县闹得沸沸扬扬,严重损坏了干部队伍形象。
7、为政不廉,以权谋私。据问卷调查,认为当前要请客送礼才能
【第15篇】关于基层公安机关浅议信息调查报告
摘要作为基层公安机关信息调研工作的参与者,就信息调研应具备的要件谈几点认识,以期达到抛砖引玉之效果。
随着基层公安机关信息调研意识的普遍增强,信息调研质量和水平有了明显提升,但是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比如报送格式不规范、病句错字较多、主题不明、内容虚浮、结构散乱等,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信息调研的质量,也使宣传工作大打折扣。
基层信息调研是指公安基层单位在日常社区警务、办理案件、接访接待等活动中,通过走访排摸、社情反馈、对比分析等方式,采集到的关于社会稳定、基础管理、破案线索、专题情报等方面的信息,包括文字、数据、图片、视频等各种资料。基层信息调研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公安职能作用能否有效发挥。对于报送格式、病句错字、文章结构等常识性问题不用多讲,只需多加注意,提高责任心即可解决。关于信息调研的主题、切入点、深度等,笔者认为,基层基础信息调研应当符合四性要求,即真实性、全面性、层次性和价值性,才能有效服务于公安实战。
一、真实性。真实性是信息调研的基本要求。必须要把握好及时性和准确性两个方面。一是及时性。即数据信息反映的内容,必须是在特定时空条件下的事物客观情况。在固定的时段内,信息的内容对公安战略和辅助决策具有现实指导意义,一旦超越了数据信息的时效保质期,数据信息所涵盖的内容就失去了实用价值。就如新闻一样,过期就不能叫做新闻了。二是准确性。它是信息调研真实性的核心特征和价值衡量的重要标准,一切失之于真、杜撰伪造的信息,不仅无益于信息处理及反馈,更可能导致政策偏差、决策误导。所以在信息调研工作中,分片包干、假手他人、操之过急、浮躁求快等不恰当的工作方式都会造成信息失真。同时,还必须克服闭门造车、主观臆断等不良作风,坚持实事求是,确保信息数据的准确性。
二、全面性。全面性是信息调研的外延特征。对事物、事件描述的越精确、越全面,其特性就越明显,针对性就越强。如果忽略了全面性,仅仅是粗线条的勾勒,往往会使信息流于平庸;若仅仅是突出事物的某一特性,以偏概全,更是犯了形而上学的主观错误,使人产生错觉,影响决策和判断,导致工作上的差错。所以,公安民警要学会用多维模式抓住条纲、观其全貌,同时又能突出重点、区别对待。此外,全面性还要求我们要从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多角度地撰写信息调研,要抓住本单位在业务工作、专项活动、队伍建设等领域的亮点,反映公安工作的全貌。
三、层次性。层次性是信息调研的纵向特征。民警的信息采集过程,实质上包涵了对所采集信息的初步分档,而这种初步分档,可能仅仅是建立在民警的个人经验及初步印象中的简单分档。在公安实战中,民警面对大量的信息资料,要实现对这些信息数据的科学合理运用,必须要学会对基础信息进行层次归类。要分清信息的等级,重要的、典型的放在前面,分类处之。对于内容的层次性,一般的按照事件的开始、发展、过程、收尾,依次论述,也可突出重点,将紧抓读者眼球的内容放在前面,后面顺序铺开。切忌杂乱无章、不分主次。
四、价值性。价值性是信息调研的本质特征,也是服务于实战的根本标准。价值性越高的基层信息,对公安调研、指导和决策作用越强。基层信息调研的价值性,其实是在涵盖了真实性、全面性、层次性的基础上,衍生出的可操作性性能和指导导向性能。在着手信息调研以前,要明白创作的目的,暗埋提升信息调研价值的主线,然后以之为导向,添墨着彩,丰富内容。例如:抓捕逃犯的信息,要从被抓捕逃犯的涉案级别、所造成的社会效应、工作的艰辛、民警的奉献等方面入手,选准着力点;好人好事的信息,不仅要反映是做了一件好事,还要从民警素质的养成、所在单位内部管理教育的优良侧面点题;业务工作的调研,首先要确立调研主题,也就是建立价值基点,后续内容就要围绕这个主题展开。当然,升华主题也不能妄自以小见大,随意抬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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