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县环保局纪委在县委、县政府、县纪委和上级环保纪检组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十一届县纪委六次全会县纪委会议的部署任务,结合县环保工作职责,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认真监督执纪,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现将有关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抓好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
加强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明确局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纪委对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督责任,健全了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结合我县环保工作实际,印发了《***年镇平县环保局纪检监察工作要点》,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局机关各股室(站队),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领导分工,调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范围,明确纪委书记分管纪检监察工作,不分管其它工作,并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中,真正做到把党风廉政工作与环保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结合实际,落实党风廉政监督责任
加强廉政教育宣传。牢固树立持续整改、长期整改的思想,把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摆在首要位置,坚持逢会必讲,以教促学,以学促转。一年来,我局充分利用局党委会、局务会及全体干部职工会议,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三严三实”要求,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纪检监察法律法规常识及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及时传达县委、县政府廉政工作会和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精神,传达通报典型案例,用一个个鲜活的事例,进一步严明纪律,教育全局党员干部不要心存侥幸,无视规定,要严格自律、时刻自省,遵章守纪。今年以来,我局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专题教育学习11场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4场次,开展廉政文化活动2次,受教育面达100%。
2、加强节假日监督检查。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在“春节”、“清明”“五一”、“端午”“国庆”等节假日期间,向全局干部职工发送廉政短信,重申有关纪律规定,提醒干部职工严于律己,自觉遵守八项规定,自觉抵制节日期间容易出现的各种违反作风纪律规定的问题。针对重大节日期间易出现的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加强督察,一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能严格遵守公车使用管理规定,节假日所有公务车停放车库,公务车钥匙收归办公室统一管理,未发现公车私用现象,没有收受现金(礼金)、有价证券和土特产情况,没有公款吃喝、高消费娱乐活动行为,没有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现象。
3、开展廉政提醒谈话。结合“两学一做”活动,局主要领导与各分管领导,各分管领导与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科室主要负责人与科室干部职工之间层层进行廉政提醒谈话,时刻提醒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绷紧廉政这根弦。针对今年局部分干部提拔和人事调整还进行任前谈话,督促遵守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并履行好“一岗双责”,切实带好队伍。
4、加大执纪问责力度。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县纪委监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一案双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准确把握“一案双查”实施条件和工作程序,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9至10月我局纪委服从县纪委统一调遣,抽出4名经验丰富的业务主干,协助办案,充分体现了纪检监察人员回归监督执纪问责本职工作。因二龙乡辖区内钙粉厂非法生产问题,环保局纪委9月22日给予环境监察大队三中队中队长吴克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县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人员殷晓楠行政记过处分。
5、开展纪检监察系统“队伍建设年”活动。充分利用活动开展的契机,着力从权利的合理分解、科学配置、有效制衡、监督制约等方面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形成了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良好风气。
三、完善制度,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
1、充实完善工作制度。今年以来,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审批制等10多项工作制度,落实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建立健全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监督制约机制,健全和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力求在组织会议、工作督查、干部考核、财务审批、机关管理等各个方面和环节充分体现八项规定的要求。
2、强化政治纪律。严格落实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要求,局全体工作人员全部郑重签订了党员领导干部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承诺,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监督。此外,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市环保局举办党风廉政主题征文活动,从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角度出发,认真总结我局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的实践成效,深入思考新形势下推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各项工作的对策措施,通过实践探索和理论创新,进一步提升我局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促进廉洁政治建设。
3、改进会风文风。严格控制文件数量,可以通过电话沟通传递的,坚决不制发纸质文件。针对要形文的文件要求任务明确、目标清晰、短小精悍、内容实在;减少会议,压缩会议时间,控制会议规模,提高会议效率,确保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抓环保工作的落实上。
四、强化监督,促进机关作风改进
1、广泛征求意见。针对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庸、懒、散、奢、软”等问题,制定了《镇平县环保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征求意见函》,向县直有关部门、企事业等共发放评议表、问卷调查300多份,通过不同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环保工作的建议和意见,针对存在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并抓好整改落实,切实转变干部作风,提升机关效能。
2、开展风险防控。查找出部门和个人廉政风险点10个,制定相应防范措施16条,监管措施20条。通过严格的管理,到位的监督,各项制度和措施得到了全面贯彻执行,干部职工的工作纪律有了明显提高,环保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升。
总之,一年来,我局在上级党委纪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我县环保工作实际,加大纪检监察力度,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问题,一是职责界定问题。虽然省市县出台了两个责任分工实施意见,我们也制定了两个责任分工实施办法,但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两个责任的交叉模糊地带。同时,纪委书记在协助局党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时,由于纪委书记既作为纪委派出人员行使纪检监察职责,同时又作为驻在部门班子成员,接受单位党政“一把手”的领导,往往党委研究决定的事项无论是从服从组织决定还是讲团结的角度都不好拒绝,导致两个责任实施办法有时得不到落实。同时,在实际工作中,对同级班子的监督还有些实际困难需要面对和克服。二是有限参与和有效监督的问题。“三转”后,派驻机构按照“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监察”原则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这些规定,确实把纪检监察部门从繁重的日常工作中解脱出来,专职主业,更好发挥监督效能。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环保工作专业性、独立性强,业务工作相对封闭,导致纪委在问题线索发现上存在局限。尽管我们利用风纪形象大家评、企业走访等尽力拓展问题线索来源,但还是容易发生鼻子不灵、耳朵不聪,某种程度上出现监督工作游离于业务工作之外,和环保工作“两张皮”现象。同时,由于变事前、事中监督为事后的监督执纪问责,有些问题不能及时发现、有效管控,影响关口前移、抓早抓小等“纪挺法前”工作措施的落实,制约“驻”的优势有效发挥。下一步,在坚持现有工作做法的同时,重点围绕以下两个方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求实求效。
(一)盯紧看牢权力,把监督融入权力行使全过程
一是实施权力清单制度。按照“清单之外无权力”的要求,梳理环保各项权力,严格界定权力边界,制作各项权力行使流程图,结合风险点防范成果,规范权力行使。
二是盯紧关键少数。监督权力必须抓住局领导班子和股室站队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少数”,加强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用关键少数带动大多数。
三是用好追责手段。拓宽调查内容,坚持宽严相济,不断完善责任追究办法;完善“一案双查”实施环节,确保责任追究应追尽追。
(二)筑牢三道屏障,深化“纪挺法前”落实
一是抓责任强化,立下“军令状”。认真执行两个责任工作实施方案,按照职责分工和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强化“一岗双责”落实。
二是抓执纪问责,绷紧“高压线”。严格落实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施办法,采取“零容忍”态度,严厉查处环保行政审批、环境监管执法、重大项目安排、重大资金分配等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三是抓制度落实,筑起“防火墙”。在构建严谨的制度体系基础上,努力破除制度执行“肠梗阻”,以领导垂范为关键,打造制度执行的引领标杆;以宣传教育为抓手,营造制度执行的舆论氛围;以强化监督为保障,提高制度执行的驱动力;以执纪问责为手段,保持制度执行的高压态势。